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上片写繁华都市花街柳巷之景,下片写冶游狎妓之人品行之丑恶、神态之骄横,状景写人,前后相合,寓讽其中,委婉含蓄,艺术上颇有特色。
词的上片写十里长街繁华绮丽的外景,且于写景中寓有情意,词境迷离悄恍:朱红栏干的桥梁横跨水面,桥的尽头是一条笔直的长街;街的两旁,嫩柳繁茂,柔条披拂,微风中轻轻地摇摆着。桥曰“赤阑”,暗示桥的华美;街曰“香”,更耐人寻味;而且它是笔直的,暗示街道繁华。柳可“笼街”,足见柳多。这柳又既“细”且“娇”,显示出她那婀娜多姿,柔条动人的神态。难怪李庚说陈克“诗多情致,词尤工”(《词跋》),只此开头两句,就已情致绵绵了。不仅把柳的姿态“形容曲尽”;而这既“香”且“直”又紧挨着河桥的“街”,更婉转多姿。
第三句应首句的“香街直”,写这长街果然与众不同,它的楼房建筑,金碧辉煌,高大伟岸,直上青空。“金碧”色浓,“青空”色淡,用一“上”字把它们联系起来,一片青淡高远的背景衬托下,“金碧”更光辉耀眼。“花晴帘娇红”,由上句楼房的巍峨矗立,而到那一户户的具体人家。这些人家也与众不同,不仅有花,而且花色鲜艳,花光明媚,花气袭人。一个“晴”字把花的艳丽芬芳,和其爽心悦目的视觉美,充分表露出来。接着,词人又用“帘娇红”来作渲染。这五个字意境完整,帘娇的红,是由于“花晴”,而若无“帘娇红”的映衬,也就减少了“晴”的份量,所以这里它们是互为表里的。这一来,花红,帘红,帘娇红,连晴朗的天气,也都成了红彤彤的。词人很善于烘托气氛,渲染环境,他的词格调高远,情思闲雅,而终归于淳厚。所谓“一语之艳,令人魂绝”(王世贞语),但这“艳”,绝不如温词的“香而软”,而是更具意趣。
过片两句黄衫,隋唐时贵族少年所穿的黄色华贵服装。《新唐书·礼乐志》十二:唐明皇“以乐工少年姿秀者十数人,衣黄衫,文玉带”。后用黄衫指衣饰华丽姿容秀美的少年公子。这里身着黄衫的贵公子,骑着白马,不是去游春,却是“日日青楼下”去寻找自己的快乐。以“飞”字联系“黄衫、白马”,缴足了人的奔驰之状。而“日日”二字又见人的奔驰之频。
下片第三句是对上两句的补充。这些贵公子花天酒地一番之后,醉眼惺忪,骑高高的白马上,横冲直撞,旁若无人。十里长街,花香柳媚,时当午刻,正是繁华热闹的时候。说“不逢人”,是从反面着笔,说明这公子哥目中无人,一切都不在乎。
结句写一阵马蹄声沙沙踏过去后,“黄衫飞白马”的娇子远去了,马蹄掀起的尘土仍腾起空中。这时,正是中午,花开正红,随着尘土,也传来阵阵花香。“香”与“尘”是给人以相反感触的事物,但此刻,它们却夹杂一起。“午香”与“暗尘”之间,用了一个“吹”字。“暗尘”不会送来“午香”,只有风可送来花香,说“吹”有“暗尘”扬起的意思。
这首词的结构于写景中寓有深意。李白《古风》之二十四“大车扬飞尘,亭午暗阡陌”,写豪贵人物招摇过市的情状,只以“扬尘”一事点出,此词结句拟之,而作者寓意,则藏而不露,更有“似尽而不尽”之妙。
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