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一步步登上北邙山山坡,远远望见洛阳四周群山。
洛阳城显得多么的寂寞,昔日的宫室全都被烧焚。
随处可见的是残垣断壁,荆棘高高仿佛上与天齐。
再也寻不见旧时的老人,看到的尽是些小伙少年。
踏足地面觅不出条路径,荒芜了的土地谁来耕田!
游子已经多年没有归来,再也认不得交错的陌阡。
原野是何等的萧条,千里地见不到人烟。
想起平日一道生活的人,伤心哽咽竟无片语只言。
太平的盛世百年难见,欢乐的聚会不可常逢。
天地之悠悠无穷无尽,人生之寿命短如晨霜。
愿我的好友诸事顺利,平安抵达邺城的北方。
亲密的友人聚首相送,设宴饯行在名都洛阳。
难道是酒宴不够丰盛?是宾客觥酬不够欢畅。
情谊越深则离别越苦,怎能不使我心愧难当?
此去的山川既阻且长,离别时匆匆会面更难。
我多希望化成比翼鸟,与你们展翅一同飞翔。
注释
北邙:山名,在洛阳东北。阪,同“坂”,山坡。
宫室句:初平元年(公元190年),董卓挟汉献帝迁都长安,把洛阳的宗庙宫室全部焚毁。
顿:塌坏。
擗:分裂。参天,上高至天。荆棘参天,形容十分荒凉。
耆老:犹言德高之老年人。耆:六十岁以上的人。
畴:田亩。
田:动词,耕种。
念我句:这句是代久不归的游子(即应氏)设词,应氏曾居家于洛阳。平常居,一作“平生亲”。
清时:太平之时,黄河变清,叫清时。
嘉会:欢会。
终极:穷尽。
嬿婉:欢乐。
我友:指应氏。
之:去,往。
朔方:北方,指邺之冀州。
亲昵:朋友。
河阳:孟津渡,在河南省孟县南。
中馈:酒食。这句说:难道是预备的酒食不够吗?是因为在此离别之际,饮一千杯酒都还觉得不够罢了。
爱至句:犹言朋友之间情谊越深,离别时的悲苦就越深。
别促句:离别的时间过得很快,再见面却遥遥无期。
施翮:展翅。翮:鸟翎的茎,代指鸟的翅膀。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这组诗作于建安十六年(211年),曹植时年二十岁。应氏指应瑒、应璩兄弟,二人并为曹植的好友。曹植作此诗时离董卓作乱已历二十余年,因为不断的军阀混战,。昔日繁华的京都已经残破不堪,面对荒凉萧条景色,又想到马上要与友人各奔一方。于是他写下了《送应氏二首》。
作为晓谕刘备及各州郡讨伐曹操的檄文,文章采用了条述的方式,对曹操的“苛虐”,即政治及为人上的严厉残暴,一一道来,主要叙述了中平六年(189)董卓乱起至建安四年(199)曹操与公孙瓒暗通被发觉后退守敖仓这十余年间,曹操的所作所为来声讨曹操的。在列举曹操“苛虐”的同时,始终伴随着对袁绍“休明”即美好清明的颂扬。而十余年间,又以建安元年(196)曹操迎汉献帝都许为界,分两个部分叙述。
建安元年前,曹操从徒手起家到领兖州牧,曹操势力的不断壮大都得力于袁绍的提携与帮助,檄文主要述及了三件大事:其一,曹操乃宦官之后,祖上无德,自身也好乱乐祸,没有美德可言,但是袁绍在汉末扫除宦官之害与董卓之乱时,“收罗英雄,弃瑕取用”,任用曹操,授以奋武将军,希望曹操能为汉室效犬马之劳;其二,曹操愚昧轻佻,缺乏远谋,多次兵败丧师,在此情形之下,袁绍仍上表推荐曹操为东郡太守,后又让曹操领兖州牧,就是希望曹操能像春秋时秦将孟明那样,虽战败但能再立战功;其三,曹操领兖州牧后,飞扬跋扈,残害忠良,如杀九江太守边让,并纳其妻子,致使士林愤痛,民怨沸腾,故其身败徐州,又于濮阳被吕布击败,丧失兖州大部地域,只能游荡东阿,没有安身之处。而袁绍为了加强汉室力量、打击叛党,发兵征讨吕布,使曹操于濮阳败后不至于一蹶不振,并使曹操重领兖州牧。
而建安元年曹操迎汉献帝都许之后,挟天子以令诸侯,专制朝政。檄文中言袁绍因冀州北面公孙瓒进犯,派从事中郎徐勋让曹操至洛阳修缮宫庙,护卫献帝。而曹操借此放横专行,败法乱纪,专制朝政,赏罚由心。太尉杨彪忠心汉室,却遭毒刑;议郎赵彦忠言直谏,却被诛杀。曹操亲自带兵发掘梁孝王墓,开棺裸尸,毒施人鬼,可谓“历观载籍,无道之守,贪残酷烈,于操为甚”。袁绍因公孙瓒牵累,对曹操无暇整训,只好忍让包容,希望或可补救。而曹操包藏祸心,摧折栋梁,孤弱汉室。私下与公孙瓒来往,外助王师,内欲偷袭。会其阴谋发露,公孙瓒也被剿灭。曹师震慑,昼夜逃遁,屯据敖仓。欲凭黄河之险,抵挡大军。袁绍奉汉威灵,率师百万,战马千匹,并州、青州与荆州勇猛岀击,直捣曹操大本营,其势定可破操。而操军吏士,能力战的出自幽冀二州,其中有的原是袁绍部下,皆思乡心切。其余皆是兖州、豫州之民,或是吕布、张扬的降卒,被迫苟从,人怀怨愤。若大军南下,开启降路,定兵不血刃,使曹军土崩瓦解。可以看出,檄文在叙曹操“苛虐”的同时,始终伴随着述袁绍之“休明”,即对曹操的提携、重用、宽容与忍让。而现在之所以进行讨伐,实因“惧其篡逆之萌”。整篇檄文表现了从董卓之乱到官渡之战这十余年来,曹操的种种劣迹,而文中的袁绍与曹操截然相反,始终表现出以国家为重,申明大义,为汉室肝脑涂地的忠守义士的形象。整篇檄文将曹操的“苛虐”与袁绍的“休明”对比叙述,以引起共愤,达到声讨曹操的目的。
《文心雕龙·檄移》一篇中称:“凡檄之大体,或述此休明,或叙彼苛虐。指天时,审人事,算强弱·角权势,标蓍龟于前验,悬聚鉴于己然,虽本国信,实参兵诈。谲诡以驰旨,炜晔以腾说·凡此众条,莫之或违者也·故其植义扬辞,务在刚健。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必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此其要也。”檄文在内容上需要阐明我方优明主忠贤相、天时地利人和,同时揭示出对方的苛虐,君不明守不贤、众叛亲离,天理难容。同时要言辞激烈、气势磅礴、言中肯綮、振奋人心。陈琳之文在这些方面做的可谓典范,内容上.处处将袁绍与曹操对比着写,极力表现袁绍的仁德和勇武,先述及他以天下为己任,面对暴乱汇集天下英雄扫除奸佞,后又不断表现他对曹操的仁义宽容、弃嫌任用:同时对曹操的罪恶反复渲染,出身是“赘阉遗丑六“本无懿忆”,自小“犭票狡锋协”,“好乱乐祸”,作为统领战术上轻进易退,为人残虐无度,杀害忠良、毒戮生灵、无视君主、无视百姓,摆事实讲道理,发出“历观载籍,无道之守,贪残酷烈,于操为甚!”的呼喊。同时言辞通畅、层层推进,多用排偶句、四字句以使得节奏明快、气贯长虹,充分实现了檄文应具有效用,难怪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评其檄文为:“今之隽也。”
在文学的审美追求方面,虽然是一篇应制文,但是陈琳却在应制文的框架下巧妙地传达着自身独特的思想、真挚的情感、个性化的文风。
首先,传达了建功立业的政治理想。文章开头即说“是以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立非常之功。联系陈琳当时的经历,先于何进帐下作主簿,当时所作的《谏何进召外兵一文》已经可见他对政治颇有见解,何进死后与众人一起随董卓进京,后见董卓残害百姓、难成大器便转而到州追随袁绍,山此可知他自己内心正是希望能投靠明主以成就一番大事成为所谓非常之人。同时他又将袁绍塑造成为一个有勇有谋仁德为民的英雄形象,将曹操塑造成为残暴昏庸、贪赞酷烈的奸守形象,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他理想君主应具有和应摒弃的品质。
其次,展现了真实的情感倾向,虽然檄文中对曹操的贬抑难免有夸张浪染的地方,但展现的是他的真实情感。在何进手下的时候就已经显示出他对宦官专权的痛恨,积极为何进出谋划策以刺除宦官势力,曹操作为宦官之后成为陈琳厌恶他的一个理由。从檄文中对曹操从祖父开始骂起就可看出:投奔袁绍是陈琳的自主选择,他是在认可袁绍的处事方式的前提下才会选择投其军下,这样又必然使其抱有对袁绍的赞许心态,所以文中对袁绍的褒扬是出于肺腑也是可想而知的;再者,曹操在当时的所作所为,如出战不利、滥杀无辜、为人狡诈都是有史可查的,这种行为在位正直文人的眼中是十分不堪的,所以陈琳对其的痛斥也是出于内心的厌恶和痛恨。至于后来陈琳在袁绍死后又归曹实乃情势所迫,并不能说明陈琳对曹操的感情倾向。
再次,充分展现了个性化的文风。曹丕在《又与吴质书》中评价道:“孔璋章表殊健,微为繁富。”《文心雕龙·檄移》称“陈琳之檄豫州,壮有骨鲠,虽奸阉携养,章密太甚,发丘摸金,诬过其虐;然抗辞书衅,皦然露骨矣”,二者均提及此文一个共同特点:文气刚健,有骨鲠之气。这不仅和上文所提及的陈琳在文中反映了真实情感倾向、展现出文人的正直有关,同时与陈琳自觉地在句式上多用整句、辞藻的严谨华关、善于化用典故有关。具体说来,整句读起来朗朗上口,一泻而下,据粗略统计,该文281句,排偶句68句,四字句185句,已经具有明显的骈体文的特征:典故的使用使得说理更具说服力,例如文章中多处引自《史记》:辞藻的严谨而华美,严谨处展现出春秋笔法的特色,大有一字定乾坤之妙,如称袁绍幕府,对曹操直呼其名,又称其为“鹰犬”“爪牙”“寇”等等,华美处能起到极强的渲染烘托作用,如对曹操恶行的贬斥,无一语有重复写袁绍之军威,从“尔乃大军过荡西山”直至“有何不灭者哉”,铺排渲染、气贯长虹:以上这些都是其气势刚健、痛快淋漓的文风的支撑。可以看出,陈琳作文是以气骋才,以才运气,气势刚健却又不流于拙朴,有骨鲠之气而又文采斐然。o
此诗首联“接淅报官府,敢违王事程”,描写出一片紧张、急迫的气氛:贬谪的命令催魂逼命,急如星火,连做饭的工夫也没有;“王事”在身,不敢有片刻的耽搁。这里作者用“接淅”的典故恰当地比喻了官命之急迫,其悲愤心情透出纸背。次联承接上联之意,通过时间、地点的转换,具体地描写出舟行之急。这一联诗意急切,如同《诗经·召南·小星》所状写的“肃肃宵征,夙夜在公”。两个对偶句语气又极流畅,而且切合水路舟行急速的事实。“王事”紧迫,江流湍急,船行飞快,诗中将那情景和气氛描写得十分生动。颈联写邻里、朋旧赶来送行的情景。“邻里烦追送,杯盘泻浊清”,叙事中透出无限的情意。“追送”和“浊清”都是偏义词:“追送”就是“送”,“烦”字透出作者的感激之意;“浊清”实指“清”。但是,“追送”的“追”字又进一步把前面两联的紧迫气氛渲染出来:诗人走得那样突然,以至邻里、故旧事先都没有得到消息,而仓促之间追到汉阳为之饯行。那泻入杯中的一杯杯饯行酒,包含了很多深情厚意。末联写诗人的感慨:“袛应瘴乡老,难答故人情。”此番谪居边远之地,功名前程乃至生命都是不可卜知的,这一切诗人也不计较,只是“故人”的友谊和真挚的感情永远无法报答,这才是终身遗恨的事。作者自崇宁二年(1103年)十二月十九日从武昌出发,经过长途跋涉,方于次年夏天到达宜州贬所,到宜州后仅一年,便怀着冤愤与世长辞了。老死瘴疠之乡而“难答故人情”,成为他留给“故人”的诀别之辞。
这首诗是因亲朋故旧饯行,内心感念不已而写的,因此感情真挚动人,用典较少,语言平易流畅,不像黄庭坚其他的诗那样刻意雕琢,讲求险怪奇丽。但是,诗的章法仍然是谨严细密的,四联之间,起、承、转、合的关系颇耐寻究。首联“起”,叙述紧急离开武昌的原因:王事在身,必须“接淅”而行。颔联“承”,承接上联之意,具体描写行程紧急、必须“宵征”的情形。颈联“转”,由行程的紧迫转为写邻里的追送和置酒饯别。末联“合”,归结点题,抒发离别之情。黄庭坚长于律诗,而律诗的章法是颇有诀窍的,其中之一便是“起、承、转、合”。《红楼梦》第四十八回写到香菱向林黛玉学诗,林黛玉说:“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的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这里曹雪芹通过林黛玉之口说出的这段话,有助于揣摩理解黄庭坚这首律诗艺术上的特点。
这首乡情词,描写的农村是一片升平气象,没有矛盾,没有痛苦,有酒有肉,丰衣足食,太理想化了。尽管在当时的情况下,江南广大农村局部的安宁是有的,但也很难设想,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生活得很幸福、愉快。当然,这不是说辛弃疾有意粉饰太平,而是因为他接触下层人民的机会很少,所以大大限制了他的眼界,对生活的认识不免受到局限。
上阕写闲居带湖的满足及安居乐业的农村生活景象,烘托静谧和谐的氛围。“连云松竹,万事从今足。”云雾缭绕,笼罩着生长茂盛、郁郁葱葱的松、竹,环境优美、生活舒适和谐,所以说“从今万事足”。上句写景,说山园的松竹高大,和天上的白云相连,饱含着赞赏之情,使人想到的是林木葱笼,环境清幽,准确地把握住了隐居的特色。如果舍此而去描绘楼台亭阁的宏丽,那就不足以显示是隐居了,而会变为庸俗的富家翁的自夸。下句抒情,表现与世无争的知足思想。这一思想,无疑是来自老子的。《老子》一书中,即从正面教诲人说“知足者富”,“知足不辱”,又从反面告诫人说“祸莫大于不知足”。作者这一思想,虽然是消极的,但是比那些勾心斗角、贪得无厌之徒的肮脏意识却高尚得多。这两句领起全篇,确定了全篇的基调。一“足”字,表达了词人对居住环境、生活的满足。
“拄杖东家分社肉,白酒床头初熟”,是对“万事足”的补充说明,字里行间透露出生活的甜美温馨。从一个侧面来写生活上的“足”。上句说同邻里的关系融洽,共同分享欢乐。“拄杖”,表明年老。估计词人这时,已是年过半百。“分社肉”,是当时仍存的古风,每当春社日和秋社日,四邻相聚,屠宰牲口以祭社神,然后分享祭社神的肉。据下文,这里所说的应是秋社分肉。下句说山园富有。李白《南陵叙别》有句云:“白酒初熟山中归,黄鸡啄麦秋正肥。”如此说富有,意近夸而不俗。因为饮酒是高人雅士的嗜好,所以新分到了社肉,又恰逢白酒刚刚酿成,岂不正好惬意地一醉方休吗?读了这两句,不禁使人想起王驾的《社日》:“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下阕摄取一个情趣盎然的生活镜头直接入词,更使此词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西风梨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这既有很强的情节性,又具强烈的行动性、连续性。可以设想,如果画家把这场面稍事勾勒、着色,就是一幅生气勃勃的农村风俗画;如果作家用散文把这场面和人物的活动记下来,又可成功为一篇可读性很强的优美的小品。只是平常的几句话却具绘画的立体美,又具散文的情节美,稼轩运用语言文字功力娴熟,由此也可见一斑。下阕“书所见”,表现闲适的心情。“西风犁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藉“西风”点明时间是在秋天。“犁枣山园”,展现出庄园内的犁树和枣树上果实累累的景象,透露出词人对丰收的喜悦之情。“儿童偷把长竿”,是词人所见的一个场面,甚似特写镜头:一群儿童,正手握长长的竹竿在偷着扑打犁、枣。“偷”字极有趣味,使人仿佛看到了这群馋嘴的儿童,一边扑打着犁、枣,一边东张西望地提防随时准备拔腿逃跑。一个“偷”字,写出了贪嘴孩子的天真童趣和心虚胆怯、唯恐被人发现的神情。
“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反映词人对偷梨、枣的儿童们的保护、欣赏的态度。这两句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杜甫《又呈吴郎》的“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都是对扑打者采取保护的、关心的态度,不让他人干扰。然而两者却又有不同:杜甫是推已及人,出于对这“无食无儿一妇人”的同情。作者是在“万事人今足”的心态下,觉得这群顽皮的儿童有趣,要留着“老夫静处闲看”;杜甫表现出的是一颗善良的“仁”心,语言深沉,作者表现出的是一片万事足后的“闲”情,笔调轻快。一“闲”字,是指在“万事从今足”的心态下,作者觉得“偷梨枣”的儿童顽皮、有趣,展现出作者的悠闲;轻快笔调之中,透露出对当前生活的喜悦之情。一个“看”字,既有观看之意,又有看护之意,表现了诗人对“偷”梨和枣的儿童欣赏、爱护之情。
陆游乡居时曾说“身闲诗简淡”。作者的这首词,也是因“身闲”而“简淡”的。它通篇无奇字,无丽句,不用典故,不雕琢,如同家常语一样,而将主人公形象的神情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实在耐人寻味,这也正是它“简淡”的妙处。
《郑风·将仲子》所表现的,便正是一位青年女子在春秋时期社会舆论压迫下的畏惧、矛盾心理。首章开口即是突兀而发的呼告之语:“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这呼告初听令人摸不着头脑,细细品味又不免莞尔而笑:诗行中分明透露着,有一对青年男女正要私下相会。热恋中的男子(仲子)大约有点情急,竞提出了要翻墙过园前来相会的方案。这可把女子吓坏了,须知“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是要遭父母、国人轻贱和斥骂的;她想:“倘若心上人也如此鲁莽,可教我把脸儿往哪里搁?”于是便有了开章那三句的突发呼告。这呼告是温婉的,一个“将”(愿)字,正传达着女子心间的几多情意;但它又是坚决的,那两个“无”(不要)字,简直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读者读得再深入些,当还能想见女主人公此刻因惶急而变得苍白的面容,还有“仲子”那因被拒绝而失望的神情。
这失望也为女主人公感觉到了,诗中由此跳出了一节绝妙的内心表白:“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前一句反问问得蹊跷,正显出了女主人公的细心处,她唯恐“无折我树杞”的求告,会被心上人误会,故又赶紧声明:“岂敢爱之?畏我父母。”——我不是吝惜杞树,我只是怕我父母知道;因此虽然爱着你,却不能让你翻墙折杞前来,我实在是迫不得已啊。这番对心上人作解释的自白,一个“畏”字,吐露着她对父母的斥责,竟是如何的胆战心惊。这样一来,仲子却也不是完全绝望。“仲可怀也”三句表明,可怜的女主人公在担心之余,毕竟又给了心上人以温言软语的安慰:“我实在是天天想着你呀,只是父母的斥骂,也实在让我害怕呀……”话语絮絮、口角传情,似乎是安慰,又似乎是求助,活脱脱画出了热恋中少女那既痴情、又担忧的情态。
第二、三两章初看只是对首章的重复,其实却是情意抒写上的层层递进。从女主人公呼告的“无逾我里”,到“无逾我墙”、“无逾我园”,可推测她那热恋中的“仲子”,已怎样不顾一切地翻墙逾园、越来越近。但男子可以鲁莽行动,女子却受不了为人轻贱的闲话。所以女主人公的畏惧也随之扩展,由“畏我父母”至于“畏我诸兄”,最后“畏”到左邻右舍的“人之多言”。让人觉得那似乎是一张无形的大网,从家庭一直布向社会,谁也无法挣得脱它。这就是不准青年男女恋爱、私会的礼法之网,它经了“父母”、“诸兄”和“人之多言”的重重围裹,已变得多么森严和可怕。由此品味女主人公的呼告之语,也难怪一次比一次显得急切和焦灼了——她实在孤立无助,难于面对这众口嚣嚣的舆论压力。
字面上只见女主人公的告求和疑惧,诗行中却历历可见“仲子”的神情音容:那试图逾墙来会的鲁莽,那被劝止引发的不快,以及唯恐惊动父母、兄弟、邻居的犹豫,连同女主人公既爱又怕的情态,俱可于诗中得之。中国古代诗论,特别推重诗的“情中景”“景中情”,《将仲子》所创造的,正是这种情中见景的高妙诗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