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词描写宋代汴京城中春日繁盛的景况,流露出身逢盛世的强烈自豪感,也表达了当时具有普遍性的流连芳景的社会情绪。
起句“玉城金阶舞舜干”先从朝廷写起,“玉城”与“金阶”为对文,皆指宫廷中的台阶。这是借用大舜帝的典故来歌颂当时崇尚文治、时世清平的局面。《书·大禹谟》:'帝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七旬,有苗格。后遂以“”舞干”指文德感化。
“朝野多欢”一句,承上启下。柳永词中经常写到“太平时,朝野多欢”,这或许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切感受,也或许是谀圣词。前面“舞舜干”,是讲“朝”之“多欢”,“九衢”句以下,则是讲“野”之“多欢”。
所谓“风光丽”,讲京城道路街市的整齐壮丽,即京城的富庶。“万家急九繁弦”,极写京城中歌吹沸天的乐舞之盛。
“凤楼”,这里代指官殿,“凤楼”句写秦楼楚馆的热闹。
“嘉气非烟”句,写充溢于京城中的祥瑞之气。下片“忍负芳年”一句,则另起一意,拍合到流连芳景、及时行乐之意。芳年如此,韶光如此,怎忍轻负?正应“笑筵歌席连昏昼”,即昼夜行乐的意思。
“任旗亭”句,让人联想起曹植的“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名都篇》),以及李白的“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行路难》)等名句。因此这里表达的是文人诗酒风流的雅事。
结句“赏心何处好,惟有尊前”,古人以良辰、美景、赏心、乐事为四美,如王勃《滕王阁序》中云所“四美具,二难并”。这里却不但说樽前歌酒之欢,超过四美,而且“惟有尊前”是最为称心快意之事,这样就把欢快之意写到了极致。
“生活美好”常常是柳永“都市词”中的主旋律。此词上片铺叙京城风光景况,下片着重写处于这种环境中人的心态,词笔潇洒飘逸,正所谓太平盛世之歌。城市“底层人”的穷开心,背后是对生活的热爱。在柳永《乐章集》中,有很多关于“歌德颂功”的题材,对北宋当朝皇帝进行颂扬,或称颂政和民丰,朝野同庆,或歌颂物阜民康、时世清平。
虽然柳永的仕途一直不是很顺,但貌似一直乐观。在当时,柳永也引领了时代潮流。《避暑录话》中有一句表现了柳永的追随者之多:“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但其中味道,实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是一首广泛传颂的名作,诗情画意,十分动人。
此诗首句刻画了人物形象,第二句概括自己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自问,最后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全诗别出心裁,构思新颖,含蓄地表达作者报国无门、衷情难诉的情怀。
作者先写“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陆游晚年说过:“三十年间行万里,不论南北怯登楼”(《秋晚思梁益旧游》)。梁即南郑,益即成都。实际上以前的奔走,也在“万里”“远游”之内。这样长期奔走,自然衣上沾满尘土;而“国仇未报”,壮志难酬,“兴来买尽市桥酒……如钜野受黄河顿”(《长歌行》),故“衣上征尘”之外,又杂有“酒痕”。“征尘杂酒痕”是壮志未酬,处处伤心(“无处不销魂”)的结果,也是“志士凄凉闲处老”的写照。“远游无处不销魂”的“无处不”(即“处处”),既包括过去所历各地,也包括写这首诗时所过的剑门,甚至更侧重于剑门。这就是说:他“远游”而“过剑门”时,“衣上征尘杂酒痕”,心中又一次黯然“销魂”。
引起“销魂”的,还是由于秋冬之际,“细雨”蒙蒙,不是“铁马渡河”(《雪中忽起从戎之兴戏作》),而是骑驴回蜀。就“亘古男儿一放翁”(梁启超《读陆放翁集》)来说,他不能不感到伤心。当然,骑驴本是诗人的雅兴。李贺骑驴带小童出外寻诗,就是一个佳话。李白、杜甫、贾岛、郑棨都有“骑驴”的诗句或故事,而李白是蜀人,杜甫、高适、岑参、韦庄都曾入蜀,晚唐诗僧贯休从杭州骑驴入蜀,写下了“千水千山得得来”的名句,更为人们所熟知。所以骑驴与入蜀,自然容易想到“诗人”。于是,作者自问:“我难道只该(合)是一个诗人吗?为什么在微雨中骑着驴子走入剑门关,而不是过那‘铁马秋风大散关’的战地生活呢?”不图个人的安逸,不恋都市的繁华,他只是“百无聊赖以诗鸣”(梁启超语),自不甘心以诗人终老,这才是陆游之所以为陆游。这首诗只能这样进行解释;也只有这样解释,才合于陆游的思想实际,才能讲清这首诗的深刻内涵。
这就是说,作者因“无处不销魂”而黯然神伤,是和他一贯的追求和当时的处境有关。他生于金兵入侵的南宋初年,自幼志在恢复中原,写诗只是他抒写怀抱的一种方式。然而报国无门,年近半百才得以奔赴陕西前线,过上一段“铁马秋风”的军旅生活,旋即又要去后方充任闲职,重做纸上谈兵的诗人了。这使作者很难甘心。所以,“此身合是诗人未”,并非这位爱国志士的欣然自得,而是他无可奈何的自嘲、自叹。如果不是故作诙谐,他也不会把骑驴饮酒认真看作诗人的标志。作者怀才不遇,报国无门,衷情难诉,壮志难酬,因此在抑郁中自嘲,在沉痛中调侃自己。
一般地说,这首诗的诗句顺序应该是:“细雨”一句为第一句,接以“衣上”句,但这样一来,便平弱而无味了。诗人把“衣上”句写在开头,突出了人物形象,接以第二句,把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概括于七字之中,而且毫不费力地写了出来。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既自问,也引起读者思索,再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正如前人所言,“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但真正的“功夫”仍在“诗外”(《示子遹》)。
此诗共两章,每章首句,毛传以为“兴也”,季本《诗说解颐》以为“赋也”,严虞惇《读诗质疑》又以为“比也”;除此还有“兴而赋”、“比而赋”等不同说法。这两句是含有象征意义的起兴:诗人早晨面对初升的旭日,或晚间仰望刚起的新月,都似乎有一种异样的感觉:那艳丽而热烈的朝阳,皎洁而恬静的月光,多么像他那位艳美而温柔的情人(妻子)啊。她对他的追求是那样大胆热切,又充满着柔情蜜意,竟不顾一切自荐枕席,男欢女悦。两章的二、三两句承接自然。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说得好:“诗起于经过在沉静中回味的情绪。”(转引自朱光潜《诗论》)此篇作者正是有感于朝阳、明月而沉浸在甜蜜的“回味”中,由此激起了难以压抑的爱的狂潮,竟脱口而出透露了他与她洞房中的隐私:不仅说出了情人(妻子)在他的卧室内,还情不自禁地描述了他们亲昵的情景——“履我即兮”、“履我发兮”。从中可以体会到他的叙述是带着颇为得意的幸福感的,读者能触摸到他那颗被爱情撩拨得激烈跳荡的心。正因为如此,所以十句诗中竟有六句有“我”字,自我矜喜之情溢于言表。此诗格调粗犷而不轻薄,俏皮而不油滑,体现了古代情歌质朴的本色。
此诗押韵有其特色,每章皆是一、三、四、五句押韵,并且都与“兮”字组成“富韵”,三句与四句又是重复的,音节舒缓而绵延,有着流连咏叹的情味。全诗八个“兮”字韵脚,《正韵》称为“联章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