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是触景伤情,前两句是写景,后两句是抒情。前两句所写之景虽是徐州逍遥堂之景,却与十七年前他们在京师怀远驿所见之景酷似。苏轼《感旧诗》叙说:“嘉祐中予与子由同举制策,寓居怀远驿,时年二十六,而子由二十三耳。一日秋风起,雨作,中夜翛然(急速貌),始有感慨离合之意。”苏辙所说的共读韦苏州(韦应物)诗,“相约早退”,即在此时。《感旧诗》中又说:“自尔宦游四方,不相见者十尝七八。每夏秋之交,风雨作,木落草衰,辄凄然有此感。”这次逍遥堂的风雨声引起苏辙兄弟的“追感前约”,只不过是其中的一次而已。秋风秋雨,一般给人以“凄然”之感,但这次给他们的却是“喜”,因为他们在“不见者七年”之后,总算“会宿逍遥堂”了。但这种“喜”又是“误喜”,是空欢喜,因为他们原来是“相约早退”,去过自由自在的闲居生活。而此时二人皆在做官,行动并不自由。虽对床夜语,仿佛“旧约”真的实现了;但不久就要“孤帆水驿”,再次离别:“贱仕迫程期,迁延防谴怒。”(《雨中陪子瞻同颜复长官送梁焘学士舟行汶上》)“不知”二字也用得妙,既是因“误喜”而暂忘“漂泊”,更是诗人对“误喜”的自嘲。暂时漂泊彭城,其实是没有什么可喜的。
第二首是诗人想象自己离开徐州后苏轼的心情。首句“凉如水”既是写秋凉,也暗示了他离去后苏轼将很感孤独、清冷。次句化用“山公”山简事。山简官至尚书左仆射。他镇襄阳时,优游闲适,但是嗜好喝酒,一喝就喝到醉。(见《晋书·山简传》)苏轼常以山简自况,如“谁记山公醉夕阳”(《新葺小园》),苏辙这里也以山简比苏轼,说他离去后,兄长定很苦闷,只好以酒浇愁。第三句进一步补写苏轼的醉态,最后仍以凄风苦雨作结。全诗所写的秋凉如水,烂醉似泥,困卧不起,风雨凄凄,既造成了清冷的气氛,又突出了苏轼的苦闷,比第一首具有更浓厚的感伤色彩。
张耒评苏轼苏辙两人的诗风:“长公(苏轼)波涛万顷海,少公(苏辙)峭拔千寻麓。”(《赠李德载》)苏轼诗如大海怒涛,汹涌澎湃;苏辙诗如高山茂林,幽深峭峻。这两首诗也颇能代表苏辙的诗风,质朴自然,不事雕琢,清幽冷峻,有一唱三叹之致。
这首诗的前四句以陪衬、夸张手法描摹判命坡高峻难攀之状,形象真切,确乎令人“骇闻”。后四句即兴抒情,于诙谐淡泊中,流露出不胜仕途奔波、羁旅行役的烦恼,和期待早日归隐林下的心愿。全诗用语朴素自然,不见刻意经营之迹,但写景逼肖,写情有味。
中国传统诗歌是讲求含蓄的,讲求情感不过分张扬的。大约是诗人所受刺激太大,开篇就从自己的感受写起,直接写自己的惊恐。先写走到判命坡前看到山的感受。没有一字对判命坡的陡峭进行直接描写,而是用了对比,起笔就写自己过钻天岭时胆战心惊,魂不附体的那种恐怖。钻天岭此名足见其险。判命坡,此名也尽显山之陡峭。写钻天岭之险是为了突出判命坡之险。“更骇闻”,看到判命坡,更是让诗人惊骇不已。还没开始登判命坡,就已经充满恐怖了,可见其山之险。范成大是今天江苏吴县人,生活在江南水乡,为官后也从未到过四川,未曾见过这种险山恶水。自然受到了惊吓。
接着写登山的感受。悬崖绝壁,只可侧着脚通过,一不小心踩着坏石头,石头立刻就滚下万丈深渊,而山势陡峭,高耸入云,一伸手就可以触到天上的云朵。举头一握到孤云,恰当地表现了判命坡的险要。从自己登山有感受,从侧面烘托山势的险峻,蜀道的险恶。接着作者发表议论,进一步言判命坡的险恶。微生是作者的自谦之词,这是诗人自嘲命薄,不贵重,所以无法惜身,只能铤而走险,来走这艰难的蜀道。万石君是指汉代石奋的故事。范成大以此做比,巧妙设喻。前面从不同的侧面描写的判命坡的险峻后。再后诗人荡开一笔,写自己归隐故乡,再来谈起这一番经历,当一笑了之了吧。似松实紧,依然扣着这判命坡险要来说。
最后直接说走这个判命坡是“噩梦”。人在困难面前往往会想到家乡想到自己熟悉的故居。这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心境。特别是诗人此番入蜀已是五十岁,又是新病后初愈。而且由湖北入蜀时,遇到江水上涨,不得不从陆路徒步攀援,种种艰难,生出归乡之心是非常真实的。看似不经意的自然表露,可是处处扣着《判命坡》的“险”字,使全篇浑然一体,层次丰富。
“玉垒高桐拂玉绳,上含非雾下含冰。”主要描绘桐树的俊拔和坚毅的品性。梧桐的生长环境是恶劣的,它的枝叶为云气所缭绕,它的脚下是冰雪。梧桐在中国古典文学中是一种与凤凰相连的佳木,诗人在描写中刻意渲染一种悲凉的氛围。山名用“玉垒”,玉石高洁出尘,已有一种坚硬的感觉;桐称“高桐”,本身也有一种悲剧气质。
“枉教紫凤无栖处,斫作秋琴弹坏陵。”感叹高桐白白长得高大,最后被人斫作秋琴去弹《坏陵》古曲。栖息于树上的鸟是那传说中最洁净的凤凰,而诗人特意选择“紫凤”一词加以美饰,色彩上更加鲜明;琴说是“秋琴”,也是在着意突出一种寒凉之意。
诗人朦胧含蓄地表达自己的感情,使得这首七绝在艺术上细美忧约,具有抑郁的情调和忧伤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