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上阕以虚实相生、正反对比等艺术手法着重叙事而又渗透着热烈而深沉的情感活动。“六月天兵征腐恶”,起句突兀而来,首先推出“天兵”与“腐恶”两个对立的意象,并以“征”字相关联,直有一股令人振奋的摧枯拉朽的磅礴气势,造成先声夺人的艺术效果。以“天兵”指作者所率的工农红军,既显其神威,又张其正义。以“腐恶”指敌人,是形容词名物化的用法,既暴露了敌人腐朽丑恶的本质,又反衬了“天兵”的正义和不可抗拒。中间着一“征”字,可谓兴师有名,仁义自见。这一句从时令“六月”落墨,看似寻常,其实多有包孕。
“万丈长缨要把鲲鹏缚”,就其喻指的事物而言,是前句的复现;就其意象创造而言,却发生了耐人寻味的推移和转换。“万丈长缨”与“天兵”语意相承,是意象的推移;“鲲鹏”与“腐恶”相应,用以吟指作者所要否定的对象,则是一种出人意料的意象转换。此前,作者在《七古·送纵宇一郎东行》中有“鲲鹏击浪从兹始”句;此后,在《七律·吊罗荣桓同志》中有“斥鷃每闻欺大鸟”句;在《念奴娇·鸟儿问答》中有“鲲鹏展翅,九万里,翻动扶摇羊角”句。其中“鲲鹏”、“大鸟”都被用来喻指作者所赞美和肯定的对象。这里,作者之所以进行异乎寻常的意象转换,以“鲲鹏”属应“腐恶”,意匠在于既真实地揭示当时国民党蒋介石政权虚弱而又暂时强大的两重性本质,又隐约披露作者对当时攻取中心城市的不可能性与危险性的深层的情感判断。“万丈长缨”要缚住那大而“不知其几千里”的鲲鹏,气不可谓不壮,然而谈何容易!
正是沿着上述已经隐约披露的深层的情感潜流,作者的思绪很自然地流向了另外的意象空间:“赣水那边红一角,偏师借重黄公略。”“赣水那边”,是以切入的远景转换了意象空间;“红一角”则以鲜明的色彩造成了耀人眼目的视觉形象。这种空间的跳跃转换和鲜明意象的创造,无疑显示了作者强烈的情感流向,透露了作者对已经是“红一角”的“赣水那边”分外瞩目的眷顾之情。这种深刻的情感潜流,毕竟是难以抑而不发的,至“偏师借重黄公略”一句,可谓情不自禁而溢于言表了。作者之所以在作品中对黄公略赞赏有加,不仅仅是因为黄公略所率的红三军在从汀州向长沙的军事行动中确实是足可倚凭的“偏师”,黄公略本人在关键时刻赞同并支持了毛泽东抵制攻取南昌的决策;更重要的是,他向来理解和支持工农武装割据的主张,坚持在粤北至赣西南赣水一带开展武装斗争,深入进行土地革命,建立工农红色政权,为创建革命根据地作出了重要贡献。可以说,黄公略与毛泽东在革命战略上是志同道合、心心相印的,是毛泽东足可信赖与借重的。
词的上阕一、二句与三、四句构成了层次分明而又相互联系、相映成趣的艺术思维空间,笔调也前后相承而又显出变化。如果说一、二句是作者立足于现实而在幻化的意象空间进行形象思维,豪情浩气之中隐然生出一缕深沉的忧思,笔调雄浑而凝重;那么,三、四句则是从虚境回复现实,于深情眷顾中流露出对正确的战略道路及其成功实绩的热情赞美,笔调也显得活脱轻灵。
词的下阕,作者挥洒酣畅的笔墨,紧扣意脉进一步状写革命气势,抒发强烈而深沉的情怀。“百万工农齐踊跃”,是上阕“天兵”、“万丈长缨”等虚拟意象的现实具体化,是对如火如荼的工农武装斗争形势的真实描写与概括。“齐踊跃”三字,极富动感,极有力量,既讴歌了广大工农群众革命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又为下句意象空间的开拓引弓蓄势。
“席卷江西直捣湘和鄂”,紧承前句笔力豪气,一泻万里,势不可遏。从汀州向长沙的军事行动,自闽西、赣南北上,纵贯江西,几及全省,而后自赣西北取进逼湘鄂态势,状以“席卷江西直捣湘和鄂”,并非“虚笔”。句中驱遣“席卷”、“直捣”这两个力度极强的词语,意锐词锐,如同雷轰电掣,使得上阕开辟的“万丈长缨”、“红一角”的意象空间急剧伸张拓展,令人心驰神往,了无滞碍,似觉锋芒所向,红旗漫天,以至席卷江西、直捣湘鄂意犹未尽,情不能已。
至此,作者顺势翻笔,凌空一变,由已经极大地伸展开来的外在的意象空间转向逐渐亢奋起来的内在的心灵世界:“国际悲歌歌一曲,狂飙为我从天落。”红了一角的古老土地上红旗跃动,百万奋起的工农正迈开排山倒海的行进步伐,“席卷”、“直捣”旧世界的革命气势……此情此景,本身就构成了大气磅礴、悲壮动人的时代旋律、人类史诗。而呼唤“饥寒交迫的奴隶”、“全世界受苦的人”起来把“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让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的《国际歌》,正是这种时代旋律、人类史诗汇集而成的全世界无产者革命的歌,心中的歌。毛泽东身在此情此景之中,扮演着“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的时代主角,是我唱《国际歌》,还是《国际歌》唱我,自是浑然难分而神思飞越了。所谓“狂飙为我从天落”,正是这种物我浑然的诗家妙语。“狂飙”何物?它既指革命风暴,此为物;又指内心的情感波涛,此为我。二者交激鼓荡,奔突于天,深沉于心,以“为我从天落”言之,信不虚也!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