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批评陆机。陆机和潘岳是西晋文坛齐名的代表人物。《世说新语·文学》:“孙兴公云:‘潘文浅而净,陆文深而芜。’”元好问认为“陆文犹恨冗于潘”,写诗如果争相绮靡、篇幅冗长会增加读者的阅读负担,诗歌既然是传达心声与真情,意尽就该言止,不要太多太长,不须摇唇鼓舌,多所铺张。这里也体现了元好问注重诗歌真情实感,反对形式华艳的观点。
这是一首宣泄厌弃官场、决意归隐的词章。按理说四十多岁正是人生建功立业之心最盛,最能奋发作为之时,然而词的开首两句却说:“不向长安路上行,却教山寺厌逢迎。”这两句应题,大意是说,他已经不再心向国都,不再在意天下国家之事了,只流连于博山寺和它周围的山水,使得它都厌于逢迎我了。辛弃疾显然不是果真作如此想的。他不会真的已经忘情于山水游乐,把北复中原的大志抛诸脑后。下边“味无味处求吾乐,材不材间过此生”两句,典出《庄子》,貌似超脱,要安于归隐平淡的生活,自得其乐,做不材之材以终其年。事实上,上片四句是怨辞反说,辛弃疾并非真正能安于闲适平淡的生活,置国家天下于不顾,只是当权者对他始终若即若离,不能真正信任,而主和派又百般猜忌,以致他在几乎二十年的时间里被闲置不用,素志不展。“材不材”,强调的是才。词人文武全才,不论在抗金战场,还是在文苑词坛,都如虎挪狮拏,龙腾象踏,但这样一位高才,却长期被废置闲居,报国无门。在这首词中,他字面上超然闲逸之词,实则包含着对当权者的激愤与积怨,只是不易察觉罢了。
下片表明自己不会改变本性去迁就别人,表现宁学躬耕者不屈其志而得真名的精神。过片起句表明心志:保持完我,不屈附公卿而求取声名。下一句说人生历尽世事,到头来还是要归于田园,躬耕田亩。词人南归以来,一直在地方官的任上转徙不停,一个“却”字,实又流露出对当政者的不满。最后两句“一松一竹真朋友,山鸟山花好弟兄。”辛弃疾意托于松竹花鸟,守君子之志的意向自不待言,其中或许也包含着对仕途人情的戒畏。松竹真朋友,花鸟好弟兄,只有他们不会让辛弃疾伤心失望。篇末承转,说明人世无君子可处,只好与松竹花鸟为友,无奈兼以自我开脱。
玉华宫,在写此诗时已废为玉华寺,但此诗题不作“玉华寺”,而是写作“玉华宫”,体现了诗人在兵连祸结,国家衰微之时,对贞观之治的无限缅怀和对荣华难驻人世沧桑的感叹,抚今追昔,不禁伤怀无尽。
诗中前八句描写旧宫的凄凉景象。先写旧宫外景:“溪回松风长,苍鼠窜古瓦。”宫前溪水回流,松风长啸,苍褐色的老鼠在古瓦上窜来窜去。这遗弃在绝壁之下的宫殿,不知是何代帝王所建?接着写旧宫内景:不知何王殿,遗构绝壁下。那阴森的房中,青莹的灯光仿佛夜间的鬼火一样,年久失修的道路上流着湍急的水,水声好象在哀鸣。而除此以外的一切自然之声,却像笙和竽的吹奏声一样,悦耳动听,宫院内,秋色正显得分外潇洒。这里,作者用穿插手法,在每四句中,前两句写景,欲尽未尽,忽入抒情,在时断时续的跳跃式的写景中,插入自己的感慨,把景与情自然而然地结合起来,避免了平铺直叙,使情景达到了高度的融合。同时,在描写上采用了反衬法,即以乐衬哀。当此海内烽烟四起之际,自然声音、自然景物不因人事而变化,在秋色中显得这般美好,而眼前的古殿,却已满目荒凉。一个“古”字、一个“正”字,透出了此中消息,表现了作者在遣词用字上的匠心独具。这样反衬,昔盛今衰的对比更为强烈,作者的人生无常的感想也暗寓其中,为后八句作了巧妙的铺垫。
诗歌后八句抒写对旧宫荒凉的感慨。前四句承上而来,感叹人与物的幻灭无常。先写人:昔日宫中的美女,早已化为黄土,何况那些殉葬的木偶人呢!再写物:当年陪侍太宗的金舆,多么华美,如今何在?
留存下来的,只有荒殿门前那冰冷的石马了。从对人和物的感慨中,自然而然地引出了后四句的忧叹。诗人难以承受这所见所感的忧伤,瘫坐在草地上,时而高歌,时而痛哭,泪如雨下。他想: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有谁能够长存永驻呢?这浩茫无际的人生忧伤,真是无终无了啊!仇兆鳌在《杜诗详注》中说:“上章(指《九成宫》)以伤乱作结,本章(即《玉华宫》)以忧老作结。”其实,这首诗在忧老中,更多地包含着伤乱的心情。作此诗时杜甫已经四十六岁,除困守长安十年外,又经历了三年的战乱,战乱的摧残,使人感到易于衰老,生死无常,他深刻地领悟到人生的艰辛,更体会到战争给人们带来的深重灾难。此时,他看到旧宫的荒凉景象,因景及人,因人而国,将个人的忧伤与国家的命运紧紧地联系起来,忧生而又忧世,使得全诗的意义更为深广,从而产生出更加沉郁的思想力量。
这首诗不仅在结构上显得跳跃而富于变化,同时在音韵上也很有特色。首先,此诗在用韵上,以短促的仄声韵一韵到底,与描写的荒凉景象和抒发的凄楚情绪很协调。其次,诗中多用仄声字,如“苍鼠窜古瓦”、“遗构绝壁下”,都是一平四仄,甚至整句全用仄声字的,如“况乃粉黛假”、“故物独石马”,五字五仄。这就使得诗歌在音律上显得“生拗”,急促有力,造成激昂的声情,给人以一种奇崛的美感。
这首诗描写王昭君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并委曲深入地刻画昭君心事,突出其民族大义,塑造了一个可悲且可敬的明妃形象。全诗语言矜炼深雅,缠绵婉丽,艺术手法多样,风格鲜明独特。作品命题新颖,遭致纷纷议论,在文学史上产生过广泛影响。
“明妃初嫁与胡儿,毡车百两皆胡姬。”两句写明妃(王昭君)嫁胡,胡人以毡车百辆相迎。《诗经》上有“之子于归,百两(同‘辆’)御(迎接)之”的诗句,可见胡人是以迎接王姬之礼来迎明妃。在通常情况下,礼仪之隆重,反映恩义之深厚,为下文“胡(恩)自深”作了伏笔。其中“皆胡姬”三字,又为下文“含情欲说独无处”作伏笔。
关于明妃对此的反应,诗中写她“含情欲说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梅尧臣《依韵和原甫昭君辞》中也说:“情语既不通,岂止肠九回?”他们意思是说明妃与胡人言语也不通,谈不上“知心”,所以哀而不乐。
王安石通过在诗中突出一个细节描绘来表现明妃的“哀”情:明妃一面手弹琵琶以“劝胡”饮酒,一面眼“看飞鸿”,心向“塞南”。通过这一细节,巧妙地刻画了明妃内心的矛盾与痛苦。接着,他又用明妃所弹的琵琶音调,感动得“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听者被感动到这个地步,则弹者之内心痛苦自不待言。“哀弦”之哀,是从听者的反应中写出的。
前面是明妃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的描写;末四句则是进一步加以分析、议论。这四句分为三层:
第一层是“汉恩自浅胡自深”——明妃在汉为禁闭于长门中的宫女,又被当作礼物送去“和番”,所以“汉恩”是“浅”的;胡人对她以“百辆”相迎,“恩”礼相对较“深”。这句讲的是事实。
第二层讲“人生乐在相知心”,这是讲人之常情。如果按此常情,明妃在胡就应该乐而不哀了。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
这就接入第三层:明妃在胡不乐而哀,其“哀弦”尚“留至今”,当时之哀可想而知。明妃之心之所以与常情不同,是因为她深明大义,不以个人恩怨得失改变心意,而况胡人也并非“知心”。
四句分三层,中有两个转折,有一个矛盾,只有把其中曲折、跳宕理清,才能看出王安石的“用意深”及其“眼孔心胸大”处(方东树《昭昧詹言》)。南宋初,范冲“对高宗论此诗,直斥为坏人心术,无父无君”(李壁注解中的话,此据《唐宋诗举要》转引),完全是没有懂得此诗。范冲是范祖禹之子,范祖禹是一贯反对新法的人,挟嫌攻击,更不足据。其实王安石这样描写明妃,这样委曲深入地刻画明妃心事,用以突出民族大义,恰恰是可以“正人心,厚风俗”的,在当时是针对施宜生、张元之流而发的,对后人也有教育意义。
《明妃曲二首》体现出王安石注意刻画人物的特点,从描绘人物“意态”,到解剖人物心理,有渲染,有烘托,有细节描写,相当于是把写小说的一些手法用入诗中。而在“用笔布置逆顺”及“章法疏密伸缩裁剪”等方面,则又是把韩愈、柳宗元等古文家的技法用来写诗。这样,就使诗歌的艺术手法更加多样化,诗歌的表现能力更强。由于两者结合得较好,故虽以文为诗,而形象性并不因之减弱,此诗末四句以形象来进行议论,即其明证。王安石既以小说手法与古文笔法来写诗,读者也就应以读小说、读古文之法来读它,才能读懂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