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展示了一幅鲜活的牧童晚归休憩图:原野、绿草、笛声、牧童、蓑衣和明月。诗中有景、有情,有人物、有声音,这生动的一幕,是由远及近出现在诗人的视野里的;写出了农家田园生活的恬静,也体现了牧童放牧生活的辛劳,是一首赞美劳动的短曲。草场、笛声、月夜、牧童,像一幅恬淡的水墨画,使读者的心灵感到安宁。
“草铺横野六七里“描述了视觉上的感受,放眼望去,原野上草色葱茏。一个“铺”字,表现出草的茂盛和草原给人的那种平缓舒服的感觉。草场的宽阔无垠为牧童的出场铺垫了一个场景。
“笛弄晚风三四声。”描述了听觉上的感受,侧耳倾听,晚风中牧笛声声。一“弄”字,更显出了一种情趣,把风中笛声的时断时续、悠扬飘逸和牧童吹笛嬉戏的意味,传达出来了。笛声的悠扬悦耳,反映出晚归牧童劳作一天后的轻松闲适的心境。未见牧童,先闻其声,具有无限美好的想象空间。这里的“六七里”和“三四声”不是确指的数字,只是为了突出原野的宽阔和乡村傍晚的静寂。
“归来饱饭黄昏后”,诗人笔锋一转,开始直接描写牧童,牧童吃饱了饭,已经是黄昏之后了。
“不脱蓑衣卧月明”描写牧童休息的情景。把以地为床,以天为帐,饥来即食,困来即眠,无牵无挂,自由自在的牧童形象刻画得活灵活现。诗人没有描写牧童躺下做什么,牧童可能是想舒展下身子,也可能是欣赏月色。诗人似乎只把他之所见如实地写了下来,却有无限的想象空间。
《牧童》一诗,不仅让读者感到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的安然与恬静,也让读者感受到了牧童心灵的无羁无绊,自然放松。该诗反映了诗人心灵世界的一种追求,对远离喧嚣、安然自乐的生活状态的一种向往。诗中尽道牧童生活的闲逸与舒适。此诗委婉劝说钟傅趁早离开那尔虞我诈、角名竞利的官场,回归田园,过牧童那样无欲无求的生活。在此诗中,牧童即是以智者的化身出现为迷失在宦途中的钟傅指路,而其人未必真是牧童。本诗语言朴直清新,明白如话,表现出一种“由工入微,不犯痕迹”的精湛功夫。
这首诗前四句写暮归的景色,营造出凄凉的氛围,衬托诗人的悲哀之感。白鹤都已栖止在被浓霜冻黄的绿梧桐边。城头已有打更击柝的声音,还有乌鸦的啼声。寄寓在此地的客人回进家门时,月光已亮了,不知谁家妇女还在捣洗白练,风传来悲凄的砧杵声。天色晚了,城上守卫兵要打梆子警夜。唐诗中写夜景,常有捣练、捣衣、砧杵之类的词语。大约当时民间妇女都在晚上洗衣服,木杵捶打衣服的声音,表现了民生困难,故诗人听了有悲哀之感。
下半首四句也同样转入抒情。要想渡桂水而南行,可没有船;要想北归长安,路上还多兵戎。都是去不得。年纪已经五十多岁,事事不称心,明天还只得拄着手杖出去看云。这最后一句是描写他旅居夔州时生活的寂寞无聊,只好每天拄杖看云。浦起龙说:“结语见去志。”(《读杜心解》)此评并不准确。应该说第三联见去志,结句所表现的并不是去志,而是寂寞无聊。
这首拗体七律体现了杜甫在诗艺上的追求。在这首诗中值得注意的艺术特点是虚实结合。尤其是第一句“霜黄碧梧白鹤栖”,一句中出现了三种颜色。仔细推究,这些颜色是有虚实之分的。“黄”和“白”是实在的,但“碧”就是虚写,因为“碧梧”叶已给严霜打“黄”了。可见用字也像用兵那样,可以“虚虚实实”。“虚写”,实质就是突破词义的束缚,使词的组合形式达到意义的丰富性,有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杜甫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努力就是一种“陌生化”的艺术感染力,值得借鉴。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杜甫本来善于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像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唯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其实就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这首咏物诗它做到了既在物之内,又出于物之外,全诗看似写马,但通过赞马却表达了作者的胸襟和抱负。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
这首小诗轻捷洒脱,寥寥数语,就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舞台人物速写图。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诗的一二句写弹筝的女子纤手拨筝,正处于弹奏状态。筝是一种弦乐器。从唐诗中所描写的筝来看,筝是十三根弦,如:“花脸云鬟坐玉楼,十三弦里一时愁”(白居易《听崔七妓人筝》)。“大艑高船一百尺,清声促柱十三弦”(刘禹锡《夜闻商人船中筝》)。此诗是速写,当然必须抓住最能突出主题的部分。最引人注目的,首先便是弹筝者手中正在拨弄的乐器,特别是那绚丽华美,闪烁着点点金色光斑的弦柱。接着,诗人的目光又自然而然地落到那双正在琴弦上跳动的洁白如玉的纤手上,以及弹奏的环境。雅致的筝枕,自然别有一番情味。从画面上看,“金粟”、“素手”、“玉房”交相对比,色彩明丽而华贵,虽然是速写,却又施重彩,给人以极为强烈的印象。绘画毕竟是视觉的艺术,而鸣筝所成的乐曲则是作用于听觉的艺术。一、二两句诗所绘出的画面是绝妙的,读者从中瞥见了闪光的琴柱、白嫩的巧手、雅致的筝枕,但却没有听到琴声。也许是精湛的工艺、绰约的风姿使诗人过于全神贯注了。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诗人终于注意到弹奏出的乐曲本身。诗的前两句写女子正在弹筝,按此写法,接下去似乎应该描写女了的弹奏技艺,或者表现秦筝极富感染力的音乐形象,但出人意料的是,三、四句并不沿袭通常的写法,而是描写女子为了引起知音者的注意,故意错拨筝弦。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此诗显然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启发。“时时”说明这并非偶尔失手,也并非技艺低下,因为这失误明显地属于有意为之。有人将她的有意错弹理解为“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清·徐增《而庵说唐诗》),似乎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仅仅是一种邀宠之情;其实这种故意的失误是出于寻觅知音的苦心。她大约也是沦落风尘之人,对一般浪荡子弟,她的故意错弹饱含着对这班人的嘲弄和蔑视,但总会有一天,真正的知音——她的“周郎”会听出那曲中的深意,从而向她投去会心的一“顾”的。此处的“周郎”喻指听者,“欲得”就意味着当时坐在一旁的“周郎”没有看她。为什么不看她呢?大概听者已经完全陶醉在那美妙的筝声中了。本来这应该是演奏者最祈盼的效果,最欣慰的时刻,然而,这情景却不是这位女子此时最渴望的效果,因为她心中另有所思,思不在听者赏音,而在于一“顾”,怎么办呢?她灵机一动,故意不时地错拨一两个音,于是充满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那不谐和的旋律,突然惊动了沉醉在音乐境界中的“周郎”,他下意识地眉头一皱,朝她一看,只见她非但没有丝毫“误拂”的遗憾和歉意,两眼反而闪烁出得意的眼神——原来是误非真误。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这两句正面写出了弹者藏巧于拙,背面又暗示了听者以假当真,而这种巧与拙、假与真,又在那无言的一顾之中获得了奇妙的统一。它不仅说明弹者是高手,听者是知音,而且传神地表现出两者的心理神态,其意趣韵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