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写男子对情人的怀想。
全词分三层。第一层是开头两句,写池塘一片碧荷,芳香随风飘到槛前,眼前景物能动难忘之情。第二层从昔年直贯到过片“还如菡萏争芳”,追忆过去于此景中“伴萧娘”的情事;“相偎”两句写当时缱绻神情,“时逞”二句写萧娘的艳丽如荷花。第三层写别后的思念长久,以至不敢再回想往事,甚至连过去相聚时的小房也被锁起来,因现在是人去房空了,见房也会引起离愁。全词用语婉丽,情意深长。
本首词上片写贾似道误国害人的可耻下场;下片道出吴贾两人被贬循州的本质区别。词中表现出对奸臣贾似道陷害忠良、坏事干绝而终无好下场的庆幸,也含有人事无常的感叹。全词短小精悍,口语化极强,语言质朴生动,极富节奏感,和浓愈的民歌风味,其中包含讽古喻今的现实主义色彩也极为难能可贵。
该词上片,“去年秋,今年秋”言时光年复一年。“湖上人家乐复忧”,看去似乎泛指西湖一带人民生活变化,实际上是指贾似道,他生长在西湖,长期在这里为官,且有别墅“后乐园”在这里。往日,他青云直上,终日荒淫,得意、专横,何其乐也,今天,他竟遭可耻可悲的下场,又何其忧也,所以云“乐复忧”。接着用“西湖依旧流”作为反衬,大自然江山依旧,然而人事全非,显示历史无情。
该词下片,“吴循州,贾循州”,南宋末年同时在朝的两丞相,一个是坚持抗元的忠臣,一个是恶贯满盈的奸相,却先后贬徙同一循州,死于边远,时间仅仅相隔十五年。看来是一种偶然巧合,实际上,吴之贬谪循州,由于贾之陷害,贾之贬谪循州是他陷害忠良、恶事作绝后所得报复。十五年前蒙冤惨死的吴潜,今日追复原官,得到昭雪,虽死犹存。当年作威作福的贾似道,今天活活被人锤死,遗臭万年。
“十五年前一转头”,时光何其速也,转瞬之间,命运向相反的方向作了转化,对这种恶人遭恶报,好人得昭雪的转化,时人拍手称快,庆幸欢欣。贾似道若早知今天的下场,当初何必那么残狠。“人生放下休”是从“十五年前(间)一转头”的历史变迁中申发出来的感慨。“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人事无常,为人不可狠毒,不要得意忘形,人生又切不可太认真,所以说“放下休”。放下休,即放下吧,休是语气词。“人生放下休”与“西湖依旧流”前后照应,既表明江山依旧,历史无情,又有人事无常的慨叹。
诗言志,词言情。然而这首词却独树一帜,以词进行讽刺,在唐宋词也极为鲜见,但在讽喻中不见尖酸刻薄,艺术表现力极强,是一朵散发异香的奇葩。这首词讽喻当时世道。南宋景定年间,奸臣贾似道当权,其谗毁宰相吴潜,使之被贬循州,并其后将其毒死。贾似道继为宰相,终日淫乐,不料事有偶然,德祐元年,贾与元军作战失利逃跑,也恰恰被罢贬循,且也是在漳州被县尉郑虎臣锤杀于木棉庵。前后十五年如此巧合,因此作者抓住这点对贾似道的鞭挞。嘲讽和对弄权者的正色告诫,语言含蓄,但语意却是极其尖锐的。
这首诗一二句写出了北陂杏花的娇媚之美,后两句表现了杏花高洁的品性之美,作者寄情于物,体现出王安石刚强耿介的个性和孤芳自赏的人生追求。
这首绝句写于王安石贬居江宁之后,是他晚年心境的写照。王安石晚年时期,他的绝句尤好。曾有人言,唐代以后无诗,此论太极端了点。王安石晚年的绝句有不少是直追唐人的,在议论入诗上,他的议论与描叙结合得很紧,而且议论不浅白直切,而是含蕴有味。
“一陂春水绕花身,花影妖娆各占春。”这两句写景状物,描绘杏花临水照影之娇媚。首句点明杏花所处地理位置。“陂”,此处是指池塘。一池碧绿的春水环绕着杏树,预示着勃发的生机。“绕”字用得精巧,既写陂水曲折蜿蜒之流势,又写水花之相依相亲。王安石爱用“绕”字摹写山形水势,如他《江上》一诗中说:“青山缭绕疑无路,忽见千帆隐映来。”在《书湖阴先生壁》(其一)中写到:“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又在《钟山即事》中说“涧水无声绕竹流”,有清婉、柔媚、幽静之感。
“花影妖娆各占春”从花与影两个方面写杏花的绰约风姿。满树繁花竞相开放,满池花影摇曳迷离。“妖娆”二字本用于写人,这里移用于杏花,展现了杏花争奇斗妍的照人光彩。一个“各”字,表明在诗人眼中,花与影一样地美艳、多情,一样令人流连忘返、沉迷自失。宋人许顗《彦周诗话》说:“荆公爱看水中影,此亦性所好,如‘秋水泻明河,迢迢藕花底’,又《桃花诗》云:‘晴沟涨春渌周遭,俯视红影移鱼舠’,皆观其影。”王安石写花善于从本体和投影两方面着手,如此刻画,虚实相生:一方面使景物更具立体的美,另一方面也透露出诗人的审美趣味,即对虚静恬淡之美的情有独钟。
“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这两句议论抒情,褒扬北陂杏花品性之美。
这两句对偶精工,如陈衍《宋诗精华录》说:“荆公绝句,多对语甚工者,似是作律诗未就化成截句(绝句)。”这两句托物言志,耐人玩味。“春风吹作雪”,这一笔淋漓地描绘出风吹杏树,落英缤纷,似漫天飞雪,而随波逐流的凄美景象,比喻生动,浮想联翩。即便是春风轻拂,娇媚的花儿也不堪吹折,它凋谢了,零落了,这本是让人黯然神伤的。但诗人却偏说它胜过南陌杏花,矜持与自足之意溢于言表。这一对比启人深思:“南陌”在此诗中与“北陂”相对立,这两个背景意象包含着一种空间的隐喻。若说清幽静谧的“北陂”是远离浮世喧嚣的隐逸之所,则“南陌”正是熙来攘往、物欲横陈的名利之场。
“南陌”繁华,“北陂”僻静;“南陌”热闹,“北陂”空寂;北陂杏花即使零落了,尚可在一泓清波中保持素洁;而南陌的杏花要么历尽亵玩、任人攀折;要么凋零路面、任人践踏,碾成尘土,满身污秽。若说这南陌杏花是邀功请赏、党同伐异的得势权臣的影射,则北陂杏花是诗人刚强耿介、孤芳自赏的自我人格的象征。王安石从1070年(熙宁三年)到1076年(熙宁九年),两次拜相,又两次罢相,最后退居江宁,寄情于半山。罢相之后,他虽被迫退出政治舞台,但仍然坚持自己原有的改革信念与立场,积极倡言“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一“纵”,一“绝”,呼应紧密,激浊扬清,掷地有声地表明他的政治立场与人生操守。
绝句由于篇幅短小,很忌一气直下,没有波折。这首诗句句写临水杏花,第二句承第一句;第三、四句承第二句,却宕开一层,以“纵被”领句,用“绝胜”作呼应,便使全诗跌宕有致,富于曲折变化。这样布局,有直写,有侧写,有描绘,有议论,诗人自己爱好高洁的品格也就贯注其中了。
这首词在《草堂诗余别集》中题作《闺情》,写女子追忆与爱人的相别以及别后相思,抒发了闺中少女的相思之情。词句质朴率真,哀惋动人,是历来广为传诵的名篇。
此词上片追忆“去年今日”与爱人临别时的情事,下片写自从别后的相思苦况。
上片忆与爱人离别时的情景。“四月十七,正是去年今日。别君时。”这首词开头三句是说,今年是四月十七日,去年这个日子,正是与你离别的时候。连用记载日期的二句开头,是这首词的创格,在整个词史上也属罕见。在一首抒情小令中能大胆运用这种写法,而且在艺术上博得了词论家青睐,这是不能不推韦庄为首屈一指的。二句看似漫不经意,太显太直,其实不然。这个日子,对于这位闺中少女来说是神圣难忘的,他朝思暮想,魂牵梦萦,引为精神寄托。因而在一周年的时候,她会情不自禁的脱口而出惊呼,所以这二句不啻是这位少女心声的结晶。尤其“正是”二字非常传神,令人如闻其声。这个发端不是纯客观的记录,而是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主观抒情,因而赋予日期以生命,爆发出闪亮的艺术光彩。不仅如此,这个日期的出现,除了特指当日事件外,还凝聚着少女一整年的绵绵情思,内涵相当丰富,很耐品味咀嚼。因此辩证地看,这二句既直又曲,既显又深,是极具匠心的精彩之笔,也正体现了韦庄词“似直而纡,似达而郁”的本色。
“别君时”,是过渡句。从时间过渡到事件,点明所写的是离情别绪:词的主人公也由隐而显,身份是与郎君叙别的少女。在此际点出这两层意思,真是恰到好处。它既不妨碍首二句蓦然推出时间所取得的引人注目的艺术效果,又顺理成章的为后两句的精心描述做了铺垫,安排巧妙。
“忍泪佯低面,含羞半敛眉。”这两句是说,忍住泪水假装着低下脸,含羞皱着眉头。两句纯用白描,摹写细节,是刻画少女别情的妙品。“佯”是掩饰,但并非感情上的做作,而是基于感情上的真挚,她虽克制忍泪而仍担心被郎君察觉而伤感,因而低下脸来。此时此刻要一个纯真少女强颜欢笑也难,半隐半现“半敛眉”的情态造型无疑最惟妙惟肖。“含羞”则是有万千知心话要叮嘱,但欲说还颦,难以启齿。举凡少女细腻真切的心理活动,玲珑剔透的面部表情,在这两句中无不写得委曲有致,层次分明。作者能敏感的捕捉到如此幽隐细微的镜头,并予以艺术的再现,除了很高的文学修养外,更重要的是他不是旁观者,而是注入了自己的一片深情,因而使这一联成为词苑奇葩。
下片抒别后眷念。“不知魂已断”,是过片。“魂断”即“魂销”,江淹《别赋》云:“黯然消魂者,唯别而已。”紧扣上片“别君时”,承上;只好“空有梦相随”,启下,过渡自然,不留痕迹。“不知”故作糊涂,实指知,但比知更深更悲。知是当时,是如今,还是这一年,却又不知。事实上,三者已融于一起,无从分别,也无需分别。君去人不随,也不能随,只好梦相随。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但这里的梦是凄苦的,是在无法选择的前提下,不得不选择聊以慰藉的方式,可见相思之深,相思之苦,相思之无奈。
“除却天边月,无人知。”“天边月”与首句“四月十七”在时间上相应。“无人知”即是不知,重复上文,加强凄苦。魂销梦断都无法派遣相思之苦,那就只有对月倾诉了,这是古人常用的寄托方式,没有人知道,但明月知道,不仅知,还理解,更会把这一切记住,作为见证。在少女的心目中,月竟成了她在人间的唯一知己,这是十分无奈的选择,更见其孤独,寂寞。况且明月的“知“,本是子虚乌有。寄托相思,相思却更浓,排遣相思,相思却更深。真是欲哭无泪,欲罢不能。少女受相思折磨,为相思煎熬,楚楚动人,愈发憔悴的形象跃然纸上,让人为之流泪。
这首词也可以看成是男子的回忆。刘永济先生《唐五代两宋词简析》评道:“此二首(包括后一首《女冠子·昨夜夜半》)乃追念其宠姬之词。前首是回忆临别时情事,后首则梦中相见之情事也。明言‘四月十七’者,姬人被夺之日,不能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