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乃赞颂牡丹之作,其赞颂之手法,乃用抑彼扬此的反衬之法。诗人没有从正面描写牡丹的姿色,而是从侧面来写牡丹。诗一开始先评赏芍药和芙蕖。芍药与芙蕖本是为人所喜爱的花卉,然而诗人赞颂牡丹,乃用“芍药妖无格”和“芙蕖净少情”以衬托牡丹之高标格和富于情韵之美。“芍药”,本来同样是一种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卉,但据说到了唐代武则天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 (王禹傅《芍药诗序》)。以至有人将牡丹比为“花王”,把芍药比作“近侍”。此处,刘禹锡也怀着主观感情,把芍药说成虽妖娆但格调不高。“芙蕖”,是在诗文中常以清高洁净的面目出现的花卉,但刘禹锡大概因为她亭亭玉立于池面之中,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说她纯洁而寡情。这里暗示了牡丹兼具妖、净、格、情四种资质,可谓花中之最美者。
这首诗本来是《赏牡丹》,可落笔却不先说牡丹,而先对芍药和芙蕖进行评赏。首句写芍药,这种同样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儿,较之牡丹更早为人们所喜爱。《诗经》就写到过周朝郑国的男女以芍药相赠的欢乐场面,而同时期却不见有关牡丹的记载。所以宋代韩琦在《北第同赏芍药》中写道:“郑诗已取相酬赠,不见诸经载牡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习俗也在不断地变化。到了唐代武则天执政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以至于有人将牡丹比为君王,把芍药比作近侍。芍药地位的下降,刘禹锡认为其格调不高,所以说芍药虽妖娆而无格。
芙蕖,即荷花,这是自屈原以来在诗文中经常以清高洁净面目出现的花。大概由于它亭亭玉立于池塘水面之上,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吧,刘禹锡觉得它虽纯洁却寡情。至此前两句已经分别对两种可与牡丹并肩的花儿进行了评赏:芍药的种植历史悠久,也曾受到人们的喜爱,但却“妖冶无格”;荷花也的确堪称花中君子,清高洁净,但却冷艳寡情。至此为后两句推出作者心中的最爱,可谓做足了铺垫,唯有期待着作者心中的“花王”隆重登场了。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国色”,旧指一国中最美的女子。这里用来比喻牡丹,便将牡丹的超群姿色表现了出来。“真”字虽是副词,却加强了语气;“唯有”是一种不二的选择,增强了评赏的分量,照应了上面两句,包含着之所以作出如此不二的选择,是经过了认真比较,确认了“非此莫属”的地位的意思。在这样的美好评价和高度概括之后,再以“花开时节动京城”作结尾,既反映了京城人赏花倾城而动的习俗,又从侧面衬托了牡丹花的诱人魅力:正是由于它具有令人倾慕的“国色”,才使得“花开时节”京城轰动,人们奔走相告,争先赏玩。
这短短四句诗,写了三种名花,而其中又深含了诗人丰富的审美思想。诗人没有忘记对芍药与荷花美好一面的赞誉,却又突出了牡丹的姿色,令人玩味无穷。作为花木,本来无所谓格调高下和感情的多寡,但诗人用拟人化和烘托的手法,巧妙生动地把自然美变成了艺术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因为是送给僧人的诗,所以诗开头便云佛事:“枿坐云游出世尘。”这是写质上人的形象。诗人抓住他的特征,刻画了他的不同凡俗。
第二句进一步写质上人的形象。瓶钵是云游和尚喝水吃饭不可少的器具。可是质上人连应该随身携带的一瓶一钵都没有。这就更突出了质上人超出尘世的性格,成了飘飘然来去无牵挂的大闲人了。
第三、四句,“逢人不说人间事,便是人间无事人。”这是从质上人的精神境界去刻画他的形象。他不说一句有关人世间的话,这才写出精神上大解脱的悟道者形象。人们口上说的,都是心上想的,不说人间事,是他心里根本不想这些事,因为他把人间的名利富贵看做是虚幻、短暂、无意义的。“所谓“世缘终浅道缘深”(苏东坡语),在这位质上人身上表现得非常彻底,他完全游离于尘世之外。
他虽曾赞羡“万般不及僧无事,共水将山过一生”(《题道林寺》)的生活,但无论怎样也不能像质上人那样口不说一句人间事。所以“逢人不说人间事,便是人间无事人”,既有对质上人的称赏和羡慕,也有诗人自己复杂心情的流露,字面上意义虽然浅近,而诗人的感慨颇深。
杜荀鹤的诗在语言上通俗浅近,明白流畅,所以他把严于格律的近体诗通俗化了。正因为这样,他的许多诗句包括《赠质上人》在内都在长期流传中成了人们口头的熟语。
这是一篇著名的寓言体讽刺散文,全文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洗炼的笔墨记述了故事的经过,可说是全文的引子,作者先写柑子外表具有金玉之美,其中却如败絮之劣,在一优一劣而形成的鲜明对比之中,自然而然地引起发问,“将炫外以惑愚瞽也?”也自然而然地引出指责,“甚矣哉,为欺也!”作者在此突出一个“欺”字,这是全文的核心,也是贯串始终的主线,看似不经意地提出,实则是精心设计的。正是这个文眼,才引起卖柑者大段的深刻的议论。
第二部分是全文的重点,通过卖柑人之口,揭露那些达官绅士欺世盗名的真相。文章的构思非常巧妙,“卖者笑曰”一个“笑”字用得很好,首先表现在后面的大段议论只是由一个小商贩在谈笑诙谐中说出,这就亲切又可信;其次表现了一个普通人对那些不可一世的人的鄙视。小商贩的回答也是巧妙之极,用一句反问“而独不足子所乎?”它揭示面对“欺”道横行的社会,人们已经麻木。紧接着再用一个反问“而独我也乎?”这个反问比前一个反问更有份量,它既突出了言者对“欺”道横行社会的强烈憎恨,又使愤懑之词如流涌出。为证实自己的论点,卖柑者以排比句式,历数了行“大欺”的人。先用两个长排比句描写武将“洸洸乎干城之具”、文官“昂昂乎庙堂之器”,以之与柑子“烨然”外表相对照;接着又连用五个短排比句揭露其实质,原来是文不能治国、武不能治军之众。为了更琳漓尽致地宣泄自己愤世嫉邪之情感,文章又用两个反问句进行反复揭露。反复揭露使卖柑者“今子是之不察,而以察吾柑”一句指责得有理,批评得有力。
第三部分是文章的结尾,作者没有写自己如何慷慨激昂地响应卖柑者之言,却是“退而思其言”,这样既使文章形成一种跌宕美,也表明作者在深思熟虑之中品味其言的真谛所在,承认其言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这篇文章由买卖一个坏了的柑橘的小事引起议论,假托卖柑者的一席话,以形象、贴切的比喻,揭示了当时盗贼蜂起,官吏贪污,法制败坏,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有力地讽刺了那些冠冕堂皇、声威显赫的达官贵人们本质上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欺世盗名的人物,从而有利抨击了元末统治者及统治集团的腐朽无能还有社会当下的黑暗,抒发了作者愤世嫉俗的情感。
全文立论的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的指责,指出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从而说明变法是正确的。司马光的攻击名实不符,全是谬论。文章逐条驳斥司马光的谬论,揭露出他们保守、腐朽的本质,表示出作者坚持改革,绝不为流言俗语所动的决心。
第一段主要阐明写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
因为两人之间有分歧,所以写信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王安石在第一段第一句写了三层意思:第一层“昨日蒙教”是礼貌性套语;第二层提到与司马光“游处相好之日久”,感情色彩很浓,使司马光很是舒服;第三层急速转到“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点明二人政治上不投合的原因所在。这三层意思集中在一句话里显出高度的概括力,亮出了分歧的焦点所在。不伤感情,态度坦率。第二句又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司马光见解坚定,并不肯轻易改变,所以“虽欲强聒”多讲几句,一定得不到见察;对于洋洋洒洒三千余字的来信,只作简单答复,不再一一白辨。第二层是:经过仔细考虑,司马光很是看重自己,书信往来,不宜鲁莽,所以要做详细解释,希望司马光能够宽恕。这里说明了作者的态度和方法,又显示出冷静沉着。
第二段是全文驳斥的重点部分,作者以“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为论证的立足点,分别对保守派谬论进行驳斥,表明自己坚持变法的立场。
在辩驳之前,先高屋建瓴地提出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问题一一名实问题。名正则言顺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场,对同样一件事(即“实”)是否合理(即“名”是否“正”)就会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司马光在来信中指责王安石实行变法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这些责难,如果就事论事地一一加以辩解,那就很可能会因为对方抓住了一些表面现象或具体事实而陷于被动招架,越辩解越显得理亏;必须站在高处,深刻揭示出事情的本质,才能从根本上驳倒对方的责难,为变法正名。先驳“侵官”。作者不去牵涉实行新法是否侵夺了政府有关机构的某些权力这些具体现象,而是大处着眼,指出决定进行变法是“受命于人主”,出于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经过朝廷的认真讨论而订立;然后再“授之于有司”,交付具体主管部门去执行。这一“受”、一“议”、一“授”,将新法从决策、制定到推行的全过程置于完全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基础上,“侵官”之说便不攻自破。次驳“生事”。“举先王之政”是理论根据,“兴利除弊”是根本目的。这样的“事”,上合先王之道,下利国家百姓,自然不是“生事扰民”。再驳“征利”。只用“为天下理财”一句已足。因为问题不在于是否征利,而在于为谁征利。根本出发点正确,“征利”的责难也就站不住脚。然后驳“拒谏”。只有拒绝正确的批评,文过饰非才叫拒谏,因此,“辟邪说,难壬(佞)人”便与拒谏风马牛不相及。最后讲到“怨诽之多”,却不再从正面反驳,仅用“固前知其如此”一语带过,大有对此不屑一顾的轻蔑意味,并由此引出下面一段议论。
这一段,从回答对方的责难这个角度说,是辩解,是“守”;但由于作者抓住问题的实质,从大处高处着眼,这种辩解就绝非单纯的招架防守,而是守中有攻。例如在驳斥司马光所列举的罪责的同时,也就反过来间接指责了对方违忤“人主”旨意、“先王”之政,不为天下兴利除弊的错误。特别是“辟邪说,难壬人”的说法,更毫不客气地将对方置于壬人邪说代言人的难堪境地。当然,对司马光的揭露和进攻,主要还在下面一段。
第三段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紧承上段结尾处怨诽之多早在意料之中的无畏声言,作者对“怨诽”的来历作了一针见血的分析。
先指出: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已非一日,朝廷士大夫多以不忧国事、附和流俗、讨好众人为处世的良方。在王安石的诗文中,“苟且”是因循保守的同义语;而“俗”与“众”则是为保守思想所浸染的一股强大的社会政治势力。这里揭示出他们的精神面貌和思想实质,正为下文皇帝的“欲变此”和自己的“助上抗之”提供了合理的依据。因此接着讲到“众何为而不汹汹然”,只是说明保守势力的反对势在必然,却丝毫不意味着他们的有理和有力。接下来,作者举了盘庚迁都的历史事例,说明反对者之多并不表明措施有错误,只要“度义而后动”,确认自己做得是对的,就没有任何退缩后悔的必要。盘庚之迁,连百姓都反对,尚且未能使他改变计划,那么当前实行变法只遭到朝廷士大夫中保守势力的反对,就更无退缩之理了。这是用历史上改革的事例说明当前所进行的变法的合理与正义性,表明自己不为怨诽之多而改变决心的坚定态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可以说是王安石的行事准则,也是历史上一切改革家刚决精神的一种概括。
答书写到这里,似乎话已说尽。作者却欲擒故纵,先让开一步,说如果对方是责备自己在位日久,没有能帮助皇帝干出一番大事,施惠于民,那么自己是知罪的。这虽非本篇正意,却是由衷之言。紧接着又反转过去,正面表明态度:“如日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委婉的口吻中蕴含着锐利的锋芒,一语点破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的思想实质,直刺对方要害,使其原形毕露,无言以对。
这篇短信笔力精锐,文字简洁而富有说服力,语气委婉而严正,既不伤害私人的友谊,也不向反对的意见妥协。作者的修辞和逻辑推理是根据对具体的人、具体的场合,运用了反驳、引导、对比、证明、启发、类推等方法,由近及远、由远及近、层层逼进进行的,它是驳念性政论文的典范之作。
这篇文章有三个写作特点。
第一个特点,作为书信体议论文首要特点是行文简洁、结构严谨、没有枝蔓,全文除开头和结尾段用几句酬答的礼貌语言以外,紧紧扣住保守派几个主要论点进行驳斥,只驳论点不涉及其它事情,结构非常严谨,驳斥时针对其要害,言简意明,使文章短小精悍。
第二个特点,论证方法多样。本文的论证方式是驳论,其反驳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第一直接反驳,如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第二个举出根据进行反驳,如“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这里就举出了有利的根据,说明不是自己独出心裁,而是受命于皇帝,是朝廷议过的法度,指出这不是我个人的行为,而是合理合法的。第三举出史实进行反驳,举出历史的事实来进行反驳,如“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这里以历史上曾有过的如何对待怨诽的事实为表率,表示自己不以流言蜚语而动,既委婉地反驳了怨诽之多的责备,又表达了自己变法的坚强决心。整个反驳是明确而有力的,言简意赅。
第三个特点,是气势磅礴,寓刚于柔。全文所以有压倒论敌的浩然正气有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立足于理,理足则气势。二,擅于排比,连用排比驳斥对方,则势如破竹,无可阻挡。第三,擅用反语,如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气盛言怡,铿锵有力,虽则全文傲岸之气,愤然涌出,强调坚持改革的决心不可逆转,但语气相当委婉,柔中有刚,如比如说详细的说明自己这样做的理由,您或许能原谅我,结尾又说您批评未能帮皇上大有作为,那我知罪了,但让我什么也不要做,墨守常规就行,那我是不敢领教的。这样做一方面照顾多年交往的友谊,一方面坚持原则,寸步不让,全力维护变法的正义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