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没有生命,本无雄雌之分,但王宫空气清新,贫民窟空气恶浊,这乃是事实。作者从听觉、视觉、嗅觉对风的感知不同,生动、形象、逼真地描述了“雄风”与“雌风”的截然不同,反映了帝王与贫民生活的天壤之别。前者骄奢淫逸,后者凄惨悲凉。寓讽刺于描述之中,意在言外。
帝王幽居深宫,生存环境优越,肆虐的狂风进了高城深宫,早已化为清凉治病的和风;而生活在穷巷贫窟的庶民生存环境恶劣,没有防护实施,狂风肆意侵凌,无奈的遭受着风的凄苦。正如文中指出“枳勾来巢,空穴来风,所托者然也,则风气也殊焉。”因为生存条件的不同,所以对风的感受也就不同,风带给帝王的是享受,带给贫民的是灾难。不管宋玉是插科打诨,逗帝王开心,还是暗藏讽谏,风带给不同条件的人的祸福感受是客观存在的。
文章从开头到“臣闻於师:枳句来巢,空穴来风。其所托者然,则风气殊焉。”为第一段。这段通过引起“雄风”和“雌风”论辩的背景,提出风气带给人不同感受的论点。
第二段论述了风的形成、起源以及由弱到强、由强衰弱直至进入深宫化为清风四处飘散吸取万物精华而后带给帝王享受的过程。肆虐的狂风在入城前飘散为清风乘越高墙入於深宫,摇动华叶,徘徊香木之间,寻取其幽香;临池采芙蓉芳香;出水掠蕙草浓香;劈开秦衡,摆动新夷掠取清香,景开荑杨收取嫩香,然后带着五香的新鲜徜徉中庭,北上玉宫,又通过层层帷幕进入深宫。这段描写颇为生动,像是描写一个殷情而又谨慎的君王侍臣,小心的调制着君王需求的和风。这里对风的描写暗喻了帝王贪欲的神圣特权,以及臣民伺候帝王的恭敬与虔诚。帝王得到的不像是自然的风,而是精心调制的服务。这风带给帝王的享受,好像是一付神药,这种轻松与愉悦像是病愈酒醒,耳聪目明,舒服至极,使得帝王不由的感叹“好痛快!”这就是帝王享受的雄风。这也是对帝王的生活侧面写照,揭示了帝王生活的奢求与贪欲。
第三段论述了庶人的风。突然起於闭塞的巷道中,扬起沙尘,像愤怒的冤魂恶鬼叫嚣着冲孔袭门。光这来势,就让人感觉这风对于贫民不怀好意的侵犯是何等的嚣张可怕啊!继而卷起沙粒,吹起死灰,搅起污秽肮脏的垃圾,扬起腐臭的气味,斜插进破瓮做的窗户,直冲茅庐。这阴风在贫窟里肆意妄为,使得贫民头昏胸闷,伤心劳神,疲软无力,继而发烧生病,吹到嘴上生口疮,吹到眼上害红眼病,进而嘴巴抽搐吮动,咿呀叫喊,说不出话来,得了中风病。这就是庶人的雌风。通过这段描写,我们可以深切感受的庶民生存环境的恶劣,以及庶民生存的艰难与痛苦。
通过帝王的雄风与贫民的雌风,我们深切感受到同在一片蓝天下的生命是如此的不平等。这不平等的根源不是自然灾害,而是人权的肆意践踏。因为生存环境的不同,造成雄风带来的是无与伦比的享受,而雌风带来的是欲哭无泪的灾殃。
这首诗的第一句平平而起,不着痕迹。第二句调子突然高昂,旋律突然加快,从而形成一个高潮。一二句描写了小牧童的天真活泼、悠然自得的可爱模样和他的愉快心情,“骑”字直接写出了牧童的姿势,“振”字则间接点出他的心情。通过“骑”和“振”两个动词,把牧童那种悠闲自在、无忧无虑的心情和盘托了出来。他几乎完全陶醉在大自然的美景之中,简直不知道世间还有“忧愁”二字。正因为心中欢乐,才不禁引吭高歌,甚至于遏行云,“振林樾”。
三四句仍然是继续描写神态。第三句是过渡,是作势。写牧童的心理活动,交代了他“闭口立”的原因,也是全诗的转折点。第四句,急转直下,如千尺悬瀑坠入深潭,戛然而止。“忽然”一词,把这个牧童发现树上鸣蝉时的惊喜心情和机警性格栩栩如生地表现了出来。“忽然”发生了变化:由响而静、由行而停,把小牧童闭口注目鸣蝉的瞬间神态写得韵味十足。而“闭”和“立”两个动词,则把这个牧童天真的神态和孩子式的机智刻画得淋漓尽致。全诗纯用白描手法,紧紧抓住小牧童一刹那间的表现,逼真地写出小牧童非常机灵的特点,让人倍觉小牧童的纯真可爱。
这是一首反映儿童生活的诗篇,诗人在诗中赞美了小牧童充满童趣的生活画面。诗人先写小牧童的动态,那高坐牛背、大声唱歌的派头,何等散漫、放肆;后写小牧童的静态,那屏住呼吸,眼望鸣蝉的神情,显得特别专注。“此时无声胜有声”。这从动到静的变化,写得既突然又自然,把小牧童天真烂漫、好听多事的形象,刻画得活灵活现。这首诗正是在这种起伏变化中获得了巨大的艺术效果。诗的语言,明白如话,质朴无华,十分本色。至于下一步的动静,小牧童怎样捕蝉,捕到没有,诗人没有写,留给读者去体会、去遐想、去思考。
这首诗通过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的描写,直接抒发生活的感受,看似闲情逸致,实则寄托情思。同时这首诗不顾及格律,活泼自由,语言浅显明了,形象自然生动。综观全诗,它所描绘的和平、宁静和优美如画的田园风光,所刻画的活泼、自在和天真无邪的牧童形象,表现了诗人的一种“真性情”。诗人曾经说过 “诗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毋庸讳言,诗所描绘、所刻画的,正是诗人毕生追求的境界,也正是他所一再强调的“真性情”。
这是一首送别诗。诗人送客,送的却尽是惆怅,一“尽”字极为妙用,送别之时的满腔惆怅,因了这一“尽”字而多了几许沉甸。”几日同携手“,今朝友人却要“先拂衣”了。诗人应该是带着一份嫉妒与歆羡的心情写下此句的。东山的茅屋,那是诗人向往的地儿,身处污浊不堪的名利官场,然而他的心却时刻惦念着那片澄澈宁静的世界,怎奈污秽的现实,复杂的心境,让他如何也做不了抉择。“幸”不过是于迷途中的自我一份希望罢了,心存着那一片净空,预留着那一寸土地,于自己总该是一剂灵魂的安神剂了。末句表明诗人的心迹与志向,直白了当,然一“岂”字又平添了几许回味。
徘徊,是诗人此阶段的主题。又是眼看着好友明确地奔向自己的人生道路,而自己依旧还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踟蹰,无限惆怅。与好友相知相交的日子极为短暂,原还是自己在这昏暗时节难得的安慰。而此时好友利索地抛却一切烦恼,即将奔赴想往已久的生活,只留一份潇洒在诗人心头煎熬。诗人恨的是自己无能,无力摆脱世俗的物质羁绊;愁的是时光匆匆,难以实现心中的夙愿;难排遣的,还日往日同窗共进的生活不复返的愁绪。
东山茅屋,或许是友人归隐所在。一个“幸”字,淡了些诗人内心迷茫的雾霭,可喜可庆的是,友人还的茅草屋还为诗人敞开着,让他得以日机会清除内心的尘埃。荆扉,即实指的柴门,虚指的心门。人生一大乐事,就是与知己倾心畅谈,诗人期盼着,也努力着。然而,或是命运不济,晚年的他,在孤独中沉寂着,写出一篇篇看似清淡实则惆怅的诗歌。好友的离去,永远是他心灵上的创伤。诗人或许可以和西方的拉奥孔比拟,同样遭受着生命难以承受之重,同样在无声地反抗着,表情却一直是让人难企及的平静。
然而这“幸”,似乎给了诗人一份希望,坚定了诗人追求自我生活的决心:“当亦谢官去,岂令心事违?”诗人“尽惆怅”的不仅仅是那份依依惜别的情谊,更是那份“心事违”的无奈与复杂的心境。身陷官场,污浊黑暗的现实,早已肃杀了那颗宁静的心,然个中的丝丝缕缕,又岂是简单的一个退字亦或是一个进字能够道清楚说明白的?罢了罢了,即便是那百般的歆羡,即若是那内心的疾呼,现实,终究只能是如此这般徘徊无尽。
全诗文字朴实自然,用笔委婉曲折,写出了诗人无限的惆怅,无限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