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描写王昭君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并委曲深入地刻画昭君心事,突出其民族大义,塑造了一个可悲且可敬的明妃形象。全诗语言矜炼深雅,缠绵婉丽,艺术手法多样,风格鲜明独特。作品命题新颖,遭致纷纷议论,在文学史上产生过广泛影响。
“明妃初嫁与胡儿,毡车百两皆胡姬。”两句写明妃(王昭君)嫁胡,胡人以毡车百辆相迎。《诗经》上有“之子于归,百两(同‘辆’)御(迎接)之”的诗句,可见胡人是以迎接王姬之礼来迎明妃。在通常情况下,礼仪之隆重,反映恩义之深厚,为下文“胡(恩)自深”作了伏笔。其中“皆胡姬”三字,又为下文“含情欲说独无处”作伏笔。
关于明妃对此的反应,诗中写她“含情欲说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梅尧臣《依韵和原甫昭君辞》中也说:“情语既不通,岂止肠九回?”他们意思是说明妃与胡人言语也不通,谈不上“知心”,所以哀而不乐。
王安石通过在诗中突出一个细节描绘来表现明妃的“哀”情:明妃一面手弹琵琶以“劝胡”饮酒,一面眼“看飞鸿”,心向“塞南”。通过这一细节,巧妙地刻画了明妃内心的矛盾与痛苦。接着,他又用明妃所弹的琵琶音调,感动得“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听者被感动到这个地步,则弹者之内心痛苦自不待言。“哀弦”之哀,是从听者的反应中写出的。
前面是明妃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的描写;末四句则是进一步加以分析、议论。这四句分为三层:
第一层是“汉恩自浅胡自深”——明妃在汉为禁闭于长门中的宫女,又被当作礼物送去“和番”,所以“汉恩”是“浅”的;胡人对她以“百辆”相迎,“恩”礼相对较“深”。这句讲的是事实。
第二层讲“人生乐在相知心”,这是讲人之常情。如果按此常情,明妃在胡就应该乐而不哀了。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
这就接入第三层:明妃在胡不乐而哀,其“哀弦”尚“留至今”,当时之哀可想而知。明妃之心之所以与常情不同,是因为她深明大义,不以个人恩怨得失改变心意,而况胡人也并非“知心”。
四句分三层,中有两个转折,有一个矛盾,只有把其中曲折、跳宕理清,才能看出王安石的“用意深”及其“眼孔心胸大”处(方东树《昭昧詹言》)。南宋初,范冲“对高宗论此诗,直斥为坏人心术,无父无君”(李壁注解中的话,此据《唐宋诗举要》转引),完全是没有懂得此诗。范冲是范祖禹之子,范祖禹是一贯反对新法的人,挟嫌攻击,更不足据。其实王安石这样描写明妃,这样委曲深入地刻画明妃心事,用以突出民族大义,恰恰是可以“正人心,厚风俗”的,在当时是针对施宜生、张元之流而发的,对后人也有教育意义。
《明妃曲二首》体现出王安石注意刻画人物的特点,从描绘人物“意态”,到解剖人物心理,有渲染,有烘托,有细节描写,相当于是把写小说的一些手法用入诗中。而在“用笔布置逆顺”及“章法疏密伸缩裁剪”等方面,则又是把韩愈、柳宗元等古文家的技法用来写诗。这样,就使诗歌的艺术手法更加多样化,诗歌的表现能力更强。由于两者结合得较好,故虽以文为诗,而形象性并不因之减弱,此诗末四句以形象来进行议论,即其明证。王安石既以小说手法与古文笔法来写诗,读者也就应以读小说、读古文之法来读它,才能读懂诗。
黄庭坚七古,起首一般采取两种手法,一是突兀而起,高屋建瓴,倾泻而下;一是平平而起,语迟意缓,遒劲老苍。这首诗的起首,用的是后一种手法。诗用叙事语气展开,很自然地入题,说自己来到了浯溪,拄着拐杖上山,细读《中兴碑》,想到生平见过许多此碑的拓《,今天真正见到原碑,却已年龄老了。这四句是开端,也是第一段,看上去很平淡,细细琢磨,却有很深的意味。前两句写见碑,是直写;后两句写见碑的感慨,用旁衬。因了平生看见碑的许多墨《,对碑的内容必然很熟悉,对原碑定然很向往,极欲一见;今天见到了,一定很高兴;然而诗说自己已经苍老,到现在才见到原碑,流露出恨见太晚的感慨。
黄庭坚是著名的书法家,对《中兴颂》素有研究,且上文已明陈“半世看墨《”,于是下文不再具体写碑,不说碑文经风沥雨所留下的沧桑痕迹,也不评颜真卿字体如何苍劲有力,却一连用十六句,倾吐由碑文内容而引起的怀古之思与感慨。《中兴碑》是记平定安史之乱,唐肃宗收拾残局,使唐中兴事,所以诗以唐明皇为中心。前四句写安史之乱的缘起是由于明皇失政,宠用安禄山,终于酿成国变,自己逃入西蜀,大臣们纷纷投靠新主。次四句写唐肃宗恢复事,说他匆忙即位,徼天之幸,得以战胜,明皇成了太上皇,局促不安地回到京城。又次四句,写唐明皇在南内苟活,内被张后欺负,外受李辅国颐指,日子十分难过,自高力士被赶走后,处境更加困难。末四句,写臣子元结、杜甫等忠君报国,但世人都不理解,只欣赏他们优美的文辞。这十六句,是《诗的主体,写尽了玄宗、肃宗二朝的史事。从所举史实及所作评论来看,黄庭坚既对唐明皇荒淫失国表示批判,又对他晚年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唐肃宗,黄庭坚以“何乃趣取大物为”一句作诛心之论,说他急于登上皇帝的宝座,逾越了《分;又举元结文及杜甫诗来说明当时社会并不安定,人民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肃宗也不是个好皇帝。言下之意,对“中兴”二字持否定态度。黄庭坚对肃宗的看法,在当时及后世都引起过争论,元刘壎《隐居通议》称赞这论点说得好,全诗“精深有议论,严整有格律”。宋范成大《骖鸾录》批评说诗“不复问歌颂中兴,但以诋骂肃宗为谈柄”,使后来不少人跟着他走入歧途。陈衍《宋诗精华录》也认为诗“议论未是”。
“同来野僧六七辈”至末四句是一段,也是诗的煞尾。这段犹如古代游记笔法,在最后交代同游人,在风格上与首段遥相呼应。诗收得很平稳,说自己与同行人一起看碑,在断崖前经受着风雨的袭击,思念着唐朝这一段不堪回首的悲凉故事。“前朝悲”三字,总结了前面一大段怀古的内容。当时,宋徽宗重用蔡京等奸臣,民间怨声载道,国家日益混乱,金人在北方又虎视眈眈。诗人敏锐地感受到,宋徽宗正在步唐明皇的后尘,这前朝悲很可能就会演变成今朝悲。所以诗的末段看似写景叙事,却使人感受到诗中笼罩着一股悲凉之气。
这首诗是黄庭坚晚年的作品,诗人这时驾驭语言的艺术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全诗洗尽铅华,归于自然,结构严谨,章法井然,叙事与议论相结合,概括了安史之乱前后的史实。
这是一首用意精微委婉的讽刺诗。松树凌霜傲雪,苍翠葱郁,本是卖松人所爱,为此他才在寒涧采撷松枝,诚心诚意拿到长安街头,希望“卖与翠楼人”,换回几个小钱。岂不知长安富贵人家重的是稂桃艳李、趋时媚俗之花,对于这种少春的瘦叶是看不上眼的,所以卖松人转遍了长安六街,一无所获,空在松枝上落上一层灰尘。诗人在描述这一酸涩的、具有讽刺意味的社会现实时,寄寓了对卖松人深深的怜悯之情。这首诗深层次的含义,是通过卖松人的遭遇,讽喻昏聩腐败的当权者对于道德高尚、有松树品格的有志之士是不赏识的。诗人仕途不称意,淡泊荣名利禄,也是以此诗自寓。
本来,松树是耐寒的树木,生长在深山大谷之中,葱郁轮囷,气势凌云。人们称赞它有崇高的品德,所谓“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卖松人为了求利,才把它送到长安,希望“卖与翠楼人”。这些富贵人家看惯了宠柳娇花,对松树的“瘦叶”、“淡花”的外表,是不屑一顾的。这样,松树崇高的美学价值在这种场合之中,就不会为人们所认识。翠楼人不爱寒涧树,卖松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的社会需要很不一致。即使松树得售于翠楼人,这时,它失去了原来生长的土壤,就不能托根了。在微婉的词句中,表明松树是大不该被送到长安来寻求买主。
诗人慨叹的是长安只能够欣赏夭艳的桃李,松树的价值当然不被认识;但是卖松人不卖春花,只卖青松,似乎是认识到松树的美的价值了,可惜他不懂得这个社会。无怪乎所得的结果,只能使寒涧青松徒为六街尘染而已。
用意很微婉,松树也只是一个比喻。诗人所讽谕的是:一切像松树似的正直而有才能的人,不用到长安来谋求出路,决不会得到这个朝廷掌权的人的重视,因为他们所需要的是像桃李一样趋时媚俗的人。这首诗对当时的社会是讽刺,对卖松树人是晓谕,是劝告;而那种不希求荣利的心情,却是诗人的自寓。
本文起始既紧扣作亭之缘起,而后宕开笔墨写孙莘老泽惠百姓的政绩,然后才归入正题,发挥议论,推衍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而无憾”的道理,并进而言及养生与治国之道。 文章从小题目引出大议论,立意高远,富于哲理。
这篇记文一共分为三段。
第一段点题,记孙莘老建墨妙亭的时间、地点和用意,“取凡境内自汉以来古文遗刻以实之”。也就是诗中所写的“吴兴太守真好古,购买断缺挥缣缯”。孙莘老喜好书画金石,所以不惜花大钱购买古代碑刻,以藏于墨妙亭中。
第二段记述孙莘老搜罗碑刻用力之勤,但不是平铺直叙,而是层层转折,跌宕起伏。第一层写已往的吴兴太守向来政务悠闲。因为其地“山水清远”,其民“寡求而不争”,外地客人“非特有事于其地不至焉”。社会安定,民事不多,宾客少有,清静无为,“故凡守郡者,率以风流啸咏、投壶饮酒为事”。真是悠悠岁月,其乐无穷。如此悠闲之地,孙莘老自然有充余时间去搜罗碑刻了。
第二层,忽然宕开一笔,写孙莘老勤政爱民、抗洪救灾: “自莘老之至,而岁适大水,上田皆不登,湖人大饥,将相率亡去。莘老大振廪劝分,躬自抚循劳来,出于至诚。”奔波以救灾民,无暇而顾碑刻。又加之朝中正推行新法,使者频繁往来“以为莘老当日夜治文书,赴期会,不能复雍容自得如故事”。这一层转折使文章顿起波澜,跌宕多姿。这是以退求进、欲擒故纵的写法,起到了有力的衬托作用。
第三层,又一转折,归到正题:“而莘老益喜宾客,赋诗饮酒作乐,又以其余暇,网罗遗逸,得前人赋咏数百篇,以为《吴兴新集》,其刻画尚存而僵仆断缺于荒陂野草之间者,又皆集于此亭。”莘老在政事之余,尽力搜罗前人诗赋、碑刻。凡是尚存文字的碑刻,即使被抛在荒坡野草之间、僵仆的、断缺的均一概收罗无遗,“皆集于此亭”,照应前文“取凡境内自汉以来故遗刻以实之”的记述中心,写出孙莘老好古之心切,搜罗之勤奋。苏轼至湖州,见到这些碑刻“周览叹息”,坚硬之碑刻尚且断缺,令人叹息。这句承上启下,由断缺的碑刻引出第三段的议论。
“或以谓余,凡有物必归于尽,而恃形以为固者,尤不可长,虽金石之坚,俄而变坏,至于功名文章,其传世垂后,乃为差久,今乃以此托于彼,是久存者反求助于速坏。”“物必归于尽”一句,画龙点睛,是全文的主旨。一切事物都要归于消亡,依靠自己形体坚固的物体,更是不能长久。即使是坚硬的石碑,很快也会毁坏。相比之下,功名文章流传后世,倒是长久的。把文章刻在石碑上,想长久流传,乃适得其反,“是存者反求助于速坏”。这已经是前人的胡涂,孙莘老建亭以藏碑刻,“其无乃几于不知命也夫”。作者认为莘老的作法是“不知命”。孙莘老不知命,指他不知天命,即不知道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余以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无憾。物之有成必有败,譬如人之有生必有死,而国之有兴必有亡也。”这几句进一步具体阐明“物必归于尽”的论点,用相反相成的观点论述了成与败、生与死、兴与亡的辩证关系。
作者深受道家思想影响,对老子的辩证法有着深刻的理解,他总是抓住事物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关系来阐明自己的主张,确实是一个真正的“知命”者。以其知命,故能乐天。以其乐天,故能置生死、穷达、得失、祸福于度外,看穿忧患,顺应自然,超脱利害,旷达乐观。但作者毕竟又是一个通三教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文人,他“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谈世事而颇作玄思”,本于儒而不囿于儒,谈佛老也不囿于佛老。所以文章接着又写道:“虽知其然,而君子之养身也,凡可以久生而缓死者无不用;其治国也,凡可以存存而救亡者,无不为,至于无可奈何而后已。”以道养身,以儒治国,儒道互补,相互为用。
通观全文,第一、二段记叙,第三段议论。记叙为议论作铺垫,议论是记叙的升华。记叙层层转折,跌宕多姿;议论精辟警策,纵横开阖,汪洋恣肆,一唱三叹,特别是辩证法的运用,熟练而深刻,提高了文章的思想水平,发人深思,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