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小诗,用朴素的语言写一次久别重逢后的离别。通篇淡淡着笔,不作雕饰,而平淡中蕴含深深的情味,朴素中自有天然的风韵。
前两句淡淡道出双方“十年”前的“一别”和此时的“相逢”。从诗题泛称对方为“久别者”看来,双方也许并非挚友。这种泛泛之交间的“别”与“逢”,按说“别”既留不下深刻印象,“逢”也掀不起感情波澜。然而,由于一别一逢之间,隔着十年的漫长岁月,自然会引发双方的人事沧桑之感和对彼此今昔情景的联想。所以这仿佛是平淡而客观的叙述就显得颇有情致了。
这首诗的重点,不是抒写久别重逢的感触,而是重逢后又一次匆匆别离的情味。他们在万山攒聚的岭上和夕阳斜照的黄昏偶然重逢,又匆匆作别,诗人撇开“相逢”时的一切细节,直接从“逢”跳到“别”,用平淡而富于含蕴的语言轻轻托出双方欲别未别、将发未发的瞬间情景──“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征路偶然重逢,又即将驱马作别。马首所向,是莽莽的群山万壑,西斜的夕照正将一抹余光投向峭立无语的山峰。这是一幅在深山夕照中悄然作别的素描。不施色彩,不加刻画,没有对作别双方表情、语言、动作、心理作任何具体描绘,却自有一种令人神远的意境。千峰无语立斜阳,境界静寂而略带荒凉,使这场离别带上了黯然神伤的意味。马首所向,千峰耸立,万山攒聚,正暗示着前路漫漫。在夕阳余照、暮色朦胧中,更给人一种四顾苍茫之感。这一切,加上久别重逢旋即又别这样一个特殊的背景,就使得这情景无形中带有某种象征意味。它使人联想到,在人生征途上,离和合,别与逢,总是那样偶然,又那样匆匆,一切都难以预期。诗人固然未必要借这场离别来表现人生道路的哲理,但在面对“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的情景时,心中怅然若有所思则是完全可以体味到的。第三句不用通常的叙述语,而是充满咏叹情调的轻轻一问,第四句则宕开写景,以景结情,正透露出诗人内心深处的无穷感慨,加强了世路茫茫的情味。可以说,三、四两句正是诗人眼中所见与心中所感的交会,是一种“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的境界。
值得玩味的是,诗人还写过一首内容与此极为相似的七绝《余干赠别张十二侍御》:“芜城陌上春风别,干越亭边岁暮逢。驱车又怆南北路,返照寒江千万峰。”两相比较,七绝刻画渲染的成分显著增加了(如“芜城陌”、“春风别”、“岁暮逢”、“寒江”),浑成含蕴、自然真切的优点就很难体现。特别是后幅,五绝以咏叹发问,以不施刻画的景语黯然收束,浑然一体,含蕴无穷;七绝则将第三句用一般的叙述语来表达,且直接点出“怆”字,不免有嫌于率直发露。末句又施刻画,失去自然和谐的风调。两句之间若即若离,构不成浑融完整的意境。从这里,可以进一步体味到五绝平淡中蕴含深永情味、朴素中具有天然风韵的特点。
王梵志的白话诗,大多有感于日常生活琐事,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具有禅理式的机趣。
凡袜皆有正反两面,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像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这首小诗一如王梵志的其他诗作,语言质朴、自然,宛如平常话,却能以小见大,反映至真的事理,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多见。从中也能看出诗人任其自然的舒放品性。
禅宗认为“自性本自具足”,主张个性的充分张扬。如《五灯会元》卷八相州天平山从漪禅师的一段公案:“问:‘如何是佛?’师曰:‘不指天地。’问:‘为甚么不指天地?’师曰:‘唯我独尊。’”就是强调个体的意志,主观的情性。也即所谓:“丈夫皆有冲天志,莫向如来行处行。”(《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九)王梵志这首诗中所体现的,正是这种尊重自我,不随流俗的精神。
宋代江西诗派的代表黄庭坚对王梵志“翻着袜”的胆识非常赞赏,在《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三十《书“梵志翻着袜”诗》一文中提到的黄氏所称道的茅容杀鸡饭母,以草具饭客之事,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这种毁誉由人,特立独行的精神,与“翻着袜”的王梵志,正是相同的。正如文学史所昭示的,黄庭坚及其他江西派诗人,面对唐诗的丰厚遗产,既没有匍伏其下,也没有亦步亦趋,而是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终于表现出宋诗的独特面目,树立起一块与唐诗一样辉煌的丰碑。这也就是王梵志“翻着袜”法在诗学上的实践。
此曲以嬉笑怒骂的手法,通过一个熟悉刘邦底细的乡民的口吻,把刘邦“威加海内兮归故乡”之举,写出一场滑稽可笑的闹剧,以辛辣的语言,剥露了刘邦微贱时期的丑恶行径,从而揭露了刘邦的无赖出身,剥下封建帝王的神圣面具,还其欺压百姓的真面目。全曲情节鲜明,形象生动,角度独特,风格朴野,诙谐泼辣,对比手法的运用,揭示本质,具有强烈的喜剧性与讽刺性,语言生动活泼,具有口语化特点,人物形象呼之欲出,具有漫画与野史的风格。
全曲八段。首段写乡中接驾的准备,众人忙碌而“我”独不解,一开头便为全篇定下诙谐,嘲讽的基调。
《耍孩儿》《五煞》《四煞》三首曲子铺陈车驾的排场,本应是庄严高贵的场面在老百姓看来都怪里怪气,莫名其妙,这实际上讽刺了皇家气派和帝王尊严。《三煞》《二煞》《一煞》是数落汉高祖当年的寒酸和劣迹,一下子就揭穿了隐藏在黄袍之后的真面目,而他还在人前装腔做势、目中无人,两厢对比, 更觉可笑。
《尾》曲是全篇的高潮,“刘三”是作者根据史书杜撰的刘邦的小名,乡民呼出,形神酷似,妙就妙在它粉碎了“真命天子”的神话,所谓帝王之尊在辛辣的嘲笑声中荡然无存。这套散曲把不可一世的汉高祖作为嬉笑怒骂的对象,矛头直指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表现出对皇权至上的强烈不满和对封建秩序的无比蔑视。刘邦是一个很爱虚荣的人,《史记》上说他看到秦始皇出巡时的气派羡慕不已,认为大丈夫应当如此。作者没有被史书中所记载的高祖还乡时嘉惠百姓的“浩荡皇恩”所迷惑,而是注重于史书中描写刘邦爱慕虚荣以及欠王媪酒钱不还、诳称贺钱万贯得以见到贵客等无赖行径的材料,通过艺术加工,无情地揭穿了封建帝王的丑恶嘴脸。当然,作者批判的锋芒不仅仅是指向汉高祖一人,而是指向所有欺压百姓却要装模作样的封建统治者及其爪牙,更是指向残酷地实行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元代统治者。散曲中借乡民之口说刘邦“也曾与我喂牛切草,拽坝扶锄”,流露出轻视劳动的意识,当然是不可取的。
这套曲子的特色之一是情节完整。
全曲有背景、有人物、有故事情节,情节中有铺垫、有发展、有高潮,堪称一部情节完整、充满夸张和幽默的讽刺喜剧。几支曲子组成的套曲,能起到一出讽刺喜剧的作用,显示出作者的艺术功力。这出喜剧是有头有尾的。从社长挨户通知皇帝将要驾临,王乡老、赵忙郎等乡里头面人物忙着接待,写到皇帝仪仗车驾到来,八面威风,不可一世;又从皇帝下车后,接受众人礼拜,架子十足,装模作样,写到乡间小民猛一抬头,识破其即是早先贪杯赖债鱼肉乡邻的无赖:故事生动,情节完整,对读者很有吸引力。这出喜剧中的人物是颇有性格的。无论是写乡里接驾前的忙乱,还是写皇帝仪仗车驾的威风,都衬托出“威加海内兮归故乡”的汉高祖的好虚荣、讲排场、气势凌人、威风十足。而紧接着的面目为乡民所识破、老底被乡民所揭穿的描写,则突出了大人物的昔时卑琐低下、今日装腔作态的可恶可憎。社长、王乡老、赵忙郎等忙于接驾的表现,显露出他们善于巴结逢迎的心理。而“猛可里抬头觑”的乡民虽然无知,所见不广,但性格刚直,疾恶如仇,在曲作中也得到了真实形象的刻划。
这套曲子的特色之二在于选择了一个小人物——无知乡民作为叙述人。
事件发展的全过程,都是这位乡民亲眼看见的,亲口说出的。这就是角度新。作者在曲作中通过乡民的特殊视角来展现汉高祖这个不可一世的大人物,把至高无上的皇帝贬得一文不值,写作手法实属高妙。皇帝驾到本是极其隆重的场面,可是在乡民的眼中不过是乱哄哄的一场戏:“瞎王留引定火乔男女,胡踢蹬吹笛擂鼓。”到村口迎接皇帝的就是这么一伙不三不四的人,吹吹打打乱七八糟的。仪仗队里的五面旗子,分别画有日、月、凤凰、飞虎、蟠龙等图案,代表着天子的神圣和庄严,可是在乡民的眼中,却是“白胡闹套住个迎霜兔”、“红曲连打着个毕月鸟”、“鸡学舞”、“狗生双翅”、“蛇缠葫芦”,不伦不类,煞是好笑。至于红叉、银斧、金瓜锤、朝天镫、鹅毛宫扇等显示帝王威严的器物,在乡民看来,虽未见过也毫不稀奇。威风凛凛的仪仗队,竟成了“穿着些大作怪衣服”的“乔人物”。在对皇帝的仪仗极尽挖苦讽刺之能事后,作者又通过乡民的眼睛,来写皇帝的车驾:“车前八个天曹判,车后若干递送夫。”天曹判是天上的判官,递送夫是押解犯人的差役,他们簇拥在皇帝的前后,可见皇帝一行是怎样令人畏怖、令人厌恶的货色!接下去写众人迎候施礼。高祖却“觑得人如无物”,以“挪身着手扶”表示回礼,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乡民跪拜后,“猛可里抬头觑,觑多时认得”,作威作福的高祖竟是昔日乡里的无赖,不由得“险气破我胸脯”。最后的三支曲子,通过乡民之口,揭穿“刘三”的老底,不过是个贪酒、赖债、明抢、暗偷、胡作非为的流氓,可是居然改名换姓称作什么“汉高祖”。作品以乡民的独特视角来刻划汉高祖。乡民是无知的,又是有识的;他的看法多属误解,但又反映出许多真实。无知与有识、误解与真实相交织,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乡民复杂而变形的内心世界。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在这个世界里遭到了最无情的嘲弄,完全失去了他的庄严与神圣,展现了无法伪装的本来面目。
这套曲子的特色之三是语言既具有幽默感和讽刺性,又生动、准确,一针见血。
全曲是以乡民叙述的口吻展开的,因此用的是与乡民身份一致的语言,亦即乡间生动的口语方言,收到很好的表达效果。曲中形容王乡老与赵忙郎:“新刷来的头巾,恰糨来的绸衫,畅好是妆么大户。”三言两语勾画出迎驾的乡绅土豪令人作呕的模样。“瞎王留引定乔男女”中的“瞎”与“乔”字,点出了乡民们对迎驾的厌恶,认为那纯属胡闹的稀奇古怪的行为。仪仗队的服装被称作“大作怪衣服”,皇帝前后的随从被叫做“天曹判”、“递送夫”,处处流露出乡民们对下乡扰民的帝王的蔑视和憎恶。而对刘邦,曲中连用“那大汉”称之,根本不把至高无上的帝王放在眼里;“觑得人如无物”、“挪身着手扶”显示刘邦的傲慢和装腔作势。末三支曲更是乡民对高祖昔时无赖行为的控诉,用“你”称身为皇帝的刘邦,谴责他“春采了俺桑,冬借了俺粟”,“强秤了麻三秤”,“偷量了豆几斛”,纯是乡间明白通俗的口语,却入木三分地刻划出了刘邦流氓无赖的嘴脸。结尾处语言生动至极:“只道刘三,谁肯把你揪摔住?白什么改了姓更了名唤作汉高祖!”乡民的几句挖苦话令帝王的尊严扫地以尽。以“汉高祖”结束全篇,还另有用意。题目为“高祖还乡”,但如果一上来就明写“高祖”,那么一系列嘲笑、讽刺就无法展开。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先写“还乡”而不是还乡者是谁,逐渐由“那大汉”过渡到“刘三”,最后以村民痛骂“刘三改姓更名”点出“汉高祖”,具有画龙点睛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