这首诗写的是诗人在长安城中看到了往日娇生惯养的黄金之躯的王公贵族的子孙们在安史叛军占领长安城之后的凄惨遭遇。
诗中情感十分复杂,既有“龙种自与常人殊”的庸俗忠君思想,又有对处于特殊历史境况下“但道困苦乞为奴”的弱者的悲悯之情。联系杜甫平常对锦衣玉食的纨挎子弟的厌恶情绪看,此际应是出于一种人道的同情。
原来居住在华堂高殿中的王孙贵族们已经纷纷逃出长安,“走避胡”,一路逃亡出去。“金鞭断折九马死”,慌忙的逃命,以至于把金子装饰的马鞭都打断了、打死了九匹马,这是一种夸张,说明奔逃时候的惶恐之状,而且他们在逃跑的时候因为特别急、特别快,以至于他们自己的孩子都没有能够完全带走,所以就有一些“可怜王孙泣路隅”,因为失去了父母,被父母遗弃在长安城中,在路边哭泣。杜甫问这些王孙们,“问之不肯道姓名,但道困苦乞为奴”,这些昔日的王公贵族的子孙们不敢说出自己的姓名,生怕被胡兵知道被抓去做俘虏,只是告诉诗人他现在是困苦交加,哪怕做别人家的奴仆也心甘情愿,只要能够活命。再看他身上已经百日窜荆棘,身上无有完肌肤,这个孩子已经在荆棘中躲藏了好多天了,身上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了,到处都是伤。但就是这样,诗人还是要安慰这些孩子们,让他们善保千金躯,相信唐兵一定会打回来的。长安城里的王气依然存在,国家不会亡。那种昔日的繁华一定会再回来。可见杜甫虽然身处乱中,身作长安,仍然心系国家,仍然充满了必胜的信心,而且诗人在长安城里虽然被封锁在长安城中,但是诗人仍然通过不同的渠道很多关系关心着当时战争的时局。
作者在诗中极言王子王孙在战乱中颠沛流离,遭受种种苦楚,既寄予了深深的同情,又含蓄地规劝统治者应居安思危,不可一味贪图享乐,致使子孙也无法遮顾,可悲可叹。
全诗词色古泽,气魄宏大。写景写情,皆诗人所目睹耳闻,亲身感受,因而情真意切。荡人胸怀,叙事明净利索,语气真实亲切。写同情处见其神,写对话处见其情,写议论处见其真,写希望处见其切。杜诗之所以称“诗史”者,盖在于此也。
挽歌,即“輓歌”。古人送葬时,执绋挽丧车前行的人所唱的哀悼死者的歌。崔豹《古今注·音乐》:“《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丧之,为作悲歌。至孝武时,李延年乃分二章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亦呼为挽歌。”
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
“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墓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勘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
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
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死只是意味着一种人际关系的脱落,尘缘的结束。这只是一种极其正常的生命代谢,是托身大山魂归自然的皈依。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实在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这种自然的死亡观也让诗人本来贫病交加的命运化为诗化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