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从受诗者所见所闻而写的诗,全诗意在嘲讽国民政府统治者的怪相,采用了写实手法,摒弃了比喻修辞,直斥国民政府,笔锋犀利泼辣,痛快淋漓。
诗的首句平铺直叙,直言总括,要写这二十年来的中华的状况。后三句又用口语化的语言,概括写了国民政府军阀政客们的种种伎俩。其中“一阔脸就变,所砍头渐多”句,写出了军阀政客们手段的凶钱,指出了他们毫不以生命为意、视生命如草芥的模样。尾句用“南无阿弥陀”的敬佛念佛声作结,既写了军阀政客下台失势后,以皈依佛门的形式避仇和等待东山再起的伎俩,又写了民众对他们下台的态度:谢天谢地,他们终于下台了。结句语含双关,幽默风趣,耐人寻味。
全诗明白如话,每一句抓住一个典型现象,高度概括了军阀、政客们的形象和手段,末句于幽默诙谐中,寄寓了作者对军阀政客们的愤恨。
这首诗凭写实手法,行嘲讽之旨,且不求渲染,运用白描手法,不事雕琢,节奏明快,有民歌风味,语言通俗易懂,爱憎分明。
让我抓住不放的是“钟山”这个词。后主对“钟山”这个词很有爱,自号钟隐、钟山隐者。“钟山”对后主来说,意味着出世、隐居、清逸。因此联系全文,“钟山”一次并非实指而是虚指。无乃见钟山并非说见不到钟山,而是说无法继续目前这种类似隐居的闲逸的状态。这首诗的中心思想应该是,有一件事他不想去做。不想做的理由是因为环境恶劣,无法像现在这样清逸闲散。
他说“不想去”,意味着有选择的余地。又说不想去的理由是因为“不能这么安逸”,意味着他目前的生活状态是相当安逸舒适的。如果是亡国前后期的作品,是否去汴京,是他可以选择的吗?他当前的生活状态,能用“安逸”来描述吗?显然不能。所以这不是亡国前后的作品。
将这首诗和后主的生平相联系,可以作以下猜测:所谓异国,并非指某个国家,而是指自己灭亡的唐朝。所谓惊涛,并非是说渡江的情景,而是自己现状。所谓钟山,并非是说某座山,而是说隐居的生活。而在后主心目中,隐居不代表清苦,而代表清逸。
他现在正过着十分安逸的生活,很舒服满足,不想放弃这种生活去过另外一种类似于“惊涛骇浪”般的,有别于现在的生活。
刘过词能够在辛派阵营中占据重要一席,并不仅仅是因为那些与辛弃疾豪纵恣肆之风相近的作品,还在于那些豪迈中颇显俊致的独特词风,正如刘熙载所说:“刘改之词,狂逸之中自饶俊致,虽沉着不及稼轩,足以自成一家。”(《艺概》)此词就是这么一首具有独特风格的词。
这是一首登临名作。作者借重过武昌南楼之机,感慨时事,抒写昔是今非和怀才不遇的思想感情。安远楼,在武昌黄鹄山上,一名南楼。建于1186年(淳熙十三年)。姜夔曾自度《翠楼吟》词纪之。其小序云“淳熙丙午冬,武昌安远楼成,与刘去非诸友落之,度曲见志”,具载其事。
刘过重访南楼,距上次登览几二十年。当时韩侂胄掌握实权,轻举妄动,意欲伐金以成就自己的“功名”。而当时南宋朝廷军备废驰,国库空虚,将才难觅,一旦挑起战争,就会兵连祸连,生灵涂炭。词人刘过以垂暮之身,逢此乱局,虽风景不殊,却触目有忧国伤时之恸。这种心境深深地反映到他的词中。
词一起用了两个偶句,略点景物,写登楼之所见。
但既无金碧楼台,也没写清嘉的山水。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只是一泓寒水,满目荒芦而已。这里的“满”字和“寒”字下得好,把萧疏的外景同低徊的心境交融在一起,勾勒出一幅黯淡的画面,为全词着上了一层“底色”。细味这残芦满目、浅流如带的词境,不止气象萧瑟,而且写出了居高临下的眺望之感来,是统摄全篇的传神之笔。接下去,作者以时空交错的技法把词笔从空间的凭眺折入时间的溯洄,以虚间实,别起波澜。“二十年重过南楼”,一句里包含了多少感慨!二十年前,也就是安远楼落成不久,刘过离家赴试,曾在这里过了一段狂放不羁的生活。所谓“醉槌黄鹤楼,一掷赌百万。”(《湖学别苏召叟》)以及“黄鹤楼前识楚卿,彩云重叠拥娉婷”(《浣溪沙。赠妓徐楚楚》),这就是他当年游踪的剪影。二十年过去了,可是以身许国的刘过却“四举无成,十年不调”,仍然一袭布衣。此时故地重经,而且是在这个危机四伏祸乱不远的时候,怎不令人凄然以悲呢?句中的“过”字点明此行不过是“解鞍少驻初程”的暂歇而已,并为下文伏线。“柳下”三句,一波三折,文随意转,极见工力。“未稳”上承“过”字,说明行色匆匆,钩锁紧密,见出文心之细。“能几日,又中秋”,意谓不消几天,中秋又来到了。一种时序催人的忧心、烈士暮年的悲感和无可奈何的叹喟都从这一个“又”字里泄露出来。三句迭用“犹”、“能”、“又”等虚字呼应提携,真能将词人灵魂的皱折淋漓尽致地揭示无余。
过片以后纯乎写情,都从“重过”一义生发。曰“故人”,曰“旧江山”,曰“新愁”,曰“不似”,莫不如此。章法之精严,风格之浑成,堪称《龙洲词》中上上之作。“黄鹤”二句从设问提起,妙处在能从虚际转身。“矶头”上缀一“断”字,便有残山剩水的凄凉意味,不是泛泛之笔。“旧江山浑是新愁”,是深化题旨之重笔。前此种种灰黯的心绪,所为伊何?
难道仅仅是怀人、病酒、叹老、悲秋么?被宋子虚誉为“天下奇男子,平生以气义撼当世”(《龙洲词跋》)的刘过是不会自溺于此的,刘过此词的忧国伤时之感无疑要高于宋玉《九辨》单纯的寒土悲秋之感。他此刻所感受的巨大的愁苦,就是对韩侂胄引火的冒险政策的担忧,就是对江河日下的南宋政局的悲痛。
旧日的壮丽江山笼罩着战争的阴影,而他对于这场可怕的灾难竟然无能为力,这怎么不教人悲从中来不可断绝呢?“浑是新愁”,四字包括三层含义。本有旧愁,是一层;添了新愁,是第二层。愁到了“浑是”的程度,极言分量之重,是第三层。旧愁为何?就是他《忆鄂渚》诗所云“书生岂无一策奇,叩阍击鼓天不知”之怀才不遇报国无门的苦闷。卒章三句买花载酒,本想苦中求乐,来驱散一下心头的愁绪。可是这家国恨、身世愁又岂是些许花酒所冲淡得了的!先用“欲”字一顿,提出游乐的意愿,接着用“不似”一转,则纵去也无复当年乐趣,表示了否定的态度。“少年”,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相对而言。刘过初到南楼,年方三十,故可称为少年。且可与上片之“二十年重过南楼”相绾合,论其章法,确有草蛇灰线之妙。如此结尾,既沉郁又浑成,令人读之有无穷哀感。
刘过的爱国词篇,多为豪爽奔放,痛快淋漓之作。但这首《唐多令》却写得蕴藉含蓄,耐人咀嚼。与其他爱国词比较,的确别具一格,故而流传甚广。《唐多令》,原为僻调,罕有填者。自刘词出而和者如林,其调乃显。刘辰翁即追和七阕,周密而因其有“重过南楼”之语,为更名曰《南楼令》。可见此词影响之大。
此诗以明镜喻贤良,指宪宗弃绝的革新派人士;昏镜喻邪僻,指宪宗亲信的宦官佞臣;那个喜欢昏镜的陋容之人便指宪宗。
诗前引子记述制镜工匠谈投合人们爱憎好恶心理的生意经,揭示出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人们挑选镜子,并不讲求镜子质量的优劣,而务在“求与己宜”——选择与自己容貌相宜者,明镜“不能隐芒杪之瑕,非美容不合”,故喜昏镜者十居其九,而喜明镜者十难有一。用这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来比况君主用人,即是说君主用人,同人们挑选镜子一样,亦在“求与己宜”,因而,贤良之才不遇英明之君,便不合而遭弃置。用意在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说他们遭贬被杀,并不是他们真有什么罪,而在于宪宗不是英明之君,是宪宗的爱憎好恶所至。引子重在阐明明镜何以遭弃置,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诗则重在揭示昏镜何以受重视,讽刺宪宗君臣。诗的层次分明,语言简洁明快,意旨明白易了。
头二句写昏镜的制作材料和透明度差,徒有镜子之形而无镜子之实,揭示其丑陋本质。古时镜子以精铜磨制而成,“美金”即指精铜。“非美金”,是说镜子本要用“美金”——精铜制成,而昏镜则不然。“丧其晶”,是说制镜本要讲求晶莹明亮,透明度高,而“非美金”制成的昏镜则丧失了这个特征。二语仅用否定修辞手段,便构成美丑的强烈对比,造语简练之极而表现效果鲜明突出,颇为精妙。“漠然”,形容昏镜暗淡的样子。
三四句揭露喜欢昏镜的人的丑陋本质。“陋容”写其客观容貌丑陋,“自欺”写其主观心理丑陋:二陋合一,于是喜欢昏镜,说昏镜同明镜一样明亮。诗人非常注意表述的准确性和精练。喜爱昏镜的是陋容之人,但陋容之人并非都喜爱昏镜,仅是其中有“自欺”心理者喜爱,着一“多”字,即把这种区分和数量关系清楚地表现出来,并突出了其表现的重心——“自欺”,精练准确之至,相当考究。“他镜”,指“美金”制成的明镜。
五六七八句写昏镜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瑕疵既不见”,隐瞒其陋,不见真容;于是“妍态随意生”,自以为美貌无瑕,称心如意;于是“一日四五照”,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于是“自言美倾城”,自诩天下第一美人舍我莫属。这四句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言词尖刻,意境生动,把陋容之人面对昏镜的“自欺”表演和得意心理描写得维妙维肖,讽刺得淋漓尽致。“随意生”三字新奇而意味深长,是诗人刻意所为的篇中传神之笔。
九十两句承前说,昏镜即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于是得到陋容之人的爱重:用绣花带子装饰它,用美玉匣子盛放它。以上十句咏昏镜,极力挖掘昏镜受爱重的原因,以揭露和讽刺喜爱昏镜的人。末两句概括题旨,暗示写作的目的。陋容之人喜昏镜而弃明镜,在于“适”与“非适”,“适”则受爱重,“非适”则被轻视,“非适乃为轻”,就二者言,概括出一篇主旨。“秦宫”,指明镜,传说秦始皇宫中有面方镜,能照见人的脏腑,辨别人心忠奸(见《西京杂记》卷三),这里用这个典故极写明镜贵重,并用反诘语气加以强调,把“适”与“非适”的题旨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两句写得感慨至深,孤愤之情溢于言表,颇能见出作者以明镜自比(包括革新人士)的寄托之意,与秦始皇爱宝镜的典故联系,暗示出作品的现实寓意——针对亲信宦官佞臣而迫害革新人士的唐宪宗而发。又唐太宗曾论魏征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刘禹锡这首诗的立意显然受此启发。太宗曾为秦王,用“秦宫”颇切太宗此事,是双关语(刘禹锡长于此道),谴责宪宗不肖,喜昏弃明,违背祖训,实是妙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