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首诗所要极力表现的是辋川的秋景。一联和三联写山水原野的深秋晚景,诗人选择富有季节和时间特征的景物:苍翠的寒山、缓缓的秋水、渡口的夕阳,墟里的炊烟,有声有色,动静结合,勾勒出一幅和谐幽静而又富有生机的田园山水画。诗的二联和四联写诗人与裴迪的闲居之乐。倚杖柴门,临风听蝉,把诗人安逸的神态,超然物外的情致,写得栩栩如生;醉酒狂歌,则把裴迪的狂士风度表现得淋漓尽致。全诗物我一体,情景交融,诗中有画,画中有诗。
此诗、画、音乐完美结合的五律。首联和颈联写景,描绘辋川附近山水田园的深秋暮色;颔联和尾联写人,刻画诗人和裴迪两个隐士的形象。风光人物,交替行文,相映成趣,形成物我一体、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抒写诗人的闲居之乐和对友人的真切情谊。
“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湲。”首联写山中秋景。时在水落石出的寒秋,山间泉水不停歇地潺潺作响;随着天色向晚,山色也变得更加苍翠。不待颔联说出“暮”字,已给人以时近黄昏的印象。“转”和“日”用得巧妙。转苍翠,表示山色愈来愈深,愈来愈浓;山是静止的,这一“转”字,便凭借颜色的渐变而写出它的动态。日潺湲,就是日日潺湲,每日每时都在喧响;水是流动的,用一“日”字,却令人感觉它始终如一的守恒。寥寥十字,勾勒出一幅有色彩,有音响,动静结合的画面。
“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颈联写原野暮色。夕阳欲落,炊烟初升,是田野黄昏的典型景象。渡头在水,墟里在陆;落日属自然,炊烟属人事:景物的选取是很见匠心的。“墟里上孤烟”,显系从陶潜“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归园田居之一》)点化而来。但陶句是拟人化的表现远处村落上方炊烟萦绕、不忍离去的情味,王句却是用白描手法表现黄昏第一缕炊烟袅袅升到半空的景象,各有各的形象,各有各的意境。这一联是王维修辞的名句,历来被人称道。“渡头余落日”,精确地剪取落日行将与水面相切的一瞬间,富有包孕地显示了落日的动态和趋向,在时间和空间上都为读者留下想象的余地。“墟里上孤烟”,写的也是富有包孕的片刻。“上”字,不仅写出炊烟悠然上升的动态,而且显示已经升到相当的高度。
首、颈两联,以寒山、秋水、落日、孤烟等富有季节和时间特征的景物,构成一幅和谐静谧的山水田园风景画。但这风景并非单纯的孤立的客观存在,而是画在人眼里,人在画图中,一景一物都经过诗人主观的过滤而带上了感情色彩。颔联:“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这就是诗人的形象。柴门,表现隐居生活和田园风味;倚杖,表现年事已高和意态安闲。柴门之外,倚杖临风,听晚树鸣蝉、寒山泉水,看渡头落日、墟里孤烟,那安逸的神态,潇洒的闲情,和“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归去来辞》)的陶渊明有几分相似。
事实上,王维对那位“古今隐逸诗人之宗”,也是十分仰慕的,就在这首诗中,不仅仿效了陶的诗句,而且在尾联引用了陶的典故:“复值接舆醉,狂歌五柳前。”陶文《五柳先生传》的主人公,是一位忘怀得失、诗酒自娱的隐者,“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实则,生正是陶潜的自我写照;而王维自称五柳,就是以陶潜自况的。接舆,是春秋时代“凤歌笑孔丘”的楚国狂士,诗人把沉醉狂歌的裴迪与楚狂接舆相比,乃是对这位年轻朋友的赞许。陶潜与接舆──王维与裴迪,个性虽大不一样,但那超然物外的心迹却是相近相亲的。所以,“复值接舆醉”的复字,不表示又一次遇见裴迪,而是表示诗人情感的加倍和进层:既赏佳景,更遇良朋,辋川闲居之乐,至于此极啊!末联生动地刻画了裴迪的狂士形象,表明了诗人对他的由衷的好感和欢迎,诗题中的赠字,也便有了着落。
颔联和尾联,对两个人物形象的刻画,也不是孤立进行,而是和景物描写密切结合的。柴门、暮蝉、晚风、五柳,有形无形,有声无声,都是写景。五柳,虽是典故,但对王维说来,模仿陶渊明笔下的人物,植五柳于柴门之外,这是自然而然的。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首联点明诗题“忆”字。以净土宗的初祖慧远大师借指住一,既暗写其不凡,又表达了仰慕之情。为了合乎格律,诗人将晓钟加以倒装,以“钟晓”出之,此句写诗人听到京城的晓钟后,联想起住一所居山寺的钟声,想起久别的朋友。由于寺院的晓钟对于尘世中凡夫俗子来说,既宣告着宁静安详的结束,又预示着喧嚣熙攘的到来,往往最能打动人心,而感觉敏锐的诗人更能由此激起其内心的深层次体验,回忆起过往的相关人事,因此,本诗的“钟晓”意象也就能加入到对后世读者影响深远的唐诗钟声意象群落之中,成为唐代文学的一部分。尾联从”忆”字着笔,写两人在前一年的冬季,聚首青灯古寺,品茗吟诗,围炉夜话。以“炉烟”之“消尽”、“寒灯”之“晦”的物态变化来写夜色深晚,从时间上久写畅叙未眠之状,表达两人情谊之深。结句为一奇境宕出,写两人彻夜畅叙后清晨所见之雪景——馒天皆白,雪压松枝,好一个银色世界,好一个傲写青松。这景色不仅表现环境清绝高洁,而且还富合着住一不染一尘的高洁出世形象。
此诗构思巧妙,其一表现为以东晋高僧慧远作比,其二表现为景物烘托法运用得恰到好处,全诗除首句“别远公”外,无一语言及住一,然而“炉烟”、“寒松”、“童子”、“雪松”及山寺晓钟声中无不有其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