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在记述春秋时代齐楚两国的这场外交斗争时,并不是用叙述语言来记述它的过程,而是把“出场”人物放在双方的矛盾冲突中。并通过他们各自的个性化语言和“交锋”方式,把这场外交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直到双方达成妥协,订立盟约。这样,即使我们明白了这场外交斗争的性质及其过程,又让我们看到了各具情貌的四位历史人物。楚国两位使者,特别是作为楚成王“特命全权代表”的屈完,沉稳冷静、不卑不亢的外交风度,坚毅果敢、不为威武所屈的外交风范,机智灵敏、随机应对的外交智慧,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而作为政治家的管仲,他那熟悉历史、谙于事故、无理也能说出理来的外交才情,以及齐桓公那种虽然骄横霸道、软硬兼施,却也不失身份的霸主形象,也都让我们过目难忘。总公,阅读欣赏此文,不像是读史,倒像是看一场高潮迭起、精彩纷呈的外交斗争话剧。
此文作为记叙外交斗争的一段史体散文,在语言的运用上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艺术境界。双方出场人物,虽然使用的都是各具情貌的外交辞令,但并不觉得做作、生硬。而且,即使针锋相对,也不金刚怒目;即使咄咄逼人,也不疾言厉色。尤其是楚国两位使者的语言,更是柔中有刚,刚中有柔。
此文有的选本题为《齐桓公伐楚》,怕远不如以《齐桓公伐楚盟屈完》为题好,因为此题虽然多了三个字,却较切合此文的中心内容。这也给我们一个启示:题目确实是文章的眼睛和窗子。
读了这个故事,很让我们疑心,这是否是后来添加上去的,因为伍员,也就是伍子胥,真的是料事如神,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竟然 就在二十年后灭掉了吴国,应了伍子胥的预言。当然,这个故事没有造假,不是假冒伪劣产品,而是真实的历史事实。
这样我们的确要佩服伍子胥的眼光和头脑了。他是清醒的政治家、军事家,具有理性的精神和现实主义态度。他识破了越国在兵临城下之时媾和来保存实力的意图,援引历史教训来告诉吴王夫差,却未被采纳。
这又一次告诉我们: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发展虽然不是重复循环的,但常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不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确乎要栽大跟头。夏朝第六代君主少康的“少康中兴”,就是一面镜子。国家虽然亡了,但留下了复仇的种子, 为日后的复兴提供了火种。星星之光,可以燎原。少康就真的从小到大,由弱到强, 灭掉仇敌,光复了祖先的业绩。
教训之二,是对陷入困境的“穷寇”,要穷追猛打,直至彻底消灭,不留任何祸根, 不时敌手有任何东山再起的希望,也就是要灭掉“种子”。还是毛主席英明, 他老人家早就手过:“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鲁迅先生也极力倡导通打“落水狗”的精神,即使狗儿落入水中做出哀求的可怜状,也要通打之,否则,它一旦爬上岸来,又会咬人的。古人也总结过不能纵虎归山,要不然会遗害无穷。从这个方面来说,吴王夫差放过越王勾践,实在是养虎遗患,玩火以至自焚。
教训之三,从越王勾践的角度说,在明知对手强大时,及时的表示屈服,要求媾和,以便保存实力,另图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是迫不得已最好的选择。识时务者为俊杰。 勾践不愧为识时务者,在即将亡国灭种的关键时刻,甘拜下风,屈居人下,以屈求神,保住了复仇的种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教训之四,要有坚韧不拔地坚持下去的毅力,事业终将成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勾践大概是牢记住了这一点,并且再退一步,加上十年,用两倍的时间来为复仇作准备。 这个过程也够漫长的,其中的屈辱辛酸,非局外人所能体验。以国君的身份,卧薪尝胆,这要有超出常人的毅力。在长期的艰难困苦之中,人的精神随时都会有崩溃的可能,随时都可能因挫折而彻底的放弃希望和努力。但是勾践坚持下来了。 因此我们也要敬佩勾践,佩服他的坚韧不拔地向目标挺进的毅力。
陆游是南宋有名的书法家,由于胸藏五兵,欲试无路,因此引起下面借酒浇愁、作书泄愤的生动描绘。三至六句在我们面前展示了一幅醉中作草书的生动画面:笔力千钧,如银河从天倾泻;烛光与浓重的墨色相映,诗人走笔纵横,真是“左盘右蹙如惊电,状同楚汉相攻战。”(李白《草书歌行》)诗人把为国平胡尘的战斗场面和整个草书的过程(蓄势、疾书、书成)以及高度的草书技巧自然而紧密地结合起来了。比喻的运用也十分成功。“须臾收卷复把酒,如见万里烟尘清”,写出扫敌人,平逆虏后的清平景象和诗人的得意神情。“何时夜出五原塞,不闻人语闻鞭声!”最后两句呼应开头,直接表达了诗人渴望参加收复国土战斗的迫切心情。给人展示了一幅夜袭敌营的生动画面,而诗人纵马疾驰、英勇矫健的身影也跃然在目。
诗中借醉中作草书的情况,表达了诗人为国立功的思想感情。诗中表明作者为国征战的愿望无法实现,便把豪情寄托于饮酒和写字当中。诗人从作草书联想到用兵,表现他时时处处不能忘情于收复国土。最后,诗人又从书、酒之中返回到现实,盼望着早日出关塞、平逆虏、立军功。
此诗描写了诗人同表弟在乱离中不期而遇而又匆匆话别的伤感场面,抒发了真挚的至亲情谊和人生聚散离合无定的感慨,从侧面反映了动乱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全诗用凝炼的语言,白描的手法,生动的细节,典型的场景,层次分明地再现了社会动乱中人生聚散的独特一幕,具有强烈的生活真实感。
“十年离乱后,长大一相逢”,开门见山,介绍二人相逢的背景。这里有三层意思:一是指出离别已有十年之久。二是说明这是社会动乱中的离别。它使人想起,发生于李益八岁到十六岁时的安史之乱及其后的藩镇混战、外族入侵等战乱。三是说二人分手于幼年,“长大”才会面,这意味着双方的容貌已有极大变化。他们长期音信阻隔,存亡未卜,突然相逢,颇出意外。句中“一”字,表现出这次重逢的戏剧性。
“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正面描写重逢。他们的重逢,同司空曙所描写的“乍见翻疑梦,相悲各问年”中的情景显然不同。互相记忆犹新才可能“疑梦”,而李益和表弟却已经对面不能相认了。看来,他们是邂逅相遇。诗人抓住“初见”的一瞬间,作了生动的描绘。面对陌生人,诗人客气地询问:“贵姓?”不由暗自惊讶。对一个似未谋面者的身份和来意感到惊讶。
“称名”和“忆旧容”的主语,都是作者。经过初步接谈,诗人恍然大悟,面前的“陌生人”原来就是十年前还在一起嬉戏的表弟。诗人一边激动地称呼表弟的名字,一边端祥对方的容貌,努力搜索记忆中关于表弟的印象。
诗人从生活出发,抓住了典型的细节,从“问”到“称”,从“惊”到“忆”,层次清晰地写出了由初见不识到接谈相认的神情变化,绘声绘色,细腻传神。而至亲重逢的深挚情谊,也自然地从描述中流露出来,不需外加抒情的笔墨,已经为读者所领略了。
颈联“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表现了这倾诉别情的场面。分手以来千头万绪的往事,诗人用“沧海事”一语加以概括。这里化用了沧海桑田的典故,突出了十年间个人、亲友、社会的种种变化,同时也透露了作者对社会动乱的无限感慨。
两人热烈地交谈,从白天到日暮才停下话音。叙谈时间长,正表明他们情谊的深长。“暮天钟”并不是单纯作为日暮的标志而出现的。它表明二人叙谈得十分入神,以至顾不上观望天色的变化,也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只有远处传来寺院的钟声,才使他们意识到原来已是黄昏。作者在这一联,避实就虚,择取了叙旧时间很长这个侧面,表现出二人欢聚时的热烈气氛和激动心情。
“明日巴陵道,秋山又几重。”“明日”,点出聚散匆匆。“巴陵道”,即通往巴陵郡(今湖南岳阳)的道路,这里提示了表弟即将远行的去向。“秋山又几重”则是通过重山阻隔的场景,把新的别离形象地展现在读者面前。用“秋”形容“山”,于点明时令的同时,又隐蕴着作者伤别的情怀。从宋玉开始,就把秋天同悲伤联系在一起了。“几重”而冠以“又”字,同首句的“十年离乱”相呼应,使后会难期的惆怅心情,溢于言表。
这首诗不以奇特警俗取胜,而以朴素自然见长。全诗以凝炼的语言,白描的手法,生动的细节,典型的场景,层次分明地再现了社会动乱中与亲人久别后不期而遇又匆匆离散的场面,抒写了亲人间真挚的情谊,也表现了动乱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和无奈。诗人借时事动乱中人生聚散的独特一幕,表达出无尽的诗情。
此诗重点是写马,通过写马来赞颂鲁国的国君鲁僖公。诗分四章,可能与古代一车四马的驾车制度有关。有人说“《礼》:诸侯六闲,马四种,有良马,有戎马,有田马,有驽马”,“作者因马有四种,故每章各言其一”(孔颖达疏);也有人说每章各写马的一种品性,第一章是写“马之德”,第二章是写“马之力”,第三章是写“马精神”,第四章是写“马志向”(方玉润《诗经原始》),这却不免让人感到穿凿附会,四章中各种各样毛色的马都有,难道说“骊”一定是良马、“駵”一定是劣马?“彭彭”、“伾伾”、“绎绎”、“祛祛”与“臧”、“才”、“作”、“徂”这些形容词(或动词)也看不出与德、力、精神、志向有特定的对应关系。从结构上看,它每章除了第四、五两句“有……有……”句式各具不同内容外,也就第六句末二字和第七、八两句末一字不同,是典型的重章叠句体式,而各章所更易之字,也不像《国风》中的一些篇章那样相互间有递进或联贯关系,而像《国风》中的另一些篇章那样,联章复沓只是为了取得一唱三叹、余音不绝的歌咏艺术效果。
从诗的表现手法看,此篇尽管用的是赋法而没有比兴成分,但写来跌宕有致,马的形象既生动传神,对鲁君的颂美也点到即止,没有过分的张扬,一切都温而不火,流畅自然,这在《颂》诗中实不多见。全诗先将直接歌咏的对象群马置于广阔无边的原野这一环境背景,且冠以“駉駉”这一表形态的叠字形容词,这样篇首就鼓荡着一种矫健强悍的气势。接着,“薄言駉者”一句略按,往下介绍马的品种,马的品种繁多正可作“有无疆(期、斁、邪)”一句的注脚,为下文的赞颂作了有效的铺垫。“以车”云云,又以带叠字形容词的句子咏马之善于驾车疾驰,与上文的“駉駉牡马”句相呼应,而句中“马”字不出现,叠字词前后位置不同,又见出章法上的变化。最后,由写马转为赞美鲁君,但赞美鲁君仍紧扣住咏马,结尾一丝不苟。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全篇的脉络很分明,作者的写作技巧很纯熟。不妨说这是现存最早的专咏马的咏物诗,后世咏马之诗大致也是这样从马的形体(这在此篇中主要是通过写马的毛色表现出来)、马的动势、马与人的关系这几方面落笔的。作为咏物诗的雏型,它已显得相当完美。一些读者会有此疑问:这样一首具有《国风》风格的诗,为何不在《国风》中?鲁诗不称《风》而称《颂》,前引孔颖达疏实际上已作了说明,原因是鲁为周公长子伯禽的封国,周室重视周公的功绩,尊鲁若王,天子巡守采诸国之诗以观风,遂不及鲁诗。
从诗的历史文化意义上说,此篇以牧业的兴盛作为治国有方的一大业绩,反映出那个时代对马政的重视。据文献记载,在周代的“六艺”中,就专门有“御”(驾马车)这一艺,周穆王也有驾八骏遨游天下四方的传说。春秋中期,车战仍是战争的主要手段,一辆兵车需四匹马牵引,因此国家军事力量的强弱,必然与马匹数量密切相关,大国号称“千乘之国”,良有以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马政于是成为军国要务,各国诸侯都十分重视养马,这在《诗经》中也有所反映,如《鄘风·定之方中》就赞扬卫文公“秉心塞渊,騋牝三千”,而《鲁颂》更是篇篇写到马,《鲁颂·駉》自不待言,《鲁颂·有駜》则诗题就是马肥壮之貌,《鲁颂·泮水》有“其马蹻蹻”句、《鲁颂·閟宫》有“公车千乘”句。在此篇中,写到不同毛色的马的品种有十六种之多,可见驯马养马这一业的发达。而考之典籍,以毛色定名的马还远不止这些。语言学家们认为:某一民族语言中哪一属类事物的名词特别多,就反映出此民族在该方面的知识特别丰富,与该类名词有关的科学技术特别发达。中国上古时期牲畜命名的多样化,正反映了畜牧业的高度发达,这也是中华民族可以为之骄傲的事。