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灵台无计逃神矢”,诗一开头就用希腊神话白虹神箭射心这个形象的比喻,倾诉了作者鲁迅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思。作者鲁迅还在南京求学时,就努力学习西方的先进思想,密切注视当时的政治局势,关心国家大事,关心民族命运;到日本后,又接受了孙中山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的思潮影响,因而祖国的垂危、人民的苦难,更象神箭一样射中了他,使他无时无刻不为祖国和人民的命运担心和忧虑。这句诗展示了作者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把挽救国家危亡看作自己神圣职责的革命胸怀,表现了鲁迅积极战斗的人生观和彻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民主主义立场。
“风雨如磐暗故园”,是说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侵略和压迫,犹如磐石压顶,使祖国暗无天日,景象惨淡,岌岌可危。这句诗,高度概括了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黑暗悲惨的现状,是产生“灵台无计逃神矢”这一强烈感情的客观原因。作者鲁迅这时虽身居异域,远隔重洋,但万里海天,并没有隔断他同祖国人民息息相通的联系。他遥念在帝国主义列强宰割蹂躏和清王朝反动统治下的祖国。灾难重重,危机四伏,内心的忧愤溢于字面。“暗”字不但写出了黑暗动荡的祖国的政治形势,而且写出鲁迅无法遏制的愤慨和深沉的忧虑。
“寄意寒星荃不察“,“意”,指作者的救国救民的理想。“荃”,指人民。这里,作者用浪漫主义的想象表达自己拯救祖国的希望,希望他的救国救民的理想能为“荃“所理解,即希望祖国人民觉醒起来。作者鲁迅当时对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有一定认识的,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局限,鲁迅对人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还估计不足,因此发出了“寄意寒星荃不察”的慨叹。鲁迅慨叹“荃不察”,是迫切希望祖国人民能尽快觉醒,以便担当起拯救祖国的任务。
最后一句“我以我血荐轩辕”,是鲁迅对祖国、对人民发出的庄严誓言,决心为祖国、为人民而献身。虽然人民暂时还未觉醒,但他要尽自己的努力,唤醒群众,和群众一起参加战斗,甘洒热血写春秋。这一肝胆照人,气贯长虹的诗句,字字倾注了作者鲁迅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忠心,表现了青年时代的鲁迅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英雄气概,将诗的感情升华到了一个激昂慷慨,热血沸腾的高度。
这首诗,声调激越,感情强烈。作者运用顿挫跳跃的笔法,有曲折、有波澜、有起伏地把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抒发得深刻真切。全诗四句,先写作者热爱祖国的感情,继写由热爱而引起对处在“风雨如磬”之中的祖国的忧虑,再写由忧虑而感到“寄意寒星荃不察”,心情不免有点沉重,最后跃上一个新的高峰,激昂慷慨,热血沸腾,迸发出“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最强音,充满着激励的力量。这首诗,还通过典故运用和比喻、象征的手法,使所抒发的感情形象化。如“神矢”这个典故的运用,就把抽象的爱国主义感情表现得更具体。“风雨如磬”这个富有象征性的比喻,十分形象地表现出黑暗势力的强大,民族危机的深重,国家处境的险恶。以“荃”这种芳香的草比喻人民,表现了鲁迅对人民热爱赞颂的感情。最后,用“轩辕”代祖国,并以血来奉献,更使爱国主义的思想得到最形象最突出的表现。
本文记述战国时期荆轲剌秦王这—悲壮的历史故事,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政治情况,表现了荆轲重义轻生、反抗暴秦、勇于牺牲的精神。文章通过一系列情节和人物对话、行动、表情、神态等表现人物性格,塑造了侠义英雄荆轲的形象。
秦王嬴政重用尉缭,一心想统一中原,不断向各国进攻。他拆散了燕国和赵国的联盟,使燕国丢了好几座城。燕国的太子丹原来留在秦国当人质,他见秦王嬴政决心兼并列国,又夺去了燕国的土地,就偷偷地逃回燕国。他恨透了秦国,一心要替赵国报仇。但他既不操练兵马,也不打算联络诸侯共同抗秦,却把燕国的命运寄托在刺客身上。他把家产全拿出来,找寻能刺秦王嬴政的人。
后来,太子丹物色到了一个很有本领的勇士,名叫荆轲。公元前230年,秦国灭了韩国;过了两年,秦国大将王翦(音jiǎn)占领了赵国都城邯郸,一直向北进军,逼近了燕国。燕太子丹十分焦急,就去找荆轲。要他去刺杀秦王。荆轲说:“行是行,但要挨近秦王身边,必定得先叫他相信我们是向他求和去的。听说秦王早想得到燕国最肥沃的土地督亢(在河北涿县一带)。还有秦国将军樊於期,现在流亡在燕国,秦王正在悬赏通缉他。我要是能拿着樊将军的头和督亢的地图去献给秦王,他一定会接见我。这样,我就可以对付他了。”
荆轲知道太子丹心里不忍,就私下去找樊於期(fánwūjī),跟樊於期说:“我有一个主意,能帮助燕国解除祸患,还能替将军报仇,可就是说不出口。” 樊於期连忙说:“什么主意,你快说啊!” 荆轲说:“我决定去行刺,怕的就是见不到秦王的面。现在秦王正在悬赏通缉你,如果我能够带着你的头颅去献给他,他准能接见我。” 樊於期说:“好,你就拿去吧!”说着,就拔出宝剑,抹脖子自杀了。
太子丹事前准备了一把锋利的匕首,叫工匠用毒药煮炼过。谁只要被这把匕首刺出一滴血,就会立刻气绝身死。他把这把匕首送给荆轲,作为行刺的武器,又派了个十二岁时便杀过人的勇士秦武阳,做荆轲的副手。
公元前227年,荆轲从燕国出发到咸阳去。太子丹和少数宾客穿上白衣白帽,到易水(在今河北易县)边送别。临行的时候,荆轲给大家唱了一首歌:“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荆轲跳上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荆轲到了咸阳。秦王政一听燕国派使者把樊於期的头颅和督亢的地图都送来了,十分高兴,就立刻穿上上朝的衣服,在咸阳宫接见荆轲。朝见的仪式开始了。荆轲捧着装了樊於期头颅的盒子,秦武阳捧着督亢的地图,一步步走上秦国朝堂的台阶。秦武阳一见秦国朝堂那副威严样子,不由得害怕得发起抖来。当然,《刺客列传》里,谋士田光对燕太子丹说的一段话:“窃观太子客无可用者:夏扶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脉勇之人,怒而面青;舞阳骨勇之人,怒而面白。光所之荆柯,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秦王政左右的侍卫一见,吆喝了一声,说:“使者怎么变了脸色?” 荆轲回头一瞧,果然见秦武阳的脸又青又白,就赔笑对秦王说:“粗野的人,从来没见过大王的威严,免不了有点害怕,请大王原谅。” 秦王政毕竟有点怀疑,对荆轲说:“叫秦武阳把地图给你,你一个人上来吧。” 荆轲从秦武阳手里接过地图,捧着木匣上去,献给秦王政。秦王政打开木匣,果然是樊於期的头颅。秦王政又叫荆轲拿地图来。荆轲把一卷地图慢慢打开,到地图全都打开时,荆轲预先卷在地图里的一把匕首就露出来了。秦王政一见,惊得跳了起来。荆轲连忙抓起匕首,左手拉住秦王政的袖子,右手把匕首向秦王政胸口直扎过去。秦王政使劲地向后一转身,把那只袖子挣断了。荆轲拿着匕首追了上来,秦王政一见跑不了,就绕着朝堂上的大铜柱子跑。荆轲紧紧地逼着。两个人像走马灯似地直转悠。旁边虽然有许多官员,但是都手无寸铁;台阶下的武士,按秦国的规矩,没有秦王命令是不准上殿的,大家都急得六神无主,也没有人召台下的武士。官员中有个伺候秦王政的医生,叫夏无且,急中生智,拿起手里的药袋对准荆轲扔了过去。荆轲用手一扬,那只药袋就飞到一边去了。这时,左右大臣提醒道:“把剑背在背上,把剑背在背上。”秦王政遂将宝剑背在背上,再往前一步,拔出宝剑,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站立不住,倒在地上。他拿匕首直向秦王政扔过去。秦王政往右边只一闪,那把匕首就从他耳边飞过去,打在铜柱子上,“嘣”的一声,直迸火星儿。秦王政见荆轲手里没有武器,又上前向荆轲砍了几剑。荆轲身上受了八处剑伤,自己知道已经失败,张开双腿坐在地上,傲慢地说:“我没有早下手,本来是想先逼你退还燕国的土地。” 这时候,侍从的武士已经一起赶上殿来,结束了荆轲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