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
全诗前句谆谆教诲,年轻时不要怕经历辛苦磨难,只有这样才能为终身事业打下基础;后句是危言警示,不要在怠惰中浪费光阴,说明了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辩证道理。这首诗语言上通俗浅近,平易自然,通读全诗,没有一难解字句,质朴之至,仿佛从诗人心中自然流出,毫无半点雕琢痕迹。
首联先叙静子虽未入仕却能于世道纷乱之时谨守礼道,勤奋修业。诗人以此来刻画书堂主人独特的精神风貌,赞美之情溢于言表。他信守儒家尊奉的道德规范,重视修身立德,“家山虽在干戈地”,仍要“常修礼乐风”。对比之中既明弟静的勤勉好学,更显其卓然的高洁品格。
颈联则由人写到书堂之景:窗外绿竹摇曳,影入书案,远处泉水潺潺,流入砚池。视觉与听觉相结合,我们可以想见其弟静伏案苦读、砚池墨耕的情形。
尾联是对静子的劝勉之辞,劝弟静莫荒废时光、学业。
这首诗语言上通俗浅近,平易自然,通读全诗,没有一难解字句,质朴之至,仿佛从诗人心中自然流出,毫无半点雕琢痕迹,令你不能不佩服诗人的艺术之高超。这是就全篇来说的,若就其佳句来说,真如行山阴道上,令人应接不暇。“窗竹影摇书案上,野泉声人砚池中”,写景诗句诗情画意,情景交融,却又自然晓畅。同时,这首诗的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体现的是杜荀鹤的一个显著艺术特征。杜荀鹤是唐末时一位著名的现实主义诗人,他诗学杜甫、白居易,以揭露弊政,反映民生疾苦为宗旨,注重弘扬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