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
《虞美人》是李煜的代表作,也是李后主的绝命词。相传他于自己生日(七月七日)之夜(“七夕”),在寓所命歌妓作乐,唱新作《虞美人》词,声闻于外。宋太宗闻之大怒,命人赐药酒,将他毒死。这首词通过今昔交错对比,表现了一个亡国之君的无穷的哀怨。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三春花开,中秋月圆,岁月不断更替,人生多么美好。可我这囚犯的苦难岁月,什么时候才能完结呢?“春花秋月何时了”表明词人身为阶下囚,怕春花秋月勾起往事而伤怀。回首往昔,身为国君,过去许许多多的事到底做得如何呢,怎么会弄到今天这步田地?据史书记载,李煜当国君时,日日纵情声色,不理朝政,枉杀谏臣……透过此诗句,我们不难看出,这位从威赫的国君沦为阶下囚的南唐后主,此时此刻的心中有的不只是悲苦愤慨,多少也有悔恨之意。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小楼又一次春风吹拂,春花又将怒放。回想起南唐的王朝、李氏的社稷——自己的故国却早已被灭亡。诗人身居囚屋,听着春风,望着明月,触景生情,愁绪万千,夜不能寐。一个“又”字,表明此情此景已多次出现,这精神上的痛苦真让人难以忍受。 “又”点明了“春花秋月”的时序变化,词人降宋又苟活了一年,加重了上两句流露的愁绪,也引出词人对故国往事的回忆。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尽管“故国不堪回首”,可又不能不“回首”。这两句就是具体写“回首”“故国”的——故都金陵华丽的宫殿大概还在,只是那些丧国的宫女朱颜已改。这里暗含着李后主对国土更姓,山河变色的感慨!“朱颜”一词在这里固然具体指往日宫中的红粉佳人,但同时又是过去一切美好事物、美好生活的象征。 以上六句,诗人竭力将美景与悲情,往昔与当今,景物与人事的对比融为一体,尤其是通过自然的永恒和人事的沧桑的强烈对比,把蕴蓄于胸中的悲愁悔恨曲折有致地倾泻出来,凝成最后的千古绝唱——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诗人先用发人深思的设问,点明抽象的本体“愁”,接着用生动的喻体奔流的江“水”作答。用满江的春水来比喻满腹的愁恨,极为贴切形象,不仅显示了愁恨的悠长深远,而且显示了愁恨的汹涌翻腾,充分体现出奔腾中的感情所具有的力度和深度。 全词以明净、凝练、优美、清新的语言,运用比喻、对比、设问等多种修辞手法,高度地概括和淋漓尽致地表达了诗人的真情实感。难怪前人赞誉李煜的词是“血泪之歌”,“一字一珠”。全词虚设回答,在问答中又紧扣回首往事,感慨今昔写得自然而一气流注,最后进入语尽意不尽的境界,使词显得阔大雄伟。
此诗两章开篇都以“能兰”枝叶起兴,描述女诗人眼中“童子”的年幼无知。因为能兰的荚实与觽都是锥形,很相像,故诗人触景生情,产生联想。这位女诗人与诗中的“童子”,可能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关系非常亲密。可是,自从“童子”佩带觽、套上韘以来,对自己的态度却冷淡了。觽本是解结的用具,男子佩觽并没有严格年龄限制,与行冠礼不同。据《礼记·内则》记载:“子事父母,左佩小觽,右佩大觽。”《说苑·修文篇》也说“能治烦决乱者佩觽”,故毛传谓觽是“成人之佩”,佩韘则表示“能射御”。当时,贵族男子佩觽佩韘标志着对内已有能力主家,侍奉父母;对外已有能力从政,治事习武。正因为如此,所以诗中的“童子”一旦佩觽佩韘,便觉得自己是真正男子汉了,一下子稳重老成了许多。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可是这一变化,在那多情的女诗人眼里,不过是装模作样假正经罢了,实际他还是以前那个“顽童”。最使她恼怒的是,本来他们在一起无拘无束,亲昵得很,而现在他却对自己疏远了,冷落了。因而“童子”的日常言行举止乃至垂下的腰带,无一不惹她生气,看了极不顺眼,甚而觉得这一切都是故意做给她看的。尽管他“容兮遂兮”,处处显示出一副成熟男子的模样,而她偏要口口声声唤他“童子”。“童子”的称呼,正包含着她似娇还嗔的情态,从这一嘲讽揶揄中不难察觉她“怨”中寓“爱”的绵绵情意。
全诗两章重叠,实际只有三个字不同,寥寥数语,就把“童子”态度的变化及姑娘的恼怒心理描摹出来了。这是诗经中惯用的复沓的手法,用以强调本意,诉说“童子”的不解风情。每章前四句一韵,后两句一韵,从乐歌的角度考察,后两句大约是附歌。
此词以华丽的词藻描绘了一个女子的情态和思绪,属于传统的“闺情”一类,同时该词也显示了作者娴熟的填词技巧。
上片写女子的懒散无聊,房中的陈设、身上的衣着都足精美考究的,但她的精神生活却是空虚的,只有孤独和寂寞与她相伴。
下片写女子的离别相思之苦,透露了她之所以百无聊赖的原因。经年得不到远方情人的音信,只能花前弹泪。“愁入春风十四弦”,思绪缠绵,情韵无限。写出了相思相爱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