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是杜甫往牛头山拜访鹤林禅师后,下山回望的记述。
“牛头见鹤林,梯径绕幽林。”诗人拜见禅师后,感觉到禅机深奥高妙,犹如上山来的山经,盘旋曲折,穿云绕雾,难见真面目。描写牛头寺的景色,表示诗人对禅居生活及心境的向往。
“春色浮天外,天河宿殿阴。”待诗人更上一层楼,顿觉所要寻者,原来睹面就是。浮动在远山上的春景、晚上的银河,无一不是。在这里,衲子们不舍夜昼,布道传灯,向往那黄金敷地的琉璃世界。至此,诗人法喜充满,禅悦遍布。
“传灯无白日,布地有黄金。”诗人接着感叹传播佛法并不容易,但禅师仍然慈悲传法。
“休作狂歌老,回看不住心。”理解到此,诗人对佛法与鹤林禅师充满了尊敬和感激之情,但也不执着于此,所以说“回看不住心”。是啊,如此清修净境,诗人很向往之。诗人年纪也大了,不适合再作狂吟之事了,是该收收心,静心下来好好修心养性了。其实,收住自己的妄心而安住清凉界也会更加自在。
杜甫写有禅诗数十首,中多论禅礼佛之句。从此可看出杜甫于佛法确有所得,领会《金刚经》“应无所往,而生其心”的义理。从他的一生虽困苦不堪,但始终“哀而不伤”的中庸境界来看,诗人的确是从佛法中得到了利益,同时也表现出诗人心系禅悦的心迹。
随着封建制度日趋衰落,当时的豪门,特别是贵族人士,在精神上也日益空虚,做诗成了一种消磨时光和精力的娱乐。他们既然除了“风花雪月”之外别无可写,也就只得从限题、限韵等文字技巧方面去斗智逞能。小说中已换过几次花样,这里每人分得某字为韵,也是由来已久的一种唱和形式。描写这种诗风结习,客观上反映了当时这一阶层人物的无聊的精神状态。
从人物描绘上说,邢岫烟、李纹、薛宝琴都是初出场的角色,应该有些渲染。但她们刚到贾府,与众姊妹联句作诗不应喧宾夺主,所以芦雪庵联句除薛宝琴所作尚多外,仍只突出史湘云。众人接着要她们再赋红梅诗,是作者的补笔,借此机会对她们的身份特点再作一些提示,而且是通过诗句来暗示的。李纹姊妺是李纨的寡婶的女儿,从诗中泪痕皆血、酸心成灰等语来看,可能也有不幸遭遇,或是表达丧父之痛。“寄言蜂蝶”莫作轻狂之态,可见其自恃节操,性格上颇有与李纨相似之处,大概是注重儒家“德教”的李守中一族中共同的环境教养所造成的。
中唐人以白描叙日常生活,往往曲尽人情。朱庆余《闺意上张水部》写洞房花烛夜后的新嫁娘,令人过目不忘;王建《新嫁娘词》内容如朱诗之续,艺术上亦不相让。
古时常言新媳妇难当,在于夫婿之上还有公婆。夫婿称心还不行,还得婆婆顺眼,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古代女子过门第三天(俗称“过三朝”),照例要下厨做菜,这习俗到清代还保持着,《儒林外史》二十七回:“南京的风俗,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画眉入时固然重要,拿味合口则更为紧要。所以新媳妇总会有几分忐忑不安的。
“三日入厨下”直赋其事,同时也交待出新婚的特定程序。“洗手”本是操作中无关紧要的环节,写出来就有表现新妇慎重小心的功效——看来她是颇为内行,却分明有几分踌躇。原因很简单:“未谙姑(婆婆)食性”。考虑到姑食性的问题,颇见出新妇的精细。同样一道羹汤,兴许有说咸,有说淡。这里不仅有个客观好坏标准,还有个主观好恶标准。“知己不知彼”,是不能稳操胜券的。她需要参谋,还要考虑谁来参谋。夫婿么,十个男儿九粗心,他在回答母亲食性问题上,也许远不如对“画眉深浅”的问题来得那么叫人放心。而女儿才是最体贴娘亲的,女儿的习惯往往来自母亲的习惯,食性亦然。所以新嫁娘找准“小姑”。味”这东西,说不清而辨得出,不消问而只须请“尝”。小姑小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总未成年,还很稚气。她也许心想尝汤而末敢僭先的,所以新嫂子要“遣”而尝之。姑嫂之间,嫂是尊长。对夫婿要低声问,对小姑则可“遣”矣。情事各别,均应服从于规定情景。这两句切合人物的身份和特定的生活情境,写得细腻传神。
诗人写到“尝”字为止,以下的事情,就要由读者去补充了。这样反觉余味无穷,体裁的限制转化为表达的优长。由于诗人善于描写特定情境下的特定心理,寥寥几笔便勾出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慧黠的新嫁娘的形象,生活气息非常浓厚。
这是写景之诗,而诗人很能捕住一系列富於特色的自然景物,把明丽而具动感的自然图景呈示读者眼前。
首句写竹与藤,以“斜挂”两字把二者连在一起,竹为藤所绕,藤依竹而生,相依为命。次句写花草,一丛丛野花在幽僻的地方静静地开着,杂草亦随处乱生,花装点草,草映衬花。这二句,一个“瘦”字一个“幽”字,点出所在地的荒僻与恬静。一个“斜”字一个“乱”字则突显了山野植物自由自在的生长姿态。
首二句是近景,三四句是远景。第三句写林与风,由於树高,山风吹来,摇曳多姿。末句写苔与水,由於青苔很滑,水从上面流过,了无声响,份外清幽。要是细察一下,这末二句写的景象都是以因果关系呈现的,而全诗四句是两两相对仗,十分工整!再说,诗人把八种自然景象通过有机的连接,形成一幅美丽的画面,生动地写出山居的清幽环境,真是妙手。所以,不选金代绝句则已,若选,则此诗总会获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