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侯未入竟,展喜从之。曰:‘寡君闻君亲举玉趾,将辱于敝邑,使下臣犒执事。’”为文章第一层。齐军虽未入境,但隐隐已有进犯之气。而对这种情况,展喜却言称“寡君”、“敝邑”、“下臣”,尊称对方侵犯是“亲举玉趾,将辱于敝邑”,“辱”在此不是侮辱对方的意思,而是自己受委屈的含意,相当于“枉顾”、“屈尊”等词,是对对方来访的客气谦词。措辞礼数周到,神态不慌不忙,俨然胸有成竹。更耐人寻味的是,在这番言辞中,展喜不提对方进犯一事,而称对方此行是来访,巧妙地为自己犒劳齐师张目,显得合乎情理。文章至此,已呼应了上文“犒军”与“辞令”二线,而由于对犒军没有具体展开,却腾出笔墨详写展喜的一番辞令,使文章的焦点迅速凝聚在“辞令”之中。好文章总是强调突出重点,不枝不蔓,犹如山沓云深之处,突然显现一条小径,使人可以拾阶而上,探险寻幽。
“齐侯曰:‘鲁人恐乎?”对曰:‘小人恐矣,君子则否。’”为文章第二层。恶虎决不会因羔羊哀哀求告而饶了它的性命,侵略者当然也不会因被侵略国礼数周到就按捺下侵略欲望。“鲁人恐乎?”这一句话,表明齐侯不仅未被展喜言辞所动,反而赤裸裸地声称自己此行并非来访,而是侵略。视对方忍让为软弱可欺,往往是自以为强大的人之共同心理。侵略人家,还要问人家是否害怕,其中的狂傲,基于的正是不把对方放在眼里的心理,并带有一种如猫戏鼠的挑衅和放肆。在这种情形下,展喜表现的却是那么从容镇定,不卑不亢:“小人恐矣,君子则否。”一派大义凛然之气。文章至此,我们已不难明白展喜犒军并非是向对方屈膝投降,而别有一番用意。同时也使人不禁为展喜捏了一把汗,在齐军强大的攻势面前,在狂傲的齐侯面前,仅仅凭借辞令并不能击退齐军。
“齐侯曰:‘室如县罄……’”至“恃此以不恐”为文章第三层。“县罄”,即悬罄,罄同磬,磬悬挂时,中间高而两面低,其间空洞无物。家室贫乏,屋无所有,而房舍高起,两檐下垂,如古罄悬挂的样子,所以室如县罄,意指府库空虚。“室如县罄,野无青草,何恃而不恐?”在这种反向中,视对方若无物的狂傲之气咄咄逼人,但也或多或少地夹杂着齐侯对展喜的从容镇定之困惑。而读者却可以在齐侯的困惑中,豁然释开原先的几个困惑:原来鲁国之所以面对强大的齐国的进犯不去积极备战,而求助于“犒军”、“辞令”,正是由于鲁国“室如县罄,野无青草”,军事力量软弱的鲁国,不能以此去抗衡声势显赫的齐军。求助于“犒军”与“辞令”,多少也是弱小国家在强国面前无可奈何的悲哀。同时,也使人明白何以齐侯在展喜面前如此放肆狂妄,原来正是他视鲁国“室如县罄,野无青草”。但是,三尺之孤,尚有一搏,何况众志成城。以军事力量抗争虽无必胜把握,但“犒军”和“辞令”不能使狂妄的齐侯面壁思过,退避三舍吗。一念及此,令人对文中情境方有几分明白,却又不免疑虑重生。
怯懦者,往往在黑云压城面前魂飞魄丧,哀叹命运乖蹇;强者,唯有强者,才能在乱云飞度中,依然从容不迫,以无畏的勇气,在危机中开拓出机遇的曙光。展喜正是在这种危机四起、险象环生的情境中,显示了自己过人的胆识与才智。首先,展喜陈述自己所恃的是先王之命。当时周室虽然衰微,但欲成霸业者,也只能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自然没有谁敢公然表示藐视周室。“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劳之而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在盟府,大师职之。”表明齐、鲁原是世代友好,且有天子为他们缔结的盟约,此其一;“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灾,昭旧职也。及君即位,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指出,齐孝公之父齐桓公正是因为遵守盟约,广修仁义而终成霸业,而现在诸侯各国对齐侯也寄托了同样的愿望,此其二;“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岂其嗣世九年,而弃命废职,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大意是:我国之所以不敢修筑城池,缮治甲兵,作战争的准备,是因为认为“即使您继承君位九年,也不会背弃先王的命令,废弃以前的职责。因为要是这样,便对不住逝去的太公和桓公。想来齐君一定不会是这样干的。”申明鲁国之所以不聚兵相争非不能,是不为也,其原因是基于对齐侯的信赖。此其三。一席言说,乍看貌似谦恭平淡,没有一句谴责齐侯侵略的行径,但细细品来,却觉得柔中带刚,绵里含针,辛辣有力,具有丰富的潜台词:第一,齐侯如果侵犯鲁国,那就是公然违背天子命令,践踏盟约,背信弃义;第二,齐侯如果侵犯鲁国,那就是叛逆孝道,并将失去人心;第三,鲁国之所以不兴兵相抗,并不是软弱可欺,所以对齐侯也绝不会恐惧。
如果说,齐国的强大和鲁国的弱小,决定了展喜只能把激烈的抗争寓于貌似谦恭平和的言辞中;那么,齐侯的倨傲无礼,则又决定了展喜在平淡中透露出激烈的抗争与捍卫祖国尊严的慷慨。而且,更重要的是,柔转为刚,存在着一个假定,即如果齐侯侵略鲁国;刚转为柔,同样也存在着一个假定,即齐侯撤军回国。同时,这时柔还有一个更大的假定,如果齐侯撤军回国,那齐侯就是仁义之人,齐侯也就因此有望重振父业,成为一代霸主;反之,则一切将付之东流。
齐侯是个颇为自负的人,他之所以急急忙忙攻打鲁国,正是基于想重温乃父齐桓公霸业的旧梦。展喜一番刚柔相济的言辞,可以说是吃透了齐侯的心理。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一个心理被对方看透的人,就会被对方的言辞所折服。“齐侯乃还”,正是在这种情形下,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结果。
文章一开始就如奇峰突起、引人入胜,齐军入侵鲁国,鲁国却派展喜前去犒劳。展喜经展禽(即柳下惠)面授机宜,辞令谦和有礼,面对齐孝公咄咄逼人的问话,巧妙提出“君子”与“小人”之别,并针对齐孝公依仗周王名号经营霸业的心理,指出“先王之命”给他当头一棒;接着又用两国先君之盟约束之,用齐桓公之功勉励之,用诸侯之望鞭策之;最后又夸之不会弃命废职,暗藏机锋。言辞可谓字字珠玑,步步为营,方略绝妙。齐孝公开始如饮醇酒,自尊心和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后来才发现仰之弥高,缚之弥深,颇有“高处不胜寒”之感,再想反驳为时已晚,只好“乘风归去”。全文结构紧凑,无一闲文懈笔,辞辩精妙绝伦,不愧是一篇优美的外交辞作。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
从字面上看,这首词全是白话,没什么难懂的地方。“亸”字似乎不大常见,但那是唐宋时代常用的字。这里是用“亸”字来形容花开很多压得枝条下垂的样子。
全词通俗易懂,感情显得直率。但其中不但包含着某种哲理,也包含着况蕙风所说的那种“郁勃久之,有不得已者出乎其中”的词人的固执。
“今年花事垂垂过,明岁花开应更亸”连用了两个“花”,口吻里充满了对花的喜爱和对春天的珍惜。一年之中只有一个春天,人的一生也只有一个花季。对花的热爱与珍惜也就是对人生的热爱与珍惜。凡是对人生爱之深,望之切的人,内心常常怀有一种恐惧感,深恐虚度了这只有一次的人生“看花终古少年多,只恐少年非属我。”
因此,在花季将尽之时才有了这样一副狂态“劝君莫厌尊罍大,醉倒且拚花底卧”。这种狂态,既不同于“会须一饮三百杯”的豪放之狂,也不同于“一日看尽洛城花”的浮躁之狂,倒有些近乎杜甫“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的深悲隐痛之狂。为什么会这样,结尾两句作了解释“君看今日树头花,不是去年枝上朵。”这两句,令人联想到西方哲学家所说的,“没有人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本诗第一句运用严子陵的典故,理解诗歌主旨的关键在这个“游”字,李白虽然颇受唐玄宗所赏识,供奉翰林,但唐玄宗只是把他看成一个文学侍从,这就是李白表示自己羡慕退隐江湖生活的重要原因。
诗的三四句中,“太白”与上句“客星”对举,又与李白字“太白”相同,一词两指,并运用对偶手法,表现出作者的隐居其实也包含着一种无奈的心情。”元非太白醉扬州”答崔诗“金陵捉得酒仙人”,前后进行照应。
此诗清浅可爱,如出山泉水,虽一望透底,却并非一览无余,清澈的诗句里隐藏着无穷的诗意。李白不知后世对他的仙化,但他对当时谪仙的称呼欣然认同并引以为自豪。在这里,李白把自己醉饮江南之事,与太白酒星醉游人间相比,其戏谑疏狂姿态可掬。
作者用豁达的语句表达出了自己无奈隐居的忧愁,语言朴实平淡,好似在和友人叙说家常,更加显示出了其内心的惆怅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