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前两句描写赶路情形,反映了山间的优美景致和诗人的潇洒神态;后两句表现了诗人的心理活动,渲染出到达“山家”时的欢乐气氛。这首小诗纯用白描,灵动有致,清新隽永。
“马蹄踏水乱明霞,醉袖迎风受落花。”是写途中所见。骑马过溪,踏乱了映在水中的霞影,点明了溪水的明澈,霞影的明丽。迎风向前,落花堕于衣袖之上,可见春花满山。“落花”亦点明季节。“醉袖”中之“醉”,有为春光所陶醉之意。马匹、溪水、明霞、落花,构成一幅美妙的“暮春山行图”。诗人来此并非为赏风景,而是访问山家。然而笔触所至,风景自现。
“怪见溪童出门望,鹊声先我到山家。”诗人来到山居人家门口,见儿童早已出门探望,甚使诗人惊奇。“怪”字为末句伏笔。原来是因为“鹊声先我到山家”。这两句先“果”后“因”,巧作安排,末句点明溪童出望的原因,则见“怪”不怪了。重点突出了末句的鹊声。“喜鹊叫,客人到”。故而山家的儿童闻鹊声而早已出门迎接了。山鹊报喜,幼童迎望,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策马踏溪,搅乱了映在水中的霞影,我挥洒着衣袖,迎面吹来的微风还夹杂着飘落的花瓣。
看到已经站在溪旁的孩童,甚使人惊奇,原来是他听到鹊声而早早出门迎接了。
注释
山家:居住在山区的隐士之家。
醉袖:醉人的衣袖。
怪见:很奇怪地看到。
溪童:站在溪旁的孩童。
鹊声:喜鹊的鸣叫声。
这首诗前两句描写赶路情形,反映了山间的优美景致和诗人的潇洒神态;后两句表现了诗人的心理活动,渲染出到达“山家”时的欢乐气氛。这首小诗纯用白描,灵动有致,清新隽永。
“马蹄踏水乱明霞,醉袖迎风受落花。”是写途中所见。骑马过溪,踏乱了映在水中的霞影,点明了溪水的明澈,霞影的明丽。迎风向前,落花堕于衣袖之上,可见春花满山。“落花”亦点明季节。“醉袖”中之“醉”,有为春光所陶醉之意。马匹、溪水、明霞、落花,构成一幅美妙的“暮春山行图”。诗人来此并非为赏风景,而是访问山家。然而笔触所至,风景自现。
“怪见溪童出门望,鹊声先我到山家。”诗人来到山居人家门口,见儿童早已出门探望,甚使诗人惊奇。“怪”字为末句伏笔。原来是因为“鹊声先我到山家”。这两句先“果”后“因”,巧作安排,末句点明溪童出望的原因,则见“怪”不怪了。重点突出了末句的鹊声。“喜鹊叫,客人到”。故而山家的儿童闻鹊声而早已出门迎接了。山鹊报喜,幼童迎望,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这是一首写歌女弹筝的词,或有所寄托,或纯写眼中所见之人,耳中所闻之曲,不必深究。
开篇先点出乐曲的格调,首先,用的是筝,而筝声向来苍凉柔婉,适合表现哀怨、哀愁的情绪,而歌女所弹奏的也正是类似湘江故事的哀伤曲调。乐曲本是要靠耳听,而无法目见的,但词人却突然从听觉转向视觉,说“声声写尽湘波绿”。这种修辞手法叫作“通感”,也称“移觉”,即将不同感官所感受到的诸如听觉、视觉、触觉、嗅觉等感触沟通起来。因为文字最方便描写的是视觉,而对于听觉则相对难以描摹,所以用视觉来比拟听觉——澄碧的湘流。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说,确实易使人产生哀愁的情感.于是便以通感的手法来比喻筝曲。
上阕后两句点明了通感所表述的含义,并点出弹筝人的身份——女子,在以筝弹奏“幽恨”之曲。
下阕开篇也是视觉,重点从筝曲转换到弹筝之人,在宴会席间,沉静地弹筝,“秋水”也即澄澈的目光缓缓流转,表明弹筝的女子完全把整个身心都融合到所弹奏的筝曲中去了。而赏其弹奏者眼中所见既有澄澈目光,也有斜行的筝柱,也将筝和人合为一体,仿佛这乐声不是从筝上弹出,而是从弹筝女子心中涌出一般。正因如此,才能在筝声弹奏到最凄婉断肠的那一刻,女子缓缓垂下双眉,表情与乐声浑然一体,吐尽了胸中的哀伤和怨恨。
全词语辞清美婉丽,情感真挚凄哀,风格含蓄深沉,令人可观可叹。
此诗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它可以看成是一曲野草颂,进而是生命的颂歌。全诗章法谨严,用语自然流畅,对仗工整,写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浑成,是“赋得体”中的绝唱。原上草或有所指,但喻意并无确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却作为一种“韧劲”而有口皆碑,传诵千古。
诗的首句“离离原上草”,紧紧扣住题目“古原草”三字,并用叠字“离离”描写春草的茂盛。第二句“一岁一枯荣”,进而写出原上野草秋枯春荣,岁岁循环,生生不已的规律。
第三、四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句写“枯”,一句写“荣”,是“枯荣”二字意思的发挥。不管烈火怎样无情地焚烧,只要春风一吹,又是遍地青青的野草,极为形象生动地表现了野草顽强的生命力。第五、六句“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用“侵”和“接”刻画春草蔓延,绿野广阔的景象,“古道”“荒城”又点出友人即将经历的处所。最后两句“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点明送别的本意。用绵绵不尽的萋萋春草比喻充塞胸臆、弥漫原野的惜别之情,真正达到了情景交融,韵味无穷。此二句不但写出“原上草”的性格,而且写出一种从烈火中再生的理想的典型,一句写枯,一句写荣,“烧不尽”与“吹又生”是何等唱叹有味,对仗亦工致天然,故卓绝千古。而刘句命意虽似,而韵味不足,远不如白句为人乐道。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写舞的诗词曲不在少数,最著名的要推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了,其中“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青光”二旬,布在人口,咸人尽知。杜诗的这两句,也是化用《诗经》“如雷如霆,徐方震惊。王奋厥武,如震如怒。”真是无一字无来阳。如果说杜诗写的是健舞、武舞,那么柳永这里则写的是软舞、文舞。先写英英的“腰肢软”,以柳之轻柔与赵飞燕的“柔若无骨”以张目。然而这软舞亦非一成不变,促拍乍起,檀板急催,节奏快起来了。于是“慢垂霞袖”,这大约是过渡中的一个静场、一个定格,或者说是蓄势待发,终于是“急趋莲步、进退奇容千变”。所谓“奇容千变”,便是舞者随节奏的变化,舞姿神态亦不断变化,不断翻新出奇,酣畅淋漓,真的是令观者目醉神迷,“万人断肠”了。此词不失为写舞的一个范例,读之者依稀感受到古典舞蹈的无穷魅力。这里的“奇容”之“容”,非指面容、脸庞,而是指舞姿,即舞容。
词的层次感较强,“丝管初调”时,是“倚轻风,佩环微颤”,下片起渐入佳境。而结句的“暂回眸”尤妙,这大约是结束舞蹈前一个惊鸿一瞥的动作神态,接下来应该就是掌声雷动了。全词章法谨严,秀润清朗,真可谓清歌傍水,妙舞当花,洵为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