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描写宫廷早朝的景象,表现君王勤于政事。诗共三章,第一章写夜半之时不安于寝,急于视朝,看到外边已有亮光,知已燃起庭燎;又听到鸾声叮当,知诸侯已有入朝者。说明宣王中兴,政治稳定,百官、内侍皆不敢怠于事,诸侯公卿也谨于君臣大礼,严肃畏敬,及早入朝以待朝会;而宣王勤于政事、体贴臣下、重视朝仪的心情,也无形中见于言外。
第二章时间稍后,但黑夜尚未尽,庭燎之光一片通明,銮铃之声不断,诸侯正陆续来到。朱熹说:“哕哕,近而闻其徐行声有节也。”(《诗集传》)
第三章写晨曦已见,天渐向明,庭燎已不显其明亮。按《说文》:“煇,光也。”段玉裁注:“析言之,则煇、光有别:朝旦为煇,日中为光。”又《礼记·玉藻》:“揖私朝,煇如也;登车则有光。”说清早由家别大夫之时天尚不太亮,至登车时已大亮。则“有煇”指不太亮的光。这一则可与《庄子·逍遥游》中所说“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于光也,不亦难乎”相证,二则可知火炬即将燃尽,故光不如前之明亮。此时来朝诸侯和天子俱抬头看旂。郑玄笺云:“上二章闻鸾声尔。今夜向明,我见其旂,是朝之时也。朝礼别色始入。”观旂而识别其封爵官位。
昧爽视朝,本为定例,但昏庸之君往往有名无实。宣王勤于朝政,纲纪严肃,上下振作,造成中兴气象,由此诗即可看出。诗中虽未用比兴,也无多形容,但其白描的手法既捕捉到最具特点的情景,也细微地反映出诗人的心理活动和当时心情,实近于天籁。
此诗为唐代贾至《早朝大明宫呈两省僚友》及杜甫、王维、岑参的和诗所效法。但贾至等人之作主要渲染宫廷的庄严华丽,朝仪的肃穆壮观,君王的尊严神圣及大臣的雍容闲雅,稍嫌铺张堆砌。此诗则着重表现了君王急于早朝的心情和对朝仪、诸侯的关切。“君子至止,言观其旂”,写人写景结合在一起,颇能传神。两类诗都作于乱后新君刚刚即位之时,但就表现而言,《小雅·庭燎》较之唐诗更为真挚而简练,让人读后深觉言有尽而意无穷。
词的上片主要描述词人所处的生活环境。起笔自报家门,直陈心迹,态度散漫,老气横秋。“未老心先懒”,词人还未曾衰老,却看透世情,失却斗争与进击之心的消极精神。颓莫大于心懒。然这种状态不会是天生如此,而或是人生灾厄、磨难使然。词人从自号、自诉心志到下文铺陈居处条件与处世态度,均浸染了道家的简淡无为。“爱学道人家”以下统承“心懒”而来,极言日常需求的简便。先言用物,“办”字领起,只办读写用竹几、煮茗用茶碗、憩坐用蒲团。次言隐居的生活环境,人青山一角,结草屋三间,小径通幽,清溪如带,绿竹绕宅。这里没有侯门深宅的楼台广厦、高车驷马、酒绿灯红,没有烦闹的送往迎来,没有无聊的笙歌宴集,没有不测而至的风云变幻。这里的主人可以焚香煮茗,倚竹闲吟,登山长啸,或垂钓清溪。假如人世间没有民族与家国利益需要去奋斗,这种生活方式也许无可厚非。然而这正是南宋倾覆前二、三十年间,战云四合,血雨飘风,词人躲进青山,不免过于冷漠,过于忘情。
词的下片叙述自己待人处世的方式和态度。“客来便请”,一个“便”字,既无热情,亦不冷面拒人于千里。抽身世外而并不与世隔阻,清高中含着通达。“若肯小留连,更薄酒”,仍旧是待人以不即不离。词人老实道来,始终没有斩断与尘世关联的尾巴。“吟诗度曲,风月任招呼”,既应开篇“懒”字,又呼出下文“不关心”云云,是说随意写点文词,吟风弄月,而决不关涉邦国民生。“身外事,不关心,自有天公管”是“风月任招呼”的进一步渲染。但说多了,似乎反出破绽,“不关心”反而像是并未忘怀。天公,天地造化;或另有人事所指。那么末句则是一种对于“管”者有所愤愤的讥诮。联系他也曾那样地想参预与投入,那么这消极里或都含着对于“管”者、统治者的无能的愤愤之音。当然字行间的这种声响极其微弱。
全词措语平白,疏于锻炼;顺序而写,无意谋篇。唯用意老实,接物通达,于世情世事并未完全忘怀,故不妨一读。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
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屠夫惧狼)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夫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此文开篇一句点明了杜处士的喜爱及书画收藏的丰富,接着特意点出“戴嵩《牛》一轴”是杜处士特别珍爱的精品,并以“锦囊玉轴”四个字简洁形象地写出了这幅画在杜处士心目中的地位。然后才转入正题,写杜处士晾画时,一个牧童面对这样一幅珍品“拊掌大笑”,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画的错误——“掉尾而斗”。以牧童特有的天真和对生活的熟悉,一方面说明错误的理由——“斗牛力在角,尾搐入两股间”;另一方面则通过“此画斗牛耶?”一问和“谬矣”这一肯定的结论,在嘲讽中表现了全文的主题思想,让杜处士不得不“笑而然之”。最后引用古语“耕当问奴,织当问婢。”,进一步揭示了实践出真知的真理。全文虽然只有寥寥数语,但牧童的天真未凿、处士的豁达冲和均跃然纸上,简洁生动,意趣盎然。
思想上,此文通过一个牧童指出大画家戴嵩画牛的错误之处,清楚地说明了实践出真知的真理,深入浅出,耐人寻味;同时运用了寓言的手法,在一个看似平常的故事当中,寄寓了“实践出真知”的真理,发人深思。
艺术上,此文有以下特点:
首先,此文叙述故事简炼生动。全文用字不多,却能扣人心扉。先写杜处士所藏“戴嵩《牛》一轴”,百里挑一,裱装精美,随身携带,爱不忍释,从而把戴嵩之画抬得很高,然而抬得高就摔得重;接着写对牛十分熟悉的牧童一眼看出了名画的瑕疵,指出它的失真谬误处,名画的价值也就一落千丈,顿失光彩。前后对照,大相径庭,使人心为之动,顿感可叹、可笑、可惜。
其次,此文用人物的语言情态表现人物的形象。牧童看见这轴画牛的名画,不假思索,顺口发问:“此画斗牛耶?”通过发问指出此画是“斗牛图”。由于牧童熟悉牛的习性,了解“斗牛”时牛尾所在的位置,于是接着说:“牛斗,力在角,尾搐之两股间。”而画中的“斗牛”则不然,与“斗牛”的常态不合,违背生活现实。牧童因而一语破的,明确指出:“今乃掉尾而斗,谬矣!”这是内行话,是其它行业的人所讲不出来的。在“知牛”这一点上,高于画家的牧童形象就跃然纸上了。不同的人物有不同的语言,用人物自己的语言来表现人物的形象是小说文体惯用的手法,此文能够运用这种手法,初步显示出小说的雏型,可以说是小说的萌芽,把这类小文看作是古代的“微型小说”也许无所不可。“情态”也是如此通过人物情态的描写,自然可以表现人物的形象,例如文中牧童“抚掌大笑”和“处士笑而然之”两种笑态,所表现的内容即有所不同:前句“抚掌大笑”是牧童耻笑画家的失真,喜笑自己能够指出其谬,洋洋得意;而后句杜处士的“笑”则笑得很勉强,自己珍爱的名画被牧童指出谬误,而牧童的话又是对的,无法驳倒,杜处士只好以“笑”表示赞同了。
最后,此文引用了古语“耕当问奴,织当问婢。”,引用得恰到好处,在文中起到很大的作用:第一,点题。“耕当问奴,织当问婢。”是为了说明“画牛当问牧童”,充分肯定了牧童熟悉生活,对名画批评得当。作者运用“引用”法,在篇末点题,不但突出主题,而且使主题得以升华,带有普遍意义。第二,结尾。引用古语结尾,留有余味,发人联想。第三,精警。此文所引用的古语,一共两句八字精炼深刻可以说是优美的“警句”,比用作者自己的话来叙述要精炼生动得多,从而节省了文字,效果也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