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一篇思妇之词。先说花开有信而人归无期,相比之下,产生了怨恨之情。继而说“又成春瘦”,因伤春而瘦,非只今年、去年、前年,乃至更早,就已是逢春必瘦了,可见伤春之长久而且深沉。其实,致瘦之因,伤春是表面的话,伤离才是真情。每年春天,柳梢青青,而“留”人不住,“柳”徒增恨,顺手折之,以表盼望游子归来之心意,不料三折两折,竟把门前的柳枝都折尽了。
过片,从尤人进而怨天,“天与又情,不与长相守”,这是怨恨老天爷自相矛盾,既使人又情,又不使人相守,又情与相守不能兼得,因而引出离别相思之苦。这里所表达的怨情是更深一层的了。
最后说到排遣愁苦的做法。借酒浇愁的话并未明说,只说“泪痕和酒,沾了双罗袖”,这里面已经包含着“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的意思,泪和酒已然混为一体,以罗袖扭之,故而沾湿。当然,这样写来,既是强调,也是夸张,而所表述的情意却是真挚的。
诗的一二句从远处着笔,写诗人极目天涯时所见所感。三四句从近处着墨,写诗人凝视碧山的所见所感。
“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写望,但从望的感受上落笔,不具体写望见些什么。诗人远望时正当黄昏,夕阳西坠,他遥望故乡,故乡不见,远在天涯。这时候,他看到了落日,又想到落日之处就是天涯,然而明明白白地看得见落日,却仍然望不到故乡。这两句,把思家的愁苦表现得很深刻。
诗先以落日处即天涯作衬,使后句望不见故乡的失望更重更深,在表现时却不直说,而是通过两个“天涯”的反复吟咏比较,让人从中体会出来。以落日喻天涯,是从《世说新语·夙惠》中得到启发。《世说新语》载:晋元帝曾问明帝:“长安与太阳谁远。”明帝起先回答太阳远,因为没见过有人从太阳那儿来。后来又改口说太阳近,因为“举目见日,不见长安”。后来人们常用这典故,以天涯太阳比喻远。如唐岑参《忆长安曲》云:“东望望长安,正值日初出。长安不可见,喜见长安日。”就是在所忆之处与太阳上做文章。
“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暮云遮。”从近处着墨,写诗人凝视碧山的所见所感。“已恨”句转折巧妙,既承接上句,补充说明“不见家”之由,又“暗度陈仓”,由前二句着眼于空间的距离转到着眼于空间的阻隔。故乡不可见,不仅因为距离遥远,还因为路途阻隔,所以通出一个“恨”字来。第三句用“已恨”二字领起,无限感慨已在其中。第四句再递进一层,故乡为碧山阻隔,已令人恨恨不已,何况眼下碧山又被暮云遮掩。
诗用“还被”二字唤起,障碍重重,恨重重。再说,山本可用青、绿形容,用“青”也符合诗的平仄要求,可是诗人却用碧字,大约是因为青、绿较为轻、明,碧较为重、暗,不仅更符合等色苍茫中山的色彩,而且能唤起凝童情绪。而当苍茫的暮色遮掩住碧山,凝重压抑感也就更加强烈。诗至结尾,随着时间的冉冉推移,诗人的视野由远而近、由大而小的逐步收缩,色调的由明而暗的变化,结构上的层层递进,那乡思也就愈来愈浓郁,以致浓得化不开。
全诗四句,分四层意思,层层深入,不断推进,把思想感情发挥到极致。中国古代诗词作法,有透过一层、加一倍写法。这种写法,有用在一联中的,如杜甫《夜闻觱篥》云:“君知天地干戈满,不见江湖行路难。”本意写行路难,再加写遍地战争,行路就更难了。又如李商隐《无题》:“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也是如此。更多的是用若干句透过一层,如宋徽宗《宴山亭·北行见杏花》词:“天遥地远,万水千山,知他故宫何处。怎不思量,除梦里有时曾去。无据,和梦也新来不做。”写思念故宫,故宫不见,转而梦见,最后连梦中也见不到,把感情的波浪重重推向高涨。李觏的这首诗,也是采用了这一手法。
这首诗突出了诗人归乡无计的无奈和痛苦,表达了诗人对故乡深挚浓厚的思念之情。
这首五律是诗人塞外旅途中的怀乡之作,它以苍凉的格调,倾诉了自己对家乡的眷恋。
那是一个边地的拂晓,深秋的塞外,天气寒凉,诗人又跨上战马,踏着秋日的冰水出发了。晨风送来瑚婉的笛声,这笛声不由引起诗人对故乡的怀念,两行热泪滚滚流下。诗歌就从这里开头。“晓笛”,“秋冰”,“马蹄”,交织成一幅单纯而又有声有色、有动有静的塞外秋晓行旅图,点示出“早发”之意。而这种苍凉的意境中,透露出独处异地的乡思,这便是首句的“乡泪”,从而暗示出“怀”字。“怀”,被渲染异地风情的“晚笛”所引发,所烘托,是统摄作者眼前这幅画面的中心,也是贯穿全诗的线索。
以下六句便集中写“怀”。“一身虏云外,万里胡天西”,这一联写边塞的遥远和自己的形单影只。“一身”与“万里”互相对照,突出了独处塞外的孤零。“虏云”和“胡天”说的都是塞外,而用两句反复来写,就突出了异地的感觉。“虏云”而言“外”,“胡天”而言“西”,就都强调了边塞的遥远,归家的不易,也就暗示出“怀”的原因。这两句与《安西客馆中思长安》里的诗句“绝域地欲尽,孤城天遂穷”都表达了一种独处异地的愁思。“终日见征战,连年闻鼓鼙”,上句从所见,下句从所闻写边塞上单调而又连续不断的征战生活。当诗人置身于这种生活之中的时候,他就发现,这种生活与作者自己原来的想象有一定的距离,并不是那样浪漫的。马上颠簸,飘忽无定,乡路迢迢,归家无期,诗人是不可能不时而生出对故乡的怀念和对征战生活的厌倦情绪的。从某一方面说,这也反映了戍边将士对长期征战的厌倦及对和平安定的眷恋。
诗的最后两句写思念故乡,形之梦寐。“故山”点出“怀”的对象,“今”承上文眼前景,“何在”启下句故乡景,用一问退出一“梦”,突出表现了对家乡之不能不时时萦怀。并且,“昨日梦”和今“晓笛”相呼应,反映了诗人之所以闻笛而落泪,并不是凭空的,而是以他对故乡的深沉思念为基础的。写到这里,“早发焉耆怀终南别业”这个题目所点示的几层意思,尤其是贯穿全诗的“怀”字,就表现得十分完满而又含蓄了。
全诗从“早发”落笔,层层写来,宛转赴题,情景交融,层次井然,感情十分深沉。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