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诗的起笔即化用“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一语,点明主题,并以感情急切、激愤的“情何极”、“气未平”定下了全篇悲壮激越的基调,表达出作者誓灭清人,恢复明朝的强烈爱国情感。接下来由情入景,写道:雄风中,传来军中的号角声;红日里,飘动着战旗。用“角”与“旗”两个意象,用“劲”与“明”两个醒目的词,突出体现义军庄严、雄壮的军威。“缟素酬家国,戈船决死生”是写誓死报效国家,是开篇“复楚”“亡秦”的补充。“酬家国”是目的,“决死生”是决心,鲜明的突出了为雪耻复国而生死决战的惨烈情怀。最后,以悲凉的胡笳与凄冷的月色来渲染义军战斗的艰苦和作者的悲凉心情。
诗之一三联直抒抗敌复国之志,二四联描写雄豪悲壮之景,情景交融,形成诗歌颇具特色的连环映带、交综流走的气韵,最便于表达诗人内心的郁郁不平之气和铭心刻骨的家国之恨。而“一片月临城”,以景结情,更使诗意开阔,思入微茫,诗人的复国之志和家国之恨糅合在一起,浩然充塞于天地之间。
第二首着重写斗争的艰苦。诗人运用比喻、象征的手法,选取了一些具有边塞特色的意象,胡沙、悲笳等,描绘出一幅边塞特有的苍凉画面:在胡地黄沙滚滚的大漠中,夜色里回响着悲凉的胡笳之音······但这仅仅是比喻、象征而已,实际上诗人写的是起义军艰苦的抗清复明的战斗生活。首联把战斗和思乡结合起来,以“战苦”提携全篇,因为是寡难敌众才“难酬国”,因为仇深才不“敢忆家”,苦而且难,仍能坚持战斗,这就突出了仇之大且深。“仇深”二字是关键。颔联用具有民族特色的“汉腊”代指作者为之奋战不息的明朝,表达了忠于国家的决心,但明王朝大势已去,清军入侵,山河沦丧、满目荒凉,诗人痛惜而无奈的心情跃然纸上。颈联是艰苦的战斗生活的写照,“翻旗影”“冷剑花”高度概括了刀光剑影的惨烈战斗;“落月”“清霜”等典型意象,象征诗人思念故国的拳拳情怀。尾联把诗人无比痛惜、悲愤,而又无可奈何的心情推向高潮:起义军全军覆没,悲凉的胡笳之音在夜空中回荡。全诗意境厚重沉郁,慷慨悲凉,感人至深。
第三首写同仇敌忾的精神。开篇即直言对明思宗的怀念。崇祯皇帝煤山自缢,到作者写此诗时已经三年。接着写史可法蒙难,扬州城破,是各镇不听调动,福王政权腐败无权威的结果,叙述中有揭露,有批判,有深沉的感慨。接着又转向对自身的描述,惭愧自己身为幕宾而没有潘岳那样的才能,这是作者的自谦,最后以设问作结,引人深思。
三首诗的共同特点是:直抒胸臆与典型意象、景物烘托相结合。都是用对起手法,四联中有三联是对句,形成整饬的格律、庄严的风韵。都是用衬托手法表现义军不畏强敌,不畏艰苦的崇高精神,有时用比喻、象征等手法,把作者强烈爱国情感抒发出来。诗风激越而蕴藉、沉雄。
这首诗写了诗人重返草堂的欢乐和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情真意切,韵味圆满,辞采稳重匀称,诗句兴寄微婉。
“常苦沙崩损药栏,也从江槛落风湍。”大意是说:自从离开草堂,常常焦虑沙岸崩塌,损坏药栏,现在恐怕连同江槛一起落到湍急的水流中去了。这虽是诗人遥想离开成都之后,草堂环境的自然遭遇,但这也体现了诗人对风风雨雨的社会现状的焦虑。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当年诗人离开草堂时亲手培植的四株小松,才“大抵三尺强”(《四松》),诗人很喜爱它,恨不得它迅速长成千尺高树;那到处侵蔓的恶竹,即使有万竿也要斩除。诗人喜爱新松是因它峻秀挺拔,不随时态而变,诗人痛恨恶竹,是因恶竹随乱而生。这两句,其句外意全在“恨不”、“应须”四字上。杨伦在《杜诗镜铨》旁注中说:这两句“兼寓扶善疾恶意”,这是颇有见地的。乱世的岁月里,诗人的才干难以为社会所用,而各种丑恶势力竞相作充分表演,诗人由此感慨万分。这两句,深深交织着诗人对世事的爱憎。正因为它所表现的感情十分鲜明、强烈而又分寸恰当,所以时过千年,至今人们仍用以表达对于客观事物的爱憎之情。
此诗的后四句落到“赠严郑公”的题意上。“生理只凭黄阁老,衰颜欲付紫金丹。”生理,即生计。黄阁老,指严武。唐代中书、门下省的官员称“阁老”,严武以黄门侍郎镇成都,所以这样称呼。金丹,烧炼的丹药。这两句说,诗人的生计全凭严武照顾,衰老的身体也可托付给益寿延年的丹药了。这里意在强调生活有了依靠,疗养有了条件,显示了诗人对朋友的真诚信赖和欢乐之情。
最后两句,诗人忽又从瞻望未来转到回顾过去,有痛定思痛的含义:“三年奔走空皮骨,信有人间行路难。”诗人自762年(宝应元年)七月与严武分别,至764年(广德二年)返草堂,前后三年。这三年,兵祸不断,避乱他乡,飘泊不定,人瘦得只剩皮包骨头了。诗人过去常读古乐府诗《行路难》,等到身经其事,才知世事艰辛,人生坎坷。“行路难”三字,语意双关。一个“信”字,包涵着诗人历经艰难困苦后的无限感慨。
全诗描写了诗人重返草堂的欢乐和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情真意切,韵味圆满,辞采稳重匀称,诗句兴寄微婉。诗人将欢欣和感慨融合在一起,将瞻望与回顾一同叙述,更显出了该诗思想情感的深厚。
这首词为感愤时事之作。全词绘景、吊古、抒情,逐层叙写,一气贯穿,自然浑成。
上片侧重写景,景中含情,其中“满园罗绮,满城箫笛”的热闹场景与“花树得晴红欲染,远山过雨青如滴”的美好景致,皆足以动人游兴,让人兴奋,但却与宦途不顺的吴氏兄弟的郁闷心情不相协调,反而引出了他们的客居之愁。前两句写乌衣园及金陵城内游人如织的赏春盛事,后两句对仗工整,将此时节的美丽风景描绘得尤为绘声绘色。“问江南、池馆有谁来?江南客。”在这乌衣园内的池阁馆榭间游玩的是些什么人呢?其中就有我这来自江南的游客。上片结句以一问答引出自己客中游园的身份,乐尽悲续,引起下片的身世之慨。
下片转入怀古抒情,郁闷之情贯穿全篇。“乌衣巷,今犹昔。乌衣事,今难觅。”两句以“乌衣”并提,但巷犹昔,事难觅,对比十分鲜明。王谢的德行已成历史,不复存在,所以难觅。来到此地,只见小巷依然,触景生情。“但年年燕子,晚烟斜日。”只有春来秋去的燕子年年来此凭吊一番, “晚烟斜日”景象何其萧条。燕子当年经历过乌衣园的繁盛,如今又看到它的冷落,作者的今昔之感借燕子作了具体呈现。这里化用刘禹锡《乌衣巷》“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诗句,但用意不同。刘诗旨在奚落、讽刺,这里是景仰、怀念。“抖擞一春尘土债,悲凉万古英雄迹。”语出辛弃疾《沁园春·和吴子似县尉》词中“直须抖擞尘埃”句。“这里“尘土债”与“英雄迹”对照,显示了自己及其兄多少沉沦下僚、尘驱物役的苦闷和愤慨;“英雄”二字显示出兄弟二人不同于那些“戚戚于贫贱,汲汲于富贵”的世俗之人,他们悲愤的是壮志难酬,追求的是干一番惊天动地的英雄事业。此二句将怀古之情拍合到自身的宦海沉浮之感中。“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多少英雄业绩俱已成为过眼烟云,又不禁心生悲凉。这两句把这种思想感情的曲折表现。“且芳尊随分趁芳时,休虚掷。”感情并非消极低沉,而是故作反语,表现自己济时报国的“英雄”事业难以实现的悲愤。这正言若反手法的运用,使得全词的感情更显沉郁凄劲。
词有沉郁顿挫之致,感情的抒发由隐到显,诼弗展开。含蕴深远。颇耐人寻昧。笔调洒脱凝重,与辛词风格相近。
刘禹锡曾在偏远的南方过了一个长时期的贬谪生活;这首诗可能作于贬所,因秋风起、雁南飞而触动了孤客之心。诗的内容,其实就是江淹《休上人怨别》诗开头两句所说的“西北秋风至,楚客心悠哉”;但诗人没有在客心上多费笔墨,而在秋风上驰骋诗思。
诗以“秋风”为题;首句“何处秋风至”,就题发问,摇曳生姿,而通过这一起势突兀、下笔飘忽的问句,也显示了秋风的不知其来、忽然而至的特征。如果进一步推寻它的弦外之音,这一问,可能还暗含怨秋的意思,与李白《春思》诗“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句有异曲同工之处。当然,秋风之来,既无影无迹,又无所不在,它从何处来、来到何处,本是无可究诘的。这里虽以问语出之,而诗人的真意原不在追根究底,接下来就宕开诗笔,以“萧萧送雁群”一句写耳所闻的风来萧萧之声和目所见的随风而来的雁群。这样,就化无形之风为可闻可见的景象,从而把不知何处至的秋风绘声绘影地写入诗篇。
前两句诗,合起来看,可能脱胎于屈原《九歌》“风飒飒兮木萧萧”和汉武帝《秋风辞》“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而可以与这两句诗合参的有韦应物的《闻雁》诗:“故园渺何处?归思方悠哉。淮南秋雨夜,高斋闻雁来。”但韦诗是以我感物,以情会景,先写“归思”,后写“闻雁”。沈德潜在《唐诗别裁集》中指出,这样写,“其情自深”,如果“倒转说”,就成了一般人都写得出的普通作品了。但是,诗无定法,不能执一而论。这首《秋风引》前两句所写的秋风始至、鸿雁南来,正是韦诗后两句的内容,恰恰是把韦诗倒转过来说的。它是远处落想,空际运笔,从闻雁思归之人的对面写起,就秋风送雁构思造境。至于韦诗前两句的内容,是留到篇末再写的。
“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把笔触从秋空中的“雁群”移向地面上的“庭树”,再集中到独在异乡、“归思方悠哉”的“楚客”,由远而近,步步换景。“朝来”句既承接首句的“秋风至”,又承接次句的“萧萧”声,不是回答又似回答了篇端的发问。它说明秋风的来去虽然无处可寻,却又附着它物而随处存在,此刻风动庭树,木叶萧萧,则无形的秋风分明已经近在庭院、来到耳边了。
“孤客最先闻”诗写到这里,写足了作为诗题的“秋风”,诗中之人还没有露面,景中之情还没有点出。"孤客最先闻。”才画龙点睛,说秋风已为“孤客”所“闻”。这里,如果联系作者的另一首《始闻秋风》诗,其中“五夜飕飗枕前觉,一年颜状镜中来”两句,倒可以作“闻”的补充说明。当然,作为“孤客”,他不仅会因颜状改变而为岁月流逝兴悲,其羁旅之情和思归之心更是可想而知的。
这首诗主要要表达的,其实正是这羁旅之情和思归之心,但妙在不从正面着笔,始终只就秋风做文章,在篇末虽然推出了“孤客”,也只写到他“闻”秋风而止。至于他的旅情归思是以“最先”两字来暗示的。如照说,秋风吹到庭树,每个人都可以同时听到,不应当有先后之分。而惟独孤客“最先”听到,可以想见,他对时序、物候有特殊的敏感。而他如此敏感的原因。这就是对“最先闻”的解释。这些评语都称赞这一结句曲折见意,含蓄不尽,为读者留有可寻味的深度。从全诗看来,却必须说“不可闻”,才与它的苍凉慷慨的意境、高亢劲健的风格相融浃。两个结句,内容相似,一用曲笔,一用直笔,却各尽其妙。对照之下,可悟诗法。
这首诗借景抒情,主要表达的其实是这羁旅之情和思归之心,它说明秋风的来去虽然无处可寻,却又附着它物随处存在,风吹树动,萧萧木叶,那无形的秋风分明已经近在庭院、来到耳边了。
这首诗写得很别致。全诗十四句,是主人公一口气说完的,这当然很质直。所说的内容,不过是在宴会上听曲以及他对曲意的理解,这当然很浅近。然而诗歌看似简朴,实则却婉曲;看似浅近,实则深远。
此诗开头六句说:今天的宴会啊,真是太棒了!那个欢乐劲,简直说不完,光说弹筝吧,弹出的声调多飘逸!那是最时髦的乐曲,妙极了!有美德的人通过乐曲发表了高论,懂得音乐,便能听出其真意。这里,诗人首先就讲了宴会及其音乐的美妙。通过宴会音乐,引出了懂得音乐的人。
接着抒情主人公说:那真意,其实是当前一般人的共同心愿,只是谁也不肯明白地说出。大家都能体会,但并不是可意会不可言传,而是不愿意说出来。这样,不但突出了“新声妙入神”,而都是能“识曲听其真”,为后面表现自己的认识和对人生的思考奠定基础,做了坚实的铺垫。
后面就是对人生的思考:人生一世,有如旅客住店。又像尘土,一忽儿便被疾风吹散。诗人在此是说,人生短暂的,但漂泊不定,长年累月,浪费光阴,人生的价值又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既然“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那么“何不策高足,先踞要路津?”为什么不捷足先登,高踞要位?这样不但安享富贵荣华,而且也不再浪费生命,体现出人生的价值。
最后主人公说:不要因贫贱而常忧愁失意,,不要因不得志而辛苦的煎熬自己,要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不要憋在心里。“不要守贫贱”就是劝诫士人不要死抱贫贱不放。可以说,诗人在劝诫士人,这与“何不策高足”的反诘语气相应,更好地强调了“策高足、踞路津”的迫切心情。也就是说,人生应该有所作为,要说出来,要行动。人具备了“令德唱高言,识曲听其真”的能力,就要表现出来。
主人公这段话,是兴致勃勃地说的,是满心欢喜地说的,是直截了当地说的。中间有用了不少褒意词、赞美词。讲“宴会”,用“良”,用“欢乐”、而且“难具陈”。讲“弹筝”,用“逸响”,用“新声”,用“妙入神”,用“令(美)德”,用“高言”。讲抢占高位要职,也用了很美的比喻:快马加鞭,先踞要津。整个诗歌就借音乐之美妙,告诉士人们,或者有志之士们,要勇于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要勇于奋斗而“先踞要路津”,不要死要面子活受罪。这样,对于人生来说,才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由此可见,这首诗的确很婉曲、很深远。它含有哲理,涉及一系列人生问题、社会问题,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