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于三春时节,闻西园艳阳之歌,深感春光烂漫,当尽情享受,奈己则困居长安,目睹车尘扰扰,深有负于夙昔隐遁山林之志。虽自欲放宽心怀,不计名利得失,然犹未能;而经世之志愿固不知究竟能否实现。三四句一纵一收,一宕一抑,极有笔意、情致。五六句写春夜闻猛雨,判定花已凋尽,春寒夜长,恋重衾而梦多,系写困居长安之苦闷无聊意绪。尾联“钓渚”应首联“薜萝”,暗用东汉初期隐士严子陵隐居垂钓于浙江省富春山七里濑事。钓渚春好,风起微波,固不如归隐鄠郊旧墅(温庭筠故宅)也。语淡荡而有致。此诗纯用白描,转折如意,风格类似义山之《即日》(一岁林花即日休),见温诗不仅有秾艳一格。
有人认为“西园一曲艳阳歌”于此诗中未必是歌颂阳春时节之美好。“艳阳”一词诚有歌颂明媚春天之意,然而细味此处之“艳阳”,似给人一种燥热烦愁之感。于高照的艳阳之下,一般人大概都是一副眯眼皱眉的表情,其实也是一种苦态。而与下句“扰扰车尘”连看,则正符合温庭筠此时烦躁又无奈的情绪。再观末句,俨然一幅云淡水清、宁静致远的画卷,大概这才是温庭筠所向往的隐逸之境,而西园艳阳春景恐未必是。
此诗虽题为春望,但所望却是满目荒凉衰败景象,这样的景色正寄托着诗人遭贬谪后的身世凄凉之感,乃是以景写情之篇。
这首诗虽然极力地描绘了汉寿城遗址的荒凉、破败的景象,但是格调毫不低沉。在兴和废的转化之中,充分地表现了诗人发展变化的朴素辩证观点,使全诗充满了积极的进取精神。这首诗打破了一般律诗起、承、转、合的框框,首、颔、颈三联浑然一体,极力铺陈汉寿城遗址的荒芜、破败的景象,构成了全诗的整体层次。
“汉寿城边野草春”点明了“春望”的地点,含蓄而又凝炼地表现汉寿城已是一片废墟了。“野草春”三字让人产生联想,如果汉寿不是一片芜城,还象当年那样人烟辐辏,无比繁华,春日迟迟,一派生机的话,诗人怎么会用城边野草刚刚发芽来描绘它的春色呢。首联对句勾勒出来的景物颇多,有荒祠、有古墓、有射棘、有榛莽,唯独没有人烟。正因为此,诗人用“对”字组合起来的柯、墓、荆、榛之类愈多,便使人愈感荒凉。
“田中牧竖烧刍狗,陌上行人看石麟。”句虽有“牧童”和行人”出现,但也没有增添任何生气。牧竖烧刍狗予田中,说明坟山冷落,祭扫无人“田地荒芜,可牧牛羊。符人着石麟于陌止。是因为荆榛莽莽,别无可以观赏盼景物,唯古墓前石兽群尚可注目而已。
“华表半空经霹雳,碑文才见满埃尘。”句清楚地告诉人们汉寿城今非昔比,当年繁华的交通要道,如今已破败不堪了。当年指示路途的华表,如今已经被雷电轰击得半残,纵横的断碑,通体蒙尘,碑文依稀可辨。昔日繁华,今朝破败,尽在残缺华表,断裂石碑中显露了出来。诗人不惜耗费大量笔墨大写特写这样的破败和荒凉,完全是为着尾联的富有哲理性的议论作准备的。
“不知何日东瀛变,此地还成要路津”则谈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即兴和废是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诗人认为:兴和废不是永恒的,不变的;而是有兴就有废,有废就有兴,兴可以变成为废,废亦可以变成为兴的。这正如老子所说的“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一样,是具有朴素辩证法观点的。
这是一篇具有独创性的传记文学作品,写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儿童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刻画出一个勇敢机智、不畏强暴而又纯朴憨厚的少年英雄形象。全文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具有类似“引言”的性质。
第二部分是传文本身,这部分曾入选初中语文教材。“引言”部分叙写了越地有一种劫缚小孩和成人“屈为僮”的恶俗,而官府不问。所以无数弱小者被劫缚而“少得自脱”。只有小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可见作者对这种恶俗非常不满,对对不制止这种恶俗反而以此谋利的官府十分憎恨,对反抗豪贼获得胜利的区寄则极其赞赏。传文本身则写了关于区寄的真实故事: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有层次、多侧面地进行刻画,把一个小英雄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特别是文中有关区寄语言和动作的描写,值得仔细品味。
传文本身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遇劫的经过,这是故事的缘起,由此引出“智斗”的故事。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区寄的这次反抗行动显得既小心谨慎又坚决果断。
第二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机敏地对付第二个强盗,表现了非凡的机智和勇敢。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并且“愿以闻于官”,表现了他很聪明,知法懂法、知事明理。
第三部分是事件的尾声,也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不肯为“小吏”,被护送还乡,表现了他纯朴憨厚的性格。第二层写“乡之行劫缚者”对区寄杀盗一事的反应,从侧面表现了区寄的惊人勇敢。
文章塑造了一个少年英雄形象。区寄的英雄品质首先表现为机智。他假装哭,用刀断绳,与贼周旋,用火断绳,而且能报告官府,知法懂法。其次表现为勇敢。他临危不乱,用火断绳时烧伤了手也没有影响他的冷静。再次是淳朴。他放弃做官、不慕名利,表现的是劳动人民的淳厚朴实的品质。同时,文章用豪贼的愚蠢来衬托区寄的机智勇敢。文中的豪贼一方面非常凶狠,另一方面又非常愚昧。一贼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拿到刀就可以杀了他。这充分显示了豪贼的愚蠢。另一贼竟然对区寄杀了他的同伙没有起戒心,的确愚蠢至极。两贼自私自利,互相算计,这正给了区寄脱身的大好机会。在写作手法上,文章采用正侧面像结合的方法,正面描写区寄的形象,同时侧面烘托人物的形象性格及其精神的震撼力量。作者希望借此揭露劫杀成风、贩卖人口严重、官府对强盗行为的姑息与放纵的黑暗社会,赞扬、歌颂区寄面对强敌机智勇敢的大无畏精神。
总之,全文表现了区寄这位少年英雄机智勇敢的性格和不畏强暴的斗争精神,也反映了唐代中期黑暗腐败的社会现实,同时也表明,封建社会里,人民不能指望官府,只能依靠自己的斗争,才能摆脱苦难。
此诗一开头没有从热烈而欢乐的宴会场面人手,而是直接切入有功诸侯接受赏赐的隆重仪式,将读者的注意力一下就集中在诗人所要突出描写的环节上。“彤弓弨兮,受言藏之。”短短两句既写出所赐彤弓的形状和受赏者对弓矢的珍惜,又间接表达了受赏者的无限感激之情。这样开头看起来有些突兀,然而正显示了诗人突出重点的匠心。“我有嘉宾,中心贶之”的“我”代指周天子。按照叙述逻辑,这两句本应居于开头两句之前,诗人安排在开头两句之后,补充说明事情的原委,不仅没有产生句子错位的混乱感觉,而且使全诗显得曲折有致。周天子把自己的臣下称为“嘉宾”,对有功诸侯的宠爱之情溢于言表。“中心”二字含有真心诚意的意思,赏赐诸侯出于真心,可见天子的情真意切。“钟鼓既设,一朝飨之”,从字面就可以看出宴会场面充满了热烈欢乐的气氛,表面看是周天子为有功诸侯庆功,实际上是歌颂周天子的文治武功。
第二、三章与第一章意思基本相同,只是在个别字词上作了一下调整,反复吟唱,个别字句的调整一方面避免了简单的重复,给读者造成一种一唱三叹的感觉,不断加强对读者情绪的感染,另一方面也强调了细节的变化。如周天子对有功诸侯开始是“中心贶之”,继而“中心喜之”,最后发展到“中心好之”,主人的心理变化仅仅用个别不同的字的调整就衬托了出来。再如宴会场面从“一朝飨之”到“一朝右之”再到“一朝酬之”,个别字词的变化既说明了文武百官循守礼法的秩序,又可以看出热烈的气氛不断升级。全诗三章不涉比兴,纯用赋法,语言简练而准确。虽是歌功颂德,却不显得呆板,叙述跌宕起伏,使全诗透露了一丝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