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史诗,写刘邦、项羽鸿门之会。此诗前六句,写秦末大乱,楚、汉抗争,作时代氛围的刻画;中间六句,从大形势的渲染跳到宴会上,分别描写刘、项双方:刘邦的志向、实力,项羽的气概、军威;后四句则概括了鸿门会的结局,以刘邦溜回军中,范增撞碎玉斗宣告了鸿门会的结束。全诗结构紧凑,用词精炼,事至繁而笔极简,造语奇崛,意境幽诡。
杨维桢这首诗的所长是想象丰富,运笔兼有空灵和奇崛两个不容易统一在一起的特点。鸿门宴中刘邦、项羽以及范增、项庄、樊哙、张良等都有许多生动的性格鲜明的言语行动,这些经过司马迁的刻画,人们早已耳熟能详,若再重复描写,便无新意。如张宪《鸿门会》写:“披帷壮士发指冠,侧盾当筵请公舞。白发老臣心独苦,玉玦三看君不语。”这不如读《史记》更具体、更生动。杨维桢此《鸿门会》则不然,他完全撇开刘、项等人在宴会中具体的言语行动,而驰骋其缥缈不羁的灵思,从当时群雄角逐的大形势着眼,刻画其风云变幻、惊心动魄的时代氛围。因此,读此诗的时候有一种读《史记》时所没有的审美感受。
此诗前六句,纯作时代氛围的刻画。首句迭用两个“迷”字,极言天地混沌莫辨之状,暗喻秦末天下无主,一切都动荡不定的情势。其时秦王子婴已降,秦军已摧垮了,然各起义将领拥军自重,为“东龙”或为“西龙”行云布雨,阴晴不定。一场更为复杂、难以逆料的战争在酝酿着,因为“照天万古无二乌”,天无二日,秦朝一亡,揭竿起义的诸将领终究是要决一雌雄的。鸿门会可以说正是这一矛盾激化与公开化的标志。
中间六句,从大形势的渲染顿然跳到宴会上,分别描写刘、项双方:刘邦的志向、实力,项羽的气概、军威。诗中描写项羽,称他“将军下马力排山”。项羽素以勇猛称,设鸿门宴把刘邦召来,虽然恼恨刘邦捷足先登,然也并没有把刘邦当作一回事,大有一跺足便可使山河颤抖之气概。故诗中以“气卷黄河酒中泻”句形容之。李贺《梦天》诗有“一泓海水杯中泻”句,描写从天上望下来大海之小似乎只能注满一杯;此则写项羽气概之大,似乎可以把黄河注入酒杯中,一饮而尽。此充分说明了项羽对潜在的敌手刘邦是掉以轻心了。
后四句则以极精练、极富韵致的笔调,概括了鸿门会的结局。“剑光上天寒彗残”鸿门会中双方剑拔弩张,最惊心动魄者莫过于项庄舞剑了。诗写其直如天上飞划而过的彗星,是险到了极点。而后,项伯为报张良救命之恩通敌,项羽因自傲而手软,其结果是刘邦得以逃席逸去,鸿门会不了了之,这便是诗中所写的“将军呼龙将客走”的局面。项羽坐失了消灭潜在对手刘邦的最佳时机,对此范增愤愤不已,在刘邦脱身后,张良谢,以白璧一双赠项羽,玉斗一双赠范增。项羽受璧,范增则恼恨已极,置玉斗于地,拔剑撞而破之。诗人高度评价范增的识见,故把他撞玉斗的行动喻为“石破青天”。
全诗造语奇崛,意境幽诡,颇有些接近李贺的风格,个别地方如“碧火吹巢”,袭自李贺的《神弦曲》:“百年老鸮成木魅,笑声碧火巢中起。”他没有正面去实写刘、项对峙的军事形势,而是用了一连串似乎无关的奇特的比喻加以烘托。如“东龙白日西龙雨”、“残星破月开天余”、“碧火吹巢”、“石破青天”等词句,均难以通常的语法或逻辑去理解。然它们组合在一起,却又十分形象地勾画了秦末动乱的社会状态以及波谲云诡的政治、军事的形势。这样一种以许多奇丽古怪的物象来烘托诗歌意旨的手法正是李贺诗歌的特征,显然杨维桢此诗颇多借鉴李贺之处,特别是同一题材的《公莫舞歌》。然比较而言,李贺的《公莫舞歌》稍嫌堆砌,格局不大,此诗则纵横驰骋,元气淋漓。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乌云弥漫秦时的雄关,大地掩没山河的门户。两只苍龙正在相斗,一会儿白日高照,一会又满天大雨。
且举玉钟饮酒,愁云恨海翻覆,那边正巢居窥伺,有一对凶恶的猰貐。
万古千秋的天上,岂能有两轮金色的太阳。天的那一个角落,只有残星和月亮的光芒。
座中的来客有天子的气象,七十二颗黑痣像明珠排布在左腿之上。
十万大军齐声呼喊,呼喊声震地摇天。将军拔出长剑,剑光照红了容颜。
将军下马,力能拔山,豪气于云,黄河翻卷。
剑光上天,星月凋残,明朝划却了河山一半。
将军把来客送走,亚父的玉斗撞破了耿耿青天。
注释
鸿门会:公元前206年,刘邦入咸阳,废秦苛法。项羽率诸侯军至鸿门,听部下言,邀刘邦赴宴,欲杀刘邦,幸项伯相助与张良、樊哙谋勇,刘邦逃脱了厄运。鸿门:地名,在今陕西新丰镇鸿门堡村。
天迷关,地迷户:传说中天有门,地有户。用“迷”用来形容天地混沌莫辨之状,这里喻秦末天下无主。
东龙:指刘邦。传刘邦为赤帝子。
西龙:指项羽。
碧火吹巢:化用李贺《神弦曲》“笑声碧火巢中起”一句。碧火,王充《论衡·论死》:“人之兵死也,世言其血为磷。磷火色碧,故言碧火。吹巢,烧鸟巢。
双猰貐:喻指欲害刘邦的范增、项庄。猰貐,食人怪兽,似狸而善走。
二乌:即二日。《淮南子·精神训》曰:“日中有踆乌。”故以乌代日。
馀:有版本作“余”。
座中有客:此指刘邦。客:即刘邦。
天子气:《史记》载,刘邦所至有五采气,为天子气。左股七十二子:事见《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
赭:这里指赤红色。
彗:即所谓扫帚星。古人认为此星为妖星,是不祥之兆。
“将军”句:承上文,句中“将军”当指项羽。呼龙:鸿门会后,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故曰“呼龙”。客:指刘邦,在鸿门宴中刘邦为客。
撞玉斗:指范增挥剑击碎刘邦送来的玉斗。
这是一首咏史诗,写刘邦、项羽鸿门之会。此诗前六句,写秦末大乱,楚、汉抗争,作时代氛围的刻画;中间六句,从大形势的渲染跳到宴会上,分别描写刘、项双方:刘邦的志向、实力,项羽的气概、军威;后四句则概括了鸿门会的结局,以刘邦溜回军中,范增撞碎玉斗宣告了鸿门会的结束。全诗结构紧凑,用词精炼,事至繁而笔极简,造语奇崛,意境幽诡。
杨维桢这首诗的所长是想象丰富,运笔兼有空灵和奇崛两个不容易统一在一起的特点。鸿门宴中刘邦、项羽以及范增、项庄、樊哙、张良等都有许多生动的性格鲜明的言语行动,这些经过司马迁的刻画,人们早已耳熟能详,若再重复描写,便无新意。如张宪《鸿门会》写:“披帷壮士发指冠,侧盾当筵请公舞。白发老臣心独苦,玉玦三看君不语。”这不如读《史记》更具体、更生动。杨维桢此《鸿门会》则不然,他完全撇开刘、项等人在宴会中具体的言语行动,而驰骋其缥缈不羁的灵思,从当时群雄角逐的大形势着眼,刻画其风云变幻、惊心动魄的时代氛围。因此,读此诗的时候有一种读《史记》时所没有的审美感受。
此诗前六句,纯作时代氛围的刻画。首句迭用两个“迷”字,极言天地混沌莫辨之状,暗喻秦末天下无主,一切都动荡不定的情势。其时秦王子婴已降,秦军已摧垮了,然各起义将领拥军自重,为“东龙”或为“西龙”行云布雨,阴晴不定。一场更为复杂、难以逆料的战争在酝酿着,因为“照天万古无二乌”,天无二日,秦朝一亡,揭竿起义的诸将领终究是要决一雌雄的。鸿门会可以说正是这一矛盾激化与公开化的标志。
中间六句,从大形势的渲染顿然跳到宴会上,分别描写刘、项双方:刘邦的志向、实力,项羽的气概、军威。诗中描写项羽,称他“将军下马力排山”。项羽素以勇猛称,设鸿门宴把刘邦召来,虽然恼恨刘邦捷足先登,然也并没有把刘邦当作一回事,大有一跺足便可使山河颤抖之气概。故诗中以“气卷黄河酒中泻”句形容之。李贺《梦天》诗有“一泓海水杯中泻”句,描写从天上望下来大海之小似乎只能注满一杯;此则写项羽气概之大,似乎可以把黄河注入酒杯中,一饮而尽。此充分说明了项羽对潜在的敌手刘邦是掉以轻心了。
后四句则以极精练、极富韵致的笔调,概括了鸿门会的结局。“剑光上天寒彗残”鸿门会中双方剑拔弩张,最惊心动魄者莫过于项庄舞剑了。诗写其直如天上飞划而过的彗星,是险到了极点。而后,项伯为报张良救命之恩通敌,项羽因自傲而手软,其结果是刘邦得以逃席逸去,鸿门会不了了之,这便是诗中所写的“将军呼龙将客走”的局面。项羽坐失了消灭潜在对手刘邦的最佳时机,对此范增愤愤不已,在刘邦脱身后,张良谢,以白璧一双赠项羽,玉斗一双赠范增。项羽受璧,范增则恼恨已极,置玉斗于地,拔剑撞而破之。诗人高度评价范增的识见,故把他撞玉斗的行动喻为“石破青天”。
全诗造语奇崛,意境幽诡,颇有些接近李贺的风格,个别地方如“碧火吹巢”,袭自李贺的《神弦曲》:“百年老鸮成木魅,笑声碧火巢中起。”他没有正面去实写刘、项对峙的军事形势,而是用了一连串似乎无关的奇特的比喻加以烘托。如“东龙白日西龙雨”、“残星破月开天余”、“碧火吹巢”、“石破青天”等词句,均难以通常的语法或逻辑去理解。然它们组合在一起,却又十分形象地勾画了秦末动乱的社会状态以及波谲云诡的政治、军事的形势。这样一种以许多奇丽古怪的物象来烘托诗歌意旨的手法正是李贺诗歌的特征,显然杨维桢此诗颇多借鉴李贺之处,特别是同一题材的《公莫舞歌》。然比较而言,李贺的《公莫舞歌》稍嫌堆砌,格局不大,此诗则纵横驰骋,元气淋漓。
《硕人》是《诗经·卫风》中的一首,是赞美齐庄公的女儿、卫庄公的夫人庄姜的诗。其中“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二句对庄姜之美的精彩刻画,永恒地定格了中国古典美人的曼妙姿容,历来备受推崇。
《卫风·硕人》通篇用了铺陈手法,不厌其烦地吟唱了有关“硕人”的方方面面,如第一章主要说她的出身——她的三亲六戚,父兄夫婿,皆是当时各诸侯国有权有势的头面人物,她是一位门第高华的贵夫人。第三、四章主要写婚礼的隆重和盛大,特别是第四章,七句之中,竟连续六句用了叠字。那洋洋洒洒的黄河之水,浩浩荡荡北流入海;那撒网入水的哗哗声,那鱼尾击水的唰唰声,以及河岸绵绵密密、茂茂盛盛的芦苇荻草,这些壮美鲜丽的自然景象,都意在引出“庶姜孽孽,庶士有朅”——那人数众多声势浩大的陪嫁队伍,那些男傧女侣,他们像庄姜本人一样,皆清一色地修长俊美。上述所有这一切,从华贵的身世到隆重的仪仗,从人事场面到自然景观,无不或明或暗、或隐或显、或直接或间接地衬托着庄姜的天生丽质。而直接描写她的美貌者,除开头“硕人其颀,衣锦褧衣”的扫描外,主要是在第二章。这里也用了铺叙手法,以七个生动形象的比喻,犹如电影的特写镜头,犹如纤微毕至的工笔画,细致地刻画了她艳丽绝伦的肖像——柔软的纤手,鲜洁的肤色,修美的脖颈,匀整洁白的牙齿,直到丰满的额角和修宛的眉毛,真是毫发无缺憾的人间尤物。但这些工细的描绘,其艺术效果,都不及“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八字。
此诗开启了后世博喻写美人的先河,历来备受人们的推崇和青睐。孙联奎《诗品臆说》拈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二语,并揭示出其所以写得好的奥窍。在他看来,“手如柔荑”等等的比拟譬况,诗人尽管使出了混身解数,却只是刻画出美人之“形”,而“巧笑”“美目”寥寥八字,却传达出美人之“神”。还可以补充说,“手如柔荑”等句是静态,“巧笑”二句则是动态。在审美艺术鉴赏中,“神”高于“形”,“动”优于“静”。形的描写、静态的描写当然也必不可少,它们是神之美、动态之美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些基础,那么其搔首弄姿也许会成为令人生厌的东施效颦。但更重要的毕竟还是富有生命力的神之美、动态之美。形美悦人目,神美动人心。一味静止地写形很可能流为刻板、呆板、死板,犹如纸花,了无生气,动态地写神则可以使人物鲜活起来,气韵生动,性灵毕现,似乎从纸面上走出来,走进读者的心灵,摇动读者的心旌。在生活中,一位体态、五官都无可挑剔的丽人固然会给人留下较深的印象,但那似乎漫不经心的嫣然一笑、含情一瞥却更能使人久久难忘。假如是一位多情的年青人,这一笑一盼甚至会进入他的梦乡,惹起他纯真无邪的爱的幻梦。在此诗中,“巧笑”“美目”二句确是“一篇之警策”,“倩”“盼”二字尤富表现力。古人释“倩”为“好口辅”,释“盼”为“动目也”。“口辅”指嘴角两边,“动目”指眼珠的流转。可以想象那楚楚动人的笑靥和顾盼生辉的秋波,是怎样的千娇百媚,令人销魂摄魄。几千年过去了,诗中所炫夸的高贵门第已成为既陈刍狗,“柔荑”“凝脂”等比喻也不再动人,“活活”“濊濊”等形容词更不复运用,而“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却仍然亮丽生动,光景常新,仍然能够激活人们美的联想和想像。
“传神写照,正在阿堵”,这原是六朝画家所总结出的创作经验,它也适用于其他艺术创造活动。此“阿堵”即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表现人物莫过于表现眼睛。不过“眼睛”应作宽泛的理解,它可以泛指一切与人的内心世界、人的灵性精神息息相关的东西,比如此诗中倩丽的“巧笑”。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也是以“永恒的微笑”获得永恒的魅力。总之,任何艺术创作都要善于捕捉与表现关键所在。一个“关键”胜过一打非“关键”。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八十九。下面是中华诗词学会理事、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名誉会长刘逸生先生对此诗的赏析。
这首诗是张说在校书郎任内出使西川时写的,虽只寥寥二十字,却颇能看出他写诗的技巧和才华。
一个接受任务到远地办事的人,总是怀着对亲人的眷恋,一到目的地,就掐指盘算着回归的日期,这种心情是很自然的。但张说能把这种幽隐的心情“发而为诗”,而且压缩在两句话里,却不简单。
“客心争日月,来往预期程。”“客心”是旅外游子之心,“争日月”,象同时间进行一场争夺战。这“争”字实在写得好,把处在这种地位的游子的心情充分表露出来了。“来往预期程”,是申说自己所以“争日月”的缘故。公府的事都有个时间规定,那就要事先进行准备,作出计划,所以说是“预”。十个字把诗人当时面临的客观情况,心里的筹划、掂量,都写进去了,简炼明白,手法很高明。
这十个字又是下文的伏笔。本来使蜀的日程安排是十分紧凑的,然而诗人回归之心更急切,他要力争按时回洛阳。他是洛阳人,在洛阳有家,预期回归,与家人团聚。
下文忽然来个大转折:“秋风不相待,先至洛阳城。”不料情况突变,原定秋前赶回洛阳的希望落空了。游子之心,当然怅惘。然而诗人却有意把人的感情隐去,绕开一笔,埋怨起秋风来了:这秋风呵,也是够无情的,它就不肯等我一等,径自先回洛阳城去了。
这一笔,妙在避开了率直无味的毛病,而且把人格化了的秋风形容为“无情的秋风”。这秋风先至,自然要引起许多烦恼。可以试想,秋风一至洛阳,亲人们必然要翘首企盼;而自己未能如约的苦衷就更不用说了。淡淡一笔,情致隽永深厚。
在这里,诗人到底是埋怨秋风,还是抒发心中的烦恼?诗中没有明说,颇费人寻绎,正是所谓“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欧阳修《六一诗话》)。不过可以想见,诗人对于这次情况的突然变化,确实感到意外,或有点不满,不过他用的是“含蓄”的语言罢了。
张说早些时就写过一首《被使在蜀》诗:“即今三伏尽,尚自在临邛。归途千里外,秋月定相逢。”归期定在秋月,即此诗所谓“预期程”。不料时届秋令,秋风已起,比诗人“先至洛阳城”,他却落后了,即诗题所谓“后期”。秋风本是按时而起,无所谓“先”;只因诗人归期“后”了,便显出秋风的“先”来。两首合看,于诗中的情味当有更深的体会。
此诗开篇直接展开议论,明确表现诗人的观点:人生就应该把谋求衣食放在根本上,要想求得自身的安定,首先就要参加劳动,惨淡经营,才得以生存。“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起笔两句,把传统文化之大义——道,与衣食并举,意义极不寻常。衣食的来源,本是农业生产。“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诗人认为人生应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在诗人看来,若为了获得衣食所资之俸禄,而失去独立自由之人格,他就宁肯弃官归田躬耕自资。全诗首四句之深刻意蕴,在于此。这几句诗,语言简练平易,道理平凡而朴素,超越“获稻”的具体事情,而直写由此引发的对人生真谛的思考与总结。
“开春理常业,岁功聊可观。”言语似乎很平淡,但体味起来,其中蕴涵着真实、淳厚的欣慰之情。“晨出肆微勤,日入负耒还。”“微勤”是谦辞,其实是十分勤苦。“日入”,借用了《击壤歌》“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之语意,加深了诗意蕴藏的深度。因为那两句之下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山中饶霜露,风气亦先寒。”写出眼前收稻之时节,便曲曲道出稼穑之艰难。山中气候冷得早些,霜露已多。九月中,正是霜降时节。四十六岁的诗人,已感到了岁月的不饶人。以上四句,下笔若不经意,其实是写出了春种秋收、一年的辛苦。
“田家岂不苦?弗获辞此难。”稼穑愈是艰难辛苦,愈见诗人躬耕意志之深沉坚定。诗人对于稼穑,感到义不容辞。这不仅是因为深感“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而且也是由于深知“四体诚乃疲,庶无异患干”。魏晋以降,时代黑暗,士人生命没有保障。曹操杀孔融,司马懿杀何晏,司马昭杀嵇康,以及陆机、陆云之惨遭杀害,皆是著例。当时柄政者刘裕,比起曹操、司马,更加残忍。所谓异患,首先即指这种旦夕莫测的横祸。再退一步说,为了五斗米而折腰,在“质性自然”的诗人看来,也是一种异患。
“盥濯息檐下,斗酒散襟颜。”农村劳动生活过来的人对这幅情景都是亲切、熟悉的。诗人是在为自由的生活、为劳动的成果而开心。“遥遥沮溺心,千载乃相关。”诗人不仅是一位农民,还是一位为传统文化所造就的士人。他像一位农民那样站在自家屋檐下把酒开怀,可是他的心灵却飞越千载,尚友古人。长沮、桀溺之心意是说:“天下人都说天下是黑暗的,没有人可以改变黑暗的现状,又怎么能像归隐之人一样去归隐山林。”诗人自言与长沮、桀溺之心遥遥会合,意即在此。所以结笔说:“但愿长如此,躬耕非所叹。”但愿长久地过这种生活,自食其力,自由自在,纵然躬耕辛苦,也无所怨尤。诗人的意志,真可谓坚如金石。诗人的心灵,经过深沉的省思,终归于圆融宁静。
此诗夹叙夹议,透过收稻之叙说,发舒躬耕之情怀。此诗的意义在于,诗人经过劳动的体验和深沉的省思,所产生的新思想。这就是:农业生产乃是衣食之源,士人尽管应以道为终极关怀,但是对于农业生产仍然义不容辞。尤其处在一个自己所无法改变的乱世,只有弃官归田躬耕自资,才能保全人格独立自由,由此,沮溺之心有其真实意义。而且,躬耕纵然辛苦,可是,乐亦自在其中。这份喜乐,是体验到自由与劳动之价值的双重喜乐。陶渊明的这些思想见识, 晚周之后的文化史和诗歌史上乃是稀有的和新异的。诗中所耀动的思想光彩,对人生意义的坚实体认,正是此诗极可宝贵的价值之所在。
这是一首传诵很广的名作。它之所以受到推崇,主要是写得自然、本 色。岑参这次西行的目的,他自己曾作过这样的说明: “万里奉王事,一身 无所求; 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因 此从道理上讲,他是自愿的,情绪的基调当是昂扬乐观的。只是,理智是一回事,感情又是一回事。当时的安西都护府治所在龟兹, 在通讯、交通都极不方便的唐代,对一个久居内地的读书人来说,要离家数 千里,穿越戈壁沙漠,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岂有不想家的道理?
此诗首联塑造西行途中的旅人形象:“故园东望路漫漫”,在碰到入京使以后, 作者久久不语,只是默默凝视着东方,思乡的主题一上来便得到有力的揭 示。步步西去,家乡越来越远,“路漫漫”三字不仅指出这种事实,而且很 容易勾起“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李煜[清平乐])一类的感触 来。首句只叙事,不言情,但情感自生。第二句中的“龙钟”是沾湿的意 思,全句说: 揩眼泪已经揩湿了双袖,可是脸上的泪水仍旧不干。这种写法 虽有夸张,却极朴素、真切地再现了一个普通人想家想到极点的情态,没有丝 毫的矫揉造作。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这两句是写遇到入京使者时欲捎书回家报平安又苦于没有纸笔的情形,完全是马上相逢行者匆匆的口气,写得十分传神。“逢”字点出了题目,在赶赴安西的途中,遇到作为入京使者的故人,彼此都鞍马倥偬,交臂而过,一个继续西行,一个东归长安,而自己的妻子也正在长安,正好托故人带封平安家信回去,可偏偏又无纸笔,也顾不上写信了,只好托故人带个口信,“凭君传语报平安”吧。这最后一句诗,处理得很简单,收束得很干净利落,但简净之中寄寓着诗人的一片深情,寄至味于淡薄,颇有韵味。岑参此行是抱着“功名只向马上取”的雄心的,此时,心情是复杂的。他一方面有对帝京、故园相思眷恋的柔情,一方面也表现了诗人渴望建功立业的豪迈胸襟,柔情与豪情交织相融,感人至深。
这首诗语言朴素自然,充满了浓郁边塞生活气息,既有生活情趣,又有人情味,清新明快,余味深长,不加雕琢,信口而成,而又感情真挚。诗人善于把许多人心头所想、口里要说的话,用艺术手法加以提炼和概括,使之具有典型的意义。在平易之中而又显出丰富的韵味,自能深入人心,历久不忘。岑参这首诗,正是有这一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