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以感叹身世写起,率直深沉。 “行止皆无地”,是极言其处境困厄的。在此失路艰虞的情况下,“招寻独有君”,充分表达了诗人对郑明府感激赞美之情意。言外之意就是说郑明府是当时唯一的能以恩德相结的知己,以声气相求的知音。诗人在赞美郑明府的同时也流露着心满意足的情绪,为全诗创制了友好愉悦的气氛。这联诗采用的是欲扬先抑的手法,将一个普通的延请,写得激荡人心,意味深长。
“酒中堪累月,身外即浮云”,是诗人即席产生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感慨,也是诗人多年来郁郁不得志的一种表现。酒可以解忧,酒可以消愁,人在醉中好度岁月,这就表明诗人胸中有块垒之不平。“身外即浮云”,是说一身之外,荣名利禄都像过眼烟云,不值得去追求。这貌似旷达的言词的背后,未免不含有几分愤懑之情。
诗没有直接写“琴樽横宴席”等的热烈场面,但通过“露自宵钟彻,风清晓漏闻”的景物描写,已侧面表明他们是通宵达旦欢宴的。“露白”,可见有月华高照。在这月明风清之秋夜,朋友们饮酒赋诗,不知不觉中时间过得很快,夜里清晰的钟声催人,拂晓滴嗒的漏声促人。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一夜过去了,朋友们终于要分手了。
在通宵达旦的欢宴之后,正置与朋友告别之际,诗人不同一般,没有一句留恋惜别的絮语,却说: “坐携余兴往,还似未离群”,表明友谊的深长,友谊的力量,使他这个“行止皆无地”的人将不会再感到孤单,精神上得到很大的慰藉,实际上是又一次对郑明府的赞扬。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