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
白居易主张诗文“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新乐府序》);又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这首诗完全体现了他的这种理论主张,既不为艺术而艺术,又不为自我而艺术。诗中反映出他能跨越自我、“兼济”天下的博大胸襟,表现了诗人推己及人、爱民“如我”的人道主义精神,以及封建社会开明官吏乐施“仁政”、惠及百姓的进步思想,激动人心。
“丈夫贵兼济,岂独善一身”是全诗的警句,反映了白居易的思想:大丈夫贵在兼济天下,做利国利民之事,不能只顾独善一身。白居易《与元九书》说:“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仆(白居易自谦称)虽不肖,常师此语……志在兼济,行在独善。”这两句可视为白居易的抱负和志向,也可视为他希望实行“仁政”的政治主张和处世哲学。这是古代正直的、欲有所作为的知识分子的处世哲学。
作品结尾四句“安得万里裘,盖裹周四垠。稳暖皆如我,天下无寒人”,源于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它表明,两位伟大诗人的博爱情怀都是一致的。宋代黄澈在《巩溪诗话》中曾对两诗的优劣进行了论述。其实这大可不必区分优劣。两人都是面对自我处境的一种超越,只不过老杜并未愁苦于个人饥寒、白氏并未沉溺于个人饱暖而已,皆为难能可贵。无论自身寒暖,诗人心中念念不忘、重重忧虑的都是天下百姓。
作品艺术的高明之处在于,表面写的是“稳暖”,实质写的是“仁政”。或者说,“稳暖”只是其写实,“仁政”才是其虚拟,即意象创造。白居易在唐文宗大和四年(830年)被任命为河南尹,辖区就是洛阳城。后来,他又写了一首内容相近的诗《新制绫袄成感而有咏》,其中写道:“百姓多寒无可救,一身独暖亦何情。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争得大裘长万丈,与君都盖洛阳城。”同样表达了他的爱民激情,同时也蕴含着他的“仁政”理想。他在《醉后狂言酬赠萧殷二协律》诗中说得异常明确:“我有大裘君未见,宽广和暖如阳春;此裘非缯(古代丝织品总名)亦非纩(细丝绵),裁以法度絮以仁。刀尺钝拙制未毕,出亦不独裹一身。若令在郡得五考(唐制:经五次考绩才可转官。意谓任满),与君展覆杭州人。”显然,白氏所谓“裘”,实乃“法度”、“仁政”的一种象征。不管是“盖裹周四垠”,还是“都盖洛阳城”,均要实施“法度”、推行“仁政”。作为封建官吏,他要维护的当然是封建统治,但在客观上也给平民百姓带来一定益处。
词题为记梦,所梦何人,本事无考。词先写舟中孤寂,摇橹声中,由醉入梦。梦中花丛笙歌动听,伊人宛然在目。换头写伊人倾诉别后相思,然后以对方埋怨人离月圆收结,体现双方依依难舍,情挚意浓。
全词就梦前、梦中、梦后三层依次写来,思路清晰。词人由醉入梦,梦中笙歌花丛,翠袖盈盈。以下不写梦后相思,却从对面入笔,倒叙梦中情境,妙笔脱俗。“只记”二句,以少胜多,怨月独圆,情痴意浓。且此月系玉人闺中独看之月,抑或词人舟头所见之月?情境恍惚。“不管”句无理而妙,韵味无穷。小词写得清丽爽畅,精湛宜人。
该诗借用西汉文帝时缇萦上书的事迹,表达了对诸子不肖使自己受到牵累的哀伤与无奈, 同时也流露出能够因圣主明君发动恻隐之心而获得宽宥的微茫期许。该诗叙事凝练,语言质朴;全诗中遣字用韵融入声韵理论,偶句押韵,一韵到底,全押平声。该用韵方式为后人写古诗效法,也接近唐律诗用韵方式。
全诗可分为三部分。开首两句,是第一部分。简短捷说。追叙肉刑起始,以引出太仓令将受肉刑一事。这两句,类似全诗的“引子”,却暗含着对肉刑的谴责。意思是说,夏禹、商汤、周文王等三王的仁德之治,随着时代的变迁,渐渐被淡薄了,后来就使用起了肉刑。赞“三王”之道用“德”,那么“用肉刑”者自是不德。作者对残暴肉刑的谴责,对仁德之政的向往,就尽在这两句中了。
由“太仓令有罪”至“恻然感至情”,是第二部分。这部分是叙述缇萦之父获罪,缇萦上书救父,汉文帝深受感动的历史故事。
在这部分中,诗人先用四句,来写齐太仓令淳于意获罪,将被递解长安受刑,以及他自恨没有男儿,到危急之时深感孤独无援的悲痛。再用四句,来写幼女缇萦伤于父亲“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指危急时无可用之人)”的话,伤于父亲的命运,想到古歌《鸡鸣》中那“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的诗句,于是随父至京,“诣阙下(即到宫阙之下)”上书朝廷,“愿入苍为官婢,以赎父刑罪”。接下来两句“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是渲染缇萦的为父心忧和上书之言,足以使天地折裂,晨风为之传颂。其悲壮之言行,足以感天动地。果然,连皇帝也被感动了。这两部分的末两句,“圣汉孝文帝,侧然感至情”,就是写汉文帝被他那孝父至情所感动,顿生恻隐怜悯之情。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正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所载,“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缇萦,苍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弱女子,竟敢伏阙上书,甘愿没苍为婢以赎父罪,并且希望废止肉刑而给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其情可悯,其见甚明,其行亦悲壮矣。
因而,诗人在最后一部分,用两句,将她的言行与男子作比道:“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以“百男”与一女作比,本苍已见出高下之势:百男竟“不如”一女,则更见出此女子的不同凡俗。作者正是通过这样一个强比,将他对这奇女子的敬佩和盛赞之情,以及对“百男”的轻蔑之意,充分地表达出来了。
该诗有两点需要说及。一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班固能以“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的态度,来歌颂一个奇女子,已属难能可贵。二是,此诗虽仅老实叙事,缺乏文采和形象性,但它毕竟是有文献可考的第一首文人五言诗,那种初学者的质朴和幼稚是情有可原的,而作者那种敢于实践新诗体的精神,也是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