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这首乐府体诗歌,对残酷的封建压迫作了无情的揭露。仲夏时节,农民麦、茧喜获丰收,却被官府劫一空,无法享受自己的劳动果实,只能过着“衣食无厚薄”的悲惨生活。这首诗所反映的事实,应是中唐时期整个农民生活的缩影,相当具有典型性。全诗四换韵脚。依照韵脚的转换,诗可分为四个层次。
前两句为第一层,直接描写乡间农民的精神面貌:“男声欣欣女颜悦,人家不怨言语别。”这两句写平日寡欢少乐、愁眉苦脸的男男女女因为收成好而欣喜万分,说话也温和悦人。首句使用了互文手法,不可解为只有男子才欢欣地喊叫,只有女子脸上才露出了笑容。其实无论是男是女,他们的声音,他们的容颜,都显露出喜乐自得的样子,平日的愁怨一洗而空,连话语的音调也与平常不同。先写农家喜乐自得,而后再写喜乐自得之因,由此造成悬念,引发读者阅读下去的兴趣。
三、四、五、六这四句为第二层。这层以具体形象暗示农家喜乐之因,是因为夏粮、夏茧丰收,有了一个好收成。“五月”二句,写织妇因为喜悦,面对五月艳阳,也觉麦香中的热风清凉宜人,在缲丝车上细致认真快乐地抽丝织素。五月麦风清,写夏粮丰收;檐言缲车索索作响,写夏茧丰收。为了突出农家夏茧之多,诗人又从侧面下笔:“野蚕作茧人不取,叶间扑扑秋蛾生。”这两句写家蚕丰收,野蚕无人也无暇顾及,以至野蚕化蛾,在桑叶上飞来飞去。野蚕作茧无人收取,自生自灭,可见夏茧的确获得大丰收,完全足够抽丝织绢之需。在这一层次里,作者一写收麦,一写缲丝,抓住人类生活最基本的衣食温饱落笔,突出丰收的景象,使一、二句写农家喜悦有了好的注脚。后面三句:“麦收上场绢在轴”,“不望入口复上身”,“田家衣食无厚薄”,也都紧紧围绕衣食温饱或叙事,或抒情,或议论,反映现实的焦点突出集中。
七、八、九、十这四句为第三层。这层写官家对农民巧立名目的盘剥,感情则由喜转悲,形成一个大的波澜,既显出文势跌宕之美,又增强了作品揭露现实的深度。“麦收上场绢在轴,的知输得官家足”,写麦、茧丰收的结果。“轴”,指织绢的机轴。丰收,本来应该给田家带来丰衣足食的生活,事实却非如此。麦打成粮,蚕茧织成绢丝,农民却无法自己享受这些劳动成果,而不得不把粮、绢的大部分送给官家缴纳赋税。“的知”一句为神来之笔。这句诗把农民一次次缴纳苛捐杂税,但不知是否还有新的赋税要缴的心理,刻画得维妙维肖。“不望”两句,更为沉痛。农民在丰收的年景里,并不指望打下的粮食自己吃,织好的绢自己穿,只指望能免除到城里卖黄犊,以缴纳横敛之灾就行了。那么,农民自己吃什么,穿什么,是可以想见的。这种对农民丰年却衣食无着的客观表现,有力地控诉了中唐时期的黑暗现实。
最后两句为第四层。这两句借农民之口,揭露了封建剥削的残酷。但这种揭露,不是出自声泪俱下的直接的声讨,而是通过平淡的甚至略带幽默的语言,让读者思而得之。农民说自家并不计较是否吃得好穿得好,认为只要不进县衙门吃官司那就是最大的幸福了。这种以不因横征暴敛而吃官司为幸福的幸福观,恰恰从另一个角度暴露了封建统治者的凶残。
此诗在构思农家苦这一题材时,颇具特色。在一般的作品中,作者在表现封建剥削对人民的压榨时,多是正面描状农民生活的困苦。这首诗则不然。《田家行》向读者描绘的是小麦、蚕茧丰收,农民欣喜欢乐的场面。但丰收的结果,并不是生活的改善,而是受到更重的盘剥,生活依然悲惨,无法避开不幸的命运。这种遭遇,不是一家一户偶然遇到天灾人祸所碰到的困苦,而是概括了封建时代千千万万农民的共同遭遇,如此选材,相当具有典型性和概括性。
在表现方法上,古乐府多叙事,《田家行》则选取农家生活的两个断面,一是麦、茧丰收,一是粮、绢大部输官,把这两个断面加以对比。这对揭示农家苦这一主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诗纯用赋体直陈其事,语言质朴无华,通俗流畅、凝炼精警,于平易中见深刻。
欧阳修胸襟旷达,虽处逆境之中,仍能处处自得其乐。他的《醉翁亭记》,末二段就表现了他与民同乐的情景。此诗和《醉翁亭记》同样用了一个“醉”字,但并不过多地渲染那些离情别绪。《醉翁亭记》是写游宴之乐、山水之美,这诗所表现的父老亲故送别饯宴的情景,别是一番情味。
诗的前二句以绚丽的春光衬托热烈的送别场面。后二句抒情,内里实在蕴含着惜别的深情,只是故作旷达自慰且慰人。这首诗落笔轻快自然,平易流畅。
首句写景,点明别滁的时间是在光景融和的春天。
欧阳修由滁州徙知扬州,朝廷的公文是在那一年闰正月下达的,抵达扬州为二月。滁州地处南方,气候较暖,这里与作者在夷陵(今湖北宜昌)所写的另一首《戏答元珍》诗“春风疑不到天涯,二月山城未见花”不同,而是花光浓烂,柳丝轻明。这样,此诗首句不仅写出了别滁的节候特征,也为全诗定下了舒坦开朗的基调。
次句叙事,写当地吏民特意为欧阳修饯行。
“酌酒花前”,是众宾客宴送知州,与《醉翁亭记》的知州宴众宾正好相反;这天还有丝竹助兴,气氛显得热烈隆重。它虽不同于以往投壶下棋、觥筹交错的游宴之乐,但同样写出了官民同乐和滁州民众对这位贤知州离任的一片深情。
后两句是抒情,诗人把自己矛盾、激动的心情以坦然自若的语言含蓄地表达了出来。欧阳修在滁州任职期间,颇有惠政。饯行时当地父老向他所表示的真挚友好的感情,使诗人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两年多的贬谪生活即将过去,这里地僻事简,民俗淳厚,作者特别对以前在滁州琅琊山与众宾客的游宴情景怀念不已;而此时却是离别在即,滁州的山山水水,吏民的热情叙别,使他百感交集。这里“我亦且如常日醉”的“且”字,用得极好,写出了诗人与众宾客一起开怀畅饮时的神情意态和他的内心活动。
结句用的是反衬手法,在这种饯别宴上作为助兴而奏的音乐,是欧阳修平时爱听的曲调。但因离忧婴心,所以越是悦耳的曲调,内心就越感到难受。唐朝张谓写过一首题为《送卢举使河源》的赠别诗:“故人行役向边州,匹马今朝不少留。长路关山何日尽,满堂丝竹为君愁。”这里结句所表达的意思,为欧阳修所化用。“莫教弦管作离声”,发人思索,使诗意余韵不尽。后来黄庭坚《夜发分宁寄杜涧叟》诗“我自只如当日醉,满川风月替人愁”,也是从此脱出。
欧阳修这首诗与一般叙写离愁别绪之作所渲染的凄恻之情,有明显的不同,它落笔轻快自然,平易流畅。这与宋初盛行的刻意追求辞藻华丽,内容却显得空虚的“西昆体”诗风形成鲜明对照。由于欧阳修在诗歌创作中以明快朴实的诗风力矫时弊,因而就成了北宋诗坛的一大名家。
在这篇文章中,袁枚表达了与西方文艺复兴时代的思想家类似的思想:人所具有的,我无不具有。在表述这种思想的同时,袁枚又显示了自己鲜明的个性。
人都有欲望,但在教人做假人、说假话的传统社会中,人欲被看作是一种罪恶,所以几乎无人敢披露自己真实的心灵欲求。袁枚的真诚和坦率在于,他老实地说出了自己种种生理和心理的追求:袁子好味,好色,好游,好友,好宫室花石、古玩等等。他还敢于说出自己在这些方面的人生体验:当血气旺盛的时候,美丽的女色格外迷人;当腹中饥饿的时候,吃东西格外香;交朋友要找志同道合的人,出游宜在风和日暖的时节,“宫室花石古玩宜初购”,否则很难充分领略个中滋味。
除上述欲望之外,袁枚又明确表示自己好读书,并认为这是更高层次的爱好和追求。如果说声色、饮食、交游等等爱好都受到生理、心理和外在环境种种限制的话,对书的爱好则是在人生旅程的任何时候都是适宜的。书海无涯,求知欲永难满足,因此袁枚认为自己对书的爱好实在超胜于其他的欲求。然而,袁枚又强调,对于高层次的精神追求并不排斥其他的各种欲望,并明确指出,那种标榜自己只追求精神价值而没有物质欲望的人是虚伪的。物质的追求与精神的追求可以统一起来,可以在人生的旅程中并行而不悖。物质的欲望有尽,而精神的欲望无涯,到最后血气既衰、交游散尽,也就只剩下爱书这一种爱好了。所以袁枚说:“余之他好从同,而好书从独,则以所好归书也固宜。”他担忧这一最后的爱好也将随生命的消亡而失去,所以格外珍视,以“所好轩”来作为他藏书楼的名字。
袁枚的散文最大特点是不拘一格。从标题上说,这篇文章应当是记其轩,但袁枚不记其轩而在轩名“所好”上发挥。全文如抽丝剥茧,层层深入。作者先谈自己喜欢书,次谈书与别的玩好器物的不同之处,说明书值得爱;也表明了自己怎么样爱书;最后才点名为什么只把书轩取名为“所好”。从这篇散文中,读者看到的是一个真率无邪的活生生的人对生命的自我表白,感受到的是在封建禁欲主义统治下古老社会中吹过的一阵清新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