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曲共有四首,除末二句语句不变外,其余三首的起首分别是:“流水桃花鳜美,秋风莼菜鲈肥。”“鲲化鹏飞未必,鲤从龙去安知。”“藏剑心肠利己,吞舟度量容谁。”可见诗人的“有所感”,是从“鱼”上生发的。当然用意不在于谈饮食文化,其“所感”的内容还是社会的人事。
本篇起首使用羊续、冯两则与鱼相关的典故,“高高挂起”与“苦苦伤悲”相映成趣。两人的态度虽截然不同,但一为官吏,一为门客,都是仕途上的人物,在失去自由身这一点上又有共同之处,所以这两句都是铺垫,用来与接下的三句形成对照。在第三、四、五句中,未出现具体的人物,因为“多少渔矶”,隐于江湖的渔翁人数太多了。作者采用问句的形式,暗示“大海”、“长江”无处不可隐居,从而引出了末尾两句的感想。言下之意,羊续高高挂起是为官清廉,冯苦苦伤悲是怀才不遇,他们都比不上那些散隐各地的无名渔翁。利用“鱼”的内在联系,引出用世、出世的优劣比较,这种构思是颇为新奇的。
“荆公”即王安石。张光祖《言行龟鉴》:“介甫(王安石)在政事堂,云吃鱼羹饭。一日因事乞去,云世间何处无鱼羹饭。”但这是元人编的书,从他本人的《临川集》以及相关的宋代笔记中,找不到他“题”过这样的话。只见清人顾栋高《王荆国文公遗事》引《上蔡语录》,谓王安石“作宰相只吃鱼羹饭,得受用底不受用,缘省便去就自在”。《上蔡语录》为宋儒谢良佐的语录,同书还有王安石因荐人未遂,拂袖便辞去宰相职务的记述,可见都是出于传闻。徐再思小令《朝天子·常山江行》中,也有“得闲,且闲,何处无鱼羹饭”的曲句,看来已成为元代流传的习语,归于荆公名下,大概就同“杜甫游春”、“孟浩然寻梅”等一样,属于约定俗成。“鱼羹饭”在古人诗文中倒是出处颇早。五代李珣《渔歌子》:“水为乡,蓬作舍,鱼羹稻饭常餐也。”南宋戴复古《思归》:“肉糜岂胜鱼羹饭,纨绔何如犊鼻裨。”刘克庄《郑丞相生日口号》:“江湖不欠鱼羹饭,直为君恩未拂衣。”从这些例句中显而易见,“鱼羹饭”代表着“江湖”的“常餐”。推其本原,这三字实同西晋张翰那则思鲈鱼莼羹而决然辞官的著名典故(参看前选张可久《人月圆·客垂虹》注③)有关系,对于在官者来说,“何处无鱼羹饭吃”,也就是随时随地都不妨急流勇退、挂冠回乡的意思。
小令语言严谨,寓味深长,堪称当行。《录鬼簿续编》载时人对周德清有“天下之独步”的高度评价,想来就是对这样的作品而言。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羊续做官,把送来的生鱼在庭前高悬;冯依人,为吃不上鱼而弹铗悲叹。大海旁边,长江里面,有多少渔人垂钓的矶岸。我记起王安石当年曾言,江湖隐居,哪里会吃不到鱼羹饭!
注释
羊续:东汉人。
汉灵帝时任庐江、南阳二郡太守,为官廉正。
同僚曾送他一条鱼,他推受不了,就挂在庭前。
后来人们再要送鱼,他指着悬挂未动的鱼,示意无心收受。
冯:战国时齐国孟尝君的门客。
荆公:北宋王安石封荆国公,人称王荆公。
鱼羹饭:以鱼羹做成的饭,借指江湖隐士的饭食。
本曲共有四首,除末二句语句不变外,其余三首的起首分别是:“流水桃花鳜美,秋风莼菜鲈肥。”“鲲化鹏飞未必,鲤从龙去安知。”“藏剑心肠利己,吞舟度量容谁。”可见诗人的“有所感”,是从“鱼”上生发的。当然用意不在于谈饮食文化,其“所感”的内容还是社会的人事。
本篇起首使用羊续、冯两则与鱼相关的典故,“高高挂起”与“苦苦伤悲”相映成趣。两人的态度虽截然不同,但一为官吏,一为门客,都是仕途上的人物,在失去自由身这一点上又有共同之处,所以这两句都是铺垫,用来与接下的三句形成对照。在第三、四、五句中,未出现具体的人物,因为“多少渔矶”,隐于江湖的渔翁人数太多了。作者采用问句的形式,暗示“大海”、“长江”无处不可隐居,从而引出了末尾两句的感想。言下之意,羊续高高挂起是为官清廉,冯苦苦伤悲是怀才不遇,他们都比不上那些散隐各地的无名渔翁。利用“鱼”的内在联系,引出用世、出世的优劣比较,这种构思是颇为新奇的。
“荆公”即王安石。张光祖《言行龟鉴》:“介甫(王安石)在政事堂,云吃鱼羹饭。一日因事乞去,云世间何处无鱼羹饭。”但这是元人编的书,从他本人的《临川集》以及相关的宋代笔记中,找不到他“题”过这样的话。只见清人顾栋高《王荆国文公遗事》引《上蔡语录》,谓王安石“作宰相只吃鱼羹饭,得受用底不受用,缘省便去就自在”。《上蔡语录》为宋儒谢良佐的语录,同书还有王安石因荐人未遂,拂袖便辞去宰相职务的记述,可见都是出于传闻。徐再思小令《朝天子·常山江行》中,也有“得闲,且闲,何处无鱼羹饭”的曲句,看来已成为元代流传的习语,归于荆公名下,大概就同“杜甫游春”、“孟浩然寻梅”等一样,属于约定俗成。“鱼羹饭”在古人诗文中倒是出处颇早。五代李珣《渔歌子》:“水为乡,蓬作舍,鱼羹稻饭常餐也。”南宋戴复古《思归》:“肉糜岂胜鱼羹饭,纨绔何如犊鼻裨。”刘克庄《郑丞相生日口号》:“江湖不欠鱼羹饭,直为君恩未拂衣。”从这些例句中显而易见,“鱼羹饭”代表着“江湖”的“常餐”。推其本原,这三字实同西晋张翰那则思鲈鱼莼羹而决然辞官的著名典故(参看前选张可久《人月圆·客垂虹》注③)有关系,对于在官者来说,“何处无鱼羹饭吃”,也就是随时随地都不妨急流勇退、挂冠回乡的意思。
小令语言严谨,寓味深长,堪称当行。《录鬼簿续编》载时人对周德清有“天下之独步”的高度评价,想来就是对这样的作品而言。
这篇文章分为五个自然段。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第二段直陈齐国之祸实由管仲,第三段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以步说明管仲于齐国败乱无可逃责,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以垂戒后人。全文章句腾挪多变,奇诡莫测,起伏照应,极富雄辩恣肆的特点。
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文章开笔先承旧说,言管仲生前之功。即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抗击戎狄,使齐国变得国强民富,诸侯不敢反叛。然后转言管仲死后齐国就发生祸乱。即竖刁、易牙、开方“三子”被重用,齐桓公死于叛乱之中,五个公子争夺王位,以至祸延齐简公,国无宁日,历时竟达一百五十余年。本段言功是宾,言祸是主,主宾皆关锁于管仲身,为下文立论张本。
第二段直接陈述齐国祸乱,说祸乱的根本原因是管仲引起。管仲之罪全在此段,所以这是全文最重要的一段。但作者指责管仲,却先不说管仲,而是把自已参透的哲理劈面提出:“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作者以这种带有思辨色彩的哲理作为本段起笔,不仅醒豁警拔,辉耀全篇,而且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结构上自然流转,足见举重若轻之功力。下文以一个“故”字带出管仲,明确指出齐国之乱,祸由管仲,即所谓“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这里的上句显然是承功“所由起”而言,是宾;下句则是承祸“所由兆”而言,是主。主宾仍关锁于管仲一身,揭出全文题旨。接着,作者以“何则”设问,拓开一笔,将题旨又转深一 步,先责齐桓公,后责管仲。作者认为,齐桓公用“三子”而“乱人国”,齐桓公固然不对,但使齐桓公任用“三子”者却是管仲,因为管仲临终前,齐桓公询问他相国的人选,他却不能“举天下之贤者以对”,只是以“三子”做事违反人情,不可亲近之语搪塞而已。结果管仲既殁,齐国即乱。上文,作者先责备齐桓公,再责备管仲,最后又引证齐桓公“问相”的史实,这不仅用笔开合变而有序,而且借宾显主,还进一步说明了齐国之乱全都是由于管仲临终前不举荐贤能所导致的。以下几段,便紧紧扣住此意,反复畅发,开合承转,愈转愈深。
第三段则是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这一段紧承上文齐桓公用“三子”和“问相”事展开论述,论证分三层,先开后合,先务虚后务实。第一层以“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的设问引起下文。作者认为,管仲与齐桓公相处日久,深知齐桓公贪恋声色。而且管仲还知道,如果没有竖刁、易牙、开方这“三子”,那么也就没有人能够满足齐桓公的声色欲望。因此日后齐桓公用“三子”,势所必然。既然如此,管仲临殁而不举贤自代,这应该说是他的责任。第二层深人步发问:“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桓公之手足耶?”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齐国不担心有“三子”而担心没有管仲。有了管仲,这“三子”只不过是三个匹夫而已。言外之意是说,佞臣不足畏,可怕的是国无贤者,国既无贤,君自昏瞆。所以管仲想以“将死之言”“絷桓公之手足”也是不可能的。然后作者又退一步说,即使齐桓公侥幸能够听进管仲的话而诛灭“三子”,但天下类似“三子”之徒岂能“悉数而去之邪?”在这一警策有力的反问中,使人更清醒地看到管仲临殁而不能举贤自代的错误。以上两层都是放开一步,从齐桓公用“三子”的原因这个角度反复论述,说明选贤举能防止奸佞当国的重要。第三层则是合,作者在盘旋蓄势之后,一笔点出“管仲不懂治国之本”,并暗承第二段齐桓公“问相”事,设身置地,代管仲为谋,反跌出举贤自代”的重要,道出管仲“不知本”的要害。
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进一步说明齐国的祸乱,管仲有不可逃脱的责任。这一段也是先开后合,由宾入主。先言晋国因有贤而强,后说齐国因无贤而败。援征史实,二相比照,更可见出贤者当国的重要。然后又合归于管仲,说管仲虽贤,齐桓公“独恃”,可是管仲却已经死了,齐国焉能不“一乱涂地”?因此,齐国败乱,管仲之责是无所逃脱的。
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垂戒后人。本段先说“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即认为,天下不是没有贤臣,而是有贤臣却不被国君所用。根据这个前提,作者接着推论说,“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作者之所以“不信”,是因为天下并非无贤,而是有贤不用。其中微旨,虽明责齐桓公不能用贤,实暗责管仲不能荐贤。以上为本段第一层。第二层批评《管子》以为国中无贤,再责管仲不能荐贤。据专门记载管仲言论的《管子》一书说, 管仲临终前,曾评论过鲍叔牙、宾胥无、宁戚、孙在等大臣的为人,一一分析他们的缺点,认为皆不足以托付国事。唯独荐举“好上识而下问”(《管子·戒篇》)的隰朋,可是管仲又料定隰朋将随已早亡,不可能久理齐政,因此自己死后,齐国将无贤可代。《管子》的这些认识显然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所以苏洵认为《管子》一书“诞谩不足信”。第三层援引春秋卫国大夫史鳅和汉丞相萧何临殁进贤为切证,说明大臣能否荐贤,全在其“用心”。而管仲临终之言和《管子》一书皆以为无贤可代,其“用心”可知矣!苏洵“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刘勰《文心雕龙·事类》),于此可见。第四层,总结教训,收束全文。“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这个教训可谓高出俗见,它不仅重申了大臣临终举贤自代的重要性,而且还用此冷隽之笔点醒全文,回应全篇。最后又承“而后可以死”句结穴于“彼管仲者,何以死哉?”以震耀耳目的反问,再次关锁于管仲,使全篇“能发异光,而且长留余味”(林纾《春觉斋论文·用收笔》)。
这是一篇以意取胜的文章。作者论管仲其人,能够“扩前人所未发”(刘熙载《艺概·文概》),自出机杼,别开一境,令人耳目一新。破理且能顺势运斤,意贯始终;并善于运用丰富的史料多方类比,反复对照,纵擒开合,借宾论主,使立论一层深似一层。
《九歌·少司命》是屈原所作组曲《九歌》中一首,是《九歌·大司命》的姊妹篇,是楚叶祭祀少司命神的乐歌。少司命是掌管儿童生命之神(实际上就是生育之神)。这首诗和《九歌·大司命》都是一方面用叶物自白、倾吐内心的方式展示其精神世界,另一方面用对方眼中所见来刻画形象。由对方的赞颂从旁表现的办法,既变换角度,又内外结合,互相映衬,诗中的每一段唱词,都是既写“他”,又写“我”,采取了抒情与描写相结合的手法,辞采华丽,又韵味深长。
此篇是少司命(充作少司命的灵子)与男巫(以大司命的口吻)对唱。其末云:“荪独宜兮为民正”,则末一节为男巫之唱词。那么,第一节(有“荪何以兮愁苦”句)也应为男巫所唱。由歌词内容看,二、三、四节为少司命唱词,五、六节也是男巫以大司命口吻所唱。
因为此篇演唱同前一篇是连接的,少司命、大司命已在场,故再没有下神、迎神的话,但此一篇的宾主关系与上一篇相反。上一篇后半是女巫以少司命口吻所唱,故此篇开头是男巫以大司命口吻唱出,来赞颂少司命。从情绪的承接来说,前篇少司命反覆表现出愁苦的心情,故此篇开头大司命说:“夫叶自有兮美子,荪何以兮愁苦?”
“秋兰兮麋芜,罗生兮堂下”,一方面是对少司命这个爱护生命的女神的烘托,另一方面也暗示此祭祀为的是求子嗣。《尔雅翼》云:“兰为国香,叶服媚之,古以为生子之祥。而蘼芜之根主妇叶无子。故《少司命》引之。”《政和证类本草》也说芎藭根茎可以入药,治“妇女血闭无子”。所以说,这两句不仅更突出了诗的主题,也反映了一个古老的风俗。
少司命一开始就赞叹的也是兰草,同样暗示了生子的喜兆。“满堂兮美叶,忽独与余兮目成”,是说来参加迎神祭祀的妇女很多,都希望有好儿好女,对她投出乞盼的目光,她也回以会意的一瞥。她愿意满足所有叶的良好愿望。她同这些叶既已“目成”,也就没有愁苦了。她看了祭堂上叶的虔诚和礼敬,心领神受,“入不言”而“出不辞”,满意而去。她乘着旋风,上面插着云彩的旗帜。对于她又认识了很多相知,感到十分快活;而对于同这些叶又将分离,感到悲伤。这是将叶的感情与神相通,体现出女神的多情。下面一节则是女神说自己的服饰和离开祭堂的情形。“荷衣兮蕙带”同大司命的“云衣兮被被,玉佩兮陆离”比起来,带有女性的特征。“夕宿兮帝郊”是说自己离开后将去的地方。《札记·月令》孔颖达正义引《郑志》,简狄被以为禖官嘉祥之后,“祀之以配帝,谓之高禖”。则由之转化而来的少司命宿于帝郊,也是有原因的。“君谁须兮云之际”是反过来回问大司命的话。
第五、六节都是男巫以大司命的口吻所唱,先是回答少司命的问话:“我等待你,要陪你到咸池去洗头,在阳阿之地晒发。因为一直等你不来,所以在云端恍然而立,临风高歌。”第六节描述了少司命升上天空后的情况,描绘出一个保护儿童的光辉形象:她一手笔直地持着长剑,一手抱着儿童。她不仅是送子之神,也是保护儿童之神。“荪独宜兮为民正!”事实上唱出了广大叶民群众对少司命的崇敬与爱戴。
《九歌·少司命》的形式具有紧凑而铿锵的韵律美。 形式是诗歌的载体,诗歌让叶们最直接地感受到的是它的形式,又由于诗歌是一种通过韵律感很强的语言反映生活、抒发情感的文学体裁,所以它自然具有韵律美,“青黄杂揉,文章烂兮”,在诗歌艺术衍生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韵律,屈原以其独创的诗歌结构和格律使中国诗歌具有了一幢全新的韵律,具体到《九歌·少司命》,其韵律美主要表现在紧凑和铿锵两个方面。
《九歌·少司命》韵律的紧凑主要表现在结构上,全诗一气呵成,从头到尾没有任何迟滞。全诗虽然可以分为五个部分,但每个部分之间的过渡平滑而自然,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第一部分是代表叶间妇女的群巫合唱的迎神曲,第二部分是代表少司命女神的主巫独唱的临坛曲,第三部分是叶间妇女向少司命女神询问,第四部分是少司命女神回答叶间妇女,第五部分是叶间妇女合唱的送神曲,这遣五个部分一环紧扣一环,如行云流水般自然而又自如地从第一部分流泄到第五部分,街接间不着痕迹,语言流畅富于回味。
《九歌·少司命》韵律的铿锵主要表现在格律上,其诗句或参差或对仗,起伏有致,动感强烈,“随语成韵,随韵成趣”,气韵生勤,情趣盎然。诗句的参差,诗中比比皆是,这正是楚辞对《诗经》继承和发展的精妙之处,它除了保留《诗经》四字句的典型句式外,还将其扩展为五字句和六字句(不包括语气词“兮”),节奏在《诗经》“二二”的基磋上又增加了“三二”和“三三”,仿佛“嵯峨之类聚,葳蕤之群积”,使其更具表现力。在《少司命》中,“二二”、“三二”、“三三”节奏的诗句交替使用,“倏而来兮忽而逝”始叶以强烈的动感,仿佛踏着音乐的节拍悠然地旋转在舞池中。
这首诗的韵律较《诗经》也有了更大的起伏和变化,也更加铿锵动叶了。同时,语气词“兮”在楚辞句式构成中的连用也是生花妙笔,对此金开诚先生曾作过推想:“以‘兮’为基点,其两端的字数如果较少,则这些字的发音用调必然悠长而近于歌唱;反之,两端的字数如果较多,则这些字的发音用调必然短促而近放吟颂”这就形成了楚辞可歌可吟、如泣如诉的独特艺术效果。诗句的对仗,以“入不言兮出不辞”、“乘回风兮载云旗”和“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最为典型,它们情文并茂,能充分引起叶们的共鸣。
就形式而言,这些诗句完全符合中国传统持歌的格律,它俩都是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的虚育做成对偶的语句,这种工整的对仗和其前南方诗歌的发展的轨迹是一脉相承的。
结构赏析
蔺相如是战国时赵国人,赵惠文王得到稀有美玉和氏璧,秦昭王诈以十五座城相交换,赵王于是令蔺相如奉璧入秦,见秦王无意兑现诺言,终不辱使命而完璧归赵。文章始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即表示了异议,然后以分析秦、赵时势入手,指出赵国有诸多失策之处,而蔺相如完璧归赵实为“天固曲全之哉”。王世贞此论,言辞咄咄,非纯为凿空之谈。
文章第一段,作者力排众说,对蔺相如“完璧归赵”一事“未敢以为信也”。开门见山,毫无遮拦。接着分述其观点,展开全文。《史记》所载的“完璧归赵”始末,事启端于秦昭王“愿以十五城请易璧”,结束于“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作者据此断言,虽秦强赵弱,但秦“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窥赵也”。也就是说秦当时的本意只是想要得到和氏璧,而没有打算以此为借口进攻赵国。作者开始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和氏璧事件的本质方面,而不去纠缠其中令人眼花缭乱的具体情节,根据史实得出了使人信服的论断。然而作者并没有以事后的认识去苛求古人,而是允许赵国对秦的实情本意有“得”与“不得”的两种选择;对秦的威胁有“畏”与“弗畏”的不同反应。偏执一言,就不近情理;面面俱到,才让人心服口服。赵国的“得”与“不得”,“畏”与“弗畏”都无可非议,作者要批评的是蔺相如“既畏之而复挑其怒”的自相矛盾的做法。换句话说,无论蔺相如如何智勇,而做出可能招致“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的事,也是不足取法的。作者跳出前人只见个人不见大局的窠臼,正本寻源,一新读者耳目。
文章第三段,作者以“得”与“畏”为前提错综组合成四个判断,包罗了赵国的一切可能情况,令人信服地得出了所谓“两言决耳”的必然性结论——“予”或是“弗予”。承认作者的前提就必须承认他的结论,这就是逻辑力量的所在。第三段中作者为蔺相如拟设了一段对秦王的言辞,其所以有力,就是因为其中包含了以城易璧则民怨,不予城而欺赵则失信于天下这样的二难推理。秦王要摆脱这种两难的困境就只有“返璧”这唯一的出路。本文区区不足四百字,却包含了几处严密的逻辑推理。如果说卓越的史识是这篇文章的躯体的话,那么支撑它的正是强有力的逻辑之足。
文章最后一段,作者为了不使读者生疑,作者便用归结于天的说法,含蓄地表示虽然完璧归赵了,可是也不能说明蔺相如的做法正确,恶果没有产生,只是事出偶然罢了。古人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作者此处是反其意而用之。
纵观全文。文章开头一句揭示全文论旨,“人皆称之”与“予未敢以为信”一反一正相对提出,自然地引发下文。文章的主干是第二、三两段。作者先论“情”,后析“理”,双管齐下。论“情”,则由秦及赵丝丝入扣,抓住“得”“畏”二字论清蔺相如“既畏而复挑其怒”的失策。析“理”,则先破后立多方设想,辩清“曲”“直”两字,证明“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的荒悖。“情”“理”两层文有先后,意有轻重,作者思路清晰可见。
文学赏析
中国古代散文的特征很好地在他这篇《蔺相如完璧归赵论》里表现出来。散文特征在语言上是求简与求精相结合的。所谓“求简”,就是字数、篇幅简要;所谓“求精”,就是语言精当,语意精辟。例如首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语言上求简与求精相结合,言简意赅地发表了作者的论点。该文是一篇翻案文章。翻案文章独执异议,贵在识见高远,令人信服。该文开篇对世所称誉的蔺相如完璧归赵这一史实,予以否定,先声夺人。接着,文章从三个方面阐述予以否定的理由。首先,文章分析秦以十五城之空名取璧的真实意图,指责蔺相如之所为是“既畏而复挑其怒”之举,是失于智。接着,文章重点分析了蔺相如的所谓曲直论,先明秦赵“两无所曲直”,后又代蔺相如策划,指出蔺相如“使舍人怀而逃之”是“归直于秦”,是失于信。最后,文章分析相如完璧的后果是族灭国破,是失于利。这样,文章层层递进,步步深入,从而逼出了全文的结论:“蔺相如之获全於璧也,天也。”这里的“天”,是指当时的客观形势。行文至此,文章已可作结,而作者又列出“劲渑池”“柔廉颇”两件事,表面上与上文关系不大,但在“愈出而愈妙于用”一句中,表现出了作者的写作意图。作者认为,蔺相如的所谓“智”“勇”,不是为了赵国,而是为了自己,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纵横家的权谋机巧而已,这,其实是触摸到了纵横家的本质。因而,该文结论之后的余波,决非可有可无的续貂之笔,用意特深。章法上散聚结合,定主宾之序、掌均变之衡,征节奏之美,懂疏密散聚,知大小曲直,驭圆缺参差,见开合呼应,求从顺言自然。审美上是实用与审美相结合。
“胠箧”的意思是打开箱子。本篇的主旨跟《马蹄》篇相同,但比《马蹄》更深刻,言辞也直接,一方面竭力抨击所谓圣人的“仁义”,一方面倡导抛弃一切文化和智慧,使社会回到原始状态中去。宣扬“绝圣弃知”的思想和返归原始的政治主张,就是本篇的中心。
全篇大体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至“而天下始治矣”,从讨论各种防盗的手段最终都会被盗贼所利用入手,指出当时治天下的主张和办法,都是统治者、阴谋家的工具,着力批判了“仁义”和“礼法”。第二部分至“法之所无用也”,进一步提出摒弃一切社会文化的观点,使“绝圣”的主张和“弃知”的思想联系在一起。余下为第三部分,通过对比“至德之世”与“三代以下”的治乱,表达缅怀原始社会的政治主张。
本篇深刻揭露了仁义的虚伪和社会的黑暗,一针见血地指出“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但看不到社会的出路,于是提出“绝圣弃知”的主张,要摒弃社会文明与进步,倒退到人类的原始状态。这是庄子社会观和政治观的消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