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旧时风俗为人们扫基祭祖的日子,所以最易触发客居在外的游子的乡思。这首诗所抒写的心情也大抵如此,只是它表现得特别含蓄委婉、曲折隐微,在高启的律诗中又是一种格调。
“清明无客不思家”,既曰“无客不”,自然也包括作者自己在内。不过,全诗直接抒写思家之情语,仅此一句,其余则着力描写最物,如垂柳、杏酪、青山、芳草、落花等,可谓色彩缤纷,明丽如画,甚至有画所难到者。但这一切,似并未使作者陶醉,从而消释其思家之情,相反地,见景生情,反而更衬托、引发了他的思乡情。
官墙外的垂柳,丝丝弄碧,新烟萦绕;人家所精心制作的杏酪,散发出阵阵的芳香。这风光节物无不在告诉作者清明节的到来,自然也会唤起他往岁在家乡与家人共度佳节的种种回忆。这一来,客居青山环绕的京师金陵的作者,自然便思念起家乡来了。
“卞侯墓下迷芳草,卢女门前映落花”,五、六两句,意更深曲复杂。迷芳草,芳草萋萋,一片凄迷,化用《楚辞·招胞士》语:“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婆婆。”已寓有思归之意。而作者偏又以芳草与卞侯墓并置,以落花与莫愁女映照,似更富有富贵难久恃,盛时难长留的感慨。
作者来京前曾写道:“北山恐起移文诮,东观惭叨论议名。”(《被诏将赴京师御别亲友》)于《赴京道中逢还乡友》诗中又曾写道:“我去君却归,相逢立途次。欲寄故乡言,先询上京事。”对自己来京任职内心显然已有矛盾和疑虑。加之写罢此诗后仅四个月,朱元璋召见作者,面授户部侍郎,他却固辞不受,遂被放还。因而,在他的思家之情中交织有上述的感慨,就是很自然的事了。也正是因此,他才写出了末尾两句的强自宽慰之词:幸而有几位同院的故友,可与沽酒共饮,一醉京华。其意正是针对暗含于上述节物风光描写中的寡欢、不幸心情而言,而“醉京华”之“醉”,也是为了谴闷宽怀而醉,而非缘欢快而取醉。
此诗写北方人初到江南所见的景色。
首联作正面叙述:南方有很多新的意思,趁大清早就开船东下。
接下去两联就描写江水、海日和早春。在北方人看来,这些都是新意。这个“意”字,现在文言里似乎已没有这样的用法,但在口语里却还存在。人们看到好风景或新鲜事物,常常说“有意思”,就是这个“意”字的注解。
尾联说:向来我看过各处地方大自然的美景,只有这里是非常特别的。这个偏”字,在现代语文中已没有这样用法,但在唐代却是一个普通状词。岑参的《敦煌太守后庭歌》结句云:“此中乐事亦已偏。”又孟郊《边城吟》云:“西城近日天,俗禀气候偏。”都是同样的用法,“偏”字本来有不正、欹侧的意义,大约唐人引申而有“独特”、“别致”的意义。
这首诗突出了李白创作融情于景的特点,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首句“南登杜陵上”中,“南”字首先点明了作者所处的地理位置,也指出杜陵的位置位于渭水南岸。第二句“北望五陵间”把作者从南岸看到的风景刻画出来。两句一南一北,互作映衬。这两句不仅写出了作者的位置,还为下两句所写的事物做了铺垫。作者站在杜陵上,登高望远,不仅看到了对岸的五陵,还看到了眼前壮阔的渭河,还有远处连绵的群山。第三句“秋水明落日”中的“秋”字点出这首诗的创作时间。“明”字在这里应该是古代汉语中常用的使动用法,翻译作“使……明”,这句话的意思是:由于秋水的映照,使得落日光线更加明亮。表面看是写落日的景观,实则含有“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感慨。单从句面上看,很难理解这层意思,但若结合作者创造此诗时的背景就不难理解。
此诗作于唐天宝二年秋,此时正是诗人第二次入长安。这次诗人得到皇上的恩宠,待诏翰林,是政治上最风光的一段时期。这期间,诗人与诸多好友游历山水,沉浸在江山美景和佳茗陈酿之中。然而由于诗人性格孤傲,不与朝中奸佞之辈同流合污,不久便遭到谗谤。所以,诗中作者虽在描写景物,但其实是对自己当下境遇的描述。末句“流光灭远山”中“流光”指流动的光。渭水流动,使倒映在水中的日光也忽明忽暗,闪烁不定,自然远处的群山也会随着日光的流动而显得若隐若现。这句同上句一样,在景物描写背后暗藏了作者回归山林的思想。古人尤其是才华横溢的人,如果怀才不遇或在官场上遇到排挤,都会产生隐居山林的想法。李白此时受到谗谤,不免会产生隐居的念头,所以“远山”在他这首诗中就不只是个普通的景物了。
以极平淡的语言,从极平常的生活场景里,表现了诗人不同寻常的感受,透露出诗人极为闲适的心情。
“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回。”描写诗人尽情地领略着这凉爽的秋气。踏着美丽的月色,才觉得今晚的小宴结束得正是时候,似乎是“追凉”而散似的。一个“追”字,道出了诗人宴散步月平桥,沉浸在这新秋之夜的惬意心情。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写的是宴会结束的景象,表现出诗人的意犹未尽。可见此次宴会是十分成功的,宾主都共同度过了一个愉快而难忘的夜晚。
“残暑蝉催尽,新秋雁戴来”。暑尽秋来,蝉随着秋凉的到来,生命的时日将尽,抱树而鸣之声更切;新秋伊始,北雁结队南翔。诗人抓住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特征,把夏去秋来的自然界变化表现得十分富于诗意,称残暑是急切的蝉鸣之声催促而去尽,新秋季节是群雁方引来。五言律诗以第三字为诗眼。这两句以“蝉”、“雁”二字为诗眼,不仅使这两个诗句本身意象生动,警策动人,而且照亮了全诗,深化了诗的主题和意境,加强了全诗的艺术感染力,因此魏庆之在《诗人玉屑》里将这两字作为“唐人句法”中“眼用实字”的范例。
“将何还睡兴?临卧举残杯”。诗人在宴罢闲步时,伴随着明月而来的新秋凉意,诗人兴奋不已,似乎是他首先感受到了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这新秋的凉风,不仅吹散了诗人身上的“残暑”余热,也掀起了诗人心田秋水般的微澜,不知是喜还是悲,睡意全无。但夜已深沉,万籁俱寂,人们早已进入了梦乡,是该睡觉的时候了。于是诗人,为了今夜酣畅的一觉,又举起酒杯,独酌起来。
这首诗以赴宴归来的情态为描写对象,表现了诗人用山水风月歌颂诗琴酒乐,传达出诗人晚年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表现了诗人的闲适与自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