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家住道南大宅的周瑜怎会认识陋居楼桑的刘备?何处而来的英雄,惊倒了孙郎。汉家的九鼎江山刚刚才分崩离析,就流传到了晋代与宋朝,又弹倒间传到了南朝的萧梁两帝。清平的年代四方车书滚滚而来,北溟之鱼化了大鹏,海水也吞没了大江。在苍茫的黄昏眺望着,摇船缓缓驶在江中,诗人喝醉了听歌女唱歌,倚靠在桌上,心中的悲情化成了脚下翻滚的浪花,只可叹那声声的诗歌吟断了寒窗。
注释
道南宅:倒周瑜。
楼桑:倒刘备。
汉鼎:汉王室。
萧梁:南朝的梁国。
昭代:清明时代。
北溟鱼:比喻怀有雄才大略的人。
歌鬟:倒歌伎。
欧阳修这首《浣溪沙》抒发了作者对春光的深深眷恋。词中的春光,使读者联想到人生的青春、爱情、理想等一切美好的事物。它那深沉委婉的情思,那隽永蕴藉的意境,给读者以无尽的遐思。
上片写湖面风光很有特色。首句“湖上朱桥响画轮”,写游客们乘坐着豪华的车子,驶过那装修着朱红栏杆的桥梁,来到西湖游赏春光,传达出一种喧腾热闹的气氛。第二句“溶溶春水浸春云”,一句之中,并列两个“春”字,是名副其实的“加一倍写法”,目的就是把这个字突现出来。这句里的“浸”字也用得好,把映照说成浸泡,就等于把云的影子说成是真的云,通过这种“真实感”暗中透露出湖水的清澈程度来,从观察体验的错觉中描绘景物的状态。第三句“碧琉璃滑净无尘”,用琉璃的光洁平滑来比喻西湖的水面,表现了湖面泛舟时轻快、畅适的心情,形象而有诗意。
下片写游兴未尽的留连之情。前两句是对偶句:“当浸游丝萦醉客,隔花啼鸟唤行人”。这两句描写春物留人,人亦恋春,是全词的重点所。欧阳修说游丝“萦醉客”,这既是游人赏春纵饮,也有游人被美景“唤住”之意,下句“隔花啼鸟唤行人”,这一句是从声音的角度来写,不但写出了春天具有的“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的境界,也写出了春天西湖的“锦官城外柏森森”的葱绿景象。词人通过把游丝、啼鸟对游人的“挽留”,表现出游人被西湖美景吸引而舍不得归去之情。把游丝、啼鸟说成颇通人性的灵物,这便是词体以婉曲写情的特别处。末句里的“日斜归去”四字,说明西湖景色美好,让人流连:“奈何春”三个字使得全词更显得精彩,它表达了作者郁积于心的留连惆怅之情。这首词的结尾,是用陡转直下的笔法揭示了游人内心深处的思维活动,表现了由欢快而悲凉这种两极转换的心理状态,故而能够取得含蓄蕴藉、余味不绝的艺术效果。
从艺术上看,词人借景抒情,在描写“乐景”之中,暗示了“哀情”,具有含不尽之意现于言外,把那深沉委婉的情思意念蕴含在宽阔的境界之中,给读者以无尽的想象和思考。
王梵志的白话诗,大多有感于日常生活琐事,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具有禅理式的机趣。
凡袜皆有正反两面,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像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这首小诗一如王梵志的其他诗作,语言质朴、自然,宛如平常话,却能以小见大,反映至真的事理,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多见。从中也能看出诗人任其自然的舒放品性。
禅宗认为“自性本自具足”,主张个性的充分张扬。如《五灯会元》卷八相州天平山从漪禅师的一段公案:“问:‘如何是佛?’师曰:‘不指天地。’问:‘为甚么不指天地?’师曰:‘唯我独尊。’”就是强调个体的意志,主观的情性。也即所谓:“丈夫皆有冲天志,莫向如来行处行。”(《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九)王梵志这首诗中所体现的,正是这种尊重自我,不随流俗的精神。
宋代江西诗派的代表黄庭坚对王梵志“翻着袜”的胆识非常赞赏,在《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三十《书“梵志翻着袜”诗》一文中提到的黄氏所称道的茅容杀鸡饭母,以草具饭客之事,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这种毁誉由人,特立独行的精神,与“翻着袜”的王梵志,正是相同的。正如文学史所昭示的,黄庭坚及其他江西派诗人,面对唐诗的丰厚遗产,既没有匍伏其下,也没有亦步亦趋,而是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终于表现出宋诗的独特面目,树立起一块与唐诗一样辉煌的丰碑。这也就是王梵志“翻着袜”法在诗学上的实践。
诗人所处的盛唐时代,在繁华的外衣下隐藏着政治危机:奸邪小人把持朝廷大权,纨绔子弟凭着裙带关系飞黄腾达,甚至连一些斗鸡走狗之徒也得到了君王的恩宠,身价倍增,飞扬跋扈;才俊之士却屈居下层,无人赏识。而“读书三十年”的儒生,却“腰下无尺组”,“一生自穷苦”。
王维以这首诗来借咏西施,以喻为人。《西施咏》取材于历史人物,借古讽今。诗人借西施“朝贱夕贵”,而浣纱同伴中仅她一人命运发生改变的经历,悲叹世态炎凉,抒发怀才不遇的不平与感慨;借世人只见显贵时的西施之美,表达对势利小人的嘲讽;借“朝为越溪女”的西施“暮作吴宫妃”后的骄纵,讥讽那些由于偶然机遇受到恩宠就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人;借效颦的东施,劝告世人不要为了博取别人赏识而故作姿态,弄巧成拙。
诗的开首四句,写西施有艳丽的姿色,终不能久处低微。次六句写西施一旦得到君王宠爱,就身价百倍。末了四句写姿色太差者,想效颦西施是不自量力。语虽浅显,寓意深刻。沈德潜在《唐诗别裁集》中说:“写尽炎凉人眼界,不为题缚,乃臻斯诣。”这种评价是很中肯的。
这首诗从题目看,该诗似乎是由读《封建论》引发诗兴的,然而诗中的主要观点交锋,则是聚焦在郭沫若的《十批判书》中论列的儒家、法家及法家代表人物秦始皇的是非问题上。诗首联即明确涉及秦始皇及其“焚书坑儒”举动。郭沫若之“骂”,简而言之,既包括非议、斥责、抨击其“苛政”及其“苛政”中的“焚坑”之举,也包括过分否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认为,秦始皇是不顺应向“封建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的,是“站在奴隶主的立场”搞奴隶制暴政的人物,而“焚书坑儒”即其暴政中的暴行之一。
“焚坑”是“过”是“罪”,还是非“过”非“罪”,对此历来众说不一,或将之作为“苛政暴政”之证据,或视之为对付和打击“奴隶制复辟势力”的有力措施。毛泽东在诗句中是选用褒义词“事业”来状写它的,在毛泽东的观念里,“焚坑”是服从维护秦始皇开创的“大一统”之“事业”的,是与其“统一中原”的伟业相关的,是维护其“统一基业”“统一大业”的一种措施和手段。既然连“焚坑”都无须过分责备,那么不言而喻,秦始皇的其他政治举措就更无须责备了。因此毛泽东既诚恳又严肃地奉劝郭沫若:对秦始皇应当“少骂”,你对“焚坑”所持的“暴行说”是需要“商量”的。换言之,即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多肯定,少否定,多否定甚至根本否定的观点是不对的。诗题特意用了“呈郭老”三字,接着首联又用了“劝”字、“君”字和“商量”二字,使这首“论战”诗一起笔就带有彼此商榷和探讨有关中国历史人物的看法之和睦融洽的氛围,有助于消解对方的心理压力和自危心态。
该诗的首联着意于历史性、肯定性地评价秦始皇及其下令实行的“焚书坑儒”举动有利于维护秦王朝“统一大业”的合理性;颔联则着意于在特定的历史范围内及相互对比中,肯定秦始皇创立“大一统”的秦朝的历史功绩远胜于只讲“空话”而无政治实践成果的孔丘。颔联出句是与颔联对句的“孔学”强烈对比着的。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被学界一部分人评价得过高的“孔学”,其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一样。看战国时代的历史实践检验的结果:秦始皇以统一战争消灭了割据的诸侯国而破天荒第一次建立了“大一统”的秦王朝,可孔丘的那些学说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变革”“历史飞跃”的政治实践中却无法实施、几无所用,这岂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毛诗领联该是主要置于“战国时代”的特定历史范围之内而言的,因而“秕糠”之说该是有其真实性及合理性的。
如果说,颔联是从特定的“战国时代”的视角来评说,那么颈联则主要是从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的视角来评说,它进一步把秦始皇和秦王朝置于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予以肯定性评价。郭沫若学识渊博,才华横溢,其书对先秦社会历史及当时诸流派的诸多人物等,做了研究和评说,当年曾被学界誉为“颇多创见”之著述。毛泽东对郭沫若的诸多学术成果历来是十分赞赏的,如郭沫若于1944年发表的总结明末李自成起义军最终失败的历史经验教训的《甲申三百年祭》,就曾得到毛泽东的赞赏和使用;又如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等著作中提出的中国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的分期在春秋、战国之交的论断,毛也表示赞成。而对“十批”,为何毛则笼统地断言“不是好文章”。就毛泽东历来就不赞成“崇儒反法”的观点以及此诗之主旨而言,主要是因为“十批”否定秦始皇、肯定孔丘学说的崇儒抑法的基本观点,与毛泽东的观点相悖。毛泽东认为:“十批”中批判“秦王政”,可是“百代都行秦政法”。总之,颈联着意于肯定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统治体制的重要历史进步作用及其深远的历史影响,并认为与此相悖的观点是不对的。由于“十批”只“骂”(否定)秦始皇而未充分肯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因此是不能称为“好文章”的。
尾联“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在前三联的历史性和肯定性评价秦始皇的基础上,尾联着意指出: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远在唐代的柳宗元早就肯定过,今人千万别不及柳子厚而持历史倒退观点。柳子厚论说文代表作之一是尖锐抨击苛政的《捕蛇者说》,毛泽东则特别看重他的《封建论》,并且奉劝郭沫若要“熟读”(反复阅读、深思、领会)柳宗元的《封建论》,因为毛泽东认为,此政论文涉及的废“分封”、削“藩镇”、实行和加强中央集权与统一的“郡县制”的行政体制的主张和本质精神是对的。“莫从子厚返文王”,意译之即:不要从柳子厚否定“分封制”和主张废“分封”的观点,又退回到肯定搞“分封”的周文王时代的观点上去。所谓“分封制”,即君王把土地分封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分别在分封的土地上建立由君主统辖的“诸侯国”,其结果往往是形成诸侯割据的四分五裂的局面。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连唐人柳宗元都不否定秦始皇首废“封建制”(分封制)和首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的历史功绩,都反对“分封制”而主张顺应历史发展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难道今人尚不及古人。其实质是认定:历史是不会走回头路的;同时奉劝郭沫若也要熟知和接受此番道理和此种观点,不要持“历史倒退”的观点。
此诗写的是历史题材,涉及中国古代史上的重要事件及人物,可属咏史诗。虽然不能断定此诗与毛泽东在当年特殊背景下的“政治运动”思维毫无关联,但从诗句本身来看,如何评判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是它的主旨所在。此诗内含丰富,无渊博、扎实的史学功底,难以创作出如此之诗,应视为造就、构成毛诗的“史诗性”的重要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