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卿写下金山恨,双生得个风流信。亚仙不是夫人分,元和到受十年困。冯
苏卿写下金山恨,双生得个风流信。亚仙不是夫人分,元和到受十年困。冯
魁到底村,双渐从来嫩,思量惟有王魁俊。
魁到底村,双渐从来嫩,思量惟有王魁俊。
刘庭信

刘庭信

刘庭信 元代散曲作家。益都(今山东)人。原名廷玉,排行第五,身黑而长,人称"黑刘五"。为南台御史(一说湖藩大参)刘廷□从弟。生卒年不详。《录鬼簿续编》说他"风流蕴藉,超出伦辈,风晨月夕,惟以填词为事。"刘庭信的作品以闺情、闺怨为主,题材比较狭窄,但是在当时却很有影响。 ▶ 16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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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台一望客心惊,笳鼓喧喧汉将营。(一望 一作:一去;笳鼓 一作:箫鼓)
燕台¹一望客²心惊,笳(jiā)³鼓喧喧汉将营。(一望 一作:一去;笳鼓 一作:箫鼓)
译文:登上燕台眺望不禁感到震惊,笳鼓喧闹之地原是汉将兵营。
注释:¹燕台:原为战国时燕昭王所筑的黄金台,这里代称燕地,用以泛指平卢、范阳这一带。²一望:一作“一去”。客:诗人自称。³笳:汉代流行于塞北和西域的一种类似于笛子的管乐器,此处代指号角。
万里寒光生积雪,三边曙色动危旌。
万里寒光生积雪,三边¹(shǔ)色动危旌(jīng)²
译文:万里积雪笼罩着冷冽的寒光,边塞的曙光映照着旌旗飘动。
注释:¹三边:古称幽、并、凉为三边。这里泛指当时东北、北方、西北边防地带。²危旌:高扬的旗帜。
沙场烽火连胡月,海畔云山拥蓟城。(连胡月 一作:侵胡月)
沙场烽火¹连胡月,海畔云山拥蓟(jì)城。
译文:战场烽火连天遮掩边塞明月,南渤海北云山拱卫着蓟门城。
注释:¹烽火:古代用于军事通信的设施,遇敌情时点燃狼粪,以传警报。
少小虽非投笔吏,论功还欲请长缨。
少小虽非投笔吏¹,论功²还欲请长缨(yīng)³
译文:少年时虽不像班超投笔从戎,论功名我想学终军自愿请缨。
注释:¹投笔吏:汉人班超家贫,常为官府抄书以谋生,后终以功封定远侯。²论功:指论功行封。³请长缨:汉终军曾自向汉武帝请求,“愿受长缨,心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后被南越相所杀,年仅二十余。缨:绳。

  这首诗写作者到边地见到壮丽景色,抒发立功报国的壮志。全诗一气呵成,体现了盛唐诗人的昂扬情调。

  燕台原为战国时燕昭王所筑的黄金台,这里代称燕地,用以泛指平卢、范阳这一带。“燕台一去”犹说“一到燕台”,四字倒装,固然是诗律中平仄声排列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起笔即用一个壮大的地名,能增加全诗的气势。诗人初来闻名已久的边塞重镇,游目纵观,眼前是辽阔的天宇,险要的山川,不禁激情满怀。一个“惊”字,道出他这个远道而来的客子的特有感受。这是前半首主意所在,开出下文三句。

  客心因何而惊呢?首先是因为汉家大将营中,吹笳击鼓,喧声重叠。此句运用南朝梁人曹景宗的诗意:“去时儿女悲,归来笳鼓竞。借问行路人,何如霍去病?”表现军营中号令之严肃。但仅仅如此,还未足以体现这个“惊”字。三四两句更进一步,写这笳鼓之声,是在严冬初晓之时发出的。冬季本已甚寒,何况又下雪,何况又是多少天来的积雪,何况又不止一处两处的雪,而是连绵千万里的雪;这些雪下得如此之广,又积得如此之厚,不说它是怎样的冷了,就是雪上反映出的寒光,也足以令人两眼生花。“万里寒光生积雪”这一句就这样分作四层,来托出一个“惊”字。这是往远处望。至于向高处望,则见朦胧曙色中,一切都显得模模糊糊,唯独高悬的旗帜在半空中猎猎飘扬。这种肃穆的景象,暗写出汉将营中庄重的气派和严整的军容。边防地带如此的形势和气氛,自然令诗人心灵震撼了。

  以上四句已将“惊”字写足,五六两句便转。处在条件如此艰苦。责任如此重大的情况下,边防军队却是意气昂扬。笳鼓喧喧已显出军威赫然,而况烽火燃处,紧与胡地月光相连,雪光、月光、火光三者交织成一片,不仅没有塞上苦寒的悲凉景象,而且壮伟异常。这是向前方望。“沙场烽火连胡月”是进攻的态势。诗人又向周围望:“海畔云山拥蓟城”,又是那么稳如磐石。蓟门的南侧是渤海,北翼是燕山山脉,带山襟海,就像天生是来拱卫大唐的边疆重镇的。这是说防守的形势。这两句,一句写攻,一句说守;一句人事,一句地形。在这样有力有利气势的感染下,便从惊转入不惊,于是领出下面两句,写“望”后之感。诗人虽则早年并不如东汉时定远侯班超初为佣书吏(在官府中抄写公文),后来投笔从戎,定西域三十六国,可是见此三边壮气,却也雄心勃勃,要学西汉时济南书生终军,向皇帝请发长缨,缚番王来朝,立一下奇功了。末联连用了两个典故。第一个是"投笔从戎":东汉班超原在官府抄公文,一日,感叹说,大丈夫应该"立功异域",后来果然在处理边事上立了大功。第二个是"终军请缨":终军向皇帝请求出使南越说服归附,为表现自己有足够的信心,他请皇帝赐给长带子,说是在捆南越王时要用它。祖咏用了这两个典故,意思很明白,更有豪气顿生之感。末二句一反起句的“客心惊”,水到渠成,完满地结束全诗。

  这首诗从军事上落笔,着力勾画山川形胜,意象雄伟阔大。全诗紧扣一个“望”字,写望中所见,抒望中所感,格调高昂,感奋人心。诗中多用实字,全然没有堆砌凑泊之感;意转而辞句中却不露转折之痕,于笔仗端凝之中,有气脉空灵之妙。此即骈文家所谓“潜气内转”,亦即古文家所谓“突接”,正是盛唐诗人的绝技。

wàngmén

yǒng tángdài 

yāntáiwàngxīnjīng jiāxuānxuānhànjiàngyíng  (wàngzuò  jiāzuò xiāo )
wànhánguāngshēngxuě sānbiānshǔdòngwēijīng 
shāchǎngfēnghuǒliányuè hǎipànyúnshānyōngchéng  (liányuèzuò qīnyuè )
shàoxiǎosuīfēitóu lùngōnghuánqǐngchángyīng 
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
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
译文:那些年发生大饥荒,百姓在菜市场上将自己的身体作为肉食卖掉,这种人叫做“菜人”。有一个男子入赘到女方家,有一天他妻子忽然拿了菜千文钱给他,让他赶紧回自己家,然后就含着泪出门了。丈夫出去找她,找到她时她的手臂已经被砍掉悬挂在市场上了。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译文:年岁饥荒我们夫妇就要一同饿死了,不如我(妾身)到菜人市场上去做菜人。
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
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luán)¹可以行一里。
译文:做菜人可以得到菜千文钱资助丈夫你回家,一小片肉就可以帮助你行走一里。
注释:¹脔:切成小片的肉。
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
芙蓉肌理¹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
译文:我身上成色好的肉烹煮着香气四溢,乳房的肉做成馄饨后人们争相品尝。
注释:¹肌理:皮肤的纹理。
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
两肱(gōng)¹先断挂屠店,徐割股²腴持作汤。
译文:他们先斩断我两条胳膊悬挂在肉铺子里,然后再慢慢把腹部和腿上的肉割下,用来做汤。
注释:¹肱:人的上臂。即从肩至肘的部分。²股:大腿。
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
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
译文:不能先杀掉我然后再肢解,因为要保持肉的新鲜,我把自己被割肉肢解的场景都看入了心里。
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
男肉腥(xīng)(sāo)¹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sù)
译文:男人的肉太腥臊不好吃,女子肌肤光滑,恐惧时与男子相比出的汗也少一些,更加好吃。
注释:¹腥臊:指腥臭的气味。
三日肉尽馀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
三日肉尽馀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
译文:菜天我的肉就被吃光了,只剩下一道鬼魂,在斜阳昏黄的傍晚寻找着我的丈夫。
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
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
译文:女子天生做菜人更好一些,我做了菜人才能够使我们夫妇二人得以终老。
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
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yuān)¹啄不早。
译文:我被葬到别人肠中,能使几人吃饱?唯一幸运的是,乌鸦和老鹰想要吃我的尸体,已经为时已晚了。
注释:¹乌鸢:乌鸦和老鹰。
六十余年妄学诗,功夫深处独心知。
六十余年妄学诗,功夫深处独心知。
译文:六十年来我妄想学诗,到如今作诗的工夫才算达到深处,这一点只有我自己知道。
夜来一笑寒灯下,始是金丹换骨时。
夜来一笑寒灯下,始是金丹换骨¹时。
译文:夜来独坐寒灯下,却有豁然通达之感,不由发出会心的一笑,整个人就像是服下金丹似的有脱胎换骨的舒适畅快的感觉。
注释:¹金丹换骨:比喻诗人创作进入了造诣极深的顿悟境界。
茨菰叶烂别西湾,莲子花开犹未还。(犹未 一作:不见)
(cí)(gū)¹叶烂别西湾²,莲子花开³犹未还(huán)
译文:茨菰叶烂时我们分别在西湾,如今莲子花开还不见你回还。
注释:¹茨菰:植物名,即慈姑,生在水田里,地下有球茎,可以吃。茨:一作“茈”。²西湾:地名,在今江苏省扬州市瓜洲镇附近。一说泛指江边的某个地方。³莲子花开:即荷花开放。莲子花,即荷花。开:一作“新”。⁴还:回来。
妾梦不离江上水,人传郎在凤凰山。
¹梦不离江上水,人传²郎在凤凰山³
译文:我的梦离不开那江上的流水,人们传说你已经到了凤凰山。
注释:¹妾:旧时女子自称。²人传:人们传说。³凤凰山:山名,有多处。此处难以确指。

  《全唐诗》中收张潮诗五首,其中《长干行》还可能是李白或李益的。张潮的几首诗,除了一首《采莲词》是写采莲女的生活,其余都是抒写商妇的思想感情。从这些诗的内容和形式来看,都不难发现深受南方民歌的影响。

  这首诗的第一联:“茨菰叶烂别西湾,莲子花开不见还”。“茨菰叶烂”的时间当在秋末冬初。“莲子花开”的时间当是第二年的夏天。去年茨菰叶烂的时候在西湾送别,眼下又已是荷花盛开了,可盼望的人儿还没有回家。也可能他曾经相许在“莲子花开”之前返家的。这是先回忆分别的时间、地点,再由此说到现在不见人归。说来简单,可诗人却描绘得有情有景,相思绵绵。前者暗示出一个水枯叶烂、寒风萧萧的景象,它衬托出别离的凄楚;后者点染出满池荷花、红绿相映、生机勃勃的画面,反衬出孤居的寂寞难耐。笔法细腻含情。

  “茨菰叶烂”、“莲子花开”这两个镜头交替的寓意,从时间上看就是要表现出一个“久”字。“一日不见,如三秋兮”。久而不归,思念之苦,自不待言。“白日寻思夜梦频”,诗的第三句就转到写“梦”。由久别而思,由思而梦,感情的脉络自然而清晰。同时,诗的第三句又回应了第一句,“别西湾”,暗示了对方是沿江而去,所以这“梦”也就“不离江上水”。“那作商人妇,愁水复愁风”。这当是“妾梦不离江上水”的另一个原因。

  按照一般写法,接下去可能就要写梦中或梦后的情景,可是诗人撇开了这个内容,凌空飞来一笔──“人传郎在凤凰山”。出人意表,而且还妙在诗也就戛然而止。至于这个消息传来之后,她是喜是忧,是乐是愁,诗人却不置一词,让读者去体会。首先,这个消息的到来,说明了自己是不知人已去,空有梦相随,往日多少个“不离江上水”的“梦”,原来是一场“空”;其次,这个消息还意味着“他”时而在水,时而在山,行踪不定,又不寄语,往后便是梦中也无处寻觅,那难言难诉之苦,隐隐怨艾之意,尽在不言之中。可谓结得巧妙,妙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余情不尽。

  这首诗上下两联各以意对,而又不斤斤于语言的对仗,第三句是一、二句的自然延伸和照应,第四句又突乎其来,似断不断,把诗推向一个更为凄楚、失望的意境。它明快而蕴含,语浅而情深,深得民歌的神髓。

参考资料:
1、 赵其钧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668-669
2、 杨辇宗.爱情诗注析.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11:330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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