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胡笳歌送颜真卿使赴河陇》从对悲壮的胡笳声的描写中,表现了与友人的依依惜别之情。
胡笳吹奏之声如人之悲鸣。汉末蔡文姬曾作过《胡笳十八拍》,用以配合胡笳的伴奏而歌唱,倾诉乱离的悲苦。但岑参的这首诗,悲中有壮,表现出特有的风格。诗人从三个方面,用不同的手法,反复、深入地表现胡笳的悲壮。
第一个方面,是开始四句,诗人将胡笳之声与“胡人”的吹奏情形结合起来写。诗中用红胡子、绿眼睛的“胡人”形象,来渲染异域情调,同时用“楼兰征戍儿”的“愁杀”来衬托胡笳声音之悲,“君不闻”三个字,隐隐透露出豪壮的情调。
第二个方面,是中间四句,将胡笳之声与边地的荒凉冷落情景结合起来写。这四句,诗人将胡笳之声安排在晓月欲坠之时,那刺骨的寒气,那呼啸不停的北风,与胡笳的悲声融为一片,似乎充塞宇宙,使天地也为之寒栗,这边塞的荒寒之境,使得胡笳之声倍增其悲。
第三个方面,是最后四句,作者把胡笳之声与送别直接结合。这四句在深情的诉说中,表现了诗人对友人的无限厚意。“秦山遥望陇山云”,是指自己对颜真卿走后的怀念,但云遮雾障,望而不见,流露出一丝怅惘,正与胡笳的悲声相一致;“边城夜夜多愁梦”,又从边地着笔,悬希望颜真卿对自己的思念,直接与笳声相连。这两层意思,把送别时依依难舍之情,与笳声自然地结合在一起,收到了动人的效果。尽管如此,诗中并无寻常送别那种凄然悲切的情调,从“秦山”、“陇山”、“边城”等字面中,仍然透出一种雄壮气魄。特别是最后一句,但用问句作结,意思并没有那么肯定,其中也包含着“不喜闻”而不得不“闻”之意。这些深长的余味,给全诗增加了悲而且壮的气氛。正如周啸天先生所说:“诗中的边关是那么哀怨又那么令人神往,月下胡笳的声音那么催人泪下又那么富于魅力,读者感同身受。大抵诗人这时已隐约下定亲历塞垣的雄心,此诗可谓其边塞诗的前奏。”(见《岑诗综论》)
这首诗为七言古诗,但开始却用八字句起头,用“君不闻”三字领起,显出陡然而起的气势。首句是问句,末句也是问句,前后呼应十分紧密。“胡笳怨兮将送君”,又用了楚辞句式,倍增激情。中间使用“顶真”手法,如“紫髯绿眼胡人吹。吹之一曲犹未了”、“胡人向月吹胡笳。胡笳怨兮将送君”,语势贯通。全诗换韵频繁,开始四句作一韵(支微通押),较为舒缓;中间四句两句一转韵,平仄交替,由舒缓而变得特别急促;最后又四句作一韵,逐渐回复舒缓。这种错综交织的安排,恰切地表现了起伏顿宕、悲壮淋漓的激情。
这首《忆秦娥·娄山关》是毛泽东在娄山关战役胜利之后所写,最早发表于《诗刊》1957年1月号,发表时没有标明写作时间。1963年12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毛泽东诗词》时,将写作时间标明为“一九三五年二月”。这首词上阕写的是红军向娄山关进军的途中,下阕写的是娄山关战役胜利之后的景象。
这首词以“西风烈”三字起笔,气势如虹。在苍茫的云贵高原,时常有大风吹过。会值清晨,诗人置身此地,首先感觉的就是无处不在的西风。毛泽东在形容西风的时候,用了一个“烈”字。此处这个“烈”字通“颲”字,《说文解字》中释道:“烈,火猛也”;“颲,烈风也”。颲、烈,二字同源。毛泽东拿本意形容火猛的“烈”字来形容西风,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西风的阔大和威猛,像熊熊大火燎原而至,成功地烘托出苍茫甚至有点悲凉的氛围和基调来。
第二句是“长空雁叫霜晨月”。在辽阔的高原上,秋风如此之大,任何声音都可以传得清晰悠远,尤其是声声感发人思的雁声。循着雁叫之声,诗人抬头望去,只见霜降四野,月照八荒。“霜晨月”三字,简洁扼要地写出了月色下的情景和氛围。“霜晨月”,既可按照字面意思解释为在下了霜的早晨看到了高空的月亮,但如果理解为晨月之光皓洁如霜,亦未尝不可。意境浑然,思致动人。
紧接着,按照词牌要求,诗人叠韵而继用“霜晨月”。如果说前面的“霜晨月”写的是皓月当空,霜降晨曙的话,第二个“霜晨月”写的应该是月光泻地的意境了。顺应着这个叠韵效果,很自然地从天上转到地上,从而自然地引出了“马蹄声碎,喇叭声咽”,以此来收结上片,深得作诗“不烦绳削而自合”(黄庭坚《与王观复书》)之妙。
上阕这四句写景,实则非自然之景,实是作者眼中之景,如王国维所说的“景中有我”,实在是写情中之景,以表达景中之情,写作者之所感所想。所以,这里的景物描写其实不过是作者的真实感受的外化景象,是作者当时的心情投射在周围景物时所看到的事物。正因为寒冷,才觉得西风烈,正因为路难行,才觉得霜重;正因为心情沉郁,才听得雁叫凄苦,马蹄声碎,喇叭声咽。而这也正是红军当时冬夜行军的真实写照。上阕的整体色调的灰暗的,天色未亮,凄风冷月,行军困苦,可谓没有一点亮色。上阕确定的基调是阴沉抑郁的,一句“马蹄声碎,喇叭声咽”让人变得心情沉郁。
下阕上来起始二句,一片的凄厉悲壮,豪气突升,一笔宕开,并不写攻占娄山关激烈的战斗,而是指明即便关山漫漫,长路艰险,但已定下从头做起。照一般的章法写来,下阕可以写人之困顿,路之艰难,以抒行军艰难之慨,进而深化这种基调,写成一首写长征路难的抒情之作。但作者没有如此,而是笔锋一转,横空出世,全词的调子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下阕的开头,虽然语调比较舒缓了,但“真如铁”三字,突出了夺取这座雄关的艰辛——作者通过“铁”这一物象的坚硬、沉重,艺术地把“艰辛”具体化、形象化,这是很精巧的构想,“真如铁”这个“铁”字用得极妙,让人有超现实之感。因而已被广泛传诵,成为佳句。而句中的“漫道”二字却又展露出藐视艰辛的豪迈情怀。“雄关漫道真如铁”这个句子的内涵极为丰富。
“而今迈步从头越”是上句的自然延伸。“迈步”就是举大步,经过战斗,“雄关”而今已变成通途。“从头越”这三个字凝结了多少内心的奋发突破之情。这支革命队伍跨越雄关,踏平险阻的坚强决心和无畏勇气就出来了。激抒自己一腔英雄豪气以及对获胜的信心。诗人感到即便过去遭过一些失败,但可以“从头越”。
词以“苍山如海,残阳如血”这两个景句来收笔,极有情味。前一句写山。“苍山”即青山。既写出了山的颜色,也隐约流露出作者的喜悦。“如海”是说山峦起伏不尽,就像碧波万顷的大海。不仅展现了壮阔的山景,也表明了作者是站在高处眺望,一股雄壮的气概萦绕于句中。后一句写夕阳。“如血”是说夕阳像鲜血那样殷红。它点出了红军胜利越关的具体时间,还使人通过这一壮丽的图景联想到红军义无反顾、不怕牺牲的伟大精神。这也是对词的前阕及后阕首句中“真如铁”所蕴含内涵的回应。这两个色彩鲜明的比喻句既描绘了景物,又饱含着感情。写的是黄昏景象,从凌晨写到黄昏,乍看跳跃起伏,前后不太连贯,但作者正是利用了这种时空上的错位,描写了这样的一幅景象:天亮复天暝,红军经过一夜又一天的急行军,早已过了险峻的关口,击败敌人,占领了娄山关,把困难和艰险抛到了身后。一天激战后,遍地硝烟,血流成河,英勇的红军战士倒在了战场上,他们的鲜血染红了娄山关的崇山峻岭,而红军的旗帜在烈烈西风中飘扬,在夕阳中显得格外地鲜红。
此时诗人伫立于娄山关之巅遥看远处连绵起伏的山脉莽莽苍苍,如大海一般深邃,而黄昏的夕阳渐渐落下,剩余的一抹霞光如血一般映红了天际。画卷之美正符合苍凉沉雄的大写意之境界,而这种大写意之境界正是汉风众美之中一类。李白《忆秦娥》有“西风残照,汉家陵阙。”近人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评曰:“寥寥八字,遂关千年登临口。”而毛泽东这最后二行博大苍茫之气与李白有同气相呼应之感,同时毛泽东这二行还更多一些英雄之气与壮丽之气。
综观全词,上阕写景,下阕抒情,景中含情,情中又有景,情景一体,水乳交融。而且其结构的独特之处还在于上阕沉郁,下阕激昂,上阕取冷色调,下阕取暖色调,色彩对比强烈,感情对比亦同样强烈,上下阕的强烈对比,恰恰反映了作者的乐观主义精神和作为一代伟人指挥若定的气魄。通篇只有四十六个字,篇幅虽短,但雄奇悲壮,气势如虹,寥寥数笔,“份量”很重,像一幅出自大师手笔的简笔画,笔简而意无穷,勾勒出一幅雄浑壮阔的冬夜行军图,表现了作者面对失利和困难从容不迫的气度和胸怀。
此诗以明镜喻贤良,指宪宗弃绝的革新派人士;昏镜喻邪僻,指宪宗亲信的宦官佞臣;那个喜欢昏镜的陋容之人便指宪宗。
诗前引子记述制镜工匠谈投合人们爱憎好恶心理的生意经,揭示出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人们挑选镜子,并不讲求镜子质量的优劣,而务在“求与己宜”——选择与自己容貌相宜者,明镜“不能隐芒杪之瑕,非美容不合”,故喜昏镜者十居其九,而喜明镜者十难有一。用这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来比况君主用人,即是说君主用人,同人们挑选镜子一样,亦在“求与己宜”,因而,贤良之才不遇英明之君,便不合而遭弃置。用意在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说他们遭贬被杀,并不是他们真有什么罪,而在于宪宗不是英明之君,是宪宗的爱憎好恶所至。引子重在阐明明镜何以遭弃置,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诗则重在揭示昏镜何以受重视,讽刺宪宗君臣。诗的层次分明,语言简洁明快,意旨明白易了。
头二句写昏镜的制作材料和透明度差,徒有镜子之形而无镜子之实,揭示其丑陋本质。古时镜子以精铜磨制而成,“美金”即指精铜。“非美金”,是说镜子本要用“美金”——精铜制成,而昏镜则不然。“丧其晶”,是说制镜本要讲求晶莹明亮,透明度高,而“非美金”制成的昏镜则丧失了这个特征。二语仅用否定修辞手段,便构成美丑的强烈对比,造语简练之极而表现效果鲜明突出,颇为精妙。“漠然”,形容昏镜暗淡的样子。
三四句揭露喜欢昏镜的人的丑陋本质。“陋容”写其客观容貌丑陋,“自欺”写其主观心理丑陋:二陋合一,于是喜欢昏镜,说昏镜同明镜一样明亮。诗人非常注意表述的准确性和精练。喜爱昏镜的是陋容之人,但陋容之人并非都喜爱昏镜,仅是其中有“自欺”心理者喜爱,着一“多”字,即把这种区分和数量关系清楚地表现出来,并突出了其表现的重心——“自欺”,精练准确之至,相当考究。“他镜”,指“美金”制成的明镜。
五六七八句写昏镜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瑕疵既不见”,隐瞒其陋,不见真容;于是“妍态随意生”,自以为美貌无瑕,称心如意;于是“一日四五照”,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于是“自言美倾城”,自诩天下第一美人舍我莫属。这四句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言词尖刻,意境生动,把陋容之人面对昏镜的“自欺”表演和得意心理描写得维妙维肖,讽刺得淋漓尽致。“随意生”三字新奇而意味深长,是诗人刻意所为的篇中传神之笔。
九十两句承前说,昏镜即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于是得到陋容之人的爱重:用绣花带子装饰它,用美玉匣子盛放它。以上十句咏昏镜,极力挖掘昏镜受爱重的原因,以揭露和讽刺喜爱昏镜的人。末两句概括题旨,暗示写作的目的。陋容之人喜昏镜而弃明镜,在于“适”与“非适”,“适”则受爱重,“非适”则被轻视,“非适乃为轻”,就二者言,概括出一篇主旨。“秦宫”,指明镜,传说秦始皇宫中有面方镜,能照见人的脏腑,辨别人心忠奸(见《西京杂记》卷三),这里用这个典故极写明镜贵重,并用反诘语气加以强调,把“适”与“非适”的题旨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两句写得感慨至深,孤愤之情溢于言表,颇能见出作者以明镜自比(包括革新人士)的寄托之意,与秦始皇爱宝镜的典故联系,暗示出作品的现实寓意——针对亲信宦官佞臣而迫害革新人士的唐宪宗而发。又唐太宗曾论魏征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刘禹锡这首诗的立意显然受此启发。太宗曾为秦王,用“秦宫”颇切太宗此事,是双关语(刘禹锡长于此道),谴责宪宗不肖,喜昏弃明,违背祖训,实是妙绝。
题称“吴宫”,但诗中所咏情事并不一定与历史上的吴王夫差及吴宫生活有直接关系,诗人不过是借咏史的名义来反映现实。
一般写宫廷荒淫生活的诗,不论时间背景是在白天或在夜间,也不论用铺陈之笔还是用简约之笔,总不能不对荒淫之状作不同程度的正面描写。这首诗却自始至终,没有一笔正面描绘吴宫华靡生活,纯从侧面着笔。
前两句写黄昏时分覆盖着整个吴宫的一片死寂。龙槛,指宫中临水有栏杆的亭轩类建筑;水殿,是建在水边或水中的宫殿。龙槛和水殿,都是平日宫中最热闹喧哗的游赏宴乐之处,此时现在却悄然不见人迹,只见在暮色沉沉中隐现着的建筑物的轮廓与暗影。“清”字画出在平静中纹丝不动的水面映照着水殿的情景,暗示了水殿的空寂清冷。如果说第一句主要是从视觉感受方面写出了吴宫的空寂,那么第二句则着重从听觉感受方面写出了它的冷静。平日黄昏时分,正是宫中华灯初上,歌管相逐,舞姿蹁跹的时刻,此刻却宫门深闭,悄无人声,简直像一座无人居住的空殿。这是死一般的沉寂引发读者去探究底蕴,寻求答案。
第三句方点醒以上的描写,使读者恍然领悟吴宫日暮时死寂原来是“宴罢满宫醉”的结果。而一经点醒,前两句所描绘的沉寂情景就反过来引发读者去充分想象在这之前满宫的喧闹歌吹、狂欢极乐和如醉如痴的场景。而且前两句越是把死一般的沉寂描绘得很突出,读者对疯狂享乐场景的想象便越不受限制。“满醉”三个字用笔很重。它不单是要交待宴罢满宫酒醉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借此透出一种疯狂的颓废的享乐欲望,一种醉生梦死的精神状态。正是从这里,诗人写出了一个含意深长的结尾。
“日暮水漂花出城”。这是一个似乎很平常的细节:日暮时的吴宫,悄无人迹,只有御沟流水,在朦胧中缓缓流淌,漂送着瓣瓣残花流出宫城。这样一个细节,如果孤立起来看,可能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但把它放在“吴王宴罢满宫醉”这样一个背景上来描写,便显得很富含蕴而耐人咀嚼了。对于一座华美的宫城,人们通常情况下总是首先注意到它的巍峨雄伟的建筑、金碧辉煌的色彩;即使在日暮时分,首先注意到的也是灯火辉煌、丝管竞逐的景象。只有当吴宫中一片死寂,暮色又笼罩着整个黑沉沉的宫城时,才会注意到脚下悄然流淌的御沟和漂在水面上的落花。如果说,一、二两句写吴宫黄昏的死寂还显得比较一般,着重于外在的描写,那么这一句就是传神之笔,写出了吴宫日暮静寂的神韵和意境。而这种意境,又进一步反衬了“满宫醉”前的喧闹和疯狂。顺着这层意蕴再往深处体味,还会隐隐约约地感到,这“日暮水漂花出城”的景象中还包含着某种比兴象征的意味。在醉生梦死的疯狂享乐之后出现的日暮黄昏的沉寂,使人仿佛感到覆亡的不祥暗影已经悄然无声地笼罩了整个吴宫,而流水漂送残花的情景则更使人感到吴宫繁华的行将消逝,感受到一种“流水落花春去也”的悲怆。姚培谦说:“花开花落,便是兴亡景象。”(《李义山诗笺注》)他是领悟到了作者寄寓在艺术形象中的微意。
清刘熙载说:“绝句取径贵深曲,盖意不可尽,以不尽尽之。正面不写写反面;本面不写写对面、旁面,须如睹影知竿乃妙”。(《艺概·诗概》)这首诗正是“正面不写”、“睹影知竿”的典型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