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出塞五首》组诗叙写开元(713—741)天宝(742—756)年间一位军士从应募赴军到只身脱逃的经历,通过一个人的遭遇深刻反映了天宝之变的“酿乱期”的历史真实。
自开元中玄宗改府兵制为募兵制,兵农分离,出现了职业兵。德宗时李泌论募兵制是祸乱的根源,说这种应募的兵士,既非土著,又无宗族,重赏赐而轻生。《后出塞五首》主人公正是这样一个应募者形象。一无牵挂的汉子,乐意当兵吃粮。诗中提到相赠吴钩的“少年”,当属唐诗中常常写到的少年游侠一类人物。物以类聚,此诗主人公也应是这一类人物。组诗第一首系主人公自叙应募动机及辞家盛况;第二首叙赴军途中情事,尚归美主将;第三首是诗人的议论;第四首则揭露蓟门主将的骄横;第五首则写逃离军旅的经过。此组诗的突出成就,便在塑造了一个“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对此诗的赏析,便应围绕这一中心来进行。
一度怀着功名万里雄心的军士后来逃归,其逃离的动机,诗中说得很清楚,是由于他在蓟门军中看到“主将”(当指安禄山)日益骄横、目中无君,而朝廷一味姑息养奸“主将位益崇,气骄凌上都,边人不敢议,议者死路衢”,自己本为效忠国家而来(“誓开玄冥北,持以奉吾君”),不料却上了“贼船”,“坐见幽州骑,长驱河洛昏”,因而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了。
诗一开始就讲得很明白,主人公赴边的目的就是追求“封侯”,“首章便作高兴语,往从骄帅者,赏易邀,功易就也。”(浦起龙)此人正是第三首所谓“重高勋”的“今人”、“奋身勇所闻”的“貔虎士”中的一员。“拔剑击大荒,日收胡马群;誓开玄冥北,持以奉吾君”,也正属于这类人物的夸耀口吻。从第一首“男儿生世间,及壮当封侯”到第五首“跃马二十年,恐辜明主恩”的表白,可见主人公求取功名封赏的思想是一贯的,并未发生何种转变。“古人重守边”六句,不能理解为诗中人思想的转变,而只能理解为诗人自己对时事的评议,或者说它们恰恰是诗人对笔下人物思想、行动的一种批判。说这是杜甫微露本相的地方还不够,应该说这是作者直接激扬文字,站出来表态。这种夹叙夹议的手法,在杜甫诗中原是并不罕见的。
据《通典》称:“国家开元天宝之际,宇内谧如,边将邀宠,竟图勋伐,西陲青海之戍,东北天门之师,碛西怛罗之战,云南渡沪之役,没入异域数十万人,向无幽寇内侮,天下四征未息,离溃之势,岂可量邪!”当时的边境战争,唐玄宗好战固然是一个原因;兵制的改变,也同样是个重要原因。府兵原是寓兵于农的一种兵制,将帅不能拥兵自重,故唐朝前期没有武夫割据事件。而募兵之行,诚如李泌所说,应募兵士多是不事生产的亡命之徒,他们贪功重赏,形成军中好战心理。上自朝廷,下至士兵,互相影响,正是“岂知英雄主,出师亘长云。六合已一家,四夷但孤军。遂使貔虎士,奋身勇所闻。”对侵侮邻国的兴趣随战争的进行愈来愈浓厚,野心的将帅也就得到长成羽翼的机会。
《后出塞五首》就艺术地再现了这一特定时代的历史生活。诗中主人公正是募兵制下一个应募兵的典型形象。他既有应募兵通常有的贪功恋战心理,又有国家民族观念。他为立功封爵而赴边,又为避叛逆的“恶名”而逃走。组诗在欢庆气氛中开头,凄凄凉凉地结尾,是一出个人命运的悲剧。
这首《滞雨》是一首羁旅诗。“独在异乡为异客”,孤单寂寞的处境本就容易滋生乡愁,更何况还是在秋雨绵绵的深夜?归思难收,归期无定,归梦不宜,这一切并不都是因为“滞雨”的缘故。
首句“滞雨长安夜”交代时间地点和缘由,意思是说,下雨了,今夜只好滞留在长安。但诗人为什么不说“夜雨滞长安”呢?因为将“滞”字提前,不仅更能体现雨下得久,还能突出夜的漫长,好像是厚实、缠绵的雨连时间的脚步也阻碍了,迟迟不能到黎明。归心似箭,但偏偏又碰上似乎永无休止的连夜雨,给人一种无法排遣的无奈、凝重之感。也为后面的“客愁”、“归梦”蓄势。
“残灯独客愁”描写场景:一盏灯油将尽的孤灯之下,坐着一个满脸愁容的独客。“残灯”,不仅不能给人以光明、温暖的感觉,与外面无尽的雨夜相比,它反而更让人觉得凄凉、忧伤。灯已残,说明独坐已久;独坐久,说明客难眠;客难眠,说明乡愁深。“残灯独客”与前面的“滞雨夜”共同营造出一种朦胧迷离、孤寂凄清的氛围,在这样的意境下,游子很自然会想到自己的故乡。
“故乡云水地”是虚写,是故乡在云水相接的苍茫辽阔之地吗?是故乡有云重水复遥远的阻隔吗?还是故乡根本就不存在于现实,而只在自己如行云流水般飘渺的乡思中吗?这一句体现了诗人特有的朦胧性,怎么理解似乎都可以,怎么理解都给人一种真实而亲切的感受。
“归梦不宜秋”是直抒感慨,语似直切,实则含蓄。雨夜客居,残灯独坐,正是思乡梦回的“好”时候,为什么“不宜秋”呢?因为在诗人眼中,秋就是愁,秋风秋雨秋云秋水,无一不令诗人愁肠百结,在满目愁景的季节,在满怀愁绪的梦中,即使回到故乡,还不是一样愁苦?算了吧,不做归乡梦也罢!其实,这样的梦,在任何季节做都是“不宜”的。诗人在此说“不宜”,其实是“最宜”,有正话反说、不言神伤之妙。
全诗主旨为思乡。前两句谓客居长安因天雨而行动受阻,独对残灯忧愁不寐,思念故乡;后两句推进一层,谓故乡本是烟树晴岚、碧水萦回之地,可是正值秋雨绵绵之时,即使梦回故里,所见也是霪雨霏霏,故归梦也不宜当此风雨潇潇之秋也。
如果用知人论诗、以意逆志的方法来读这首《滞雨》,那么,“滞雨”是长期纠缠诗人的牛李两党的纷争与非议;“客愁”是诗人长期受到排挤压制,难以实现抱负理想、怀才不遇的愤懑,以及对自己前途命运的迷惘和忧虑;“故乡”是诗人心中理想的归宿,是才显志成的美好境界。“归梦不宜”是不应该轻易放弃和退却,而应该再坚持等下去,孤独愁苦之后,一定会有雨过天青的时候。“归梦不宜”意为“长安宜留”,在京城之内、天子身边,机会总比“云水”之地要多一些吧。这里理解,意思就完全两样了。所以也可以说《滞雨》是一首托雨言志、寄意深远的“咏物诗”。
在封建社会中,有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小家女子一旦嫁给豪门阔少,便由贫贱之身一跃而为身价百倍的贵妇人,恃宠享乐。娇贵异常;而不遇之女,即使美颜如玉,亦不免终生沦于贫贱境地。此诗所写,盖为此而发,而其所蕴含的意义却超越了诗中所写事实本身,从而使这首诗的诗意具有了很大约外延性。或谓伤君子不遇,或谓讥刺依附权贵的封建官僚,或谓慨叹人生贵贱的偶然性,都能讲得通。
全诗可分为两部分。前十八句为第一部分,构成了这首诗的主体,塑造了因遇而骤得富贵的“洛阳女儿”这一艺术形象。开头两句对“洛阳女儿”略作介绍。以冷语发端,自含鄙夷之意。下面两句说她的丈夫骑着宝玉络头、毛色青白相间的高头大马,她的侍女为她献上满盈金盘的鲤鱼片。一为侧笔映衬,二为正面描写,一虚一买,“洛阳女儿”的身价和地位显示出来了。一个普通的小家女子,朝夕之间竟身价百倍,原因就是嫁给了一位颇有身份的“良人”。遇者则贵、不遇者则贩的人生感慨,暗暗含在其中。“画阁”以下四句,写“洛阳女儿”住在红桃绿柳竟相掩映的画阁朱楼,出门坐的是用罗帷遮护的七香车,回来的时候,用宝扇遮面,被接入九华帐里。至此,“洛阳女儿”的饮食起居已见一斑。“狂夫富贵在青春”到“不惜珊瑚持与人”,连续驱使典故,插入对其丈夫的描写;结构上照应上文“良人”一句,将诗意补足。其夫正当青春年华,身享荣华富贵,意气骄奢,甚于晋代巨富石崇;丈夫亲自教她跳舞,其怜爱之情,一如刘宋汝南王之干爱妾碧玉。“不惜珊瑚持与人”,用石崇与王恺斗富一事,将“良人”骄奢豪富之态现于纸上。这里所描写的是“狂夫”之相,但细玩诗意,却是借“狂夫”之相,以形“洛阳女儿”的娇贵之态,貌似游离实则还是为写“洛阳女儿”而驱使笔墨的。随后,顺接上面的“自怜碧玉亲教舞”句意,迤逦而下,正面描写“洛阳女儿”在九微灯约光晕里,在雕花的连环形窗下,通宵达旦,歌舞不休。这里特别点染了灯花燃尽而扑窗乱飞的一个细节,暗示“洛阳女儿”通宵沉醉于狂歌狂舞中,直到天亮,九微灯才熄灭,这里以九微灯入诗,无异是把“洛阳女儿”与王母同化为一体了,从而为“洛阳女儿”披上了一层高贵的外衣。其富贵之相,借典故婉然传出。“戏罢曾无理曲时,妆成只是熏香坐”,写“洛阳女儿”戏乐已毕,无暇练习曲子;打扮好了,依炉熏香而坐。“坐”字,仿佛见其慵懒之态和空虚无聊的贵族生活。下面又拓开一层,写“洛阳女儿”出入贵戚之家,奔走权门之内,虽语不涉讽,但讽意存焉。
诗的最后两句为第二部分。诗人把笔锋猛地一转,描绘出一幅貌似孤立实则与上文融浃为一的越女浣纱的画面。美颇如玉的越国女子西施,在她未遇之时,身处贫贱地位,只好在江边漂洗罗纱。“谁怜”二字,一贯到底,造成快速的节奏和奔流的诗意,表达了诗人对不遇者的深切同情。其中也不乏感愤不平之气。
全诗描写了两种人物形象,一贵一贱,一奢靡,一穷困,各成独立的画面,却又相反相成地统一于全诗中。写法上,前一部分以繁笔铺张扬厉,穷形尽相;后一部分以简笔淡然点染,意到即止。一繁一简,繁简各宜。诗中有讽刺,有同情,有慨叹,而这又深深地隐蔽在文字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