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析第二首,作者首先以饱满充沛的热情歌颂了宋太祖、宋仁宗,追述了北宋的历史。
“建隆家业大于天,庆历春风一万年”,宋太祖结束了五代割据局面,建立了统一的宋王朝,;宋仁宗享国最长,达四十三年之久,政治比较清明,在庆历年间国力鼎盛,旧史家和小说、讲史人都爱以宋仁宗为宋极盛之世。因此诗人把他们作为民族景仰的代表来歌颂,这样起题以唤起爱国之思的手法是比较精简凝练的。
颔联点出宋徽宗信任奸臣蔡京、童贯,本来收复幽燕是应该的,但应该从政治、军事上充分准备,而宋徽宗信用的奸臣却以笑谈出之,结果收复幽燕落了空,为国家造成损害。
颈联紧承颔联,指出了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与金约和造成了“易水今移淮水前"的局面。易水是河北的一条河,与白沟河相通,用以象征宋辽的分界线。而今宋和金的分界线却南移到了淮河,感慨是深沉的。
尾联最后表达了作者的愿望,愿国家强大,恢复中原,要改变淮河“两岸舟船各背驰”的局面,同时也只有在中原恢复之后,淮河才不成为界河,才可以“一波分护两涯船”。
第二首的历史背景明了之后,就不难读第一首了,万里的诗以白描、不掉书袋,不避俚俗著名,他善于从日常生活和眼前景物中,寻找题材。并能以新鲜活泼的笔触,发抒自己的思想感情,使人感到意境清新感情真挚。此诗首联“第一山头第一亭,闻名未到负平生”,便是以非常接近白话的语句开始的。除“第一山"需要略加诠解外,没有一个难字。“第一山”在此诗里具有唤起读者注意,敲起国土沦丧的警钟作用,一开头就使人感到盱眙军这里不平常,使人感到作者在另一首《初人淮河四绝句》所表达的“人到淮河意不佳”的沉重气氛。颔联“不因王事略小出,那得高人同此行”,紧紧申明首联,若不是受朝命来接待金国使臣,是不会到这样一个最前线的要地的。颈联“万里中原青未了,半篙淮水碧无情”,倾泻了作者对中原的无限深情,表达了作者对在金人残酷统治下广大北方人民的怀念。
中原是华夏古老文化发祥之地,也是宋代的兴王之地,北宋的列祖列宗都葬在河南,然而因为宋徽宗的昏庸,以致入于金人之手,滔滔的淮水把本是一家的人民分割成两地而居,长期得不到统一,碧绿的淮水真是无情。这正如作者在《初入淮河》所说的“只余鸥鹭无拘管,北去南来自在飞”,淮河两岸的人民还不如淮河中的鸥鹭,可以“北去南来自在飞”。还不如天边的归鸿,可以“一年一度到江南”。因此颈联十四个字表达了统一和收复失地的心愿,用非常经济的笔墨,收到了极好的效果。
尾联“登临不觉风烟暮,肠断鱼灯隔岸明" ,对全诗再作一次概括,在暮霭苍茫的时候,从盱眙东南第一山北眺,可以看见被金人统治的淮河北岸渔火,那儿的人民该有多少辛酸和苦难,他们会有多少不堪忍受的痛苦要向亲人诉说,可是滔滔的淮河无情地把他们要想倾诉的话隔住了,而南岸的赵宋小朝廷却歌舞湖山,没有一丝一毫的雄心壮志去恢复失地。在这样临高远眺的时刻,望淮北,念中原,想南方,怎能不使诗人肠断心伤。
杨万里的诗风着意创新,“(故)其争新也在意,而不在词,当其意有所得,虽村夫牧竖之俚言稚语一切阑入,初不以为嫌,及其既成,则俚者转觉其雅,稚者转觉其老”(赵翼《杨诚斋诗集序》)。此诗在词汇上如“不因”、“小出”、“那得"都是当时的口语,但经过他巧妙的组合,完全不觉得质俚无文,真做到了赵翼所说“俚者转觉其雅,稚者转觉其老”。全诗音节铿锵,余韵悠扬,在他的诗集中,应该算是上品。
鼎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女皇武则天重铸九鼎,表明其政权已趋巩固。此时,她正式君临天下已七个年头,四海富庶,国家强盛。在此之前,她造明堂,建天枢,中岳封禅,相继成功,女皇志满意得,权力鼎盛,于是铸九鼎再显君威。
由此可知,如何写鼎文,非同一般。女皇亲撰铭文,以示重视。她以那如椽大笔突兀从河图写起,一连四句,历数三皇五帝。这样开头,气势不凡,立马使人想起“河出国,洛出书,圣人则之”这一古训,寓意深长。接着写“天下光宅,海内雍熙”,颂扬武周政权是光明灿烂的和谐社会。自从公元684年改元光宅以来,经12年经营,认为光宅天下的目标达到了。最后以“上玄降鉴,方建隆基”结束全诗,归功于天,指明君权神授,这是上天降下的符瑞,叫她建立隆盛的大周基业。
文如其人,出自政治家之手的鼎文,成了一篇政治宣言,抒发了胜利者的豪情。这里,武则天以三皇五帝这些圣君自况,其意更耐人寻味。此诗气势雄伟,音韵铿锵,是一篇非常成功的杰构。
首句“病来自是于春懒”。病了,自然是于春事就懒得管了。这“病”,也许是生理的,穷愁潦倒嘛,病也不新鲜。但古来病字多作忧患贫穷的同义词。人一穷困了,当然于春事也就勤快不了。自己于春事为懒,然而别院此时的笙歌,正响成一片。两两对照,何等鲜明。这不仅想起昔日的繁华、热闹都衰歇了,更伤心的是,既然主战派落到了如此地步,那个笙歌一片的别院,作为政治对立物,当然就是主和派了。自己这里既然是酒杯尘封,那么昔日的清客此时也都过到那边去了吧。当“下官歌舞转凄惶,剩得几支笛”都不得不作为货币而付作酬劳的时候,就不用谈什么歌舞了。歌妓云散,酒杯尘封,则无人上门也就可想而知了。这时唯一和以前一样的就只有杨花,对他是依旧是热情地沾衣扑面,没有因他这么穷病而嫌弃得远远地离开他。而且当作者正感到辛酸时,倒感到一如平时的杨花,反而因愤世俗之浇薄,似更故意的亲热了。这亲热,正表现在它“笑人情浅”。这一“笑”字,冷峻极。人们往往以水性杨花比喻薄情,他这里却认为杨花反而比人之情是更为深厚的。对轻薄的杨花,居然有不能承受之重的感慨,则这个世道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软如轻絮的杨花,在他手里却成了沉重的鞭挞。寄慨之深,不止翻案文章写得好而已。
此诗先说自己老了:“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这两句写老相写得好,特别是后一句说自己肌肤松弛也不再丰满了,这话少见有人道出。后面是写儿子不中用:“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总写一笔五个儿子不喜读书,不求上进。下面分写:“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舒是老大,十六岁了,而懒惰无比。“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阿宣是老二,行将十五岁了,就是不爱学写文章。这里语意双关,到了“志学”的年龄而不志于学。“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雍、端两个孩子都十三岁了,但不识数,六与七都数不过来。“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通子是老五,快九岁了,只知贪吃,不知其它。“垂”与前“行”义同,都是将近的意思。“但觅梨与栗”这里用了“孔融让梨”的典故。《后汉书·孔融传》注引孔融家传,谓孔融四岁时就知让梨。而阿通九岁了却是如此,可见蠢笨。作者将儿子一一数落了一番后,感到很失望,说“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这两句意思是:假若天意真给了他这些不肖子,那也没有办法,还是喝酒吧。
这首诗写得很有趣。关于它的用意,后代的两个大诗人有很不相同的理解。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黄庭坚。杜甫的意见是认为《责子》此诗是在批评儿子不求上进,而黄庭坚予以否认。诗题为“责子”,诗中确实有对诸子责备的意思,作者另有《命子》诗及《与子俨等疏》,对诸子为学、为人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陶渊明虽弃绝仕途,但并不意味着脱离社会、脱离文明、放弃对子女教育的责任,他还有种种常人之情,对子女成器与否的挂虑,就是常情之一。杜甫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此诗的。但是,杜甫的理解又未免太认真、太着实了些。批评是有的,但诗的语句是诙谐的,作者不是板着面孔在教训,而是出以戏谑之笔,又显出一种慈祥、爱怜的神情。可以说,儿子的缺点都是被夸大了的,漫画化了的,在叙说中又采用了一些有趣的修辞手法,体现出作者下笔时的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心情。这是带着笑意的批评,是老人的舐犊情深。这样看来,黄庭坚的体会又是颇为精妙的。
用诗来描写儿女情态,首见左思《娇女诗》,唐代不少诗人都写有这方面作品,陶渊明起了推波助澜作用。这对诗歌题材的扩大及日常化是有不可低估的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