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语言生动活泼,具有民歌色彩,而且在章法上还有其与众不同的特点:它通篇词意联属,句句相承,环环相扣,四句诗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达到了王夫之在《夕堂永日绪论》中为五言绝句提出的“就一意圆净成章”的要求。这一特点,人所共称。谢榛在《四溟诗话》中曾把诗的写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一句一意”,“摘一句亦成诗”,如杜甫诗“日出篱东水,云生舍北泥。竹高鸣翡翠,沙僻舞鹍鸡”(《绝句六首》之一),属于此类;另一种是“一篇一意”,“摘一句不成诗”,这首《春怨》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王世贞在《艺苑卮言》中更赞美这首诗的“篇法圆紧,中间增一字不得,着一意不得”。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也说:“一气蝉联而下者,以此为法。”
但这些评论只道出了这首诗的一个方面的特点,还应当看到的另一特点是:它虽然通篇只说一事,四句只有一意,却不是一语道破,一目了然,而是层次重叠,极尽曲析之妙,好似抽蕉剥笋,剥去一层,还有一层。它总共只有四句诗,却是每一句都令人产生一个疑问,下一句解答了这个疑问,而又令人产生一个新的疑问。这在诗词艺术手法上是所谓“扫处还生”。
诗的首句似平地奇峰,突然而起。照说,黄莺是讨人欢喜的鸟。而诗中的女主角为什么却要“打起黄莺儿”呢?人们看了这句诗会茫然不知诗意所在,不能不产生疑问,不能不急于从下句寻求答案。第二句诗果然对第一句作了解释,使人们知道,原来“打起黄莺儿”的目的是“莫教枝上啼”。但鸟语与花香本都是春天的美好事物,而在鸟语中,黄莺的啼声又是特别清脆动听的。人们不禁还要追问:又为什么不让莺啼呢?第三句诗说明了“莫教啼”的原因是怕“啼时惊妾梦”。但人们仍不会满足于这一解释,因为黄莺啼晓,说明本该是梦醒的时候了。那么,诗中的女主角为什么这样怕惊醒她的梦呢?她做的是什么梦呢?最后一句诗的答复是:这位诗中人怕惊破的不是一般的梦,而是去辽西的梦,是惟恐梦中“不得到辽西”。
到此,读者才知道,这首诗原来采用的是层层倒叙的手法。本是为怕惊梦而不教莺啼,为不教莺啼而要把莺打起,而诗人却倒过来写,最后才揭开了谜底,说出了答案。但是,这最后的答案仍然含意未伸。这里,还留下了一连串问号,例如:一位闺中少女为什么做到辽西的梦?她有什么亲人在辽西?此人为什么离乡背井,远去辽西?这首诗的题目是《春怨》,诗中人到底怨的是什么?难道怨的只是黄莺,只怨莺啼惊破了她的晓梦吗?这些,不必一一说破,而又可以不言而喻,不妨留待读者去想象、去思索。这样,这首小诗就不仅在篇内见曲折,而且还在篇外见深度了。
如果从思想意义去看,它看来只是一首抒写儿女之情的小诗,却有深刻的时代内容。它是一首怀念征人的诗,反映了当时兵役制下广大人民所承受的痛苦。
这首诗的首联写刘评事虽暂时隐居,不久当复起用,而自己则事业无望;颔联写刘有谏草将由门下省采纳,尚待鹤书赴垄,诏请入朝;颈联写刘暂居莲峰之下,不久当入京师;尾联称美刘评事宠辱皆忘,欹枕读书,时惊蠹鱼从书中落下。这是一首应酬之作,用“君”与“我”相对,采用对偶的方式成文,诗中四句都是一些善颂善祷之语,并无深意,表达了诗人对仕途不顺的感叹。
首联即以对比手法写刘评事之居永乐是暂时闲休,但自己的闲居却不同于刘评事。刘评事只是一时退隐暂休,是将升迁的休闲,自己则全无本事和刘评事一样升迁,委婉曲折地写出自己难言之隐。
颔联是为刘评事不久即将升迁表示祝愿,两句实为倒装句。
颈联首句以望莲花峰可见写刘评事晋京之路已不远,以物寄意,显得生动突出,永乐地近潼关,莲花峰西峙,到莲花峰即与长安靠近,因而望莲花峰就可见晋京之路并不远,这也是劝慰祝愿之语;次句则为刘评事将来归京后这闲居之处将变得冷落空虚而惋惜。
尾联说自己已经完全忘却名利,每日惟有倚枕读书自乐,显然是自我排解之词。其心中难言之痛隐然见于言外。诗人在永乐闲居时始终不忘国事,急于用世之心理见于不少诗中,所以此篇诗之所谓忘名利,只能是强自排解之辞。
这首诗旨义甚明,在第二句。李商隐感叹“青云器业”之离已远去,“君”、“我”对举,刘乃“幽闲暂居”,我则“器业全疏”,相比照而寓心中感慨。三、四回应“暂居”。“封谏草”即“上封事”似刘评事暂离大理寺而将调谏职,如补阙拾遗之任,故下云“待鹤书”也。五、六“莲耸碧峰”、“水掖翠扇”,回应“幽闲”。七、八回到自身,照应“青云器业我全疏”:如今我惟日日与典籍图书为伴,枕落蠹鱼矣。七句写“忘名利”,是所谓“全疏”,此义山愤激之辞,而不是真忘其匡国之心、青云之志者。落句“惊”字妙,亦《赠田叟》之云“在野无贤心自惊”也。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