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四章,分为两个层次。前三章为第一层,写客人未去主人挽留。古代留客的方式多种多样。《汉书·陈遵传》载有“投辖于井”的方式,当客人要走的时候,主人将客人车上的辖投于井中,使车不能行走,借此把客人留住。此诗描写的主人则是想方设法地把客人骑的马拴住,留马是为了留人,希望客人能在他家多逍遥一段时间,以延长欢乐时光,字里行间流露了主人殷勤好客的热情和真诚。主人不仅苦心挽留客人,而且还劝他谨慎考虑出游,放弃隐遁山林、独善其身、享乐避世的念头。在第三章里诗人采用间接描写的方法,对客人的形象作了刻画。客人的才能可以为公为侯,但生逢乱世,既不能匡辅朝廷又不肯依违,只好隐居山林。末章为第二层,写客人已去而相忆。主人再三挽留客人,得不到允诺,给主人留下了深深的遗憾,于是就希望客人能再回来,并和他保持音讯联系,不可因隐居就疏远了朋友。惜别和眷眷思念都溢于言表。
由上文所述可知,此诗形象鲜明,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刻画人物手法灵活多变,直接描写和间接描写交相使用,值得玩味。
这是一篇李清照写给翰林学士綦崇礼的答谢信,最早见于宋人赵彦卫的《云麓漫钞》第十四卷,赵彦卫给其取名《投内翰綦公崇礼启》。今人常用《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和《投内翰綦公崇礼启》来称之。
在这封信中,李清照除了略对搭救她的綦崇礼表示感谢,其大部分内容都是在阐述自己的不幸遭遇,对那个以骗财为目地而“骗婚”的张汝舟的无情揭露。李清照这封极力为自己辨白的信并没有让宋人对李清照产生怜惜和同情,大多数看后都持讥讽的态度。而明清之人大多数称这封信为“伪作”,而不承认李清照改嫁,要为李清照改嫁说“辨诬”。今人多以这封信作为李清照改嫁的物证,把这封信当作研究李清照的重要资料。
结构布局是体现作家匠心和艺术构思的重要方面。李清照往往根据内容和体裁的不同,采取相应的结构方法,故其散文以灵活变化见长。观其现存作品。或取纵向结构法,或用横向结构法,亦有纵向、横向结合,明线、暗线交错之篇,可谓多姿多态,富于变化。
李清照在其散文中爱用典、善用典、精于典,下面是她在《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的用典特点:
其一,用典频率高。《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全文四十五句(分句不计),典实近五十。
其二,用典精博明当。易安散文典实密集,却无堆砌感和艰涩感,这主要与作者的精于选择、巧于组织、善于表述有关。如刘伶和石勒的典故结合的天一无缝,好一句“可念刘伶之肋,难胜石勒之拳。”既说明张汝舟的凶残,自己面对凶残而无惧哉。
其三,用典妥贴自然,了无斧痕。如其用谈娘(实踏摇娘)正是一个被丈夫虐待的妇女,与她自己遭遇何其相似。
在结构布局上灵活变化,跌宕我姿,这是易安散文的特征,而用典则是李清照对散文驾驭能力的体现。
一般认为此诗作于屈原临死前,是诗人的绝命词。此诗历述作者不能见容于时的原因与现状以及南行的心情,为自己遭遇的不幸发出了浩叹与歌唱,希望以自身肉体的死亡来震撼民心、激励君主。全诗语句简短有力,颇有气促情迫之感,反映了诗人的实际感受与心境,在情感与表达形式上与诗的内涵浑然一体。
诗篇开首先刻画诗人南行时的心情,两句极度表述忧郁、哀伤心理的诗句,一下子扣住了读者的心弦:“伤怀永哀兮”、“郁结纡轸兮”,——表明诗人在初夏时节步向南方时,悲愤的情绪已达到了难以自抑的地步。客观环境对此时人物的心绪起了极好的衬托作用——“眴兮杳杳,孔静幽默”,唯此“杳杳”“无所见”、“静默”“无所闻”,才更显出“岑僻之境,昏瞀之情”(蒋骥《山带阁注楚辞》)。
如果诗人在临终前的心态仅仅只停留于这种悲哀的水准上,那么,无论诗篇本身还是诗人的形象,都难以令人产生共鸣和敬慕。诗人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没有将笔墨仅仅诉诸于个人遭遇的不幸与感伤上,而是始终同理想抱负的实现与否相联系,希冀以自身肉体的死亡来最后震撼民心、激励君主,唤起国民、国君精神上的觉醒,因而,诗篇在直抒胸臆之后,笔锋自然转到了对不能见容于时的原因与现状的叙述。
随之出现的是一系列的形象比喻:或富理性色彩——“刓方为圜”、“章画志墨”、“巧倕不斵”——以标明自己坚持直道、不随世俗浮沉的节操;或通俗生动——“玄文处幽兮,蒙瞍谓之不章”、“离娄微睇兮,瞽以为无明”、“凤皇在笯兮,鸡鹜翔舞”、“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怀瑾握瑜兮”、“邑犬之群吠兮”——用大量生活中习见的例子作譬,以显示自己崇高的志向与追求;这些比喻集中到一点,都旨在表述作者的清白、忠诚却不能见容于时,由此激发起读者的同情、理解与感慨,从而充实了作品丰厚的内在蕴含力,使之产生了强烈的感染力。正是由于有了上述一系列感情的铺垫,故而作者发抒临终前的慨叹便有了厚实的基础与前提,诗篇正文末段的“舒忧娱哀兮,限之以大故”,人们读来也便更觉悲慨而泫然了。
最后部分的“乱辞”,可以说是诗人情感达到高潮的表露。在前面历述现状、原因、心情等以后,诗人至此发出了浩叹与歌唱,它是全诗内容的总结与概括,也是诗人心声的集中倾诉。毫无疑问,在诗人看来,悲哀是悲哀,理想是理想,决不能因为自己行将死去而悲痛至放弃毕生追求的理想,唯有以己身之一死而殉崇高理想,才是最完美、最圆满的结局,人虽会死去,而理想却永远不会消亡。故而诗人最后唱道:“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
此篇在语言上有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似有别于《九章》其他篇(《橘颂》除外):全诗句子大都不长,显得简短有力,读上去颇有急促感。从首句“滔滔孟夏兮”到篇终“乱辞”,几乎大多是四言句(加“兮”字为五言),——这显然是诗人的精心设计。
作为临终前的绝命词,诗篇这样的处理,完全符合诗人的实际心境,或换言之,正因为面临自我选择的死亡,才会有气促情迫之感,而运用短促句,正是这种真切心境的实剖,既反映了此时此刻诗人的实际感受与心态,也在情感与表达形式上与诗的内涵浑然一体,从而使读者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诗人高超的艺术功力与匠心于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