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为七言绝句,除“深”“逢”平仄不拘外,完全符合平起首句入韵格律。因为“垂纶”即垂钓,所以这首诗描写的正足孤独的垂钓者。钓者独处静谧之地,长潜烟雨之中,不与人世相通。诗名《赠渔父》,自然要赞美渔父。全诗通过环境描写,虚拟对话,刻画了与地无争的老者形象。
第一句的正面环境描写勾勒了山泽野趣,而第三句是其补充。芦花盛开,一江皆白,蔚为壮观。芦苇一般九月开花,北方降温,故称“寒水”。杜牧另一首《泊秦淮》也曾写过“烟笼寒水夜笼纱,夜泊秦淮近酒家”。三国魏刘桢《赠从弟》曾曰“岂无园中葵,懿此出深泽”。“深泽”与“水畔”化用了战国屈原《渔父》的“游于江潭,行吟泽畔”。本句中,风来苇曳,鱼去纶摇,而一个“静”字反衬出了渔父娴熟的技巧和沉稳的心态。
第二句由空间转换到了时间。“月夕烟朝”是指晚上的月光和清晨的薄雾。由于夜钓和雾钓时能见度较低,垂钓肯看不清鱼漂,所以此句暗示渔父技艺高超。又由于所写时间是夜间,所以此句也暗示渔父昼伏舟中,离群索居。渔父隐逸自处,已非一日,而是“几十春”,彰显了坚定的意志和脱俗的境界。明儒杨慎《临江仙》的”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与此格局相类,因置于《三国演义》开篇而脍炙人口。
第三、四句由描写转入记叙。秋冬岸边,喃喃自语。横舟独钓,皆遇醉人。“孤舟寒水”的意象化用了柳宗元《江雪》的“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独醒人”取自屈原的《渔父》,文中三闾大夫屈原解释自己被流放的原因正是“众人皆醉我独醒”。渔父未逢拔俗之士,说明他自己深悟归隐之道;老者向作者诉说岸边际遇,也暗示作者自训为世外高人。
这首诗诗意象明确,节奏舒缓,格调清幽,境界深远,是一首刻画江边隐士的佳作。
文章指出:“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就是说:秦之所以亡,有十个失误,其中一个,到现在(即在路温舒当时)仍然存在,即过分重视、重用“治狱之吏”。这些人,“上下相殴(驱),以刻为明”,“败法乱正,离亲塞道”。他们竞相追逐,滥施刑罚,以“治狱”越苛刻越好,量刑、判刑越重越好。结果,造成“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处死)之计,岁以万数”。
文章尖锐地揭露了封建法制运用“逼、供、信”的残忍手段,使人入罪。所谓“棰楚(以杖鞭扑)之下,何求而不可得”。靠刑讯来逼供,“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视(示)之”,被迫造假。“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名义上是利用假口供向犯人指出犯了什么罪,晓以利害,要他服罪,其实这中间无疑包含着“诱供”,以进一步陷人于罪。“上奏畏却,则锻练(炼)而周内(纳)之”,就是说:怕上级批不准,必须把上报材料和报告写好,使“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办法有二:一是进一步对“犯人”进行逼供、诱供,以便取得更多的“罪证”,使“成练者众”;一是组织材料班子、刀笔文吏对材料进行精心的加工,对报告进行周密的推敲,以便使“文致之罪明也”。如此,“虽咎繇(同皋陶,传说中舜时贤明的法官)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铁案如山,不可覆翻矣。
当时“治狱之吏”都“以刻为明”,是当时朝廷倡导的结果。朝廷利用权势,大搞思想箝制、舆论一律,使执法“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好一个“自安之道在人之死”!千万人的人头就这样滚滚落地了。易卜生《人民公敌》剧中的主人公斯多克芒医生提出改造被污染的温泉浴场的建议,触犯了当地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被宣布为“人民公敌”。其实在异口同声地对他进行“围剿”的人中,并不乏同情之士,他们振臂“讨伐”,心里明白,悄悄地对斯多克芒医生表示歉意——迫于权势,“不敢不那么办”。“治狱之吏”,诱于“深者获公名”,鉴于“平者多后患”,故“皆欲人死”,也是“不敢不那么办”。林彪、“四人帮”统治期间,当权者上下相驱,以“左”为明。“左”之深者获公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于是重用、提拔有份;说公道话者多后患——轻则不信任,重则受株连。因此,自安之道,在于宁“左”毋右。于是乎上下竞相“左”,极“左”思潮风行矣。看来古今中外,历史的共性还是不少的,否则,两千年前的作品怎么会引起我们的共鸣呢?
矫治的办法,路温舒作为封建时代的廷尉史官,只能提出“除诽谤以招切言”,即让人讲话,国君要不计较臣民们的“谤言”,牢骚、骂娘的话都让说,才能“开天下之口”,招来至切之言。他继承了古代开明政治家反对“防民之口”(《召公谏厉王止谤》)的优良传统,主张“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可杀可不杀者不杀,可治罪可不治罪者不治罪。这在今天看来,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他把希望寄托于国君的开明,则有其局限性。路温舒毕竟是封建时代的官吏,我们不可苛求于他。今天,我们不能象路温舒那样寄托于个人,而必须从根本制度上着眼。
开头四句着重写浣花女的劳动生活;中间四句写农村男女婚嫁风习;末四句写了与此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妇女,另一种婚嫁风尚,以及由这种婚嫁风尚带来的截然相反的另一种结局。诗中通过农村少女姑娘与爱慕虚荣的城市女子的对比,歌咏了农家少女勤劳、愉快的生活。全诗着墨素淡,语言平浅,是一幅生动的农村风俗画。
在这首诗中,作者把自己的目光集中到浣花溪旁的农家女儿身上,带着一种宁静舒坦的心情观望着自己所描写的对象,从淡朴的欢悦之中,体味着生活浑厚的内涵。全诗十二句,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前两层是对浣花女儿的正面描写。
“江头女儿双髻丫,常随阿母供桑麻,当户夜织声咿哑,地炉豆秸煎土茶。”这是写浣花女少小在家时的生活片段。“双髻丫”一句,写浣花女子质朴单纯,不事铅华,带有一种真淳自然的风致,表现出生活中淡雅而未雕饰的自然美。“常随阿母供桑麻,”这是从生活角度对浣花女子朴素自然之美的进一步充实。接下两句是具体写浣花女儿的劳动情景。“当户夜织声咿哑,地炉豆秸煎土茶。”这里摄取的是劳动生活中的一个镜头:夜阑人寂,充满活力的浣花女子正对着窗门摆弄着织机;机旁不远处,豆秸正在地炉中燃烧,煎在炉上的家制土茶散发出了一阵阵清香。炉火影影绰绰地映照出纺织女子在织机咿哑节奏之中那张宁静充实的面孔。这是一个富有情态的主体画面,有形有声,充溢着安然自得的欢乐,不但描摹了浣花女子的生活真实,而且从中透露了作者所品味到的生活真趣。这是诗的第一层。
第二层是写浣花女子长成嫁人的情景。“长成嫁与东西家,柴门相对不上车”,是说浣花女儿与邻里男子成婚,彼此家门相对,不须油壁车马远道迎接,就可以过家为妇。其中隐含有李白诗中所写的那种真挚爱情:“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窗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长干行》)正因为这种爱情的存在,浣花女子才会在这种简朴的婚嫁中感到幸福和欢乐的满足:“青裙竹笥何所嗟?插髻烨烨牵牛花。”这里写浣花女子的朴素淡雅与其所追求的真诚爱情相一致,从而使其本质在人格的和谐之中体现出了高度的审美内涵。“插髻烨烨牵牛花”,这一鲜明形象中不仅包含了浣花女子欢乐的情态,而且表现了其别具一格的美的风韵,同时也暗示了诗人的审美情趣。这是诗的第二层。这一层与前一层相连,把浣花女儿的生活情趣与朴素本质,从外到内作了细致地展示,也为作者进一步表达感情进行了从容的铺垫。
第三层是写城中那些妖艳虚荣的女子。从“浣花女”的诗题来看,这一层似乎带有一些游离的味道,它在形式的衔接上,与前两层出现了错落现象。因而我们只有从诗人的情感上才可以为这一层找到合理的依据正因为诗人在前两层对浣花女子的正面描写之中,从简朴平淡的生活中窥到了深永真淳的自然美的意趣,所以随着诗人在描写中抒发感情的逐渐明朗,他需要更直接、更明确地表达自己的倾向。这一层就是诗人撷取自己所置身的都市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一页,借以说明自己的思想。与其说是用来与前面对比,倒不如说是作者需要由之来发出自己的议论。“城中妖姝脸如霞,争嫁官人慕高华”,语气中明显带有诗人的鄙薄之情。“争嫁”写世俗的追逐,寓示了追逐着轻薄浮艳的性情;“慕高华”则直接写这种追逐的内在实质,表明了这些“脸如霞”的“城中妖姝”徒有美貌,却在势利的虚荣中湮没了自己的真情。这必然要酿就其生活的悲剧。“青骊一出天之涯,年年伤春抱琵琶。”那些荣华富贵的高官并不看重爱情,常常离家远游,结果只落得这些深闺佳人茕茕空房,在一曲曲幽怨的琵琶声中诉说自己的满腹怨恨。唐代诗人白居易在其《琵琶行》一诗中曾塑造了一个“漂沦憔悴,转徙于江湖间”的商人妇,陆游借以来比喻争慕高华的浮艳女子,正在于说明其晚岁的孤独与凄凉。再将其与前面所写的浣花女儿相对照,就不难理解生活中欢乐与深永的价值,同时也能从中把握诗人感情渐次明朗的脉络。自然这中间浸透了诗人的审美理想。
刘熙载讲:“诗能于易处见工,便觉亲切有味”,“放翁诗明白如话,然浅中有深,平中见奇,故足令人咀味。”(《艺概·诗概》)《浣花女》中,作者所捕捉的都是些生活中极为寻常、极易见到的东西,因而其在表面上并不见出奇之处。实际上前人七古之作也大多不注重于面相皮毛,而着力于内中贯通于一的气韵,在开阖转折之间显示出天工鬼斧之功力。这首诗在写作上从容叙来,选用的都是些平淡的语言,但“言简意深,一语胜人千百”,“出语自然老洁”(赵翼《瓯北诗话》),于平和散缓之中,沉淀着丰厚的感受,可以窥到作者的情趣、意趣、理趣。与陆游的爱国诗一样,这首别具一格的作品也有其不容忽视的思想和艺术价值。
此诗写一位尊贵的男子驾车驱驰在浚邑郊外的大道上,车马隆隆,旗帜飘扬。接下来是对旗帜和车马的特写:旄是“素丝纰之”,用素丝织的流苏镶在旗帜的边上,可见其色彩鲜明及飘扬姿态;马是“良马四之”,四匹高头大马驾车而行,十分气派,意气风发。
第二、三章意思相近,但比第一章旗帜越来越漂亮,距离浚邑越来越近,车马排场越来越盛。而离目的地越近,其情越怯。
此诗全用赋体,采用重章叠句的结构,但完全重复的句子仅“彼姝者子”一句,这似乎也突出了那位“姝者”在全诗中的重要性。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西方美人’,亦称圣王,则称贤以姝,亦无所疑。”持“美好善说”的毛诗说以为“姝者”是卫国好美善的大夫,持“访贤说”的朱熹则以为“姝者”是卫国的贤人,但他们都认为“之”指代的是卫大夫。毛诗说以“之”为“贤者乐告以善道”(《毛诗序》)的对象,朱熹以“之”为“答其礼意之勤”(《诗集传》)的对象。“之”指代的应是上文的“彼姝者子”,若取“访贤说”,那“之”必然是指被访的贤人。“何以畀(予,告)之”,正是访贤大夫心中所想的问题:将赠送他们什么东西以示礼敬?将告诉他们哪些事需要请教?
关于诗中是“四之”“五之”“六之”,《毛传》解为“御四马也”“骖马五辔”“四马六辔”,认为“良马四之”“良马五之”“良马六之”是说大夫驾车建旌旄而行。对此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服马四辔皆在手,两骖马内辔纳于觖,故四马皆言六辔,经未有言五辔者。”又引孔广森语曰:“四之、五之、六之,不当以辔为解,乃谓聘贤者用马为礼。三章转益,见其多庶。《觐礼》曰:‘匹马卓上,九马随之。’《春秋左传》曰:‘王赐虢公、晋侯马三匹。’‘楚公子弃疾见郑子皮以马六匹。’是以马者不必成双,故或五或六矣。”
从诗艺上说,“在浚之郊”“在浚之都”“在浚之城”,由远而近,“良马四之”“良马五之”“良马六之”由少而多,章法是很严谨的,而“何以畀之”“何以予之”“何以告之”用疑问句代陈述句,摇曳生姿。如果按“访贤说”,那么此诗反映访贤大夫求贤若渴的心理可谓妙笔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