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猎轻骄,概括边城儿的生活态度。“胡马秋肥宜白草,骑来蹑影何矜骄。金鞭拂雪挥鸣鞘,半酣呼鹰出远郊。弓弯满月不虚发,双鸧迸落连飞髇。”六句,具体描写边城儿的生活态度。骑马驰骋,态度骄横,半酣鸣鞭,呼鹰出郊。弓不虚发,连落双鸟。“猛气”二句收束以上六句之意:猛气英风振沙碛,与游猎轻骄相呼应。末二句点明诗旨,照应开头,对比强烈。
结尾“白首下帷”运用典故,指汉儒董仲舒事,三年不出园只管读书。李白虽然作为一个诗人,但他的诗歌以及行事作风则更像一个游侠,与此诗相近的《侠客行》则是李白仗剑天下的内心写照。李白也是借此诗表明自己也要像边城儿一样,银白马鞍,弯弓满月,追逐自己报效国家的梦想。
李白的长诗很会营造氛围,对边城的军人的形象的描写是成功的,但决不是歌颂他们,李白往往在结句才表达出自己的思想。
这是一首在应进士科举前所作的呈现给张籍的行卷诗。前两句渲染典型新婚洞房环境并写新娘一丝不苟地梳妆打扮。后两句写新娘不知自己的打扮能否讨得公婆的欢心,担心地问丈夫她所画的眉毛是否合宜。此诗以新妇自比,以新郎比张籍,以公婆比主考官,借以征求张籍的意见。全诗选材新颖,视角独特,以“入时无”三字为灵魂,将自己能否踏上仕途与新妇紧张不安的心绪作比,寓意自明,令人惊叹。
以夫妻或男女爱情关系比拟君臣以及朋友、师生等其他社会关系,乃是中国古典诗歌中从《楚辞》就开始出现并在其后得到发展的一种传统表现手法。此诗也是用这种手法写的。
古代风俗,头一天晚上结婚,第二天清早新妇才拜见公婆。此诗描写的重点,乃是她去拜见之前的心理状态。首句写成婚。洞房,这里指新房。停,安置。停红烛,即让红烛点着,通夜不灭。次句写拜见。由于拜见是一件大事,所以她一早就起了床,在红烛光照中妆扮,等待天亮,好去堂前行礼。这时,她心里不免有点嘀咕,自己的打扮是不是很时髦呢?也就是,能不能讨公婆的喜欢呢?因此,后半便接写她基于这种心情而产生的言行。在用心梳好妆,画好眉之后,还是觉得没有把握,只好问一问身边丈夫的意见了。由于是新娘子,当然带点羞涩,而且,这种想法也不好大声说出,让旁人听到,于是这低声一问,便成为极其合情合理的了。这种写法真是精雕细琢,刻画入微。
仅仅作为“闺意”,这首诗已经是非常完整、优美动人的了,然而作者的本意,在于表达自己作为一名应试举子,在面临关系到自己政治前途的一场考试时所特有的不安和期待。应进士科举,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乃是和女孩儿出嫁一样的终身大事。如果考取了,就有非常广阔的前途,反之,就可能蹭蹬一辈子。这也正如一个女子嫁到人家,如果得到丈夫和公婆的喜爱,她的地位就稳定了,处境就顺当了,否则,日子就很不好过。诗人的比拟来源于现实的社会生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之下,很有典型性。即使如今看来,读者也不能不对他这种一箭双雕的技巧感到惊叹。
朱庆馀呈献的这首诗获得了张籍明确的回答。在《酬朱庆馀》中,他写道:
“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
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
由于朱的赠诗用比体写成,所以张的答诗也是如此。在这首诗中,他将朱庆馀比作一位采菱姑娘,相貌既美,歌喉又好,因此,必然受到人们的赞赏,暗示他不必为这次考试担心。
首句写这位姑娘的身分和容貌。她是越州的一位采菱姑娘。这时,她刚刚打扮好,出现在镜湖的湖心,边采菱边唱着歌。次句写她的心情。她当然知道自己长得美艳,光彩照人。但因为爱好的心情过分了,却又沉吟起来。(沉吟,本是沉思吟味之意,引申为暗自忖度、思谋。)朱庆馀是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市)人,越州多出美女,镜湖则是其地的名胜。所以张籍将他比为越女,而且出现于镜心。这两句是回答朱诗中的后两句,“新妆”与“画眉”相对,“更沉吟”与“入时无”相对。
全诗以“入时无”三字为灵魂。新娘打扮得入不入时,能否讨得公婆欢心,最好先问问新郎,如此精心设问寓意自明,令人惊叹。后半进一步肯定她的才艺出众,说:虽然有许多其他姑娘,身上穿的是齐地(今山东省)出产的贵重丝绸制成的衣服,可是那并不值得人们的看重,反之,这位采菱姑娘的一串珠喉,才真抵得上一万金哩。这是进一步打消朱庆馀“入时无”的顾虑,所以特别以“时人”与之相对。朱的赠诗写得好,张也答得妙,文人相重,酬答俱妙,可谓珠联璧合,千年来传为诗坛佳话。
诗篇生动活泼,妙趣横生,作者鲁迅以戏谑的笔法,把麦氏描绘成乘云车的“飞仙”,突然降临,而且携着“灵童”。构成“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的奇异境界。这两句诗,描绘的是麦氏为寻丈夫,突然出现在姚蓬子家的情景。因她是从碧空突然而降的飞仙,所以所带之子,也便为“灵童”。这是取前后形象的一致性,其戏谑的因素也就由此而生。
然而主要的戏谑之笔,还在后两句:“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后两句诗是说,麦氏为寻丈夫穆木天突然来到姚蓬子家,可怜的是这里并没有穆木天,只有姚蓬子,所以还得迎风东奔西逃再去寻找。这是诗篇的本意,但是作者却采取了夸张的写法,使之更增加一层趣味。这里的“天子”是用了《穆天子传》中驾八骏之车往昆仑山会西王母的周天子周穆王的故事。由于麦氏要寻的丈夫是“穆木天”,既同于穆王的穆字,又有“天子”的“天”字,就构成了“天子”。“可怜蓬子非天子”两个“子”字恰好相对,中间加一“非”字自然成章,又合事实,遂成自然佳句。
“逃去逃来吸北风”,解释不一,有说是写蓬子,有说是写麦氏。据锡金先生所说当时的情景,应是写麦氏。锡金说,当时的情况是,麦德广到了姚蓬子家以后,不见穆木天,盲然无措,无处投奔,于是向姚蓬子提出请求,暂住他家,一面再去寻找丈夫。但是姚蓬子没有答应,说他自己还要出去借宿,不能留人。结果麦氏只好再出去奔走,所以才有“逃去逃来吸北风”的描写。这是合乎情理的。但是由于诗句是概括的语言,“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顺读下去,似乎“逃去逃来”句的主语是姚蓬子,所以便生歧义。而当时姚蓬子也确有为避战火出去借宿的事。由此歧义,便又引起对“吸北风”的解释。从麦氏来说,找不到穆木天,又不能在姚蓬子家留宿,必然还要出去奔波,在“逃去逃来”之中,自然要喝风了。但从姚蓬子来说,他的外逃借宿也会喝风,况且姚蓬子又长了一对朝天的鼻孔,岂不更要吸风。而从事件本身和整个诗意来看,主要写的是麦德广。诗篇从开始的“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到最后的“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都是以麦氏为主体。诗题虽然是《赠蓬子》,但描写的事件和人物却不是姚蓬子。诗的第三句出现“蓬子”二字;在于说明此地只有蓬子,没有天子,而不是去直接写“蓬子”。因而最后“逃去逃来”句,也就与“蓬子”没有关系。
这首诗虽为戏谑,却反映出“一·二八”战乱给人们带来的生活波荡。围绕这个事件,表现出上海闸北地区的惶乱和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