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曲子是写妙玉身世遭遇的,妙玉貌美质高,带发为尼,却不能为世俗所容,最终落得个悲惨的结局。全曲情感沛然,层层递进,充满了悲凉的情绪,激越的情绪在字里行问翻腾起伏,令人扼腕既叹,不忍卒读。
“气节”两句是说妙玉的品格象兰花那样高贵美丽又芳香,才华胜过神仙。首句暗示妙玉出身贵族家庭,因家庭破落,父母双亡,自小多病而带发修行的身世。“天生”句是说妙玉一生孤僻,又有酷爱清洁的癖好,世间难容。“你道是”二句,是说妙玉出家吃斋,视吃肉食为肮脏,把穿绮罗当作庸俗。“却不知”两句,是说妙玉品格高尚却遭妒忌,过分洁净被人嫌弃。这两句是对妙玉品格总的评价,有总结上文之意。“可叹这”两句,是说年青女子在尼姑庵虚度青春,贵族女儿的年华消耗尽,算是可悲可叹。“可叹这”,“辜负了”,流露出作者对妙玉带发出家为尼,虚度年华的同情。“到头来”两句,是说妙玉的悲惨结局。妙玉出家为尼,常为风尘间儿女痴情所困扰,有违出家之初衷;最后被强盗劫去。据小说介绍,妙玉出家后,与宝玉仍眉来眼去。一次在给宝玉的请贴中,落款自称“槛外人”。结句是说妙玉这样的品高貌美名门女子,却与王孙公子无缘,为强盗所虏糟蹋。
“世难容”写妙玉的身世、品格、遭遇和结局。她出身于苏州的名门贵族,因家破落,父母双亡,小时多病,带发出家为尼,居住在贾府的栊翠庵中,依附贾府这样的权贵。她自视高贵酷爱清洁,连刘姥姥喝过茶的成套杯子也要甩碎。她自视清高,称黛玉为大俗人,但她又自称为“槛外人”,与宝玉交往甚密,且眉来眼去。最后落得个“白玉陷泥潭”的结局。这一切表明,以出家为尼,想了却尘环中的痴情和恩怨,成为一个高洁的人,最后却没有成为正果,升天成仙而去。她始终为儿女情所困扰,并随着贾府的没落而“白玉陷泥潭”,这是很有讽刺意味的。曹雪芹对妙玉命运的构思与安排,即活于人世间而想不吃人间烟火,有如拨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是不可能的。这是他坚持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的原故。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诗中的情调是低沉悲凉的,流露出作者对官宦小姐不幸结局的深切同情,这不能不说是作者世界观的局限。
这是一曲女性悲剧的哀歌。像一切美好的人,美好的事物部不能为这个社会所容纳,必然为这个社会所摧残、所毁灭一样,妙玉是许多不幸女性中的独特的一个。曹雪芹在这支曲子里,对这个少女的身世和难堪的人生结局,寄于诚挚而深切的哀怜;同时,对她的气质、才华的高洁、超逸给予盛誉,从而对宗教、社会、权贵和其他恶势力进行了义愤填膺式的控诉和抗议。
全曲以对妙玉的高度赞誉发端,鲜明地表达了作者对这个不幸少女的根本态度。一个十八岁的美妙丽姝,却不得不在“青灯古殴”下葬送青春,虚掷生命,只能为之深深悲叹。然而,悲剧并没有到此为止,更不堪的悲剧正不断向她袭来。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首诗所寄何许人,有友人和妻子两说。前者认为李商隐居留巴蜀期间,正是在他三十九岁至四十三岁做东川节度使柳仲郢幕僚时,而在此之前,其妻王氏已亡。持者认为在此之前李商隐已有过巴蜀之游。也有人认为它是寄给“眷属或友人”的。从诗中所表现出热烈的思念和缠绵的情感来看,似乎寄给妻子更为贴切。
诗的开头两句以问答和对眼前环境的抒写,阐发了孤寂的情怀和对妻子深深的思念。后两句即设想来日重逢谈心的欢悦,反衬今夜的孤寂。这首诗即兴写来,写出了诗人刹那间情感的曲折变化。语言朴实,在遣词、造句上看不出修饰的痕迹。与李商隐的大部分诗词表现出来的的辞藻华美,用典精巧,长于象征、暗示的风格不同,这首诗却质朴、自然,同样也具有“寄托深而措辞婉”的艺术特色。
开首点题,“君问归期未有期”,一问一答,先停顿,后转折,跌宕有致,极富表现力。其羁旅之愁与不得归之苦,已跃然纸上。诗前省去一大段内容,可以猜测,此前诗人已收到妻子的来信,信中盼望丈夫早日回归故里。诗人自然也希望能早日回家团聚。但因各种原因,愿望一时还不能实现。首句流露出离别之苦,思念之切。
次句“巴山夜雨涨秋池”是诗人告诉妻子自己身居的环境和心情。秋山夜雨,总是唤起离人的愁思,诗人用这个寄人离思的景物来表了他对妻子的无限思念。仿佛使人想象在一个秋天的某个秋雨缠绵的夜晚,池塘涨满了水,诗人独自在屋内倚床凝思。想着此时此刻妻子在家中的生活和心境;回忆他们从前在一起的共同生活;咀嚼着自己的孤独。
三、四句“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这是对未来团聚时的幸福想象。心中满腹的寂寞思念,只有寄托在将来。那时诗人返回故乡,同妻子在西屋的窗下窃窃私语,情深意长,彻夜不眠,以致蜡烛结出了蕊花。他们剪去蕊花,仍有叙不完的离情,言不尽重逢后的喜悦。这首诗既描写了今日身处巴山倾听秋雨时的寂寥之苦,又想象了来日聚首之时的幸福欢乐。此时的痛苦,与将来的喜悦交织一起,时空变换,
此诗语言朴素流畅,情真意切。“巴山夜雨”首末重复出现,令人回肠荡气。“何当”紧扣“未有期”,有力地表现了作者思归的急切心情。
辛弃疾的这首《感皇恩》词,向来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这首词纯是抒写作者读《庄子》的感想,并无追悼朱熹之意。还有人认为此词前片是作者读《庄子》之所感,后片是悼念朱熹。浙江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汉语大词典》编委吴战垒先生认为此词实是作者对《庄子》有新的领悟,由此而赞朱熹文章的不朽,以表对故人的思念。
按照吴战垒的说法,词的上片“案上数编书”五句,是说自己熟读老庄之书 ,口头上也会说“忘言始知道”那一套玄理,而实际上未忘做到“忘言 ”。
“万言千句 ,不自忘忘堪笑 ”,作者是一位词人,平时不废吟咏,这看似与“忘言知道”产生明显的矛盾。这几句表面上似乎自嘲,实际上是对老庄哲学的否定,说明作者读老庄之书乃意有所寄,而并非真的信仰老庄那一套。另一方面,就老庄本身来说,他们一面提倡“忘言知道 ”,一面却又著书立说,可见他们自己也不忘做到“忘言 ”。从这两层意思不难体会到作者这里实际是在批评老庄的“忘言知道”是虚伪的。话说得非常深曲。
“今朝梅雨霁,青天好”两句,表面是说天气,实际上是暗示作者对老庄哲学有了真正的体会,不受其惑,仿佛雨过天晴,豁然开朗一样。这两句以景喻情,不着痕迹。
下片“一壑一丘”三句,写自己放浪山林的隐退生涯,显得语淡情深,似旷达而实哀伤;尤其是“白发多时故人少”一句,感情真挚,语意深邃。“白发多 ”,是感叹岁月蹉跎,有壮志消磨的隐痛;“故人少”,则见故旧凋零,健在者已经寥寥无几了。这一“多”一“少 ”,充分表达了作者嗟己悼人的情怀。这样,词的语气也就自然地过渡到对朱熹这位故人的悼念。
“子云何在”四句,是以继承儒家道统的扬雄相比,称道朱熹的文章著述将传之后世。由此可见,这首词上下片貌离神合,命意深曲而仍有踪迹可寻。从表面上看,正面悼念的话没有几句,其实,通篇都渗透着追悼之意。不论正说、反说、曲说、直说,其主旨都归结到“立言不朽 ”。所以说,辛弃疾这首短小的悼人词,既富有哲理意味,又显得情致深长,在艺术手法上是相当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