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诗主要有两种风格:一种为“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式的大气磅礴、雄奇浪漫之壮美,诸如《蜀道难》之类;一种为“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新自然之优美。此诗应属后一类。
另外,此诗也透露出李白隐逸与入世的矛盾。诗人思想中有很深的隐逸情结,所以把家乡描绘得极其优美,且环境清幽,适于隐居。但毕竟身处大唐盛世,男儿志在四方,立志报国,所以最终“无心恋清境”,离开家乡,“已将书剑许明时”。
首句“晓峰如画参差碧,藤影风摇拂槛垂”,天色初晓,作者走出门外远望匡山,只看到曙光中美景如画,山色斑斓,不禁心情舒畅。近处,藤蔓从树上垂下,随风摇曳,枝条轻轻拂过栏杆,令人心旷神怡。
次句“野径来多将犬伴,人间归晚带樵随”,山上野径交错,人们常常带着家犬一起走过。每逢夕阳西下,晚归的农人就背着柴薪走下山来。这一富有浓郁生活气息的画面,给人平静而悠远的感觉。
中间两联“看云客倚啼猿树,洗钵僧临失鹤池”,读书读累了,作者常倚树休息,没看云卷云舒,聆听猿啼阵阵。有时候还会看见大明寺里的僧人出来清洗钵盂,他们洗钵的那个池塘曾有白鹤飞来,如今却不知飞到那里去了。短短几句诗,描绘出匡山的美好景致,也表达出作者对这里所怀有的深沉感情。
最后两句描绘出一幅匡山虽美、无心留恋、决心奉献文才武艺的雄心壮志图。诗人“将犬”为伴,“带樵”晚归,听“猿啼”,看“鹤飞”,心旷神怡,安闲舒适。运用借景抒情的手法:匡山虽美,我却要离开了。不是我不喜爱这里的美景,而是我已经决心走出大山,凭自己的文武才艺,开创一番伟大事业。
此诗的前三联描写了匡山的自然美景,雄奇、秀丽、清幽,可见其对家乡的深情与依恋。尾联则抒发了他欲为大唐盛世奉献出文才武艺的宏伟抱负。不是不热爱家乡与大自然,只是因为早已有了在盛世施展才能的抱负了。
全诗八句,前六句皆写匡山“清境”,末二句写己之政治抱负,亦即远游之目的。全诗于清雅闲适中体现着作者远大的志向和豪迈的情怀,叙事娓娓,抒情款款,可见李白去蜀辞乡之际,既对故乡无限依恋,而用世之心更高于一切。
这篇文章是陶渊明在晋宋易代之际所作的一封家信。诗人在信中用平易浅显的语言扼要地回顾了他五十余年的生活,述说自己的思想和人生态度,还告诫儿子们要互相友爱,期望儿子们也能按照他的理想和做人的准则生活下去。全信款款而谈,语重心长,尤能体现诗人的一生志趣及满腔深厚的舔犊之情。
信一开始,就开宗明义地提出生必有死,接着从孔子弟子子夏“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名言中,引出“穷达不可妄求,寿夭永无外请”的道理,然后就此分层叙说。
首先用年过知天命的岁数来回首已往,虽有自责,却也有清除非己的无奈和闲居躬耕的欢然自喜,孺仲妻的话使他深信对生活方式作出的选择,而不受拘束的生活也使他充分感受到羲皇上人般的闲适。这种对平生志趣的追述,实际上充满了“穷达不可妄求”的生活哲理。
其次是以病重难久的心情来交代后事,尽管没有足够的财产留给后代,诗人还是真诚的希望他们能像鲍叔、管仲那样对待家产,像归生、伍举那样念及情谊,像韩元长那样兄弟同居,像汜稚春那样七世同财,这又是在“寿夭永无外请”思想支配下的殷殷嘱托。
全信款款而谈,语重心长,尤能提现诗人的一生志趣及满腔深厚的舔犊之情。
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
这首诗作于公元750年(天宝九年)。当时,诗人供职于高仙芝幕府,不受重用,因而心情压抑,此时诗作中大都有思乡之语,这一首为其中最沉郁、伤感者。
首联两句以鲜明对比来说明离家西行已越发遥远,返回之期更是渺茫,只能在极度思乡之时偶尔回首而已,可是行程仍然继续往西,那种无奈与沉痛扣人心弦。颔联写自然环境的恶劣和景物的重复单调,使诗人在无聊的旅途中,更增对家乡的怀念。颈联极言时间之延滞,路途来回之遥远,表明诗人对域外生活已经十分厌倦,如此则更见思乡之苦,思乡之切。尾联写诗人与友人分别后不到一年就头鬓斑白,可见其受愁思煎熬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