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人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
这首《忆故人》词意与调名相仿佛,为代言体形式,写的是一个痴情女子对故人的忆念。全词深情谴绻,感人至深。
首四句写女主人公深夜酒醒时的情景。“烛影摇红”,写的是夜间洞房深处的静态:当时夜阑人静,万籁俱寂,女主人公刚刚酒醒,睁开惺忪的醉眼看看室内,只觉得空荡荡的、静悄悄的,唯有一枝孤零零的蜡烛摇着红色的光焰。“长”字状静定空气中之麝烟,似目前:“摇”字形容微风中之烛光,亦分明可睹。后来汤显祖《牡丹亭》烛影摇红,意趣盎然引人遐想。“向夜阑”,是说临近天晓。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卷三说:“向,犹临也。”“夜阑”,是说夜将残尽。更深夜阑之际,女主人公宿酒初醒,神思慵怠。着一“懒”字,写出了她心情之失意落拓。虽未言“忆”,而回忆之意已隐然逗出。“尊前”二句,才开始落到忆字上。这里的倒叙不是平铺直叙地回忆,而是人物抒情时将往事自然而然地带出来,这样就比客观地描述要生动得多,感人得多。“尊前谁为唱《阳关》”,说的是饯别故人之时,她无可奈何地唱了一曲送别之歌。至此,可知她的“酒醒”乃是饯别时喝醉了的,前呼后应,针脚绵密。“谁为”二字,饱含着幽怨。她虽然唱了《阳关》,但又是懊悔,又是怨恨,充满了自怨自艾的情绪,至于为何,又不点透,这样此句便更含蓄蕴藉,耐人寻味。“离恨天涯远”,蝉联上句,意境又进一步拓开。大凡词中写离情的,常常说“魂梦绕天涯”,此处女主人公本睡中,却直接用了“离恨”,这就避免了落套。此词不主故常,刬尽华藻,直抒胸臆,纯以情语见长。离恨远至天涯,表明她的思绪也跟踪故人而去,其情之深挚,露于言表。
下片起句用了一个典故,暗示幽会之后,故人音讯杳然。宋玉《高唐赋序》云:“妾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暗示楚怀王遇巫山神女,成为后世文人骚客寄迹青楼的代称。“云沉雨散”,暗示词中女主人公乃是一名青楼女子。而冠以“无奈”二字,则加强了感情色彩,似乎可以听到这名不幸的青楼女子的叹息声。
以下几句时间跨度较大,即从夜阑酒醒,到这时的倚阑远眺,再到黄昏时的庭院。这长长的过程中,她几乎无时无刻不思量。此词意境空灵幽丽。黄庭坚云:“晋卿(王诜字)乐府,清丽幽远,工江南诸贤季孟之间,”(《词林纪事》卷五引)以这段评语来衡量此词,也颇为恰切。从这几句,可以想见女主人公斜倚阑干,凝神远望的神态。她那双盈盈泪眼饱含着离情别绪,饱含着怨恨和忧思。“东风”二字,勾勒出她特定的氛围中苦盼的神情,丰神独具,颇有韵味。
词最后以景语作结。“海棠开后”,是说花落春残,象征女子的芳华易逝,境已惨矣:“燕子来时”,是以归燕反衬故人之未归,激发和增添女子之离思,情更凄然。此处化用晏殊《破阵子》之“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把“梨花”易为“海棠”,并压缩为一联四言偶句,以更为凝炼的词笔表现人物的伤春之感和念远之情。这两个并列的句子一写花,一写鸟,原为两景,接着“黄昏庭院”一句,便把两景融合一个统一的意境中,自然浑成,思致渺远,真可谓语尽而意不尽,意尽而情不尽。
文章从秦晋相好说起,历数秦穆公、康公、桓公时代,两国由交好到引发争端的种种情况,表明晋国在“肴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辅氏之聚”等双方争端中每次都是因秦怎么样,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切入正题,说明这次“令狐会盟”秦的失约和不是,但狄、楚都已通报,晋国早有准备,是战是和由秦君定夺。这是一篇完整的外交辞令,结构严整,句法变化错综,行文步步紧逼,不容辩驳,虽然言语中真假搀杂甚至强词夺理,但深意曲笔,文字铮铮,开战国纵横家游说之辞和后世论辩书信的先河。
文章第一段对秦恩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在秦晋两国关系史上,也曾有过友好的时代,正所谓“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女儿伯姬(穆姬)嫁给秦穆公。公元前637年,晋文公重耳逃亡秦国,秦穆公嫁以女儿怀羸。所以后世以男女通婚谓之结秦晋之好,献公宠骊姬,杀太子申生,“文公如齐,惠公如秦”。重耳逃亡各国十九年,最后一站是秦国,夷吾先后逃亡梁国和秦国。晋惠公夷吾和晋文公重耳两兄弟都是在秦国的鼎力相助下才得以回国登上君位的,秦对晋实有再造之恩。吕相却将此说成是“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能奉祀于晋”,指穆公虽然做了好事,但那只是报答晋国的旧德而已。紧接着又指责秦国“而为韩之师”,好事做得不彻底,所以“不能成大勋”。公元前645年秦晋韩原之战的原因是晋惠公为得君位曾许秦五座城,回国后却又食言;公元前647年,晋国发生饥荒,秦输粟于晋,输粟船队自雍及绛相继,人称“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晋国却不卖给秦国粮食。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交割了原先答应的五座城,又以太子为人质,才回到晋国。作为战争双方来说,实在是晋国理屈,有负秦恩,但在吕相绝交书中,倒好像战争的责任在秦国似的。所以下文秦穆公“亦悔厥于心”,支持晋文公顺利登上君位。吕相绝秦书中只有这一段涉及了历史上两国存在友好关系,但吕相绝不是为秦歌功颂德来的,而是为战争即将爆发来递交绝交书,所以他把秦国友好行为说成是“不忘旧德”,“悔于厥心”,可谓深文曲笔,煞费苦心。
文章第三段对秦罪浓墨重彩,极力渲染,吕相对两国历史上的友好关系轻描淡写,但对秦国的“罪咎”却是不吝笔墨。在绝秦书中,秦国韩原之战是第一罪;公元前630年秦晋共同攻打郑国,秦穆公在郑大夫烛之武的游说下,和郑国私下订盟撤军回国,是第二罪;公元前627年,晋文公去世,秦穆公不来凭吊,反而侵犯晋国肴地,灭掉与晋同姓的滑国,妄图倾覆晋国,是第三罪;公元前626年,秦国因为肴之战战败,释放楚国俘虏,约定秦楚合作反对晋国,幸而上天有灵,楚太子商臣弑楚成王,秦国的阴谋才没有得逞,这是第四罪;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即位,秦帅师送公子雍回国即位,被晋军在令狐击败,是第五罪;公元前615年,秦军为令狐之役伐晋,取晋羁马,两军战于河曲,是第六罪;秦桓公即位后,公元前594年,秦国利用晋国进兵伐赤狄灭潞国的机会,侵入晋国靠近黄河的州县,焚烧晋国的箕、郜两地,抢割庄稼、屠杀边境人民,秦晋因此有辅氏之战,这是第七罪。在历数了秦国的罪状之后,吕相才切入令狐会盟的正题,声讨秦国背盟的不义。在指斥秦国背盟时,吕相先用白狄告我,再用楚人告我,引告我。是秦反复无常的罪证。尤其是引楚王所述秦国之语:“尔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既暴露了秦国见利忘义的嘴脸,又刻画了秦国两面三刀的作法,使秦国无所逃其咎。令狐背盟是秦国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唯利是图的代表作,故吕相抓住不放,大作文章。
文章第四段在论述秦康公、晋灵公时期两国关系恶化时,绝秦书先点明“康公我之自出”,康公母亲是晋献公女儿,本是至亲,但他“又欲阙剪我公室”,“摇荡我边疆”,简直是六亲不认,实在不像话。“我是有以令狐之役”,又是被迫采取的行动。可“康犹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剪我羁马。”这等于说,给他改过的机会,他犹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厉。所以“我是以有河曲之战”,“东道之不通,是康公绝我好也。”事实是,晋襄公死后,晋大夫赵盾等因太子夷皋年幼,都主张立公子雍。于是派先蔑、士会等到秦国去迎接公子雍,秦国亦派兵护送。可是晋襄公的夫人穆羸出来反对,坚持要立太子夷皋。赵盾临时变卦,改立夷皋,即晋灵公。赵盾派兵拒秦,在令狐把秦兵击退。后公子雍就客死秦国。本来是晋国前去迎公子雍,却说成是秦“帅我蟊贼”,有意颠覆晋国,真理都在晋国,责任全在秦国,讲理能讲到这种地步,吕相的口才实在令人惊叹。
吕相这篇绝交书,历数秦穆、康、桓三王和晋献、惠、文、襄、景五君之事,上溯源流,下及当世,行文纵横捭阖,笔力阳刚雄健,给后世以很大影响。其后秦作《讥楚文》,即仿效此书。吕相绝秦书开战国策士游说之辞先河,也是后世檄文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