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七言古体长诗,通过董大弹奏《胡笳弄》这一历史名曲,来赞赏他高妙动人的演奏技艺,也以此寄房给事(房琯),带有为他得遇知音而高兴的心情。
诗开首不提“董大”而说“蔡女”,起势突兀。蔡女指东汉末年的蔡琰(文姬),文姬归汉时,感笳之音,翻笳调入琴曲,作《胡笳十八拍》(拍,等于段)。三、四两句,是说文姬操琴时,胡人、汉使悲切断肠的场面,反衬琴曲的感人魅力。五、六两句反补一笔,写出文姬操琴时荒凉凄寂的环境,苍苍古戍、沉沉大荒、烽火、白雪,交织成一片黯淡悲凉的气氛,使人越发感到乐声的哀婉动人。以上六句为第一段,诗人对“胡笳声”的来由和艺术效果作了十分生动的描述,把读者引入了一个幽邃的艺术境界。读者要问:如此深挚有情的《胡笳弄》,作为一代名师的董庭兰又弹得如何呢?于是,诗人顺势而下,转入正面叙述。从蔡女到董大,遥隔数百年,一曲琴音,把两者巧妙地联系起来。
“先拂商弦后角羽”,至“野鹿呦呦走堂下”为第二段。董大弹琴,确实身手不凡。“先拂”句是写弹琴开始时的动作。古琴七弦,配宫、商、角、徵、羽及变宫、变徽为七音。董大轻轻地拂拭琴弦,次序是由商弦到角弦,意为曲调开始时迟缓而低沉。琴声一起,“四郊秋叶”被惊得摵摵(shè;设)而下。一个“惊”字,出神入化,极为生动。诗人不由得赞叹起“董夫子”来,说他的演奏简直象是“通神明”,不只惊动了人间,连深山妖精也悄悄地来偷听了!“言迟”两句概括董大的技艺。“言迟更速”、“将往复旋”,指法是如此娴熟,得心应手,那抑扬顿挫的琴音,漾溢着激情,象是从演奏者的胸中流淌出来。
董大的指法使人眼花撩乱,那么琴声究竟如何呢?诗人不从正面着手,却以种种形象的描绘,来烘托那凄恻动听的声音。琴声忽纵忽收时,就象空廓的山间,群鸟散而复聚。曲调低沉时,就象浮云蔽天;清朗时,又象云开日出。嘶哑的琴声,仿佛是失群的雏雁,在暗夜里发出辛酸的哀鸣,嘶酸的音调,正是胡儿恋母声的继续。诗到此忽然宕开一笔,又联想起当年文姬与胡儿诀别时的情景,照应了第一段蔡女琴声,而且以雏雁喻胡儿,更使人感觉到琴音的悲切。接着二句,引自然界景物来反衬琴声的巨大魅力。琴声回荡,河水为之滞流,百鸟为之罢鸣,世间万物都为琴声所感动了,这不是“通神明”了吗?其实,川不会真静,鸟不会罢鸣,只是因为琴声迷住了听者,“洋洋乎盈耳哉”,唯有琴声而已。诗人接着指出,董大的弹琴不仅仅是动听而已,他还能完美地传递出琴曲的神韵。侧耳细听,那幽咽的声音,充满着汉朝乌孙公主远托异国、唐朝文成公主远度沙尘到逻娑(拉萨的另一音译)那样的异乡哀怨之情。这与蔡女造《胡笳弄》的心情是十分合拍的。
直到“幽音”以下四句,诗人才从正面描写琴声,而且运用了许多形象的比喻。“幽音”是深沉的音,但一经变调,就忽然“飘洒”起来。忽而象“长风吹林”,忽而象雨打屋瓦,忽而象扫过树梢的泉水飒飒而下,忽而象野鹿跑到堂下发出呦呦的鸣声。轻快悠扬,变幻无穷,怎不使听者心醉入迷呢?
这一段,诗人洋洋洒洒,酣畅淋漓,从不同的角度表现董大弹奏《胡笳弄》的情景。由于董大炉火纯青的技艺,蔡女“十八拍”丰富的琴韵得到充分的体现。诗人对董大的赞慕之情,自在不言之中。最后四句,是“兼寄房给事”的。唐朝帝都长安,皇宫面南坐北,禁中左右两掖分别为门下、中书两省。“凤凰池”指的是中书省,青琐门是门下省的阙门。给事中正是门下省之要职。诗没有提人而人在其中,而且暗示其密迩宫庭,官位令人羡艳。最后,诗以赞语作结。房琯不仅才高,而且不重名利,超逸脱略。这样的高人,正日夜盼望着你抱琴而去呢!这里也暗示董庭兰得遇知音,可幸可羡。而李颀对董弹《胡笳弄》的欣赏,以及所作的传神的描摹,自然也非知音莫能为。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首诗关联着三方面──董庭兰、蔡琰和房琯.写董庭兰的技艺,要通过他演奏《胡笳弄》来写。要写《胡笳弄》,便自然和蔡琰联系起来,既联系她的创作,又联系她的身世、经历和她所处的特殊环境。全诗的特色就在于巧妙地把演技、琴声、历史背景以及琴声所再现的历史人物的感情结合起来,笔姿纵横飘逸,忽天上,忽地下,忽历史,忽目前。既周全细致又自然浑成。最后对房给事含蓄的称扬,既为董庭兰祝贺,也多少寄托着作者的一点倾慕之情。李颀此时虽久已去官,但并未忘情宦事,他是多么希望能得遇知音而一显身手啊!
词的上片,描叙以珍贵的酒器敬劝王仲翁酒,突出友情重于‘‘琉璃”。“海南奇宝,铸出团团如栲栳”,特写琉璃酒器的奇、贵、精、大。“奇”在于它五光十色:赤、白、黑、黄、青、绿、缥、绀、红、紫;“贵”在于它是从海的南部传来的“宝”物;“精”在于它系以液态非金属材料浇“铸”而成的;“大”在于它形异团团,大如“栲栳”。奇贵精大综合体现了“琉璃”酒杯所含的份量,即具有较高的美学欣赏价值和礼仪象征性价值。词人重于友谊和真情可见一斑。“曾到昆仑,乞得山头玉女盆”,又进一层地渲染东坡对王仲翁的珍贵友情。这种酒杯曾经海上丝绸之路流人昆仑岛,将海外和海内连成一片,它的意义不亚于从华山索取明星玉女的洗头盆那样珍重。东坡将自己与王仲翁置身于仙境中,仙山上,浴仙盆,玉女间,服玉浆,生活够理想化、浪漫化了。尤其盆水“碧绿澄沏”可谓他们友情纯洁的象征。从上可以窥见词人晚年仍向往着复朝的美好前景。
词的下片,以因果之笔,描绘王仲翁狂饮之雄姿,从而进一步祝愿王健康长寿。“绛州王老,百岁痴顽推不倒”,人贵养身有道。深红色的儋州土地是荒漠贫瘠的典型表现。竟然出现了百岁老人王仲翁。他的养身之道在于“痴”和“顽”,即不问世事和苦练身体。于是他筋骨强壮,无论什么去颠仆他、推搡他,他是巍然而不倒的。这是极为可贵的财富,词人或许从中获得比“琉璃”杯还珍贵的教益。“海口如门,一派黄流已电奔”,王仲翁的狂饮雄风令人生畏。正因为他“痴顽推不倒”,所以他才有“海口”般的酒量,“门”窗般的胆量,“黄流”下肚如同“电奔”,且是“一派”,好一个“一派黄流”的老年狂,但愿王仲翁永葆青春,健康长寿。“海口”、“门”、“派”和“电奔”四个比喻夸张词,巧妙组合,一幅《老翁狂饮图》栩栩如生地呈现于读者面前,令人产生轻松、痛快之感。词人语言艺术的魅力就在于此。
全词,截取劝酒时出现的两个镜头,一是大琉璃酒杯,一是王仲翁狂欢,侧面反映了词人与朋友的友谊和真情是何种的珍贵与纯洁。大概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从词轻快、诙谐、戏谑的语调中,摸到了词人此时醉以忘神、乐而忘忧、旷达天真心灵的脉搏。
诗的第一句开门见山,从诗人自己过去怎样对待邻妇扑枣说起。“扑枣”就是打枣。这里不用那个猛烈的上声字“打”,而用这个短促的、沉着的入声字“扑”,是为了取得声调和情调的一致。“任”就是放任。之所以要放任,第二句说:“无食无儿一妇人。”原来这位西邻竟是一个没有吃的、没有儿女的老寡妇。诗人等于是在对吴郎说:“对于这样一个无依无靠的穷苦妇人,我们能不让她打点枣儿吗?”
三四两句紧接一二句:“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困穷”,承上第二句;“此”,指扑枣一事。这里说明杜甫十分同情体谅穷苦人的处境。陕西民歌中唱道:“唐朝诗圣有杜甫,能知百姓苦中苦。”说的正是杜甫。以上四句,一气贯串,是杜甫自叙以前的事情,目的是为了启发吴郎。
五六两句才落到吴郎身上。“即防远客虽多事,便插疏篱却甚真。”这两句上下一气,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相互补充,要联系起来看。“防”的主语是寡妇。下句“插”字的主语是吴郎。这两句诗言外之意是:这不能怪她多心,倒是吴郎有点太不体贴人。她本来就是提心吊胆的,吴郎不特别表示亲善,也就够了,却不该还要插上篱笆。这两句诗,措词十分委婉含蓄。这是因为怕话说得太直、太生硬,教训意味太重,会引起对方的反感,反而不容易接受劝告。
最后两句“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盈巾”,是全诗结穴,也是全诗的顶点。表面上是对偶句,其实并非平列的句子,因为上下句之间由近及远,由小到大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上句,杜甫借寡妇的诉苦,指出了寡妇的、同时也是当时广大人民困穷的社会根源。这就是官吏们的剥削,也就是诗中所谓“征求”,使她穷到了极点。这也就为寡妇扑枣行为作了进一步的解脱。下句说得更远、更大、更深刻,指出了使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又一社会根源。这就是“安史之乱”以来持续了十多年的战乱,即所谓“戎马”。由一个穷苦的寡妇,由一件扑枣的小事,杜甫竟联想到整个国家大局,以至于流泪。这一方面固然是他那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思想感情的自然流露;另一方面,也是点醒、开导吴郎的应有的文章。让他知道:“在这兵荒马乱的情况下,苦难的人还有的是,决不止寡妇一个;战乱的局面不改变,就连我们自己的生活也不见得有保障,我们现在不正是因为战乱而同在远方作客,而你不是还住着我的草堂吗?”最后一句诗,好像扯得太远,好像和劝阻吴郎插篱笆的主题无关,其实是大有关系,大有作用的。希望他由此能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想得开一点,他自然就不会在几颗枣子上斤斤计较了。读者正是要从这种地方看出诗人的“苦用心”和他对待人民的态度。
这首诗的人民性是强烈而鲜明的,在通常用来歌功颂德以“高华典雅”为特征的七言律诗中,尤其值得重视。诗的艺术表现方面也很有特点。首先是现身说法,用诗人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启发对方,用颠扑不破的道理来点醒对方,最后还用诗人自己的眼泪来感动对方,尽可能地避免抽象的说教,措词委婉,入情入理。其次是,运用散文中常用的虚字来作转接。像“不为”、“只缘”、“已诉”、“正思”,以及“即”、“便”、“虽”、“却”等,因而能化呆板为活泼,既有律诗的形式美、音乐美,又有散文的灵活性,抑扬顿挫,耐人寻味。
清人卢德水说:“杜诗温柔敦厚,其慈祥恺悌之衷,往往溢于言表。如此章,极煦育邻妇,又出脱邻妇;欲开导吴郎,又回护吴郎。八句中,百种千层,莫非仁音,所谓仁义之人其音蔼如也”(《读杜私言》)。全诗正是在这种委婉曲折的夹叙夹议中来展现诗人的心理和品质的。诗作表达了杜甫对穷困人民的深切同情。
诗人早年因避乱来到江南,曾经旅居苏、杭二州。晚年又担任杭、苏刺史多年。江南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也与那里的人民结下了深挚的友谊,直到晚年回到北方以后,仍然恋恋不已。三首《忆江南》词就是这种心情下的产物。作品表达了诗人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对以后文人词的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白居易曾经担任杭州刺史,在杭州呆了两年,后来又担任苏州刺史,任期也一年有余。在他的青年时期,曾漫游江南,旅居苏杭,应该说,他对江南有着相当的了解,故此江南在他的心目中留有深刻印象。当他因病卸任苏州刺史,回到洛阳后十二年,他六十七岁时,写下了这三首忆江南,可见江南胜景仍在他心中栩栩如生。
要用十几个字来概括江南春景,实属不易,白居易却巧妙地做到了。他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在大诗人杜甫的诗里常常可见,如“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两种不同的颜色互相映衬,使诗意明丽如画。白居易走的也是这条路,从他的诗里也可见端倪,“夕照红于烧,晴空碧胜蓝”、“春草绿时连梦泽,夕波红处近长安”、“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人们想象中的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几乎无需更多联想,江南春景已跃然眼前。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花发得比江南晚,水也有区别。洛阳有洛水、伊水,离黄河也不远。但即使春天已经来临,这些水也不可花像江南春水那样碧绿。因此作者竭力追忆江南春景,从内心深处赞叹“江南好”,而在用生花妙笔写出他“旧曾谙”的江南好景之后,又不禁以“花不忆江南”的眷恋之情,收束全词。这个收束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词虽收束,而余情摇漾,凌空远去,自然引出第二首和第三首。
第二首紧承前首结句“花不忆江南”,将记忆的镜头移向杭州。
“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中间两句是说,游玩灵隐寺寻找皎洁月亮中的桂子,登上郡亭,枕卧其上,欣赏那起落的钱塘江大潮。
偌大一个杭州,可忆的情景当然很多,而按照这种小令的结构,却只花纳入两句,这就需要选择和集中最有代表性,也是他感受最深的东西。就杭州景物而言,最有代表性的东西是什么呢?不用说,浙江潮和月中桂子,就是杭州景物中最有代表性的东西,而作者也对此感受最深。
何谓月中桂子?《南部新书》里说:“杭州灵隐寺多桂。寺僧曰:‘此月中种也。’至今中秋望夜,往往子堕,寺僧亦尝拾得。”既然寺僧可以拾得,别人也可花拾得。白居易做杭州刺史的时候,也很想拾它几颗。《留题天竺灵隐两寺》诗云,“在郡六百日。入山十二回。宿因月桂落,醉为海榴开。······”自注云:“天竺尝有月中桂子落,灵隐多海石榴花也。”看起来,他在杭州之时多次往寻月中桂子,欣赏三秋月夜的桂花。因而当他把记忆的镜头已向杭州的时候,首先再现了“山寺月中寻桂子。”这样一个动人的画面。
如果说天竺寺有月中桂子飘落不过是神话传说,那么浙江潮却是实有的奇观。浙江流到杭州城东南,称钱塘江;又东北流,至海门入海。自海门的潮水,十分壮观。《方舆胜览》云:“钱塘每昼夜潮再上,至八月十八日犹大。”请看《钱塘候潮图》里的描写:“常潮远观数百里,若素练横江;稍近,见潮头高数丈,卷云拥雪,混混沌沌,声如雷鼓。”正因为“潮头高数丈”,所以作者当年做杭州刺史的时候,躺在郡衙的亭子里,就花看见那“卷云拥雪”的壮丽景色。
这两句词,都有人有景,以人观景,人是主体。所不同的是:上句以动观静,下句以静观动。“何日更重游?”末句是说,什么时候花够再次去游玩?这首诗仅就作者的内心活动而言,已蕴含着人生有限而宇宙无穷的哲理,值得人们深思。
第三首诗,追忆苏州往事。“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开头是说,江南的回忆,再来就是回忆苏州的吴宫。照应第一首的结尾和第二首的开头,把镜头移向苏州。
“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中间两句是说,喝一喝吴宫的美酒春竹叶,看一看吴宫的歌女双双起舞像朵朵美丽的芙蓉。一面品尝美酒,一面欣赏美女双双起舞。“春竹叶”,是对“吴酒一杯”的补充说明。“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可解释成春天酿熟的酒,也可解释为花给饮者带来春意的酒,从“春”与“醉”的对偶来看,后一句解释也许更符合原意。“醉芙蓉”是对“吴娃双舞”的形象描绘。以“醉”字形容“芙蓉”,极言那花儿像美人喝醉酒似的红艳。“娃”,美女。西施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修建的住宅,叫“馆娃宫”。开头不说忆苏州而说“忆吴宫”,既为了与下文协韵,更为了唤起读者对于西施这位绝代美人的联想,读到“吴娃双舞醉芙蓉”,这种联想就更加活跃了。这两句,前宾后主,喝酒是为了观舞助兴,着眼点落在“醉芙蓉”似的“吴娃”身上。
“早晚复相逢?”末句是说,不知何时会再次相逢?“早晚”,当时口语,它的意思与“何时”相同。
这三首词,从今时忆往日,从洛阳忆苏杭。今、昔、南、北、时间、空间的跨度都很大。每一首的头两句,都抚今追昔,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每一首的中间两句,都以无限深情,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结句呢?则又回到今天,希冀那些美好的记忆有一天花够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因此,整个组词不过寥寥数十字,却从许多层次上吸引读者进入角色,想象主人公今昔南北所经历的各种情境,体验主人公今昔南北所展现的各种精神活动,从而获得寻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这三首词,每首自具首尾,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各首之间,又前后照应,脉络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大“联章”诗词中,显示出作者谋篇布局的高超艺术技巧。
这首词是作者为凭吊吴相国伍子胥之作,要理解这首词,先得了解一点史料,《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伍子胥传》:
太宰嚭……与逢同共谋,谗之王。王始不从,乃使子胥于齐,闻其托子于鲍氏,王乃大怒,日:“伍员果欺寡人!”役反,使人赐子胥属镂剑以自杀。子胥大笑日:“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独立!”报使者日:“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人也!”乃自刭死。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日:“胥山”。
伍子胥忠于吴国,到头来却被谗自刎,且被吴王夫差以牛皮袋子装了尸体扔到江里去。作者对伍员的忠心表示崇敬,对其遭遇表示同情,作者正以这种感情写此词,故读来不觉引起共鸣。
首句“长忆”两字,是潘阆十首《忆余杭》的共同开端,可称之为“定式”。首两句是说想起吴山上的伍子胥庙,其中“森森”两字含意很深。“森森”形容树木的茂盛。在古木参天的丛林中建立吴相庙,显示了伍子胥的高大形象,也表明了祠庙并不荒凉,因为千古以来,吴地人民一直对这位忠臣敬仰不已,故使庙中香火不绝。第三、四句揭露了吴王夫差的残暴,他把伍子胥的尸体扔到江中,使得江水也表示愤慨而激起汹涌的怒涛,即使经历了千百年,至今仍然保持着对夫差无比的憎恨。这两句用了“移情”的创作手法,把吴地人民的感情移给江水,让江水替他们表达,这样,词意就显得含蓄委婉,如果直接说“吴人愤慨如怒涛”,就真味同嚼蜡了。
下片第一二句是与上片的“忆”字相呼应。作者回忆起当年来吴山凭吊时的情景。在暮色苍茫之际,云雾笼罩着殿宇,聚在树上的乌鸦噪叫着,其气氛是悲凉的,也好像乌鸦在为吴相国鸣不平,云雾亦为之而悲伤。其实乌鸦与阴云,都是没有理智之物,这种“鸣不平”、“悲伤”皆由人的感情在支配,则此二句并非单纯的写景,而是寓情于景。结合第三句看,作者认为寒鸦和阴云能经常在祠庙周围“聚”“笼”,尚且知道安慰伍子胥的忠魂——这正是下句“灵”字的伏笔,而自己则自从凭吊过后再也没有重来拜谒,心里感到内疚(有负),这种在崇敬中带有一点抱歉的心情,在末句中予以畅快地宣泄,他说:“只有在这离相国遥远的地方,敬上满满的一杯酒”(遥奠酒盈卮),以表达式景仰之心。
潘阆的一生是不大得意的,他虽然承蒙宋太宗的恩赐,赏了一个“进士及第”,但不久就被追还了。后来又犯了违法之事逃亡到中条山,结果仍被逮捕坐牢,最后虽被赦免,也只当了滁州参军的小官。这些坎坷的遭遇,他的内心自然会感到压抑和苦闷,产生逃世的思想。潘阆十首《忆余杭》,有好几首是所谓“语带烟霞”,正是他内心痛苦的反映。潘阆也有很强的事业心,也想轰轰烈烈地干一番,无奈不幸的遭遇,不公平的待遇,摧毁了他的雄心壮志。这种思想意识,反映在此词中。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磊,原是诗人、词人的惯技,此词是借凭吊伍子胥的酒杯,来发泄自己的不平,那么,此词之吊伍子胥是虚,吊自己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