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别是古代人生活中的常事,故而也成了古诗中屡写不衰的题材。唐诗中的送别诗汗牛充栋,但这首诗却能翻出新意,别具一格。
前两句出语平实,写出了深情的人常常都有的共同人生感受;后两句别出心裁,以石尤风的典故写出殷勤挽留的场面,表达对朋友依依不舍的深情。全诗表达了诗人对友人的依依不舍之情。
一方要告别远行,一方是执意挽留。这在生活中是常有的,在唐诗中也是常见的一种题材。不过,要在这种常见的生活中,在这种已经被人写熟了的题材中,再发掘、再创造出一点新意,倒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知有前期在,难分此夜中。”前期,即后会之期,他日重逢之期。这在一般送别、留别的诗歌中,往往是放到后面写。比如:“沅江流水到辰阳,溪口逢君驿路长。远谪唯知望雷雨,明年春水共还乡。”(王昌龄《送吴十九往沅陵》)但是,司空曙的这首诗别具一格。“知有前期在”,发端便将后事说出,而且说得如此肯定、明确,不能不使人感到十分突兀。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诗人这样说,当然也自有其妙处。本来“后会有期”,对于分别的人来讲可以说是一个极大的宽慰,可是诗人将它翻到前面,放在一个次要的、陪衬的位置上,那意思是说纵然知道后会有期,然而此夜之别,还是难分难舍。正是“欲别心不忍,临行情更亲”(李白《江夏送张丞》),这样一退一进、欲擒故纵的笔法,不仅将难分之情表现得更为感人,而且这么一口说出后事,一步到底的办法,也就逼得对方毫无回旋余地,只能被这种“最人情”之言所压倒。所以这一二两句既强调了“难分”,更为“留”字在感情和气氛上创造了优势。
在结构上,此诗不像多数送别诗那样,先写别情,最后说到后会有期。如孟浩然《过故人庄》,到最后才说“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此诗将“后会之期”置于篇首。造成一种突兀奇崛之势,并着重写此夜的殷勤挽留,重在写透一点:即今夜的不舍。
全诗描写了诗人对友人卢秦卿的怀念与不舍之情,字里行间将自己和友人的感情表现的淋漓尽致。
此赋正文前有序,序中用对比手法,写作者才高品正但不被人赏识录用,而两只无知禽鸟,“非有道德智谋、承顾问、赞教化者”却“反得蒙采擢荐进”,深刻地揭露了统治者埋没人才、荒恤国政的无知而可耻的行径。正文用感叹独白的形式来抒发作者心中对“惟进退之殊异”的不合理现象的耿耿怨气,哀叹自己命运坎坷到连两只鸟都不如。在艺术表现上,此赋少用典故,多用口语,句式趋向于散文化,使全赋曲曲折折,一唱三叹,通过人与鸟的鲜明对比,不仅写怀才不遇,还寄托着作者的政治抱负和开创事业的理想。
开篇作者便感慨而言“吾何归乎?”这是行路艰难、四顾茫然的沉重叹息。“诚不足以自存,苟有食其从之”,。这是他无可奈何的选择:哪里能混得一碗饭吃就到哪里去。他“时返顾以流涕”,思索着不能“达于天子”的原因,吞嚼着十年奔走干谒的辛酸苦辣之味,就像河水破堤而出,像积薪一点即燃。韩愈目睹二鸟“蒙恩而入幸”的情景,内心受到强烈的刺激,所谓“增余怀之耿耿”于是不能不发为悲愤不平之鸣。他在赋辞中一气贯注而下,与序文互为补充,表达了三层意思。
其一,以鸟之进与己之退相对比,感慨自己“曾二鸟之不如”。二鸟,只不过是天子的玩物,只不过以美丽的羽毛而得到了“采擢荐进”。相比之下,韩愈感叹自己“石东西与南北,恒十年而不居,辱饱食其有数,况荣名于荐书。”十年来到处奔走干谒,没有安定的居处,甚至很少能吃上一顿饱饭,结果仍不能登名于推荐作官的书信之中。这段自悲自怜的话,诉说的是他在长安十年的实际生活状况。他干谒权贵的书信中,也总是不惜笔墨渲染,把自己说得可怜之极。这无非是请求“有力者”能哀其穷,以“一举手一投足之劳”挽救他于“穷饿之水火”。因而他在赋中诉其穷窘之境,也是委曲地诘问荐官:难道一位饱学之士反不如二鸟值得推荐吗?
其二,以二鸟喻“小善”而达者,并以这种人的“遭时”与自己的“不遭时”相对比。所谓“小善”者,也就是只有小技的人,他在《进学解》中曾以反语讥讽当时科举“占小善者率以录,名一艺者无不庸”的情况。这些“小善”者,就像二鸟徒有外表的羽毛之类,“非有道德智谋、承顾问、赞教化者。”所以他们“得之而不能”,虽然得到官位却不能胜任。言外之意,韩愈自许为“有道德智谋、承顾问、赞教化者”,他在序中已夸耀自己“读书著文,自七岁至今,凡二十二年”;他在《上宰相书》中,也总是以自己“所学皆圣人之书”来“求知于天下”。可是他却“累善无所容焉”,得不到赏识和任用。对于小善者“遭时”而累善者“不遭时”的原因,韩愈认为就在于荐官不能赏识贤人。他们宁肯“采擢荐进”无用的二鸟,却不肯救有才之士于水火泥涂,他们宁愿荐“小善”之人,却不能举“累善”之士。所以韩愈感叹:“时所好之谓贤,庸有谓余之非愚”。
其三,求配于古人,而不羡于“斯类”。经过两层“进退之殊异”的对比,作者渲泄了胸中的不遇时之感。至此,笔锋一转,另辟新意。这就是自信“上天之生余,亦有期于下地”,也即“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意思。他举出殷高宗梦见傅说,后来果然得到傅说为良相的典故,说明一旦时机到来,不依靠什么人来吹嘘,全凭天神的意思,就可以来到皇帝的身边。而我现在所以“家到而户说”都不能“荣名于荐书”,只是因为“时运之未来”。所以作者最后以自矜自负的语气写道,我要求配于古人,不必因暂时无位而忧愁,“幸年岁之未暮,庶无羡于斯类”,我还年轻,不必羡慕那无知的二鸟和无能的“小善”者。
此赋序文以叙述为主,而正文以抒情为主,二者互为表里,通过作者“不遇时”的感慨,反映了当时权贵重视玩物、而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也体现了韩愈在求取功名时无以自存的可怜地位,以及为求得饱食和官位而到处干谒的可悲境遇。
《观刈麦》是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三十六岁。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诗人想到自己四体不勤却饱食禄米,内心十分惭愧。于是直抒其事,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全诗分四层,第一层四句,交代时间及其环境气氛。"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下文要说的事情就发生"人倍忙"的五月。这两句总领全篇,而且一开头就流露出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一派丰收景象,大画面是让人喜悦的。可是谁又能想到在这丰收景象下农民的悲哀呢?
第二层八句,通过具体的一户人家来展现这"人倍忙"的收麦情景。婆婆、儿媳妇担着饭篮子,小孙儿提着水壶,他们是去给地里干活儿的男人们送饭的。男人天不亮就下地了;女人起床后先忙家务,而后做饭;小孙子跟着奶奶、妈妈送饭时一齐到地里。她们是要在饭后和男人们一道干下去的。你看这一家忙不忙呢?"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这四句正面描写收麦劳动。他们脸对着大地,背对着蓝天,下面如同笼蒸,上面如同火烤,但是他们用尽一切力量挥舞着镰刀一路向前割去,似乎完全忘记了炎热,因为这是"虎口夺粮",时间必须抓紧呀!舍不得浪费。天气如此之热,白天又如此之长,而人们却竭力苦干,就怕浪费一点时间,可见人们对即将到手的麦子的珍惜程度。"惜"字在这里用得非常好,是用一种违背人之常情的写法来突出人们此时此地的感情烈度。白居易的《卖炭翁》中有"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之语,"愿"字的用法与此处"惜"字的用法正同。
笫三层八句,镜头转向一个贫妇人,她被捐税弄得破了产,现时只能以拾麦穗为生,这是比前述阖家忙于收麦者更低一个层次的人。你看她的形象:左手抱着一个孩子,臂弯里挂着一个破竹筐,右手在那里捡人家落下的麦穗。这有多么累,而收获又是多么少啊!但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是收麦的时候,还有麦穗可捡,换个别的时候,就只有去沿街乞讨了。而她们家在去年、前年,也是有地可种、有麦可收的人家呀,只是后来让捐税弄得走投无路,把家产,土地都折变了,至使今天落到了这个地步。第四层六句,写诗人面对丰收下出现如此悲惨景象的自疚自愧。
作品的题目叫《观刈麦》,而画面上实际出现的,除了刈麦者之外,却还有一个拾麦者,而且作者的关心也恰恰是更偏重在后者身上。他们二者目前的贫富苦乐程度是不同的,但是他们的命运却有着紧密的联系。今日凄凉可怜的拾麦穗者是昨日辛劳忙碌的刈麦者;又安知今日辛劳忙碌的刈麦者明日不沦落成凄凉可怜的拾麦者呢?只要有繁重的捐税在,劳动人民就永远摆脱不了破产的命运。作者在这里对当时害民的赋税制度提出了尖锐批评,对劳动人民所蒙受的苦难寄寓了深切的同情。而且不是一般的同情,是进而把自己摆进去,觉得自己和劳动人民的差别太大了,自己问心有愧。这时的白居易的诗歌确实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思想情绪,呼出了劳动人民的声音。
这首诗写作上的基本特点是不带任何夸张地、如实地描写现实生活场景。他选取了举家忙碌和凄凉拾穗这两个镜头,使之构成强烈对比。前者虽然苦、虽然累,但他们暂时还是有希望的,至于后者,则完全是断梗浮萍,朝不保夕了。两个镜头所表现的场面、气氛、形象、心理都很好。
诗人由农民生活的痛苦联想到自己生活的舒适,感到惭愧,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段抒情文字是全诗的精华所在。它是作者触景生情的产物,表现了诗人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白居易写讽谕诗,目的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在这首诗中,他以自己切身的感受,把农民和作为朝廷官员的自己作鲜明对比,就是希望“天子”有所感悟,手法巧妙而委婉,可谓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