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出自罗隐自编的杂文集《谗书》,全书共五卷六十篇文章(缺二篇),编次于867年(唐懿宗咸通八年),这年罗隐三十四岁。据他的自序,书名《谗书》,乃是“自谗”(自我毁谤)的意思。又说他著书的原因和目的,在于“无其位则著私书而疏善恶,斯所以警当世而诫将来也”。可见他名为“自谗”,实际则是“警世”。全书思想敏锐,笔锋凌厉。
在罗隐看来,抢财物的是强盗,取国家的也是强盗。他举汉高祖刘邦与楚霸王项羽为例,他们夺取天下的本心,不过是羡慕觊觎秦始皇的“靡曼骄崇”,一个是想住进他的宫殿,一个是想坐上他的宝座,如此而已。这种对于封建帝王起事创业的揭发,是大胆而辛辣的,在当时更是针对性很强的。晚唐藩镇割据,群雄蜂起,个个都想取唐朝天下而代之,这些人有许多本来就是“群盗”出身。因此,如果说罗隐这篇文章,揭发的就是当时这批窃国大盗,也是可以的。
此诗是诗人离开长安前往汉中时写给前来送行的宋常侍的作品。
首二句总说送行之事,提出“游人”与“客”双方以及“杜陵北”与“汉川东”两地。“游人”,诗中指宋常侍。“客”,诗人自谓。点明了离别的地点。杜陵自繁华,汉水空悠悠,这两处地名在古诗里经常出现,其符号意义远超过了地理意义。宋常侍在长安为尹式饯行,离情别绪即由此生出。
三四句转而抒情。“去”者,说自己;“住”者,指宋常侍。当此分手之际,不作丈夫的壮词,也不为儿女的呢语,而是着眼于彼此共同的流寓者的身分,以“飘蓬”作比。蓬草秋后枯萎,随风而走。诗人将自己与对方比成蓬草,见出对对方的理解,同病相怜之意与羁旅飘泊之情,已尽含在这浅近而又动人的比喻之中。
五六句着眼于年龄带来的变化。“秋鬓”,迟暮之年的白发。秋鬓本白,遇秋霜而愈白,“衰颜”,衰老的容颜。衰颜本不红,倚仗酒力而始显红润。这两句写衰老之态,抒迟暮之感,含蓄地表现了依依惜别的情怀。
末两句写别后相思之意。“别有”即“另有”。此二字于言外见意,意谓今日此地之别离情景固然令人难忘,但异日又将会有新的情景触动自己的离情。诗人拟想,分手以后,自己将因念友而失眠,由失眠而得以听到静夜里的啼乌声、风声,而啼乌声、风声如泣如诉,又会加重自己对友人的思念之情。诗人寓情于景,以景结情,显得别有韵致,情味绵长。
这是一首早期律诗。全篇都是律句和律联,但前两联之间并后两联之间都失粘;三四句处于颔联的位置上,本该用对仗,却只是两句一意的十字句而并不构成流水对。该粘而不粘,该用对仗而不用,这些都是律诗在演进过程中留下的一些重要的迹象。
本文首先指出艺术发展的规律,即“知者创物,能者述焉,非一人而成也。”意思是艺术经验是不断积累的结果,不是一个人独力能完成的。这种从发展看问题的观点是正确的。接着,文章指出无论学术文化还是百工技艺都是经过长期发展才完善的,杜诗、韩文、颜书、吴画均在前人基础上集大成,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古今之能事毕矣”。这个评论一直存在,无论是什么朝代仍不变,说明作者卓有识见。然后,文章分析了吴道子深厚的画功,用比喻手法生动地说明了他的画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最后,文章非常辩证地阐述了吴画的精髓,并指出好的艺术品有强烈鲜明的个性。作者还感叹当时吴画的真迹太少,所见多为假冒伪劣。
这篇文章在创作艺术方面,本文主要采取了衬托和比喻的手法。以杜甫、韩愈、颜真卿所共知的笔法之精,更能衬托出吴道子笔法高超,堪称“画圣”。又以“游刃余地”和“运斤成风”的故事作比喻,生动地说明吴道子的绘画达到炉火纯青绝妙的境界,“盖古今一人而已”。
诗首联就对,突破律诗常格,是学杜甫《登高》一类诗的痕迹。首句平平而起,感慨年华犹如逝水,笔势很坦荡。次句提出问题,指出朋友中这么多人,有谁能够建功立业图形凌烟阁呢?问得很自然,稍见有一丝不平之气透出,但不是剑拔弩张式的直露刻薄语。诗虽然用对偶,因为用的是流水对,语气直贯,既均齐又不呆板,这样作对是黄庭坚的拿手好戏。
“春风春雨”二句是名联,在对偶上又改用当句对,语句跳荡轻快。在诗意上,由上联半世交亲,几人得遂功名的感慨而联想到朋友间聚散无端,相会无期。在表现上只是具体说春天到来,满眼春雨春花,怅望江北江南,春水生波,浪花拍天。诗全用景语,无一字涉情,但自然令人感到兴象高妙,情深无边。黄庭坚诗很喜欢故作奇语,像这样清通秀丽、融情入景的语句不很多,看似自然,实际上费尽炉锤而复归于自然,代表了江西诗派熔词铸句的最高成就。
五、六句转入议论,以虚词领句,以作转折。诗说自己要解下官印,寻求人生的真谛,想来对方这样的金石交,一定会忘掉年龄的差异,共同研道。这两句得赠答诗正体,一方面表示自己对苏辙的人品仰慕,并恰到好处地进行颂扬,一方面又表明自己的心意志向。因为诗中加入了自己,便不显得空洞,不单是应酬,这样写就使被赠者觉得自然,也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
末二句又转笔,说自己与苏辙都在怀念自己的兄长,但欲归不得,空自惆怅,时光飞度,日月催人,二人都是满头白发了。黄庭坚与哥哥元明、苏辙与哥哥苏轼,兄弟间感情都很好,诗所以作双收,把共同的感情铸合在一起。诗又通过《诗经》典,写兄弟之情,与题目所说自己是和哥哥原韵相结合。这样收,含蓄不露,又具有独特性,所以方东树称赞说:“收别有情事,亲切。”
黄庭坚喜欢步韵以显露才气,同一韵,他往往赓和四五次之多。他曾经自夸说:“见子瞻粲字韵诗和答,三入四返,不困而愈崛奇,辄次韵。”在黄庭坚诗集中,次韵诗占了很大比例,如《戏呈孔毅夫》诗,用的是书、珠等窄韵,叠和了多首,都自然而富有变化,很见工力。但也有不少诗片面追求新巧,卖弄才气,成为后世口实。这首《次元明韵寄子由》是他叠韵诗中的佳篇,全诗四句,都用同一韵,虽是和作,但丝毫不见局促,为人称道。
其次,黄庭坚这首诗中间两联,一写景,一议论,写景时流丽绵密,议论时疏朗有致,轻重虚实,对比分明,一直被人当作律诗的样板。
这首诗吸取了乐府民歌的长处,语言明白如话,却又耐人寻味。诗歌以白描的手法叙述了一位商人妇的心声。诗歌前两句以平实见长,后两句则想落天外,出语惊人:“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夫婿无信,而潮水有信,早知如此,应当嫁给弄潮之人。“弄潮儿”至少会随着有信的潮水按时到来,不至于“朝朝误妾期”啊!这是思妇在万般无奈中生发出来的奇想。“早知”二字写出她幽怨的深长,不由得自伤身世,悔不当初。“嫁与弄潮儿”,既是痴语,也是苦语,写出了思妇怨怅之极的心理状态,虽然是想入非非,却是发乎至情。
这首诗运笔自然,但内在的逻辑很严密。思妇由夫婿“朝朝”失信,而想到潮水“朝朝”有信,进而生发出所嫁非人的悔恨,细腻地展示了由盼生怨、由怨生悔的内心矛盾。全诗感情真率,具有浓郁的民歌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