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将一个宴饮歌舞的场面写的缤纷绚烂,有声有色,形神兼备,兴会淋漓,并且以精湛的艺术技巧表现了诗人对人生的深切体验。
这首诗的前五句描写一幅奇丽熏人的酒宴图,场面绚丽斑斓,有声有色,给读者极强烈的感官刺激。作者似乎不遗余力地搬出华艳词藻、精美名物,目不暇接:“琉璃钟”、“琥珀浓”、“真珠红”、“烹龙炮凤”、“罗帏绣幕”,作者用这样密集的华丽字眼描绘了一场华贵丰盛的筵宴。其物象之华美,色泽之瑰丽,简直无以复加。
诸物象之间没有动词连接,就像一组蒙太奇镜头,将画面与画面按照内在逻辑顺序一一呈现出来。杯、酒、滴酒的槽床……这些具体意象的相继出现,给读者酒宴进行着的意念。这种省略叙写语言的手法,不但大大增加了形象的密度,同时也能启迪读者活跃的联想,使之主动地去填补、丰富那物象之间的空白。
“吹龙笛,击鼍鼓,皓齿歌,细腰舞。”四句写宴乐的鼓点愈来愈急,连串三字句法衬得歌繁舞急,仅十二字,就将音乐歌舞之美妙写得尽态极妍。不仅让读者目不暇视,甚至耳不暇接。这似乎已不是普通宴饮,而是抵死的狂欢。下面的诗句作者开始解释这炊金馔玉,浩歌狂舞的原因。
“况是青春日将暮,桃花乱落如红雨。”春光正美,太阳却冷酷地移向地平线;青春正美,白发却已在悄悄滋长。曾在繁茂的桃花园中,看花瓣随风如雨而落,那真是令人目眩神迷的美。但每一秒的美丽,都是以死亡为代价的。何等奢侈的美丽。人们伸出手想挽留残春,但最终留下的,只是那空荡荡的枝头和指间的几片残红。在这凄艳的花雨中,在这渐渐拉长的日影下,愈转愈急的歌弦舞步是想追上时间的脚步,在时间鼓点均匀而无情的敲击声中,入唇的玉液琼浆己变得苦涩。
“劝君终日酩酊醉,酒不到刘伶坟上土!”诗的前一部分是大段关于人间乐事瑰丽夸张的描写:美酒佳肴,欢歌曼舞,人生之乐似乎莫过于此。但结尾笔锋倏转,出人意料地出现了死的意念和“坟上土”的惨淡形象,透露出一片苦涩幽怨的意绪。时光难逗留,诗人遂道,罢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既是壶中日月长,就多喝几杯,终日酩酊吧,无知无觉也就没有困扰了。何况哪怕好酒如刘伶,死后想喝酒亦不可得。可酒并不是真的就能令人忘忧。刘伶“一醉一石,五斗解醒”也未必真的逃避了痛苦。狂呼痛饮,及时行乐固然痛快,但是,即使秉烛夜游,人生又有几何,再回首已百年身,酒闲人寂之后,留下的只有深沉的孤独和空虚之感。况且生时的辉煌更加衬托出死后的悲凉,正是前后这种极度的反差和不协调给读者带来极大的震撼。人间乐事极力地反衬出死的可悲,终日醉酒和暮春之愁思又回过来表露出生的无聊,这就是诗人内心深处所隐藏的死既可悲而生亦无聊的最大的矛盾和苦闷。人生总难免面对差别,在差别面前,庄子喜欢否定它,以求心灵的宽慰和淡泊;作者李贺则喜欢确认它、甚至放大它,以强化主体对生命、生活的敏感和执著。他为此宁愿悲愤伤感,宁愿陷入感性的深渊而不愿自拔。
这首诗以幽遽朦胧、瑰艳凄冷的意境,生动灵澈、神奇超常的意象,构设意与境浑的美学特质,充分表达诗人身处病态社会的烦闷、压抑、凄凉与愤激心绪,给读者以深刻的精神启示和审美感受。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
历代诗人的笔下,绵绵不断的细雨总是和“愁思”难解难分的,如:“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欲黄昏,雨打梨花深闭门。”但是在蒋捷词里,同是“听雨”,却因时间不同、地域不同、环境不同而有着迥然不同的感受。词人从“听雨”这一独特视角出发,通过时空的跳跃,依次推出了三幅“听雨”的画面,而将一生的悲欢歌哭渗透、融汇其中。
第一幅画面:“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它展现的虽然只是一时一地的片断场景,但具有很大的艺术容量。“歌楼”、“红烛”、“罗帐”等绮艳意象交织出现,传达出春风骀荡的欢乐情怀。少年时候醉生梦死,一掷千金,在灯红酒绿中轻歌曼舞,沉酣在自己的人生中。一个“昏”字,把那种“凤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的奢靡生活表现出来。这时听雨是在歌楼上,他听的雨就增加了歌楼、红烛和罗帐的意味。尽管这属于纸醉金迷的逐笑生涯,毕竟与忧愁悲苦无缘,而作者着力渲染的只是“不识愁滋味”的青春风华。这样的阶段在词人心目中的印象是永恒而短暂的。以这样一个欢快的青春图,反衬后面的处境的凄凉。
第二幅画面:“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一个客舟中听雨的画面,一幅水大辽阔、风急云低的江秋雨图,一只失群孤飞的大雁。这里的“客舟”不是《枫桥夜泊》中的客船,也不是“惊起一滩鸥鹭”里的游船,而是孤独的天涯羁旅,孤独、忧愁、怀旧时时涌在心头。这时的雨伴随着断雁的叫声。这一个“断”字,联系了诸多意境,同断肠联系在一起,同亲情的斩断联系在一起,有一种人生难言的孤独和悔恨。“客舟”及其四周点缀的“江阔”、“云低”、“断雁”、“西风”等衰瑟意象,映现出风雨飘摇中颠沛流离的坎坷遭际和悲凉心境。壮年之后,兵荒马乱之际,词人常常在人生的苍茫大地上踽踽独行,常常尔奔曲走,四方漂流。一腔旅恨、万种离愁都已包孕在他所展示的这幅江雨图中。
“而今听雨”的画面,是一幅显示他当前处境的自我画像。一个白发老人独自在僧庐下倾听着夜雨。处境之萧索,心境之凄凉,在十余字中,一览无余。江山己易主,壮年愁恨与少年欢乐,已如雨打风吹去。此时此地再听到点点滴滴的雨声,却已木然无动于衷了。“悲欢离合总无情”,是追抚一生经历得出的结论,蕴有无限感伤,不尽悲慨。“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似乎已心如止水,波澜不起,但彻夜听雨本身,却表明他并没有真正进入超脱沉静的大彻大悟之境,只不过饱经忧患,已具有“欲说还休”的情感控制能力。
捷的这首词,内容包涵较广,感情蕴藏较深。以他一生的遭遇为主线,由少年歌楼听雨,壮年客舟听雨,写到寄居僧庐、鬓发星星。结尾两句更越过这一顶点,展现了一个新的感情境界。“一任”两个字,就表达了听雨人的心情。这种心情,在冷漠和决绝中透出深化的痛苦,可谓字字千钧。虽“一任点滴到天明”,却也同时难掩听雨人心中的不平静。身在僧庐,也无法真正与世隔绝,也不能真正忘怀人生。
方位名词的巧妙运用,是这首词的一大特点。“少年听雨歌楼上”,追欢逐乐,无忧无虑,正是作者一生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光,因而一个“上”字,正好暗合作者这样一种生活情境。“壮年听雨客舟中”,这时期的作者,进士及第不久,南宋灭亡,他不肯仕元,开始了漂泊生涯。“软语灯边、笑涡红透”的家庭生活既已失去,离乱生活,使他惟有感时伤怀,于客舟中听潇潇冷雨,吹瑟瑟西风,看辽阔的江面堆满铅灰色的云,失群孤雁传来凄厉的哀鸣,心境一何愁苦悲凉!但这时的处境与暮年相比,还未到达极端孤寂的境地,因而用一“中”字,倒也贴切。“而今听雨僧庐下”,已是白发老者的他,已经尝遍了悲欢离合的滋味,大半生坎坷遭遇的折磨,几乎使他到了麻木的地步,悲欢离合,已经无法掀动他感情的涟漪,因而他能够听任檐前冷雨一直滴到天明。作者真的已经麻木不仁、万念俱灰了吗?如果四大皆空,又为什么彻夜难眠呢?可见作者的忧愁痛苦不仅没有得到解脱,只是换了一种形式而已。这另一种形式的愁苦,是情感的内敛与深化。这时一个“下”字,自然与作者风烛残年的境遇高度一致。三个方位名词,也许并非刻意安排,但作者一生的际遇,确实能从这三个方位名词上看出端倪,不是吗?
这首词以“听雨”为线索,以时间为顺序,选取作者一生三个典型片断,凸显词人晚年悲苦凄凉的境遇和心情。同是听雨,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环境,不同的际遇,有着迥然不同的感受。
这篇文章出自罗隐自编的杂文集《谗书》,全书共五卷六十篇文章(缺二篇),编次于867年(唐懿宗咸通八年),这年罗隐三十四岁。据他的自序,书名《谗书》,乃是“自谗”(自我毁谤)的意思。又说他著书的原因和目的,在于“无其位则著私书而疏善恶,斯所以警当世而诫将来也”。可见他名为“自谗”,实际则是“警世”。全书思想敏锐,笔锋凌厉。
在罗隐看来,抢财物的是强盗,取国家的也是强盗。他举汉高祖刘邦与楚霸王项羽为例,他们夺取天下的本心,不过是羡慕觊觎秦始皇的“靡曼骄崇”,一个是想住进他的宫殿,一个是想坐上他的宝座,如此而已。这种对于封建帝王起事创业的揭发,是大胆而辛辣的,在当时更是针对性很强的。晚唐藩镇割据,群雄蜂起,个个都想取唐朝天下而代之,这些人有许多本来就是“群盗”出身。因此,如果说罗隐这篇文章,揭发的就是当时这批窃国大盗,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