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是咏史词,借越国美女西施的故事,抒发历史兴亡之感慨,充满悲凉、凄婉的凭吊气氛。
词的上片写西施。“倾国倾城”是用来形容女子的姿色艳美绝伦的词语,始 见于《汉书·外戚传》:李延年知音律、善歌舞,尝在汉武帝前起舞作歌曰:“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此词首句“倾国倾城恨有馀”引出的是春秋时越王勾践灭吴的一段动人的故事,“倾国倾城”四字系指代越国浣纱美女西施,她在吴越之争中,被越王勾践当作祸国工具献于吴王夫差,以惑乱吴国之政;“恨有余”,是说西施之恨无尽无穷。“几多红泪泣姑苏,倚风凝睇雪肌肤”两句似乎是对西施之恨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在姑苏台上春霄宫中,西施内心凄苦,她多少次在妆成侍宴之前还忍不住泪水暗流,她倚立风前深情远望,凝视着自己那南方白云深处的故乡。“姑苏”,地名,即今之苏州,昔春秋时吴国的故都,此处概指当年吴王夫差在姑苏台上所建的、专供欢饮行乐用的春霄宫;“雪肌肤”在此形容西施肤色之美,晶莹洁白如雪。词的上片通过人物的肖像动作描写,刻画其内心的矛盾与痛苦。越王勾践巧使美人计,利用西施达到了灭吴复仇的愿望,但就西施个人的幸福来说,她远离故土,向一个自己并不喜爱的暴君献媚邀宠,却不能不是一出令人同情的千古悲剧。
下片转写吴、越。“吴主山河空落日,越王宫殿半平芜,藕花菱蔓满重湖”三句,是作者就眼前景色抒发感慨。当年吴王所占领的辽阔土地,空自日出日落,早已多次变易主人。越王的雄伟宫殿也已经大都变得壁断垣颓,遍地荒草,一片陈迹。兴衰成败都化作过去,只有那红荷绿菱仍然密密地覆盖着湖面,年复一年地宣告着春去夏来。寥寥三句,写尽了胸中的苍凉和惆怅。
此词正如李冰若说:“伯主雄图,美人韵事,世异时移,都成陈迹。三句写尽无限苍凉感喟。此种深厚之笔,非飞卿辈所企及者。”(《栩庄漫记》)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小雅·采芑》诗的开首以“采芑”起兴,很自然地引出这次演习的地点:“新田”、“菑亩”。紧接着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出现在旷野上,马蹄得得,敲不碎阵列中之肃穆严整;军旗猎猎,掩不住苍穹下之杀气腾腾。在这里,作者以一约数“三千”极言周军猛将如云、战车如潮的强大阵容,进而又将“镜头的焦距”拉近至队伍的前方,精心安排了一个主将出场的赫赫威仪。只见他,乘坐一辆红色的战车,花席为帘、鲛皮为服,四匹马训练有素、铜钩铁辔,在整个队伍里坐镇中央,高大威武而与众不同。真是未谋其面已威猛慑人。诗的第二章与上大体相同,以互文见义之法,主要通过色彩刻画(“旗旐央央”,“约軝错衡”),继续加强对演习队伍声势之描绘。在对方叔形象的刻画上则更逼近一步:“服其命服”的方叔朱衣黄裳、佩玉鸣鸾、气度非凡。同时也点明他为王卿士的重要身份。第三章格调为之一变,以鹰隼的一飞冲天暗比方叔所率周军勇猛无敌和斗志昂扬。接下来作者又具体地描绘了周师在主帅的指挥下演习阵法的情形:雷霆般的战鼓声中,战车保持着进攻的阵形,在响彻云霄的喊杀声中向前冲去;演习结束,又是一阵鼓响,下达收兵的号令,队伍便井然有序地退出演习场,整顿完毕后,浩浩荡荡地返回营地。(“伐鼓渊渊,振旅阗阗”)。第四章辞色俱厉,以雄壮的气概直斥无端滋乱之荆蛮(“蠢尔蛮荆,大邦为仇”)。告诫说,以方叔如此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之师旅讨伐荆蛮,定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摧敌之军,拔敌之城,俘敌之人,败之于谈笑挥手之间(“方叔率止,执讯获丑”)。
统观全诗,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此诗并非实写战争,而是写一次军事演习。这从诗中“师干之试”等处可证。其二,此诗从头至尾层层推进,专事渲染,纯以气势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