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在这首诗里咏叹的是松树,但它不是纯粹的咏物诗,而是借咏物抒情咏怀,明写松树,暗喻人才,句句写松,却句句落实到人。诗的前四句指出,松树在幼小时,并没有很特别的地方,它和其他小树苗一样,常常淹没在杂草丛中,不为人们所注意。人们不知道它有远大的发展前景,也不了解它的笼罩云气的壮志和傲霜斗雪的风骨。这既是诗人的自喻和自况,表明自己像松树那样具有远大的理想和坚贞的节操,是一个“好苗子”,但“为草所没”,未被发现和看重;同时也是要求当权者“慧眼识人”,要善于识别和发现人才。“弱干见摧残,纤茎易陵忽”两句,指出松树的成长有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过程,特别在它幼小的时候,容易被摧残、被伤害,只有精心地培育它,爱护它、保护它,它才能茁壮成长,长成参天大树。这两句诗,有诗人寻求庇护的意图。诗人自荐多才,仕途不济,后因私撰《齐春秋》而遭受打击,长久失意,希望得到王桂阳的援助和保护。以上六句诗,深刻揭示了人才成长的规律,即不仅要善于识别和发现人才,还要注意培养和爱护人才,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人才的健康成长,不然的话,人才是很容易被埋没、被损害的。诗的最后两句,诗人保证说:当幼松一旦长成数千尺的大树,一定不会辜负主人的知遇之恩,要建功立业,庇护众生,有所作为。
此诗通篇采用比体,情意委婉,笔意含蓄,与当时南朝华靡艳丽的诗风相比,此诗显得清新挺拔,别具一格。从结构上看,全篇首尾呼应,章法整饰,一气贯注,中两联为对仗,已有一些唐人律诗的体貌。
此诗主要写高适的履历及其与作者的情谊,而以劝其休兵为主旨。全诗分三段。首四句为第一段,写边事,是送别高适的本旨;中十八句为第二段,写高适的为人,有宽慰,有忠告;末十句写二人的离别之情。全篇章法整饰,结构匀称,抒写离情,而情在景中,情景交融,别具一格。
开头四句写送别的本旨。《旧唐书·哥舒翰传》:“吐蕃每至麦熟时,即率部众至积石军获取之,共呼为吐蕃麦庄。前后无敢拒之者。至是,翰设伏以待之,杀之略尽,吐蕃屏迹,不敢近青海。”《通鉴》把这件事记在天宝六载(747年)十月。高适有《同吕判官从哥舒大夫破洪济城回登积石军多福七级浮图》诗,说明高适参加了这次战役。因此诗人劝说,今又当麦熟,自应休兵息民,加意防守。接着表现高适本是“大笑向文士”的诗人,写出他的豪迈性格。高适初为封丘县尉,有诗云:“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拜迎宫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因此诗人说他今为书记,可不再鞭挞人民。
“借问”句以下设为问答。“答言”二句是高适的答话。高适客游河西,哥舒翰见而异之,表为掌书记,故高适《登垅》诗云:“浅才登一命,孤剑通万里。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可见高适对哥舒翰很信赖。
“人实”句以下至篇末又都是作者的话。这头两句是规戒。杜甫对哥舒翰的看法和高适不大同,同时高适也很豪放,所以关照他要加倍小心谨慎。“十年”两句是鼓励,“男儿”两句是宽慰。高适志在封侯,常说“公侯皆战争”,但当时还是一书记,所以杜甫对他说,只要小心谨慎地在幕府中坚持下去,熬他十年八载,总会当上个刺史之类的长官的。杜甫说这话是认真的,经过考虑的,并不完全是一般的客套话。话语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惋惜意味(这在视科举为正途的杜甫的心目中是难免的),而且丝毫没露出他自己也想走这条路的口风。不过从诗中可揣想到,由于时势的改变、朋友的影响和自身长期的落魄,他当时不会没转过这方面的念头。这时杜甫正苦于没有出路,一度很想追随高适之后,也进哥舒翰的幕府去。
自“常恨”句以下写自己对高的友谊和惜别之情。“惊风”二句是说自己不能同往。杜甫写过《投赠哥舒翰开府二十韵》,但此事未得下文。“黄尘”二句是说高适很难回来。最后两句写对高适寄诗的期望,这一则由于友谊,再则也由于杜甫很爱高适的诗,所以有这样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